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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讨厌地模糊了我的视线。一种深深的失落和疼痛,纠缠得我的身体如喝飘了的酒鬼般绵软。可我返程的机票是明天晚上七点十分的,这么说我还要独自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整整逗留一天半的时间。死一般的孤寂在陌生中淹没了我。 我想起自己早想一个人到外面走走的愿望,机会来了,怎么反倒像霜打的花般蔫了。我自嘲而疲倦地笑了笑。这时,迎面开过来一辆红色的出租车,于是,我招招手。还好,司机是个看上去还算可爱的家伙。 “我要包车,从现在起到明天晚上五点结束,你要尽可能地带我到处逛逛,看遍厦门的各大名胜,你安排。”我因有气无力而声调软软地对他说。 “但我只开白天,晚上五点要交车换夜班司机,也就是说我今晚五点前必须把你送回来,明早八点来接你。这样可以吗?”他问。 “当然,我晚上不要你。”他笑,一脸的羞涩,而后,脸红。我也笑,一个会脸红的男人现在很少见哦!气氛一下竟轻松了些许。 2 他给我安排的第一站是沿新开的环海大道看海,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离祖国宝岛台湾最近的城市——金门。我让他开快车,我喜欢飞驰的感觉,他没吭声,却又浅浅地笑,然后车子真的像是在飞,碟里阿杜的歌声清爽,可我的头却一点儿也清爽不起来。 在停车场停了车后,我们来到海滩上,我的尖头高跟鞋子走在细软的沙子上很费劲,就顺便把手插进了他的臂弯。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身心疲惫得连路都走不好了,我看到他的脸又可爱地红了一下。 海风迎面吹来,带着清新的咸涩气息,金门在我的视线里清晰可见。“要不要坐船过去看看?上面有拿着枪站岗的哨兵哦。”他侧脸问我。 “不去了吧!哨兵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想在沙滩上坐坐,我累。” 于是,我们坐在一块礁石上,我靠了他的肩不说话,有一刻我不知道这种几近暧昧的依靠算什么?但我好累,只想找个什么靠靠,仅仅是靠靠而已,他现在是个很好的依靠对象。他再次看着我,深深地看了许久,然后就开始给我讲关于这里和台湾的一些习俗,我渐渐地竟听入了迷,我说我喜欢渔村。 “怎么不早说?现在去来不及赶回来了,随便到前面走走吧!”他抬腕看了看表。 随便走走时,我就那么意外地看到了一大片一大片的草莓,正在十二月的海边坡地上鲜红着,如涂了水晶唇彩的朱唇。这对于生长在北方的我来说感觉真不可思议,我们北方现在正冰封大地,枯木败草的一片荒凉。 他看到我眼中闪动的光彩,就很细心地建议去采。我提了篮子,他帮我摘,挑最红最亮的,果农在田头悠闲而笑眯眯地抽着一支烟,他的一条黑狗很亲密地跟着,在我们裤脚边蹭来蹭去,我有点做梦的眩晕,像是走进了童话。 3 次日早上八点钟,他准时来接我,告诉我当天的行程是到厦门最大的购物商场看看,然后去吃有名的小吃,最后到鼓浪屿。我突然想起我刚完成的一部书稿,就提议先到出版社看看。他坚持和我一起去找编辑,我同意了。在出版社,我把书稿的简介对编辑大致说了一下,约定回去后寄稿过来再细谈。 出来后他一脸的惊讶,“原来你是写书的?我说怎么老感觉你有点特别,害我昨晚上一直睡不着。” “睡不着吗?吓着了?还是爱上我了?”我笑。他没回答我。 商场我是不喜欢逛的,那是富人的天堂,我是穷人,我不习惯华丽的装扮,只买了三条薄如蝉翼的丝巾。他极有耐心地帮我在脖子上缠来绕去地弄了一个多小时,那细致的动作使我想到了我暖暖的男友。 小吃街的东西不贵还挺好吃,我们一人来了一份, 然后坐船到鼓浪屿。我穿了救生衣疯狂地独自驾着摩托艇在海上狂奔,咸涩的海水扑面而来,我打了个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激灵,几乎窒息,要死掉的感觉,但我很兴奋。我向他大叫,要不要一起?他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我于是开过去让他上来。我坐在他身后,很随意地就抱了他的腰。 “好刺激,就此死掉算了。”我冲他怪叫。 “你喜欢刺激?生活多好,怎么就想死掉?不过,如果现在和你死在一块我倒情愿。对了,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蹦极,那才叫刺激。”他说。 “你在暗示我什么?有以后吗?”我笑着问。 “也许。”他脸色严肃地回答,像一个好学生回答老师的提问。我就哈哈大笑。 后来,在海滩边,我买了个椰子做的花瓶和一张狰狞的厉鬼面具,我戴上鬼面具吓他,他说你傻不傻你,我说当然不傻。 太阳西斜,夕阳在天边涂抹出亮丽的粉蓝色彩霞,我看看彩霞又看着他,心里有点莫名的酸。他好像发现了什么,就那么突然决定不回去交车了,他说请我吃饭。 我们一起喝了红酒,晕晕乎乎的我笑着告诉他,我是来送男朋友去日本的,我们这是最后一面,就此分手后永不再见。因为他要移民到那里,我留不住他,他也带不走我,就这样。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可能是酒劲壮人胆吧! 到机场送我时,他突然紧紧地把我抱进怀里,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冉冉,我要吻你。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他的唇就那么一点一点地向我压过来,但就在他即将要吻到我的刹那,我转过了头。他的吻粗重地落在了我的耳垂上,一种暖软的感觉。我在他还没明白过来时,急忙挣脱开他的手,毅然地转身跑走了。 就要登机了,就要离开这个陌生却温暖的地方了,我长长地吐了口气后,拿出了待检的机票。 就在此时,我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了一条短消息: 冉冉:相信一见钟情吗?相信你离开我的距离有多长,我对你的爱就有多长吗?那辆出租车不是我的,昨天开出租的朋友临时有事,让我帮忙送一个客人,也许,这就是我们的缘分。我有足够多的时间和金钱。不要哭,笨蛋,你如果哭了就是答应我追你了,看看,你哭了吧? 陌生的爱人:肖健 我抑制了两天的泪,终于在登上飞机的刹那滴落下来。肖,你好聪明,你怎么就知道我会哭?可你竟也会在追女孩子的时候,那么俗不可耐而且很老套地说自己有钱,恶心!
第一部分爱你只因爱杭州
文/蔓草青青 1 在小敏的眼里,杭州是个多情的城市,水光潋滟,桃红灼灼,杨柳依依,无一不是为爱情中的女子而写。她时刻愿意把自己比作那一泓西湖水,而如风就是那沿水绵延的青山,她向往那山无言,水无语默默相依的如画景致。 2 小敏喜欢杭州,她有许多喜欢杭州的理由,她把杭州比喻成一个丰韵十足、五官精致的妇人,而她的家乡海宁却像个粗使丫头。杭州的楼房越高,街道越深,橱窗越精致,人群就越五光十色,他们行走时的目光里就越有都市人顾盼自如的从容和自信,这是在相距不远的小县城海宁所看不到的。 小敏的冰箱里,总是会适合时机地放进五个富有光泽的苹果,这是她一个星期的相思水果餐,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消灭掉一个,跟如风相会的时间就近一天,这样一天天下来,日子总过得蛮快。 小敏吃苹果时,精雕细凿,去皮切成方块,放在青瓷碟子里,蘸了沙拉酱,拿牙签挑了,坐在阳台上慢慢吃。她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如风,如风喜欢优雅的女孩,当然,还有打发时间的味道,思念如风的味道。每当她看书累了抬起头来时,正好可以看见对面旧式墙上一层层碧绿的爬山虎,一片片心形的叶子正在向自己张望。她就假想那是如风在看着她,而等到冰箱里的苹果空了时,小敏就该整理包包去杭州了。 小敏喜欢乘快客,快客干净、舒适、准时,她情愿多花一倍钱,也不愿乘停停走走挤来挤去的公交,虽然她挣得不多,她觉得只有这样乘车子从海宁到杭州去看如风,才能一路好心情,才能象征着他们浪漫的爱情。车子一驶出海宁市区,她的心就鲜活起来,跳跃起来,像蓝天上的白云自由自在起来。小敏喜欢看着封闭的车窗外一路的风景,而在海宁城里,她总是在灰蒙蒙的几条街道穿梭,连天空也不曾抬头看一看。 在见心爱的王子之前,小敏还喜欢用花哨的心思打扮自己,这几乎是每一个女孩子都会做的事。其实一个人的时候小敏是很简单而随意的,棉布衬衫、旧牛仔裤,扎个马尾巴素面朝天,吃着冰激凌,就可以看见她在街上走得理直气壮。她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反正如风不在她身边。只有在星期五,她才会一副淑女的面孔,去美容店做头发,穿及踝长裙,化不深不浅的妆,哪怕一个发夹,都要精心挑选。 她去做头发的那家美容店的老板娘叫马丽,是个极有亲和力的三十岁左右的魅力女人,显得时尚而有朝气,两眼笑起来很花的样子,谈起帅哥劲头特足。小敏跟她熟了以后还一起去蹦过迪,喝过茶。小敏听得最多的就是她谈的男女之道:“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甜言蜜语,没有一个可相信的。” 小敏可不管这些,她只要如风看着她,赞叹一声她今天的口红特别好看,她的指甲修得真不错,她就会心花怒放,然后他们会去白堤上,买两份报纸坐在上面,吃小敏随身带来的零食。小敏愿意慢慢地喂如风吃,然后她总要偎着如风叹上一句:“西湖真美啊,杭州人真有福气。” 然后又傻傻地问,这里的西山路、北山路、南山路是我最爱的地方,可为什么没有东山路呢?我们海宁倒是有东山的,可也没有东山路,只有西山路。你说悠然见南山,那是多美的意境,还有日落西山也不错啊,那么你说看北山是什么感觉呢?这时如风就会打断她:“你真是傻得可爱,我们还是想想如何挣钱吧!” 3 其实小敏曾有过男友,在认识如风以前,在杭州读专科时,男友是她老乡,在杭州另一高校读书,比她高两届,是在老乡会上认识的。男友总是不厌其烦地宠着她,把她当小妹妹,照顾她周到得出奇。每次来去总要来约她一起走,好像怕她回海宁会走丢似的。室友们都开他们的玩笑,到最后连小敏也不知不觉弄糊涂了,老乡更像自己的兄长还是男友? 后来小敏发觉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当你真正心仪的男孩子在你身边出现时,见异思迁就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像《上海滩》里的冯程程遇见了许文强一样,那是一种美,无法言喻的那种,就像夕阳的光芒映在水面上,金光万丈,在心头涤荡,所幸小敏从没有对老乡承诺过什么。 小敏不会忘记,那晚她去学校的网吧上网,为的是跟约好的一个在北京读书的同学聊找工作的事,结果没等到老同学,却认识了如风。 当小敏被网上的如风用激将法打了他的手机时,才发现他就在自己对面,真是世界之小,无奇不有。 他们相视而笑,如风并不高大挺拔,倒像细瓷娃娃一样灵秀。他有一张无比干净的脸,目光清澈如山间的小溪,这样的脸是活生生要让姑娘痛惜到心里的,小敏恨不得要在他怀里埋葬了才好,同时又觉得如风简直就像个中学生,只有把他抱住,这个世界才会踏实。总之,小敏一下子就成了一个恋爱中的女孩子。 然而此时,离她毕业已只有一个星期,家里已经为她联系好了工作,是在一个公司做文秘,一切都按部就班,她得做到不伤父母的心。 最后一晚,她跟如风站在幽暗小巷的拐角处说话,那是离她学校不远的地方,夜色越深,灯光越朦胧,彼此就越看不清对方的脸,然而他们彼此都要送对方,彼此却都没有要走的意思。四周有雾气弥漫,慢慢浸润了他们的心,还有路旁玉兰花的清香,他们就这样站着说了整整一夜的话。第二天,小敏就回家了,如玉兰花飘落,无声无息。 北方男孩如风准备在杭州找工作。 事实上多年以后,小敏闭上眼睛,总会想起这一幕,跟心爱的男孩,彼此并没有牵手,看不清对方的脸,站着,也有说不完的话。可是这样的如风,后来又到哪里去了呢? 4 小敏很奇怪,她和如风,这么亲密的两个人,可自己一乘车离开杭州,就想不起如风的脸,甚至连杭州也很模糊了,她只有拼命想拼命想,并在床前放上他的照片,可如风的照片没他本人好看,很平常。 于是她就盼着星期五,时间过一天,她对如风的思念就增加一天。尽管他们有时在一起并没有小敏想像得快乐,比如这次去,他们说好直接在西湖边的一家面馆相见,可是小敏等了一个小时他还没来。 她坐在落地窗前,握着手机,忧心如焚,如风总说马上来了马上来了,可就是不来,小敏都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如风终于站在了她的面前,没等她开口,他就一迭声地对不起,说跟个朋友聊点事,没办法走开。小敏知道他在做笔记本电脑的生意,只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脑子里有片刻的思维不能凝聚:我是在跟这个人谈恋爱吗?这张脸,让人很想用手轻轻地触摸,他真的是我日夜思念的男朋友吗? 如风又撒娇,要小敏去买面,说饿坏了,随便吃什么面都可以。然后看见他吃得那么有味,小敏一下子又无比快乐,终于看见他了,她甚至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母亲,在宠自己的孩子。 小敏提议,咱们去九溪十八涧玩吧,那地方夏天一定很好玩,如风说好啊好啊。于是他们去超市买吃的东西,找地图乘公交车,可车子刚乘上,如风的手机就响了,是一个招聘公司叫他去面试,小敏刚刚好起来的心情又坏了。他们只好放弃玩的计划,在这之前小敏已陪他去过很多找工作的地方,这次赌了气要一个人呆在西湖边,如风只是捏了捏小敏的脸,说了声“宝贝,乖,在这儿等我”就先走了。 小敏回去的时候天下起了雨,雨水打在车窗上,是粗粗的往下落的线条,而天又近黑,外面路灯的光像水彩画,映着湿漉漉的路面,映得她的心也朦朦胧胧的。终于到了家,一个小时的车程好长,恋爱好累啊。 小敏在心里发了誓,回到海宁再不理如风了。 她也不买苹果吃了,每晚跟着马丽,不是蹦迪,就是唱歌、喝茶,可过了星期四她就又呆不住了,时间一天又一天过去,她早已原谅了如风。他并没有什么错啊,她是多么想每天都跟他在一起啊! 5 半年以后,如风在市区帮小敏找到了一份工作,也是在一家公司里做文职,而如风因为会写剧本,进了一家影视公司。 他们每天清晨出门,晚上回到租住的小屋。小敏要倒三班公交车去上班,所以有时如风还睡着她就动身了,而晚上总要等到很晚如风才能回家,于是她总是胡乱吃点就去旁边的网吧上网。她感觉现在每天都是那么累,连去看看山水的念头都没有了。来到这里,她像一条小鱼游到了大河里,时刻都在被人潮淹没着,匆匆忙忙的都市人,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言情的。 小敏每天都给如风发一个又一个短信,要他早点回来,陪着她,可如风总是让她等。等——成了她生活里最大的内容,她没来由地想起古代女子倚门而立等待不知何时归来的丈夫的情景,那是何种滋味? 而现代交通通讯如此发达,她依旧要重复这些内容,她不知如风每天都在忙些什么,什么生意场上的朋友啦、同学啦、同事啦,这一切都比她重要。他的生活那么匆忙、个性那么张扬,她真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有时候他们在一起,小敏想要和他好好说会儿话,却总有电话不断来骚扰他们,而当初他们相聚时,如风是常常都会关机的。 这一天是二月十四日,是他们相爱后的第一个情人节。小敏憧憬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如风也许诺要和小敏好好过节。他几天前回家乡去了,打电话来说这天一准会抱了鲜花来见小敏,小敏却坚决反对买昂贵的鲜花,她不是那种爱虚荣的女孩,她只要能够好好地和如风在一起,去西湖边上坐坐,做一天浪漫情侣就够了。 这天天气是温和的晴朗,情人的心也是饱满而温馨的,小敏没去上班,她把自认为最好看的衣服穿了起来。 带了两人都爱吃的巧克力、话梅等,坐在午后的断桥边,四周景色如画。她看见如风穿了一套漂亮的黑西装,神采奕奕地向她奔来, 而她穿了红缎的对襟棉袄,宛如新娘子,她把巧克力塞到如风嘴里…… 日落偏西,小敏才发觉自己是坐在长凳上,靠着背后的树干睡着了,做了一个美妙的梦,如风还没有回来,她的身影在人流中孤单单的,分外娇小寂寞。 此时小敏来杭还不到两个月,她不明白,以前她在车上想如风的时候,内心是多么的甜蜜,车子向前飞驰,她的心也向前飞驰,如风是她生活的梦想和全部。可现在,终于在一起了,一切却是这样的没意思。 连这片湖水,似乎也变得轻薄,薄薄地嘲弄着她易碎的心。 小敏还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们靠得越近,却反而更不能容忍?她是一千个一万个喜欢如风的,她甚至害怕如风向别的女孩微笑,她在心里一遍遍地说:如风,请你明白我,我是爱你的,可是你该让我何去何从? 没有人知道小敏的苦,她的恋情好像江南的黄梅雨,日复一日,漫无边际。 看来,把如风当成完美的恋人,那是小敏的想像,就像杭州也并不完全是谈情说爱的天堂一样。
第一部分一朵繁花海上开
文/罗幕轻寒 1 周末回家的时候,罗盛在弄堂口忽然现身,低着头,轻轻地说:栀络,我有话和你说。 我点头,和他一起进屋。 张家姆妈说经常看到有人用本田雅阁送你回家,他是谁? 我一愣,随即猜到张家姆妈告诉他苏格来过的事了。 我盯着罗盛,他在旁边不敢用正眼看我。 他有话和我说,他知道我结交了苏格,可是他的态度却好像他才是做错事的孩子。 我在心里叹一口气,追了我三年的罗盛,有时候真的让我觉得可怜。 2 提起苏格,我就会忍不住环顾现在住的简陋老房子。公用的厨卫,简陋的亭子间,各家阳台上晒着的干菜,背阴的窗下挂着的腌肉,破损的花盆里种满的喇叭花。 每天清晨,拖鞋的NFCDENFCDD声、老人的咳嗽声、公用厨房的煎炒声总是把人的美梦吵醒,而每天回家,张家姆妈李家阿婆已经齐齐地站在弄堂口,盯着我从哪部车里出来,和哪个男人一起回家。 上海旧式里弄嘈杂的环境,已经让我无端地生出厌恶来。 可是,要走出这里,罗盛是办不到的。 3 我没有过多地把苏格的情况告诉罗盛,只淡淡地解释:一个客户而已,因为顺路,带我一程。 罗盛的眼光里没有怀疑。 他说栀络,不管你在外面经历什么,不管有多少男人追求你,只要你一天不结婚,我就一天赖定你。 我的心动了一动。 他总是这样,因为爱我,相信我的一切。 其实我也没有骗他。苏格与我认识,只是缘于他来我们公司做广告,看中我的画,指名要我担纲他的化妆品广告。而老总也乐得清闲,要我全权代理这笔业务。我和苏格也因此熟悉起来。 4 苏格是法尼迪化妆品公司的老总。 他说他正准备在金茂大厦开一个办事处,罗列一些新产品。 原本他可以全权委托手下的广告部来和我们洽谈合作事宜的。但是,他大学里主修的是美学,对审美有一套独特的见解。 别的事情,他都愿意不闻不问,只有这广告的事,他天生兴趣浓厚。而且,用苏格的话说,广告,是产品的生命。一个广告的好坏,和一件产品的销量完全是成正比的。 我完全同意。 没想到入行广告业没几年,就遇到这样一个富有的知音。 5 初秋的上海空气有些暧昧。我在劳累过后,总会羡慕窗外自由自在的白云。什么时候,我也可以这样悠游自在地做我喜欢做的事,而不必为了生存疲于奔命。 常常,苏格会在我出神地盯着窗外的白云时约我:栀络,放松一下,一起去淮海路的星巴克喝咖啡吧。 我微笑,没有拒绝的理由。 我喜欢星巴克的蓝山咖啡,有不一样的香浓味道。 可是许多时候,我都会扪心自问:为什么要答应苏格的邀约?为什么不和罗盛去外滩散步而要和苏格一起喝咖啡泡酒吧?难道只是因为那一辆优雅的本田雅阁?或者是因为苏格抢着付钱的绅士风度? 没有答案。 我也不要知道答案。 我是个上过大学的女子,我不可以让自己和别人的交往沦落到以金钱来衡量的地步。富有是每个人都渴望的。 或者,我可以渴望得更深刻。 6 以后的日子,常常坐了苏格的本田雅阁四处闲逛。 和苏格一起去了东方明珠,站在几百米高的球体中向外望去,整个上海的华丽拥挤尽收眼底。我还是第一次这样登高远眺,忽然就觉得人不过是渺小的沧海一粟。如果没有钱,那么卑微地活着,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我在望远镜前大叫,苏格快来看,外滩的万国建筑博览群这么清晰。 苏格说,栀络,你真的还只是个孩子。 我笑,得寸进尺:那不如我们再坐观光隧道去水族馆看海底世界? 苏格点头,笑说,栀络,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你? 我心里一酸。 其实,何尝不知道苏格是个已婚男子。他在付钱时,钱夹里那张清晰的全家福总让人无端地产生遐想。他应该是个幸福的男子吧,有幸福的家庭,有成功的事业。完全不像罗盛,刚刚从象牙塔里出来,一切都在奋斗之中。 可是,他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他明明知道想说这句话的应该是我。他先发制人,我只有更加伤感。 7 回家的时间,终于越来越晚。 可是回去再晚,罗盛总还是开着灯等我。 有时候,我会一言不发地自己回房睡觉,有时候,心疼他对我的这份爱,会主动过去拍拍他的肩,要他以后早点休息。 其实,罗盛有很多优点。他上进、好学,永远孜孜不倦,尤其对爱情,执著而专一。我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可是,他太穷。 没认识苏格以前,我们每天晚上都会到外滩情人墙边散步,看黄浦江水载来一艘艘漂亮的邮轮;看浦江两岸璀璨的万家灯火。 那种时候,罗盛总是说,栀络,什么是天长地久,这就是了,不管现实如何刀光剑影,不管世事如何沧海桑田,我还可以在外滩牵着你的手。 那一刹那,我的心是被感动充盈着的。但是,我也是清醒的。 8 面对苏格,我常常会有相见恨晚的心情。 和他奔驰在世纪大道上为我们的广告取景时,常常愿意久久地盯着他的侧脸看。 有时候,我使小性子,要他坐到副座上,把驾驶座让给我。我的驾照刚刚拿到,只有这么宽的世纪大道我才敢开得飞快。而苏格,总是容忍我。 我妒忌那个做着他妻子的女人。 这个世界,有钱又儒雅的男人总是被人捷足先登。我不甘心。 车子在回去的时候,正好开到巴黎婚纱淮海路旗舰店门前,因为新开张,正好有许多模特在做婚纱现场秀,我发嗲要他陪我到里面去看看。 可是,苏格拒绝了。 他绕了很大一个圈子将婚纱店远远地抛在后面。我很意外。 但是他的这个举动终于把我惊醒,我想起罗盛每次经过婚纱店,总是兴高采烈地要拉我进去看,而我总是拒绝。现在想来,他的心情和我此刻的心情,是一样的。 9 以后的日子,我把自己关在家里闭门思过。 可是,还是止不住地伤心。苏格太伤我的面子了。 罗盛每隔一小时打来一个电话,说,栀络,别一个人闷在屋里,出来散散心。 拗不过他,傍晚时分,一起去了南京路。拥挤的人流里,我始终心事重重。 罗盛一刻不停地牵着我的手,怕我走丢了似的。 我们就那样一直走到了静安寺。 欢歌盛舞怎么样,流光溢彩又怎么样,到头来,一切繁华都要尘埃落定。 我忽然对这个繁华中的净地异样地好感起来。 没想到,罗盛为我求签。静安寺里,他为我买下佛前的银戒套到我手上,定定望住我:栀络,如果可以娶到你,一定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 原来,有人拒绝我的同时却有另外一个人在那么固执地期待着我。 我的眼泪在刹那之间迸涌而下。 10 现在想起来,我对罗盛,其实一直是若即若离的。 但是他对我的执著和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每次不开心,他都会轻拍我的背,柔声说,栀络,想哭就哭,有我在,哭出来就好了。而那些委屈也真的只有在他面前才可以发泄得一干二净。 渐渐开始习惯向他诉说,把一颗走远的心一点一点扳回到他身上。 也渐渐觉得只有和罗盛走在一起,哪怕是外滩,哪怕是南京路,人再多的地方,一颗心也总是宁静的。 11 上苍是仁慈的。 我住的旧式里弄经过统一规划,将被拆迁改造成大型绿化带。政府将给我们住房津贴,让我们搬往小区新房。 消息传来的那一刹那,我简直是喜极而泣。 罗盛说,栀络,这下真的可以嫁给我了吧。 我的脸红了一下。 原来罗盛也一直知道我曾那么贪财。可是,他还是那么傻呆呆地等着我去接受他。 那种不忍又渐渐弥漫上来,我拥抱了他。 12 苏格居然还来找我,一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的样子。 我感慨于他的表演才能。 但是我的脑子电光火石地一闪,也立刻装出一副热络的老朋友样子。 我想知道,苏格从此对我,究竟是什么样的企图。 没想到他说,栀络,我想离婚。 没有任何一种时刻,我觉得自己如此身陷囹囫之地。 是的,我曾经希望苏格能离婚,我还曾经幻想自己做他的第二任太太,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穿不完的绫罗绸缎、用不完的金钱票券,可是,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现在的栀络,再也没有了这样的梦境。 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坐在一起喝咖啡。可今时往日的心情,已经这般截然不同。 我劝苏格,为你的妻子想想,离婚,对一个女人而言,是一种太大的伤害。 苏格低头不语。 隔好久,他说,栀络,这个决定,是因为那天你想和我一起去看婚纱才产生的。为什么我勇往直前,你却退后了? 我难以回答。 我无法猜到他和他妻子之间发生了些什么,可我却能够记得这段时间,我和罗盛之间,有了怎样的生死领悟。 13 新房的钥匙很快就拿到了。 罗盛说,栀络,我们一起去巴黎婚纱拍结婚照。 可是,我却选了维纳斯婚纱摄影。 巴黎婚纱已经是我心头的一道阴影。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天,我没有发嗲,没有说过去看看之类的话,苏格会不会因此而离婚。 是的,苏格离了婚。在我不停的规劝之下,还是离了婚。 他说,栀络,我一直以为离了婚才不至于错失你,可是没想到,我还是和你失之交臂。 我流下泪来。 不是这样的,我想要的完全不是这样的,可是,是谁,让一切都乱了套? 14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痛;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我和苏格,曾经在对的时间相遇,可是那时候,却遇错了人。而现在,我们遇对了人,却又遇错了时间。我们留下的,只能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而罗盛,他始终在时间里等待,所以,我们终于在正确的时候,彼此心灵相遇。 苏格说,既然一切命中注定,那么,我祝福你。 我微笑着接受。 15 我和罗盛的婚礼在锦江饭店隆重举行。 苏格为我们打理了一切,也是苏格为我支付了所有喜宴费用。 身穿婚纱站在锦江饭店门口迎接亲朋好友一直是我的梦想,因了苏格,这个梦想得以实现。 我说苏格,我该怎么感谢你? 当我是朋友就不要说谢。苏格一脸认真。 我忍不住,和这个朋友真诚拥抱。 老天真的是厚待我的。我这样普通的女子,资质平凡,却深受宠爱。 16 站在这个百年饭店的楼上,可以看到外滩两岸的景色。 众宾客怂恿罗盛讲讲我们的恋爱罗曼史时,我的眼前浮出外滩前的两个身影,男孩子牵着女孩子的手说,什么是天长地久,这就是天长地久,不管现实如何刀光剑影,不管世事如何沧海桑田,我还可以在外滩牵着你的手。 而从此以后,这两双手可以生生世世地牵下去。想想,这就是幸福。
第一部分外白渡桥上的爱情
文/罗幕轻寒 1 已经很晚了。 我还在外白渡桥边抽烟。 烦躁的时候,只有这外白渡桥可以让人静下心来,独享心事。它深沉、安定地坐落在外滩的最北面,永远不会像外滩的前面那样辉煌和张扬,只静静地见证着人世间一切悲欢离合。 最近一直觉得累,新推出的小灵通业务声势浩大,每天都要不厌其烦地解答客户的各种问题。繁忙的时候,竟然喝不上一口水。 最要命的是那张广告牌,进客服中心的人一看上面的人就知道是我,个个跑到我面前咨询,甚至连如厕都被他们打乱了。 心里不是没有烦恼的,可是没有地方倾诉。安迪去了澳洲,刚开始的时候还每个礼拜发E-mail过来,现在,已经很少收到他的信息了。而我,也不想什么事都去烦他,虽然他是我名义上的男朋友。 2 络仪,怎么是你?声音自背后传来。 转身看,大学时的同窗好友肖孜,棕色的波浪长发,紧身衣,百褶裙,妩媚性感。旁边一位很匹配的男士,让我眼睛一亮,想来是她的男友。果然她介绍:我朋友绍崇,做房地产的。男子的眼神有些失态,我微微一笑,对他点了点头。 才多久不见,肖孜你怎么可以越变越漂亮了?我衷心地称赞她。刚进大学的时候,她可是丑小鸭一个,总是在我面前抱怨,从小城市来的人,怎么也比不上上海的女孩子。没想到,上海这方水土这么养人,短短几年丑小鸭就变成了白天鹅。难怪那时候她死活都要留在上海。 3 其实在这个城市里我和肖孜倒还是有联系的,当初安迪出国的时候,就是我和她一起到飞机场送行的。除了肖孜,也真找不出更好的朋友了。她在证券我在电信,我们隔一段时间会给彼此打一通电话,无非是聊些美容健身的话题,偶尔她也问,你的安迪什么时候回来?而我并不知道答案。 后来那一晚三个人一起去了茂名路的酒吧,一路上,绍崇忽然指着公车站旁的小灵通广告牌问:怎么是你?我笑笑,也不答话。那是我现在最感后悔的一件事。那天主任找到我说小灵通的广告决定让你做模特,你看怎么样?那时候我觉得蛮新奇的,就答应了下来,没想到广告铺天盖地,一下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无所遁形。 4 那晚我喝多了,不停地说着小灵通,又一遍一遍地拨澳洲的电话,明明知道小灵通这几天免费试用,被锁掉了长途。肖孜对我又气又怜,说舍不得安迪,当初就不应该让他走,现在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一点点工作上的小事就这么垂头丧气。我说不上话来,胃里只是翻江倒海地难受,想哭,却终于吐了出来。 肖孜叫绍崇把我送回家,我在迷迷糊糊中,觉得一双很温暖的手扶住了我,有一种幻觉,觉得是安迪轻轻拥住了我,低低地唤:络仪。然后我又听到他问:络仪,很难受吗?靠着我,靠着我就没事的,我送你回家,很快到家了。我紧紧抱住了他:安迪,不要离开我,不要再去澳洲了。我再也不让你走了。 5 第二天醒来,马上想起醉酒的事,打电话给肖孜,她说,还有谁,当然是绍崇送你回家的。安迪,做梦吧,你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怎么会是他?我在电话里苦笑了一下,然后想到自己的丑态,脸上莫名其妙地红了一下。 下班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对着我微笑,是绍崇。我的脸又红了,忍不住低下头来。他倒丝毫没有介意,仍然是微微笑着对我说,来看看你怎么样了,如果没事的话不介意请你吃饭吧? 想到昨晚他送我回家,怎么说都欠人家一个人情,自然不好意思拒绝,其实对着那样干净清爽的一个人,也实在没有勇气拒绝,只是有一点点的担心,肖孜如果看到我们一起吃饭会不会不高兴。但也只是霎时的念头。一会儿工夫,他的车子已经开到了锦江饭店。 这还是安迪离开以后我第一次单独和一个男人一起吃饭。对着绍崇,我忽然发现要讲一个“不”字是多么困难。想起昨晚曾经把这个男人当成安迪,心里微微地跳了一下。 果然吃饭的时候他说,你昨天对我说了很多话,你还记得吗?我的脸一下子发烫,摇头,再摇头。就算我记得,此刻,我也是不会承认的。 6 不知道为什么绍崇开始来约我。但是从来都是淡淡地吃饭,或者喝咖啡,并没有听见他说喜欢我。而我,鬼使神差地喜欢跟着他,锦江饭店也好,星巴克也好,一边吃一边喜欢把什么都说给他听。我并不知道他的背景,也不知道他和肖孜到底到了哪一步,我只是愿意把他当作肖孜的朋友然后通过他排遣安迪留给我的寂寞。 常常,我会坐在他的车上,看他一路慢慢地从淮海路兜到苏州路再到外滩外白渡桥。然后,他会把我拉下车,和我一起走到外滩再走到南京路步行街。安迪没有出国的时候,我们也常常手牵手在南京路上走,过节的时候夹在人山人海里,彼此只看到对方,相视一笑,人再多也觉得这世界只是我们两个人的。可是这种感觉已经多久没有了?为什么现在,和绍崇走在一起,又想起这些来了? 走在外白渡桥上的时候,我定定地看了看身边的这个人,而他居然也在看我。络仪,他叫,眼神里有着前所未有的温柔: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脑袋“嗡”的一下,艰难地说,我有男朋友的,再说,你有肖孜。 这些都是借口,我知道你喜欢我的。对不对,络仪? 我的手心开始汗湿,眼泪忽然一颗一颗地掉了下来。 是的,我喜欢绍崇,可是,我还是要拒绝。 7 一个人在寂寞里走得太久,往往会丧失接受的勇气。总想把什么都封闭起来,不让任何外来物侵入,哪怕侵入的这些东西真的很美丽很让人憧憬。 对绍崇,我想我就是这样一种心态。已经习惯了自己的身份是安迪的女朋友,虽然他什么也没有给予,仍然愿意呆呆地固守着这个名分。可见名分对女人真的有着说不出的魅力。 那一次之后很久,绍崇都没有再来找我,我想,是我伤到他了。有一些感情,我一直以为保留在友谊的阶段是最完美无缺的,一旦要升华,总会有一个人受到伤害。可是为什么,我拒绝了他却又这么在乎他有没有受到伤害? 我打电话给肖孜,希望知道关于绍崇的消息。但是,她并不提他。于是我干脆问,你的绍崇呢,最近对你怎么样啊? 肖孜显得莫名其妙,什么我的绍崇,他不过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对我的工作有些帮助罢了,我可不敢奢想,人家可是房地产业的巨子呢,年轻有为,不知道有多少漂亮女子要钓这个金龟婿呢。 别贬低自己了,美人,你可是我的骄傲呢。我的心情无端地好起来。 去你的,哪能和你比啊,看看自己的广告牌吧,宝贝,你该知道你有多漂亮了。肖孜在那头笑。如果没有安迪,你啊,不知道被多少男子包围起来呢。我一愣,安迪,安迪。是的,我是安迪的女朋友。虽然,他杳无音讯。 8 小灵通的业务推广被提上了公司日程。公司向每一个员工下达了任务,我看着任务单,第一个就想到肖孜。 肖孜,把你的手机甩了,用小灵通吧,可移动的固定电话。保你一个月下来,费用省去一半。肖孜倒也爽快,好,你替我办,办好了把手机送过来就是了。我心里高呼万岁。 第二天,我就准备送小灵通手机过去,可她居然有事休息了,就决定送到她家里去,给她个意外惊喜。我可是难得去她家的。 肖孜一个人住在徐汇区,租来的房子,我去过几次,坐地铁一号线十分钟就可以到达。 很快,我就站在了她家门口。门铃按了好久都没见动静,这懒虫,太阳都晒到屁股后面了还不起来。正要打电话进去,门开了。肖孜有些慌张,尴尬地笑着说,是你啊。我笑得出了声:怎么样,意外了吧,是不是还有帅哥啊,这么久不来开门。边说边走了进去。肖孜支支吾吾地跟在我后面:你,你,你先坐坐吧,我收拾一下。 然后,我就看到了绍崇。他正从卧室里出来,看到我,呆了一呆,可是马上就别过脸去,走进卫生间换衣服。 我手中的小灵通“啪嗒”一声掉在了地板上,一颗心紧紧地收缩起来。肖孜看出了我的异样,过来掩饰,他,他昨晚喝醉了,我怕他出事,就把他带回家来了。 我强颜欢笑:嗬嗬,恭喜啊,肖孜,名花有主了。又把声音提了提:我可不打扰了,改天别忘了请我吃喜糖啊,先告辞了。 绍崇已经从卫生间出来,我看都不看他就径直走了出来,跨出门口的一刹那,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总有一个声音在说:络仪,很难受吗?靠着我,靠着我就没事的,我送你回家。他是谁?他是谁?为什么彼时那么温柔,而此时居然躺在别人的床上? 9 这以后,一个人忽然变得寥落,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有事没事总爱在外白渡桥边发呆。而入睡之后,又做很奇怪的梦,梦里,是桥上的绍崇牵了我的手,微笑着说:外白渡桥作证,络仪,做我的女朋友。然后又有安迪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说:络仪,我回来了。我在两个人之间不停徘徊,终于厌了,独自离去。可是,他们一下子抓住了广告牌上的我,我无法遁形,终于流下泪来,哭醒过来。 恰在此时,安迪发Email过来,说已经在那里拿到了绿卡,决定不回来了。问我是不是愿意过去,如果愿意的话,他帮我办手续。口气略带生疏。 对安迪的印象总觉得有些模糊了,曾经的感觉也几乎消失殆尽,到底要不要去,我自己都拿不定主意。可是也许,换换环境也是好的。 而这边,肖孜每天都要打电话来说点什么,我听一句就挂了。 有些事,总是会越描越黑的,既然一开始是我先拒绝,我就由不得别人投入另一个人的怀抱。有一些爱,原本是一个人的事,就像有一些伤害,也是一个人的事。 我决定去澳洲。 10 去飞机场的那一天,耳边又有声音在说,络仪,很难受吗?靠着我,靠着我就没事的。然后我想起自己死死地抱着他,语无伦次地说:不要离开我。 那时候我把他当安迪,可是,现在,他的脸却那么清晰地跃在眼前,完全代替了安迪的身影。 我为什么要去飞机场?为什么都在去飞机场的路上了,我的脑子里还都是他的身影?外白渡桥边的初次相遇,南京路上的牵手而行,还有桥上他充满柔情地问: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算了,不想这些了,我还是安迪的女朋友,我要去澳洲了,去继续做安迪的女朋友。还有什么可想的。 可是,就在登机口,我看到了他和她。 络仪,我和他真的没什么,那天我睡的是沙发,他被你拒绝,所以买醉。肖孜拦住我。她身边的绍崇,憔悴,落寞。心莫名地就痛起来了。 真的一点机会也不给我吗?络仪,你会想念上海的,你会想念外白渡桥,你会想念南京路,你会想念外滩的,你还会想念在上海发生的这一切。不要去忍受想念的煎熬好不好?绍崇终于过来抓住我的手,一口气把他的话说完。 我已经在想念,我已经在受煎熬。绍崇,我再也不想拒绝你。我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第一部分相信千年之幸福的人
文/无名指尖 那年重新流行起花花绿绿大红大紫的旧式棉袄,对门襟的古式样,也有开襟领,糅合了现代设计的风格。于是城市色彩斑斓的繁华街头,摩登女郎腼腆起来,章子怡般甜美憨态的大妹子形象随处可见。 薛妮正是穿了这样一件碎蓝紫花白底的开襟领棉袄,配米白色紧身牛仔裤和羊皮平底鞋,泰然自若地坐在“甲乙AB”咖啡吧的落地窗前,手里举一个白色小花杯,轻啜一口醇香的法式牛奶咖啡。她在等宋子卿。 子卿对于珠海,这座以高消费和高效率著称的花园式南方海滨都市所了解的时日仅比薛妮早了一星期。一个星期前她像候鸟迁徙一样向南靠拢,只因北京的冬天实在令人发指。她曾在零下十五度的冰天雪地里行走,街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寒风刺骨。暖烘烘的商场离租住房有一大段路程,在那样的天气断粮是非常绝望的事情。后来她对瑞明说我要去南方过冬,一定要去。瑞明的脸色由于电脑屏幕翻页,颜色不断变换着,靛青,海蓝,暗黄,惨白。他头也不抬地虚应着,好啊去吧春天过了再回来。 上火车的时候子卿觉得鼻子泛酸。那个零下十五度的天气,如果不是瑞明到南方出差去了,她也不必为食物而奔忙,可以一整个冬天都躲在暖气里,过着春夏秋冬始终如一的好日子。 而她来到了这座瑞明出差时停留的城市,这个在冬天有点潮湿的,空气恒久清爽的南方城市。她走的路都和瑞明脱不了关系,像小时候见过的爬山虎,只能沿一面墙蔓延。两个靠得很近的人,却又无法互相融合。她越来越受不了待在五十五平方米的屋里,只能听到瑞明的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和自己沉静缓慢的呼吸,很多时候她默默梳理一绺绺头发,看它们中的一根寂寞地缓缓飘下。 她在一栋还算清静的小楼里租到了一个两房一厅的套间,房间在五楼,晚上拉开窗帘就可以欣赏到远处灯火闪烁的都市夜景。但是很快她就觉得一个人的房子太空旷,于是在一个冬风簌簌的早上发出了一份邀租启事: 本人女性,二十三岁,独居情侣北路某栋502室,欲邀一名同龄女子共租,两房一厅,可饲养宠物,可有不受干涉的私生活。有意者请拨×××××××详谈。 启事贴在火车站附近,她想这样或许可以招来同类的人。一天后她接到薛妮的电话,约好在“甲乙AB”咖啡吧面谈。 咖啡吧里有暗蓝的矮沙发,靠着奶油黄的方枕,墙是大块的玻璃,中空着,里面是大朵颜色鲜艳的纸花。宋子卿四处望望,眼睛因这美丽的组合而水样温润。 薛妮不期然抬起头,两人的目光便在空气里相遇,她们相视一笑,各自心底已有了默契。也许是因为同样的白色基调,也许都倦了而不想再费力寻找,两个女子的同居似乎不需要太多理由,能契合已经是奢求。薛妮的行李与她的如出一辙,也只有一只大皮箱,装了所有物什。原来亟待逃离的人那么多,大家走得都是如此突然而仓促。 瑞明常把子卿形容作一大片高原雪地,寸草不生,误入深处待得久了便会患上雪盲症,彻底迷失方向。薛妮在逛街的时候紧紧地握住子卿纤细的手,防她走丢。两只手都冰冷彻骨,但是合在一起便有了温度。情侣路连着海燕大桥,可以一路步行过去。这是她们喜欢的方式,走不多远,便倚着桥栏漫无边际地闲聊。说说记忆里还鲜明的东西,心情已经波澜不惊,像缓缓起伏着流动的江水。 也一起在拱北汽车站搭1路公车到圆明新园回顾历史,门票竟然要一百元,薛妮咋舌不已。踩着悠扬古老的宫乐战战兢兢地走进皇家宫殿,子卿故作镇定地昂首挺胸,面对金刀旗幌跨在马背上的禁军目不斜视地踱过去。薛妮一手掩着嘴笑得闷声连连,一手被她拖着朝人少的地方躲。经过琼华楼正殿,子卿看也不要看,就这么一路走马观花地游了一遍。即便如此,两人还是累得够呛。领着子卿离开出口,薛妮嗔怪她有心无神,她仰起脖子回头望望,神情有些忧伤。她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地方,不是我该来的。一直心慌,好像冒犯了什么。薛妮愣怔一下,无奈叹一口气,不再多言。 坐上回程公车,子卿望着窗外飞驰的绿树红楼,心里想瑞明应该需要像薛妮一样的女子,这样的伴侣聪慧且善解人意,永远是一只识途的鸽子。 十二月,珠海的最低温度大约五摄氏度。而且,几乎不会下雪。子卿站在薛妮身后,看她一口一口吞吐着烟圈,总有一种她会卷在灰色圈圈里随风飞去的错觉。她抽的烟是个很特别的牌子:软娇子,外包装是红色,转一个角度,会变成绿色。一根根烟枝精致涵雅,且烟叶来自津巴布韦和巴西,彰显的是弗吉尼亚典型烤烟韵味。呢哝,缠绵,还有无法言说的一种霸道,感情表达细腻暧昧不容置疑。心里有爱的女子,才会习惯这么婉转而风情自知的香烟。它的味道久久弥散在空气里,浓郁得化不开,其中好像纠结了某种无解的情绪。 子卿已经跟她混得很熟了,知道她也是从北京搬来,却不是为了过个暖冬。可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让这女子方寸大乱?子卿问她,她捻熄烟头,甩甩齐耳的短发,有些烦躁。他有女朋友。她说。 子卿就笑,不以为然地撇嘴。这年月,结了婚还可以离婚呢。 她不语,狠狠将右手五指插入发间,微扬起下巴,神情复杂地说,他放不下,那个女人太爱他,他有责任。 男人张口就是谎言。她劝薛妮,那只是他们继续游戏的借口。 那你呢?薛妮忽然张大了眼睛,水汪汪地问她。是什么原因让你欲舍还留? 他说我让他患上了雪盲症。她苦笑。我不甘心,可是没有办法改变现状。 薛妮浑身一震,定睛逼视她。他是不是还说过雪化的时候很冷,不知道能不能坚持走到那一天? 你,你怎么知道?她惊愕地张口结舌,那的确是瑞明说过的话。他们总是冷静地吵架,他的每一个字都让她冰冻三尺。他说既然大家都累了那就分手吧。她不哭不闹,收拾东西,拖着箱子走到门口。想了想,她回过头对他说,可是我爱你,怎么办,瑞明?我可以走但是我不能停止爱你。那个心软的男人就跑过来,他们拥抱,她尝到他的眼泪是苦的。她记得很清楚。 男人的谎言,他们总是害怕负责。薛妮踱到她面前,多了四厘米的身高优势使她可以居高临下地张开双臂,用一种怜惜的方式把她拥进怀里。薛妮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奶香味,据她说是因为喝了二十四年的牛奶所致。子卿不信,她用的香水“千禧”就是这种味道。瑞明也极爱喝牛奶,几天没有奶味就魂不守舍。 薛妮喝牛奶的时候神情陶醉,好像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从未见过比她更容易满足的女子,一杯鲜热牛奶就可以原谅整个世界。她说人是不能太贪心的,她只是一个相信千年之幸福的人。相信只要爱着,幸福即使迟了千年也会守约。 可是,幸福往往伴随着隐忍的痛苦,牛奶放久了也会变质的。子卿说。幸福是一个比爱情更渺茫的词。当你刚刚抓住它的尾巴时,不幸的声音就会尾随而至。千年,千年幸福是宿命的谎言。 十二月的南方没有太阳,那样的阳光直透心脏,冷到骨子里。子卿开始怀念北京郊区里的那套蜗居,20 ℃恒温的空间,还有瑞明温暖的怀抱。而这里的天空虽然在微笑,却犹如陌生人的冷淡和疏离。 平安夜前夕,收到从门缝塞进来的影讯,晚上有电影《烟雨红颜》,在附近一个偏僻的电影院放映。这个片名让人心动,她们决定去看。两个年轻女子,手挽手出了门。 街上灯红酒绿,浓浓的寒意似乎无法驱除幸福热热闹闹地覆盖这座美丽非凡的城市。 周迅穿着碎花白底的对襟棉袄,梳两根粗粗麻花辫出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子卿仿佛看到了初见时的薛妮。淡淡神情,眼神冷冽,是桀骜卓尔的女子。偏偏遇见软弱苍白的爽然,在静儿丧母哀戚愤懑之际,适时披上一件大衣,卷着柔软的温吞融化那年厚厚的积雪。外面冷了,进屋里去吧。就顺从地一直走,走进他的心里,走近彼此的心底。生活中,爱情,阴谋,在大雨滂沱中,缘分擦肩而过,一错数十年。沧海桑田,一条蓝色围巾已磨出棱角。车窗外一个踉跄佝偻的熟悉身影,让女人泪流满面。凌晨时分,躺在床上假寐的丈夫在听见妻子小心翼翼却决然的叩门声后,眼泪肆意而下。在背叛之中,谁又能真正擦亮眼睛,看清玉石俱焚的爱情? 电影散场,在人群中恍恍行走,分不大清现实与剧情。昏暗中看不真切薛妮的脸,一大片黑影投在她身上,时光的痕迹错落零散。 随人声暗涌来到灯光乍亮的大街,子卿才看见了薛妮脸上狼藉蜿蜒的泪痕。 你也觉得很悲哀吗?可是你都不像是会为电影哭泣的人呢。 子卿轻轻扶她的背,她深深呼吸。当剧情和生活有着惊人吻合的时候,眼泪就找到出口了。子卿你一直很幸福你知道吗? 嗯。可是子卿觉得不幸,她想这是和瑞明结识以来第一个独自度过的平安夜,夜里没有礼物,没有祝福。有一场悲剧上演,有一个鸽子般轻灵忧伤的女子用眼泪为爱情祈祷。还有一股寂寞的风吹啊吹。 她不知道风是往哪一个方向吹,她知道思念的方向是往上,也许北风吹啊吹就能把她的牵挂带到长城脚下。千年的古建筑以一种长情依依的姿态默默守护着那些相信千年之幸福的人。 有谁会花千年轮回来反复寻找某一世的模糊记忆?谁能与石头比长情? 心底激烈交战,烟花在头顶上绽开巨大的伤口,美丽而忧伤。两个女子相互依偎着取暖,而薛妮终于怆然释怀。 这个爱喝牛奶抽“软娇子”一身雅白且不服命运的女子,千里迢迢来到有着陌生气候的城市,预备和情敌正面霍霍交锋。相见的第一眼,子卿素白羊毛罩衫同色西裤白皮鞋,一身灵性的楚楚之色。如果把子卿比作白狐,薛妮就是一只黑喙的白鸽。不同的是,白狐常年隐匿在山林深处,白鸽的使命却是不断飞翔。百年狐狸修成墨黑,千年狐狸修成雪白。怎么忍心和她再争一洞温暖?千年,千年修行或许只为了那个墨蓝色长衫男子心怀慈悲解囊相救的恩情。幸福是一刹那宽厚掌心的温度。 除夕夜,子卿坐在薛妮的手提电脑前,僵硬的手指摸索着温习瑞明敲击键盘的姿势,她已经很久不曾用这种方式和瑞明说话了。 子卿:瑞明,你还好吗? 瑞明:不好,半夜醒来身边是空的,非常冷。 子卿:那你的雪盲症治愈了吗? 瑞明:如果连雪都没有,做个瞎子比较幸福吧。 瑞明:子卿,回家吧。我很想你。 子卿开始收拾行李,发现原来的箱子已经装不下所有的东西了。她低低地埋怨薛妮,你看我们逛街买的衣服太多了,这个冬天怎么穿得完?薛妮笑着帮她叠好衣服,用力塞满箱子。其实女人的衣服呢,像感情一样,需要一点一点累积,不要等到需要的时候才想起来,那时候就晚了。子卿手里顿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是吗? 火车缓缓开动,她们相视微笑,走出了各自的视线。子卿心里没有怅惘,她直觉相信,她们一定还会再见。而这座叫做珠海的四季花开的城市,它的繁华冬天,它的恋物咖啡,它的跨梦大桥,它的悲情电影,也作为一种永恒的纪念,深深地埋在了彼此的心里。 瑞明站在月台上,高高瘦瘦的个子,在寒风里直立如松。子卿朝他走过去,靠在他的怀里。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了。她贴着他的心脏说,谢谢你还等着我。 冬天轰轰烈烈接近尾声,你看到幸福了吗?它就在我们以为永远抓不住的时间里,延续着,逝去,脚步轻轻。
第一部分完美姿态
文/阿宝 湛旺餐厅。寥寥几人。 宝儿低着头心不在焉地吃着快餐。旁边一对小情侣在打情骂俏,有点夸张,她迅速地望了一眼,然后继续吃。这么亲密无间的爱恋,宝儿无法做到,即使她多么的爱一个人,还是会保持距离,宝儿眼里,他们的爱情未免太戏剧化了。 宝儿想起,唯一的那次,站在娴静的珠海渔女的身旁,看见那蔚蓝的海水,还有远处飘荡着的几叶小舟,这是宝儿在家乡从未见到的,她禁不住抓住楚的手,发出“啊”的赞叹声。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楚眼神古怪地看着她,她脸红,然后轻轻地把手放开,这是她第一次在男人面前失态,宝儿觉得很丢脸,那次以后,就没有再发生过类似的事,即使是在欢爱中达到高潮,宝儿也不会大叫。 手机震动,有信息,宝儿拿出来,是楚的信息,他说周末会来珠海。宝儿淡淡地笑了一下,她记得,这个周末是楚的生日,他肯定不会放过大肆宴请的机会。 宝儿和楚的马拉松已经跑了七年。他们是大学同学,当年,楚就是被宝儿那种优雅的高贵姿态所吸引,然后费大量人力物力,不惜一切追求宝儿的。其实,在刚进大学的开学典礼上,楚代表学生会欢迎新生,那阳光灿烂的笑容早已吸引了宝儿,只是,她不露声色,等着楚的主动。当楚捧着九十九朵绽放得无比灿烂的玫瑰出现在宝儿的面前时,宝儿终于绽放出和那玫瑰可以媲美的笑容,毫无破绽地收下花,在一片羡慕声中做了楚的女朋友。 可是毕业后,她坚持不和楚在同一个城市,她说,只有分离的感情才会经得起考验。然后忽略楚受伤的眼神,执意来到临近的城市——珠海。 宝儿不知道,她说完那句话转身走的姿态,是一个完美的弧转,楚想抓都抓不住,楚想,怎么会有这种狠心的女人?楚甚至想,她到底有没有爱过他? 宝儿回了个信息,说,好。然后用纸巾轻轻地抹了一下嘴,很斯文,也很优雅,结账的时候,连侍者都忍不住多望了她一眼。和楚之间的联系就是这样,只发信息,很少通电话,即使偶尔楚复电过来,宝儿也会压抑自己的喜悦,淡淡地问他,有什么事?给楚的感觉,他爱她多于她爱他,甚至,不曾感觉到她在爱他。 宝儿无法不维持她的风度,她真的很讨厌失态。十岁那年,父亲拿着行李搂着一个狐媚的女人要抛弃她们母女,她看见母亲抱着父亲的腿哀求嚎啕,哭得满脸泪水鼻涕,连宝儿都觉得恶心得要死。她想,母亲就是因为那种毫无尊严的姿态,所以才被抛弃,她甚至很羡慕那个被父亲搂着的女人,面对那种状况,竟然面不改色。 所以,她没有像母亲一样哀求嚎啕,她漠然地望着一切,然后想,如果以后一个男人要离开她,她一定会很淡然地笑着,说,好。然后转身离去。 周末。果然,楚在“天地人间”包了一个大厅,都是他一些生意上来往的人,而且多是男的,但是居然,也有很多女的在里面。宝儿认得出,有几个是楚的房客。 在中山,楚早已打下了自己的天下,并在珠海南屏建了一栋七层的楼房,他自己一套——他每个月都会回一次珠海,父母一套,其他都租给别人,其中,七楼住的是几个陪酒小姐。 房客是什么身份,也就算了,但是今天,他竟然把她们都请来了,宝儿心里有点不高兴,但她没表露,任凭楚搂着她的肩和别人纵情地笑谈。她很斯文地笑着,碰杯之后,也很斯文地抿着杯沿。 那一边,几个女人喝得有点夸张,其中一个竟然已经飘然欲醉,在胡说八道了。楚眉头稍微皱了一下,然后松开搂着宝儿的手,走过去。宝儿也皱了一下眉,那个女人似乎叫媚,连名字也那么狐媚。媚把麦克风递给楚,嚷着要和楚合唱那首《我不够爱你》。唱完后,全场很夸张地喝彩鼓掌,然后怂恿他们继续唱下去。楚似乎也很有兴致,一首接着一首地和媚唱着,最后,搂在一起唱起来,压根儿忘了场内还有个宝儿。宝儿腰挺得很直,一个人坐在一边,手里不停地转动着那杯很好看的饮料,偶尔会露出微微的浅笑,那姿势,似乎在优雅地弹着钢琴。 酒醉人散。门口,目送着楚的朋友都走了,那几个女人也坐车扬长而去,宝儿轻盈地站在他身边,温柔且漠然地说,我要回去了。 楚愕然,这么晚,怎么还回去?每次过来,楚从来没说过挽留,但宝儿肯定会留下来过夜,所以此刻,楚有点心慌。 我要回去。温柔而坚决,宝儿心里乱得很,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但,今晚的楚真的令她很失望。 明天回去吧,太晚了,不安全,何况今晚是我生日。楚祈求。宝儿漠然地转过头,不看他,说,自然会有人陪你。语气有点酸。 楚想解释,宝儿突然想,为什么要便宜那个叫媚的女人?然后对楚嫣然一笑,说,是太晚了,还是明天回去吧,然后钻进楚的轿车。 楚的房间里。楚搂着宝儿,热情地吻着,宝儿依然淡淡地和他亲吻着,像以往一样没有热烈的回应。过了一会,楚懊恼地松开宝儿,然后倒了一杯酒。宝儿疑惑地看着他,没有问,她认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不用亲口去问,就会等到男人的答案。突然,门铃大响,开门,一个香气扑人的物体卷进来说,媚醉得很厉害,在喊着你的名字,你快上去看看她,说着,拖着楚一起走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楚回头望了宝儿一眼,宝儿背对着他们,楚刹那间感觉到了宝儿的气愤,便说,我不去了,你回去照顾她吧。 半夜。宝儿睁开眼睛,身边空着。她知道,楚正在七楼。他以为宝儿睡着了,然后悄悄地上去,其实,宝儿还没有睡,他刚关上门,宝儿就睁开眼睛。她很想跟着上去,看看他们在干什么。但是,她的教养,她的风度不允许这样,所以,她只有睁着眼睛,心如刀绞,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这种事居然也会发生在她身上,她此刻才知道,她爱楚。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只要楚说和那个女人没瓜葛,她会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 天亮。楚轻轻地回来躺在床上。宝儿睁开眼睛,他讪笑,你醒了。 宝儿冷漠地望着他,然后起床,漱洗,穿衣服,出门,坐车,没有跟他说一句话,整个过程都很优雅,没有失态,但楚的心感受到了寒冰的刺冷。 一个月里,楚的信息宝儿都没有回。海湾新家园,高级白领住宅,楚来到她的居所,门铃响了很久,她在房间里漠然地上网,听歌,却不开门。他的电话,任凭响到没电她也不接听。 公司里,总机说,有位先生找,她犹豫了一下,接听,楚的父亲,亲切的语气,叫宝儿这个周末回家吃顿饭,很久没见宝儿,有点挂心。楚的父母对她很好,她的父亲抛弃她母女后就再没理过她们,除了把每个月的生活费寄给她。母亲早已另嫁,之后,不再关心宝儿,甚至宝儿长到亭亭玉立,他们也从不过问。因此宝儿很喜欢楚家里的温暖。她可以对楚不假辞色,但在他父母面前,她还是表现得很乖巧,温顺。 在楚的父母调解下,宝儿终于原谅了楚,毕竟,她是爱他的。就在他们四个人在餐桌边愉快地用餐时,电话响了,楚接听,脸突然变色,随后冲出门去。宝儿脸色沉下来,他的父母尴尬地叫宝儿吃菜。她的感觉告诉她,楚是到七楼去了。 吃着水果,宝儿终究无法保持她的风度,说,伯父伯母,我出去一下。然后冲上七楼,直接冲进房间,看见那个叫媚的女人缩在楚的怀里。看见她,楚放在媚头上的手有点不知所措。 宝儿走上前,甩了楚一巴掌,冷冷地看着他。媚马上说,你干什么?宝儿转过头,目光锋利无比,媚打了一个冷颤,“啪”,另外一个耳光甩在媚的脸上。宝儿风卷一样冲下楼,不理会楚在后面叫喊。 请了一个长假,躲在家里,手机关了,电话线也拔掉。她怕在人前毫无尊严,怕出丑,怕自己会忍不住嚎啕大哭。她又想起那年,母亲抱着父亲的腿,想起母亲脸上那恶心的哭相,怕别人的厌恶,更怕楚的厌恶。 突然,想吐,她冲进卫生间,吐起来,差一点连心都吐出来。宝儿虚脱地坐在地上,忽然想起,月经两个月没来了,很少把这些记在心里,她心慌起来。忍不住打电话给楚,楚焦灼的声音,宝儿,你怎么了?不要挂电话,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样,你在家里吗?等我,我马上过来。 楚再次见到宝儿的时候,宝儿已经有一个星期没吃东西了,脸苍白得恐怖,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宝儿这个样子,宝儿永远都是干净、清爽、优雅、斯文、淡定,但那个宝儿总是离他很远,虽然他曾经就是因为这个才爱上宝儿,但此刻,看到宝儿这个样子,他才觉得宝儿是属于他的。 他搂着宝儿,心痛地说,对不起宝儿,原谅我,那个女人,只是,只是……相信我,我只爱你,我不能没有你。宝儿揪着楚的衣领,终于大哭起来。 嫁给我。楚说。 宝儿轻轻地点了一下头。没有告诉他,她可能有了孩子,既然决定结婚了,到时候让他自己发现,不是更好吗? 她说,楚,我们很久没去过情侣大道那边了。 现在去。 大道依然暧昧,成双成对的情侣搂着,宝儿依偎在楚的怀抱,想,原来,做一个这样的女人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宝儿回去辞工作,楚回去准备婚礼。辞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宝儿一直受总裁重用,所以加薪要留她,还要放她三个月婚假,最后宝儿答应物色一个人才,并答应培训到可以放心为止,总裁才勉强点头同意。 周末,宝儿这一次没有发信息告诉楚说要过去,想给他一个惊喜。当宝儿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她在心里嘲笑自己,怎么越来越失态了?她现在才知道,这样的爱情才会有喜悦,赤裸的爱情才真实,所以,她做出这样小儿女的决定的时候,心里竟然异常的幸福。 开了门,突然听到两个人的争吵声,宝儿看见了楚,他露出心痛的表情。那个叫媚的女人拿着刀子,哭着喊,我有了你的孩子,你想怎么样? 楚难堪地说,媚,不要这样,我快要结婚了,当初不是说好了只是逢场作戏吗? 不,我要让你一辈子都不能心安。那个女人疯狂地叫嚣着,刀闪亮了一下,血喷射出来,地上很快就有了一摊血。 宝儿看着眼前的一切,头晕目眩,一下坐在了地上。楚焦虑地抱着媚冲出来,经过宝儿身边的时候,看了宝儿一眼,露出祈求,绝望,决绝的痛楚。他想,怀中的这个女人脆弱得似乎经不起打击,竟然为他自杀,竟然离不开他。而宝儿,她是坚强的,即使没有了他,她也会活得很好。一年后。楚在沙发里看着报纸,他的妻子媚在厨房忙碌。电话铃响,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好,我是楚。 你好,我是宝儿的母亲,你不用对我说什么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女儿也是宝儿的女儿在我这里,麻烦你带回去,我早已另结家庭,有一个孩子在身边不方便。至于宝儿,她现在在珠海疗养院,如果你还念旧情的话就去看望她一下。说到这儿,宝儿的母亲刺耳地笑了一声,又说,当然,方便的话。 疗养院里,宝儿穿着白色的很宽松的衣服,腰挺得很直地坐着,脸色苍白,表情痴呆,当她发现楚注视着她的时候,木然地笑了一下,然后很优雅地站起来转身而去,是当年那一个很优美的弧转。 两行液体从楚的眼中滑下来,咸咸的,涩涩的……
第二部分繁花开过
文/积雪草 1 一年前的七月中旬,我遇到了末儿,一个精灵一样的女子。 那时,我刚接了一个活儿,给一家广告公司拍两组关于时装和婚纱的照片。恰逢那座北方的城市——大连开时装博览会,朋友陆离建议我去玩玩,散散心。当时我刚从一场恋爱中逃脱出来,心情郁闷、倦怠,自己也想出去走走。主意打定了,便立即动身。 飞机徐徐降落在周水子国际机场时,已是暮色苍茫时分。扑面而来的是凉爽怡人的海风,不过几个小时的距离,酷暑炎热便被我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临走时,陆离说他的朋友徐行会到机场来接我。因此一出机场我便左顾右盼,透过人流的缝隙,细细地打量着,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像是来接我的徐行,心中不禁焦躁起来。于是掏出那张写着朋友的朋友手机号码的小纸片,按照上面的数字组合,一拨果然就通了,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手机铃声竟在我的对面响了起来。我循声看过去,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子站在我对面不到两米的地方,个子很高,穿着黑色丝质上衣,用一根细细的带子束着,没有一粒纽扣,脖子下面露出一块V字型的白皙。同质地的宽脚裤,走起路来摇曳生姿,飘逸动感。特别是那一头的长发,微微卷曲着,泛着健康的亮泽。 离很远,我就伸过手去说,你是徐行吗?可找到你了。 她笑着摇头,笑容很轻很淡,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是徐行让我来接你的,我是林芷末,叫我末儿就可以了。我大笑起来,陆离说徐行是男的,我还纳闷呢,怎么会变成了女的呢? 末儿不说话,上了她开来的一辆白色丰田。一路上,街灯流光溢彩,照亮了这座暮色中美丽的半岛城市,令人觉得仿佛行走在画中。 末儿开车时的神情很专注,也不跟我说话,我无法判断她此时的心境。她身上的香水味淡淡地飘过来,我不禁深吸了两口,我分辨出她用的是男用“冷水”,有一种来自原始的春泉湖和北爱尔兰激流的海洋味香气。 车子一直开到海边停下来,我才想起来问她安排我住哪家酒店,她淡淡地笑了,街灯下模糊不清的样子,她说,住我家里。我立刻扭捏起来,毕竟我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单身男人。于是问她,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太方便啊?她不答,一扬手锁了车门,进了小区,保安殷勤开门,我提着简单的行李跟在她身后。上楼之后,她领我进了一个房间说,不早了,你休息吧。 她的声音很好听,有一种牵引的力量,令人无法抗拒。我顺从地上床躺下,脑袋里想着她那寂寞如斯的百合花一样淡淡的笑容,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2 第二天上午醒来,已经是一屋子的阳光,我听见隐隐的海浪声,忍不住跑到宽大的露台上,立刻欢呼起来,大海就在我眼前不远的地方。以前也住过临海的房子,只是夜里老是睡不着,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让我兴奋。 末儿在餐厅里喊我吃早点,我赶紧擦了把脸去餐厅,末儿已经换了居家的衣服,看起来不再那么冷漠,有一种说不清楚的亲和力。早餐是鸡蛋、牛奶、燕麦面包,我三口两口吃完。 末儿慢慢地喝牛奶,闲下嘴来才淡淡地说,吃得太快,会胃疼的。我看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末儿疑惑地说,笑什么?我连忙摇头,我心中不过是想起了从前的女友,在一起快一年了,她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我。我对末儿说,我还是搬出去吧,在你这里住着好是好,可是怕给你添麻烦。末儿淡淡地说,我还没怕,你倒怕了?是徐行让你住在这里的。 末儿淡淡的样子,让我觉得我和她的距离很远。 吃完东西,末儿说,你怕我干吗?我又不吃人,从今天开始,由我完全负责你,上午你自由活动,下午由我陪你逛街看海。末儿说话的语气完全是公事公办,不像是刚刚给我煎过荷包蛋的末儿。我连忙小心地问她,为什么由你负责我?末儿说,是徐行给我安排的任务,不满意可以找徐行投诉。我不由得笑了,有美女相伴,夫复何求?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末儿去上班,我搭她的车去星海会展中心看时装展演,顺路到海边逛逛。一直到下午两点钟末儿才给我打电话:你在哪儿?我去接你,徐行现在有时间,要给你接风。我忙说,如果他忙就算了。心里想着,这个徐行真是个怪人,这个时间吃的哪门子饭呢?不过有人陪着我,总比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闷着要好得多。 徐行这个名字从陆离和末儿的嘴里说出来好多次,我早已对他有了好奇。终于在解放路的汉斯啤酒坊里见到他,亲切、开朗、富有感染力,三十几岁的样子,是成功男人的那种宠辱不惊的姿态。他问起陆离的情况,然后就是劝酒。 这就是徐行给我接风的总体印象,对了,还有他和末儿一见面就吵起来了,末儿摔门而去,我不好追出去,看徐行,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仍旧谈笑风生。 3 之后,末儿陪我去了很多地方。 她对这个城市很了解,站在中山广场的圆盘中心,她给我讲了周边那些各式风格的建筑,鸽子在她身边掠过,飞向蓝天,我有些恍惚,心中觉得认识她已经很久了似的。 在一个名叫“海底捞”的小馆子里,吃海菜蒸饺、辣炒蚬子、清煮海螺,她兴奋得像一个孩子。我不解地看她,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她说她去法国之后就再也没吃过这些东西,这么纯正的家乡风味。我笑了,这些东西离你这么近,想吃还不是随时都有。她说,我回来才半年,在徐行的服饰公司做服装设计师。 穿街而行,路过快车道时,疾驰而过的车发疯一般冲过来,走在我前面的末儿正回头想和我说什么,我一把把她拉回来,嘴里喊着:小心。由于用力过大,她收不住脚,被我带到怀里,她吓得面色灰白,嘴唇没有血色,半天才缓过气来。我搂着她不由得血速加快,心跳个不停,我再看末儿,脸上已布满了红晕,正在挣脱我的手。我松开她,一边说,刚才真的很危险,以后要当心啊。她点头,浅浅地笑,仿佛有一丝淡淡的忧伤融化在笑容中,像一朵带着朝露的百合。 周五的傍晚,我们破例没有出去吃饭,其实吃饭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能和末儿在一起,我被自己的感觉吓了一跳。我说,今天不出去吃了,我们自己做好吗?末儿为难地说,除了煎蛋之外,我不会做饭。我说没关系,有我呢。要吃中餐还是西餐,尽管说。 末儿欢呼道,你还会做饭?她歪着头,想了一下说,还是中餐吧,我喜欢。 于是我做了西红柿炒鸡蛋、辣炒小螃蟹、虾仁腰果,本来还打算做蚝油尖椒的,可是切西红柿时,滑不唧溜的,不小心把食指切掉了一点皮。疼倒不是很疼,但流了很多血,末儿紧张得叫起来,直问我疼不疼,看见末儿心疼的眼神,我已经忘了疼的感觉了。末儿拿起我的手指,含在嘴里,把血吸出来,然后上了消炎的药粉,最后用创可贴粘上。 我任由末儿处置,心中慌慌的,有如一只兔子在撞。恋爱也不是没有谈过,可是全都不似末儿给我的感受,这般奇妙而让人心醉。 4 夜里口干舌燥,起来找水喝,路过末儿的房间竟听到里面有动静,驻足细听,竟似做爱的喘息声,心中疑惑不已。早晨起来才发现徐行在末儿的房间里,我无法说清心中的感受,犹如打翻了五味瓶。末儿并没有跟我解释什么,眼睛里的神情又回到了从前那般淡漠的样子。 我走之前的那个傍晚,拉着她去酒吧喝酒,她顺从地把手放在我的掌心里,没有抽回去。渐渐地,她有了醉意,把头埋在酒吧的绿格子桌布上,我想她是哭了。我没有劝她,我在等待。果然她的情绪稳定下来之后说,我明白你的心思,我和你是没有结果的。只这一句话,就使我的心痛得厉害。我说,末儿,没有试过,别太早下结论。她摇头,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她说,你知道徐行吧?我点头。她说,我和他签了三年的合同,我把爱情卖给他,做他三年的情人。我隐隐地感觉到了,可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我仍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说,我去法国留学前就是他公司里的职员了,是他出钱让我去法国的,为了这个机会,我倾尽所有。 末儿的眼泪一滴一滴流下来,已不能说话。除了心痛,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末儿说,你抱我一下可以吗?我站起来,轻轻地拥她入怀,心中无欲无望,无喜无悲,只有心痛一阵、一阵地袭来。末儿一遍、一遍地说,为什么是在错误的时间里遇到你?为什么? 我无以作答,因为我也不知道。 走的那天,天空中飘洒着蒙蒙细雨,一如我此时晦暗的心情。末儿没有来送我,落寞就像光阴,看不见,摸不着,却与我形影相随。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相隔,而是我站在你面前,却不能把我心里想说的话告诉你,不能说我爱你。就像我不能对末儿说我爱你一样,因爱而痛的印痕,深深地刻在心间,很清晰却无法说清楚,我和末儿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开始的一场爱情便被搁浅了。繁花开过,我只看见爱情的影子。
第二部分收割七月稻田
文/新鲜旧情人 1 因为喜欢写爱情故事和看爱情故事,便跋山涉水地跑来西安。很喜欢这样的工作,每天可以看很多的文字,然后把喜欢的挑出来,然后由美编配上很漂亮的漫画,再然后出片,打样,印刷,上市,被很多人看见,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和我一样喜欢。我自己现在倒是很少写字了,忙着为别人做嫁衣。 我住在离单位很远的地方,加上我赖床,每天都是一手举着面包,一手抓着塑封的奶茶或是咖啡拼命往公车上挤。房子是和别人合租的,她住大间。理由很简单,她的房间要住两个人。 我见过她房间里的另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穿很宽大的蓝色球衣,袖子上有两道白色杠杠的那种,看到我也不说话,就傻笑,一口整齐的牙齿,烤面包颜色的胳臂从挽到肩的袖子里漏出来,感觉很健康,很阳光。每天下午下班穿过小区的时候,都看到他在球场打球,偶尔也会在楼道里遇见,笑一笑,都不说话,就那样一前一后地沿着窄窄的楼道走。 大间的窗子是朝南的,有温暖而干净的阳光,男孩子不在的时候,我就穿着睡衣,窜到那边去。我和那个女孩子已经很熟了,她叫林家慧,在小区对面开了一家小小的CD店,CD店的名字很奇怪,叫“收割七月稻田”,里头有很多市面上买不到的打孔CD。有时候一整个下午,我和她就那样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听CD,有时候会猜,因为打了孔而无法听到的那首歌,到底是怎样的一首歌。 她总是光着脚在地板上跑来跑去,一会儿倒水,一会儿又跑去阳台上看她的野姜花开了没有,我喜欢看她只穿着男孩子的大汗衫跑来跑去的样子,觉得很温暖。大汗衫就是男孩子打球的时候穿的那件,男孩子不穿的时候,便成了她的睡衣,长长的可以遮到膝盖。我在她的书架上看到我做的杂志,我没告诉她是我做的,她说她一直在看,里头都是一些无奈而忧伤的爱情故事。我偷笑。 我经常看见她在卫生间的浴缸里给男孩子洗球衣,看她双手满是泡泡地搓啊搓,然后是甩干筒的声音,然后光着脚蹬蹬蹬地跑到阳台上,用长长的竹竿把衣服撑起来,天蓝色的球衣便在阳光底下飘啊飘的,再然后趴在阳台上发呆。站在阳台上看过去,可以看见小区的篮球场,可以看见男孩子跳跃奔跑,左冲右突的身影。 隐隐约约地知道,她和他算是青梅竹马,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她和他填的是同一个城市,后来她落榜了,而男孩子从他们生活的南方城市跑来西安读大学,一个月之后,她便跟着来了,在学校附近的小区租间房子,开间CD店,陪着他。 每天都钻在一堆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故事里,再回头看他们简单而安静的相爱,仿佛参禅一般大彻大悟。原来爱情,只是在每个阳光晴好的日子,可以在浴缸里帮心爱的人洗球衣;只是在野姜花开得灿烂的时光里,可以穿着自己为他洗的球衣,光着脚坐在地板上听CD,看杂志。 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把文档里的爱情故事一篇篇删掉,有些失落,原本可以那么简单的爱情,我们却要用文字把它拼凑得十分无奈而忧伤。在空落落的文档里,我把字体调成蓝色,然后写下一个标题——球衣。我想写一个简单而温暖的爱情故事。 2 林家慧去北京的时候,半夜忽然发短信给我,问我记不记得我们从前听过一盒CD,打孔的地方有一首歌听不到了,看封套才知道那首歌叫《收割七月稻田》。因为一直听不到那首歌,就很向往,所以把自己的CD店叫做“收割七月稻田”。这次在北京进货的时候,在另一盒打孔CD上听到这首歌了,是一个日本地下乐队的歌,喧嚣而迷幻的电子音乐,主唱的声音如破丝缎一般,声嘶力竭地嚎叫,不是期待中的样子。 《收割七月稻田》,一直以为应该是一首简单而温暖的歌,唱歌的人应该有着水一样干净的声线,而听歌的时候,可以闻见,收割后的七月稻田,有淡淡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收到短信的时候,我还一个人在小区里晃晃悠悠地游荡,因为无聊,便踩着路边绿岛矮矮的水泥护栏走,虽然好几次努力张开双臂企图保持身体的平衡,最后还是败下阵来。我便跑到球场去,坐在篮球架下面的水泥地上给林家慧回短信,我说你还是不要给我听了,那样我就可以一直期待。就那样短信来,短信去,发得手指头都软了。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站在我身后,穿着那件有白道道的蓝色大球衣,抱着篮球,一直在看我发短信,被我发现了,冲我笑笑,一口整齐的白牙。我也笑。两个人一起上楼,沿着窄窄的楼道一前一后地走。他忽然回头,一下子抱住我,很紧,很紧,抱得我喘不过气来,手里的篮球顺着楼梯滚下去。他开始吻我,我拼命推他,我闻见他球衣上有洗衣粉的清香,还有阳光的味道。我们就那样在阴暗的楼道里吻着,他把我抱进房间,然后便是他陌生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 他随手按了CD机,是那张听不到《收割七月稻田》的打孔CD,我裹着他的大球衣光着脚坐在地板上哭,他去书架上翻杂志,然后靠着我在地板上坐下来,是我们最新一期的杂志,里面有我写的爱情故事——《球衣》。他把脸埋在我的头发里,心疼地问,你一直都喜欢我,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3 林家慧又发来短信,说是明天就会回西安。 我把他的大球衣泡在浴缸里,加很多的洗衣粉,搓出满手的泡泡,然后放在甩干筒里甩干。我喜欢听甩干筒工作的声音,很温暖,有家的感觉。我光着脚跑到阳台上,用长长的竹竿把衣服晾起来。然后学着林家慧的样子,托着下巴,趴在阳台上朝着篮球场的方向发呆。 我在CD机里换了一张完整的CD,温暖如水的声线里,我开始收拾行李,CD,书,衣服,香水,统统扔进箱子里,我要赶在林家慧回来之前离开这里。 4 后来我换了家杂志社工作,有一天突然收到林家慧寄来的信和包裹单,说是在另外一本杂志上读到一些无奈而忧伤的爱情故事,一读便知道是我编的。我奇怪,难道她一直知道我在做杂志?难道她也知道那篇《球衣》是我写的?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她在信的末尾说,她和那个男孩子已经分开了,她回到了那个四季如春的南方城市,不工作,也写爱情故事,还给地下乐队写歌。她写了新版本的《收割七月稻田》,是她一直想像的样子,简单而温暖的歌词,唱歌的人有着水一样干净的声线,听着听着,会闻见,收割后的七月稻田,有淡淡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下班的时候,我绕去邮局,拿到了她寄给我的大纸盒。她的字蛮好看,很像以前的一个朋友的。最爱这样的纸盒!硬质,土黄色,层层封口的透明胶纸,打包的三个铁钉。边角有挤压的痕迹,凹陷,旁凸。贴在纸盒上的复印单蒙了尘,纸盒上有隐约的污迹。一切都好有质感。跋山涉水过来的包裹!里面全是CD,还有她写的爱情故事。我翻了个遍,没有找到那盒可以听到《收割七月稻田》的CD。 我写信告诉她,有一回,我有意无意地就绕去了从前一起住的那个小区,站在小区的篮球场一直朝那个窗口看,我看到长长的竹竿上晾着他的蓝色球衣,在温暖的阳光底下飘啊飘的。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我喜欢的,只是跟球衣有关的那些简单而温暖的爱情,和球衣里面的身体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部分像思念情人一样思念一条鱼
文/新鲜旧情人 他遇见她的时候,是在一家很小的餐馆,人多桌子少,老板便让他们挤一张桌子。她一坐下来,便掏出纸巾拼命地擦她面前那方桌子。很简陋的餐馆,生意却出奇的好,这边没吃完,那边已经有人在等位置了,所以桌子实在是油腻得很,她一遍遍地擦,咬牙切齿地擦出一大堆纸巾来。她去门口丢纸巾的间隙,他跑去她的位置上坐,已经擦得干干净净的,刚刚好趴下来打个盹,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她回来,也不说话,坐到他刚刚坐过的位置上,继续擦。他便断定,她是个温柔的、与人无争的女孩子。于是他环顾一下四周甜蜜的情侣,神秘兮兮地把脸凑过去对她说:“你帮我擦桌子,别人会不会以为你是我的GF啊?” 她不理他,继续擦桌子,去门口纸篓丢纸巾的时候,她用高跟鞋对着他放在过道里的脚狠狠地踩下去,碾两下,他痛得龇牙咧嘴。 菜上来了,她要的是干烧鲫鱼,他要的也是干烧鲫鱼,两份一模一样的鱼放在同一张桌子上,一看就知道不是情侣。于是他趁她不注意,把他自己那份鱼倒在她的盘子里,他对她解释的理由很简单,这样就多出一个盘子盛鱼骨头,就不会把桌子弄得很油腻,下一个坐这个位置的女孩子也就不用为她的BF擦桌子了,那样她BF的脚也不会……不等他说完,她的高跟鞋已杀将过来,他又一次痛得龇牙咧嘴。 从餐馆出来,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巷弄,他们推着车一前一后地走,他一拐一拐地,不停地嚷嚷:“谁发明的高跟鞋?我要把他的腿锯掉。” 次日,他又去那家小餐馆吃鱼,她比他先来,人依然很多,老板又安排他们挤在一张桌子上坐,他想对她说,也许这就叫缘分。不等他开口,她已经开始用鞋跟叩击地板了,看似若无其事,他却听得触目惊心。 菜上来了,依然是两份一模一样的干烧鲫鱼,摆在一张桌子上,她要老板再拿一只空盘子来。她不给他任何借口。那顿饭他不再说话,自顾自地吃鱼。然后结账,走人。他几乎是逃一样地离开。她追出来叫他:“你忘了拿公事包。” 他接过她递来的公事包,暗想,难道故事会有一个很老套的转折? 那日之后,他被公司调去另一个城市,一去就是半年,也不知怎的,他常常会想起那个一起吃鱼的女孩子,冷冰冰的,总也不笑的脸,擦桌子的那股狠劲,还有踩在他脚上火辣辣的痛。他在那个城市,不停地换着餐馆点相同的鱼,却吃不到比那家店更美味的干烧鲫鱼了。于是他买了一大堆菜谱,自己学着烧鱼,他把公司的同事都叫到家里来做白老鼠,直到那些白老鼠都不请自来,吵着嚷着,要吃他做的鱼,他已经是他们心里除了鱼什么都不会做的食神了。 又回到从前的城市,他迫不及待地跑去那家餐馆。城市拆迁,那条巷弄和那家餐馆早已荡然无存。他问了很多人,有的说迁走了,有的说老板回老家去了。有个老奶奶很奇怪,那家店的菜很好吃吗?怎么老是有人来打听,前两天还有个女孩子来问,噢,就是那个女孩子。老奶奶指过去。 他看见她,她也看见他了,很生疏的样子。她说:“我去北方了,才半年,那家店就拆了,你知道搬去哪儿了吗?” 他愣住了,原来他不在的半年,她也去了另一个城市,她会不会也像他思念她一样思念他?他不知道,但他肯定,她一定也像他一样思念这家小店的鱼。 “我也是刚刚回来。” “哦。”她有些意外。 “有时间吗?我做鱼给你吃。”他说。 她看着他。直到他又说一遍。她点头。 他们去附近的超级市场买鱼,买姜和葱,买玉兰片。 她不等他动手,自顾自地把鱼剞花刀,用葱姜酒汁腌渍,煸配料,然后把鱼煎至一面焦黄,加高汤,酱油,绵白糖,料酒,大火烧开,文火焖十五分钟,勾芡粉,淋明油,出锅装盘。每一个步骤都是他熟悉的,做了一遍又一遍的。 一张桌子,两条鱼,盛在一个盘子里。很像情侣。 面对面坐着,他突然站起来,跑去厨房拿来一只盘子放在桌子上,这个多出来的盘子用来盛鱼骨头,这样就不会把桌子弄得很油腻,下一个坐这个位置的女孩子也就不用为她的BF擦桌子了,那样她BF的脚也不会……不等他把从前的台词背完,她的脚已经踩过来了,是毛茸茸的拖鞋。 尝尝味道怎么样,我也是刚刚学会做的,我去的那个北方城市吃不到从前那家店做的干烧鲫鱼,那么美味,我就买了菜谱自己学着做,我的同事都被我拿来做白老鼠。她告诉他。 他在一旁听她自顾自地说着,暗想,这半年来,她一定也像他思念她一样思念他。这该是个幸福的征兆。 第二天,不等她起床,他已经拎着两尾鱼来敲门了。 她吃着他做的鱼,他看着她吃鱼的样子问:“第一次见我,是不是觉得我特讨厌?” 她停下来,看着他的眼睛,娓娓地说:“不觉得呢,觉得很可爱,不想让你看出来而已。你不坏的,因为你吃鱼的时候,是从头开始,一直吃到鱼尾巴,我就知道你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了,虽然有点恶作剧。” 后来,她又回去那个北方城市,临走的时候,她来与他说再见,她莫名其妙地就哭了。他问她怎么了。她不肯说。她不说,他也知道,她是不舍得走。 第二天,他便辞了工作,在一家很老的巷弄里顶了一间小小的铺面,开了一家餐馆,卖很好吃的干烧鲫鱼。他在写菜单的小黑板上写下一句话:吃鱼的时候,请从头开始,一直吃到鱼尾巴。
第二部分爱,在山路上攀援
文/凌波微步 1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他像带了相同负荷的电离子,互相排斥,无休无止的吵闹像一把尖刀,把爱刺得鲜血淋漓。 每次交锋的原因都很简单,一个措辞不当的电话,一道炒焦了的菜。其实,我不是喜欢计较的女孩子,我舍得自己寒寒战战而为他添一件鄂尔多斯;他亦不是那种粗枝大叶的男孩,他曾在我生日的前夜,笨手拙脚地用十字绣绣了两只喋喋不休的丑小鸭给我。他说,一只是他,一只是我。 然而现在,喋喋不休是我们的生活。 我想从围城里走出来,呼吸自由自在的空气,赤着脚丫踩在地板上跳舞,由着性子购物,上网一直到天大亮,想喝最浓的咖啡,化最艳的妆,吃最辣的火锅。而他,一遍遍地矫正我,在他眼里,我是几颗歪歪斜斜的牙,他用工工整整的牙套,把我矫正得齿若编贝,他是牙医。常常有几个笑靥如花的小护士追着他要求正牙,他想也不想就说,比我老婆的牙好看多了,正什么正? 终于,我们割爱断情。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卡:工资、奖金都在这上面了,自己去取。 我接在手里心里涩涩的。 挑眼看他,竟也有晶莹的东西在眼里闪闪烁烁。 “我曾答应你去泰山看日出,工作忙一直走不开。一起去一次吧,也算是夫妻一场的了结。” 他什么时候学得如此江湖。 2 到红门已是下午两点。 他推说要买些东西就不见了踪迹,我就坐在路边的草坪椅上,望着他消失的方向,状若望夫石。 许久,他才慢吞吞地从另一条街口走过来,背上的马桶包鼓鼓的,该不是塞进了一个小型量贩?而他,带顶旅游帽,垂着头,像只满腹心事的蜗牛。 爬了很远的山路,正巧遇到有人查票。问我,我指指落在后面的他。自然,我的票在他口袋里呢。哪一次出门,不是他断后兼运粮草? 他一耸肩:我只为自己买了一张,说完,拿在手里朝我扬扬。 为什么? 我只是同伴,不是老公。 我银牙咬碎,一边笑脸解释,一边又匆匆忙忙地下石阶补票。当我气喘如牛地跑回原来的地方,他竟然坐在一个石凳上,双眼眯着,美滋滋地取出鱼皮花生米和可口可乐,补给养分。我这才知道去一趟超市的正确性。哪怕是买一袋情人梅来,一边走一边嚼也好啊。甚至,为了减轻负荷,我连一瓶矿泉水也没有买。幸亏,一边小店里码着各种牌子的矿泉水,只是价格很贵。不用说,越向上爬矿泉水的价格越会随之上涨,我顺手为自己买了一瓶。 爬山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虽然有山涧清泉,有林间鸟鸣,我却开心不起来。下午爬山的人不多,前面的石阶上一对情侣手牵着手,腻得像蜜糖。他就在后面的台阶上,还是慢慢吞吞的,耳朵里塞着耳机,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听那首“像只骄傲的鸭子,不要爱的鸭子”。 太阳一点点西斜,我们才爬到了岱宗坊。我的腿酸痛得很麻木了,坐在石阶上,多希望他扶我一把,虽然明天把红本换成绿卡以后就不是他老婆了,但至少他该有一点点怜香惜玉之心吧。但是,没有,他从我身边走过,连看我一眼都没有。 我刚刚升起的一丝希冀又抛回到谷底,我只能依靠自己这双因他天天开车送我上下班而安逸惯了的双腿,爬这数也数不清的石阶。 3 到了天街,已是华灯点点。 单间已经没有了,我又不想和不认识的人睡一间房,只好开了一个双人间。 他从那只马桶包里取出一件红色的羽绒服丢给我,穿上吧,夜里山风很大的,喜欢逛就出去走走。 我这才看清楚他那大大的马桶包里的宝贝:水果、饼干、方便面、火腿肠、巧克力、酸奶,竟然还有一盒速溶咖啡。他是不喝咖啡的,应该是帮我带的吧。还有一只手电筒、一张登山图,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收拾妥当的。只是,他没有为自己带一件羽绒服。 说完,他就匆匆地向外走。 我一把拉住他,问他去哪儿。 去吃饭,路上都吃三盒方便面了,余下的你想要就免费赠送。 可是,我也想出去。 山风那么大,呜呜地叫着。何况,这不比平常,路上的平平仄仄都藏在心里,就是换N次车,也能走回自己的家。而这是泰山顶上,处处陌生,步步玄机。我又是天生的路盲,一出门在外就是作废的指南针,任凭东南西北,统统不认不识。我就是想出去吃口热粥,也得借他一双明辨的眼睛,一颗仔细的心。 拿来吧,他倚在门口。 什么? 一百元陪游费。 我狠狠地剜他一眼,从口袋里翻出一张大钞递给他,一脸不屑地说:拿去。 像我这样的陪游,满天下也找不到几个。他嘴角边堆着讽刺意味的笑。 原来这就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狠狠地想。已经上了泰山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了。 我们坐到那家要打烊的小店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小店的厨房里粮尽米绝,连最寻常的土豆也卖光了。 有什么就上什么吧。他一向随和,同事如是说,同学如是说,连前任女友也如是说。但为什么独对我,苛刻如此呢? 店里有个很柔美的姑娘,面色粗糙眼睛清亮,向我们推荐“泰山三美”。既然是“三美”,我不觉口水大动。每人一份。 端上来才知道是“白菜炖豆腐”,有心问问为什么三美缺一,姑娘指指盘里的菜汁说:这水也是三美之一。 菜味清淡,吃起来却觉得美,不知是否饥不择食。那豆腐的确清爽嫩滑,非常不错。我要来辣椒拌进菜里。我喜辣,他则力主清淡。一日三餐他主勺,少油淡盐,我自然无缘以对辣椒。既然现在路归路,桥归桥,我不妨重温旧辣,一小勺入口,只觉得辣味呛喉,眼泪都流出来了,清香的菜味被浓浓的辣意覆盖。 他看看我,也挟一点入口。 你总说好吃,我今天也破例试试。辣椒刚刚吃到他的嘴里,汗就从鼻尖上沁出来,他含着那辣,剧烈地咳嗽起来。 不是谁都吃得了辣的,傻瓜。我一边说一边帮他拍背。 吃完饭。山风又紧。我们在山路上被风吹得歪歪斜斜。夜已深,四周静寂,不时听得到山下传来的欢呼声,他说那应该是夜里登泰山的游人。 说着,就握我的手:我们一起,在风里才会站得稳一些。 我们十指相扣,他用背挡着风,我就躲进他租来的大衣里,听他的心跳。 4 昨天腿的酸痛还在,加上初来泰山的新奇和分离的感伤叫我一夜未眠。他倒是睡得安安宁宁。 我悄悄地把他的饼干、水果拿来做宵夜,还穿上他租来的那件大衣,拿了手电筒到旅馆门外站了一会儿。天上没有半颗星星,大衣又冷又硬,就像我的心情。 他一觉醒来:那么贪吃,小心肚子痛。 他睡得跟猪宝宝一样,如何知道我在夜里吃东西?不会是袜洞里伸出的那个脚趾看到的吧?我坐到床边,不语。或者,该找根针线帮他补补袜子,此去经年,有谁会想起为他做这些呢。 走吧,走吧。有人大声地拍门,再不去日观峰就赶不上看日出了。 赶不上可以下次再来。他说。 再来?我有机会,他有机会,只是我们已经走到山穷水尽了,我们还会有机会吗? 天色灰蒙蒙的,前面带路的导游裹紧大衣,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说:看样子,今天看不上日出了。 他拉拉我,要下去。我不依,就紧紧地盯着东方那团灰蒙蒙的雾气。就是等不来日出,有他在身边多陪一会儿也好。 走吧,凌波,以后有的是机会。他叫我的名字。山上太冷,我们回住的地方去,休息休息还要打紧精神下山哪。 可是,可是,你能陪我再来吗?我问。 能。只要你不怕我说你吃辣椒多了上火喝咖啡浓了失眠,只要你不怕我说你妆化得艳,还有,你的两个黑眼圈,是不是昨天夜里喝咖啡喝得没有睡,半夜耗子一样爬到我床上吃饼干。 他又恢复原来的模样,像对待病人那颗需要整形的牙一样对待我。 我们手牵手地下山,谁也不说话,他背着马桶包,我嚼着巧克力。他说吃巧克力对牙齿不好,但还是带来几包,因为我喜欢吃。 直到中天门的凉亭,他才拍拍脑袋,坏了,坏了,回去回去。 怎么了,你? 忘了带你去拜送子观音,他嘎嘎地怪笑。我可要个女孩喔,到时候我带她出来玩,不怕你和我吵架,不怕你不理我。耳边,那首“不要爱的鸭子”还一直在唱。不过,他是一只想要小鸭子的鸭子。
第二部分行走在城市
文/未央 她叫自己沉淀,每次离开一个城市都会不停地抽曾经在那个城市寂寞时候常抽的烟,然后在烟盒的开口处认真地标上日期,放在一个木盒子里,那散乱的烟丝像记忆一样任她凭吊。 这次她又在抽着生烟草味的中南海,想念着北京——她曾经为爱而奋不顾身投奔的一个城市,也曾经因为爱而离开的城市。 她爱上他是在那个暑假,母亲因病住院,她一个人在黑夜里无眠,是他的吉他声伴她度过了那几个寂寥的夜晚,等母亲出院她就收拾行囊奔向他所在的城市——北京。 她一夜在火车上听着《晚安,北京》,不停地用冰凉的手写下许多文字,等和他拥抱的刹那,她的爱情像一路上的向日葵,在招摇在微笑。她是幸福的。她看着他清秀的脸和温和的微笑,相信自己的手心一直握着温暖。 在她二十岁的生日那天,他点燃了蜡烛,发誓一生爱着她。她开始恬静的生活,找了份临时的工作,安静地守在他的身边,每个深夜等待他的归来,然后会紧紧地拥抱。无论北京的天多么的灰沉,她依然扎着两个辫子像孩子一样绽放着微笑,吃着棒棒糖,孩子气地说着话。仿佛自己像毛毛虫,终于冲破了茧的束缚,长上彩色的翅膀飞上了天空一般。 下雪时,他拉着她的手在王府井逛着,喝着热热的珍珠奶茶,逛遍了小吃街。然后他们会再花一个下午坐在新华书店看着彼此感兴趣的书,夜幕降临的时候在104快车上一人一个耳塞听着帕瓦罗蒂的高音,等待回到那温暖而小小的房间。 他那个时候在北京城建公司做设计,有时候工资因项目的未完成而推延发放,她那微薄的工资又无法支付房租和生计,他们在深夜就会买一张很大的饼,煮着方便面来充饥。每次她见他胃疼,就会难过,她便每晚为他准备一杯热热的牛奶,打好一盆水,两个人一起泡上好几个小时,听他弹唱《流浪歌手的情人》。他抚摸着她柔顺的长发,泪一滴一滴地落在水里。在那段日子里她从不叫苦,她只是微笑,怕他的压力太大,他毕竟还是个孩子,不需要承担这样多的重任。他们会在深夜里用拥抱驱走寒冷。 他的事业渐渐地稳定了下来,在三环路的建筑研究院找了份兼职,日子过得充裕。每次一发工资他们就会买好多喜欢的食物和衣服,逛他最喜欢的另类摇滚店,买很多西方摇滚的碟在家放着。她欣赏他的风格,为了他的爱好贴上满屋子的皇后、枪花、涅NFDA1的画,他每晚都会给她读希腊神话故事,然后彼此静静地睡着,迎接第二天繁忙的工作。 空余的时候,他们会在地铁站像一些流浪的艺术家一样,坐在地上,他弹吉他,她就随意附和,唱零点的《永远别说再见》《Bar Street》和《流浪歌手的情人》。他们不为了什么,只是爱好,她喜欢这样静静地在过道里陪着他,像分针和时针一样地慢慢跟随,直到终老。 快过年了,他们一起回到了家乡,她记着他的承诺:回北京后,租个好点的房子方便她写作,好好爱她。她幸福地记着这些只字片语。因为家里不同意他们谈恋爱,他们一直都没让对方的家长知道,他先她去了北京,她因车票的过度紧张延误了四天回到北京。在家的日子,她的手机丢了,因想念泛滥她买了个新手机装上在北京的卡,给他发短信,告诉他这份想念,但一直都没有等到他的回复。她着急了,打电话过去,没人接听,再打,关机,她迷惑着,接着打终于有人接了,他对她说他们得分手,她的泪就流了下来,她不想没有任何理由地分开。她是个倔强的女子,哭着挂了电话,买了几瓶酒一个人喝着,晕眩中她又拨着熟悉的号码,他却说他爱上了别的女子,在这几天的时间内。她不相信,以为他有苦衷,她能原谅他,他也能给自己一个最好的解释。一天的时间内没吃任何食物,只有酒精在体内泛滥,她疲倦地走上了楼梯,躺在床上沉沉地睡着了,恍惚中她又打着电话发着短信,可是对方却没任何回应,她绝望地等着去北京的火车票,她要知道个究竟。 第二天中午她撑着空荡的身体,母亲端来了一碗米饭,她全身冰凉,一触到温热的碗,眼泪就流了下来。母亲不知何故,以为她身体不舒服,叫她去休息。电话响了,是亲戚帮忙订好了车票的消息,当天下午六点多的T168次火车。她惨淡地一笑回到屋子收拾行李,搭上了火车没让一个人送。她怕看到离别,她其实是个脆弱的女子。一晚上的无眠,看着清晨的曙光,她下了车回到了那个小屋。他不在家,家里一片凌乱,她扯下所有的床单和被套狠狠地扔到洗衣机里洗涤,等到快近傍晚,他回来了,看到她愣了一下,然后说你回来怎么不叫我去接你呢?她说省得麻烦你,我就这样回来了,她呢?他说,我刚送走她,她从河南来,到北京办签证去法国,我们是在公车上认识的。我们很相爱,只是她要先去法国。 她微笑了一下,泪无声地滚落,他受不了女人的眼泪,说你别哭了,过几天我就搬走,这样下去我们都不快乐。她说不用了,这个家本来就是你的,我搬! 情人节快到了,一直追她的几个男人送花给她,她只是落寞地拒绝,心里一直还是惦记着他。她不敢回去,怕面对一切熟悉的东西,勾起她的回忆。情人节那天,他给她的手机打电话,叫她回家一起过,她说不必了,她很忙。她挂了电话,深夜踏着雪又来到了那个房子,屋子里一片黑暗,她开了门,拉了灯,把收拾好的行李搬到了朋友家,她返回家是为了留封信给他,正准备离开,他回来了,抱着她说是我对不起你。她内心一片柔软,他请求她陪他坐下说说话。她打来一盆热水,帮他脱了袜子再把脚放在里面,一点点地加水。他拿起吉他为她弹唱了那首熟悉的《流浪歌手的情人》,然后他们在几个小时内把由相识到分离的过程全部说了一遍,两个人抱在一起痛哭。可是她是个完美主义者,不想要破碎后仍带着裂痕的爱情,而他依然还是个孩子,以后会发生什么谁都无法预料,与其在这样的爱情里纠缠,不如分开做朋友。在凌晨三点的时候他送她出门,等天色发白,她辞去了现在的工作,带上行李踏上了火车去了另一个城市。 今夜她再一次拨通了他的号码,听到了喂的一声后,轻轻挂了电话,只要知道他现在很好,就足够了,她不想曾经相爱的人过得不好。 她喝着冰凉的水,放了首节奏欢快的歌《成人礼》,把桌子上散落的烟丝一根一根地装进了中南海的空盒子里,认真地标上了日期。
第二部分转过身,我遇见你
文/丁香女孩 1 2000年的春天,楚楚提着一个简单的箱子跑到北京定居。那是一年中风沙最大的季节,独自站在首都国际机场的出口处,望着不远处耸立的高架桥和即将融入的车来车往,楚楚的眼中不禁浮现出一丝茫然。 之前她用三天的时间结束了自己在另一座城市里二十四年的生活,包括廉价卖掉一辆九成新的赛欧轿车,很多人都觉得她疯了。因为在他们看来,她已经拥有了这个世界上丰盛的一切。 “没人能看到一个女人心中的寂寞。当她在每个深夜试图用声音去安抚这座城市里孤独忧伤的灵魂;当她看着那些说出去的话,很快就犹如沉入汪洋中的浪花,被夜色吞没;当她在凌晨时分放下电台的话筒,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点点地亮起来,内心总会被一种莫名的厌倦和空虚击倒。” 楚楚在网上对郝海东说道。她知道他能懂。 2 郝海东是个典型的北方男人,他的身上流淌着一种叫楚楚迷恋的独特气息。该怎么说呢,是从小在吴地温柔乡中长大的女孩儿骨子里向往的那种豪放与不羁,但他同时又是成熟而理性的,温文尔雅,对任何事情都有着一种志在必得的从容。 待在南方城市的时候,让楚楚最快乐的时刻就是裹着毯子坐在藤椅上和郝海东在电话里聊天的时候,紧紧抱着听筒仿佛就是抱住了他温暖的胳膊,一线可供慰藉的希望。他们都喜欢村上的《百分百的女孩》、杜拉的《物质生活》,还有杭州楼外楼的莼菜汤。“两颗极其小资腐化的灵魂。”郝海东每次都会发出这样带点无奈的叹息。 他从来没对楚楚说过我喜欢你之类的话,那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才玩得起的浪漫。而他已经快四十了,并且已有了家室。尽管用他的话说,那只是一种用道义和责任在勉强维持着的虚假幸福关系,他们结婚八年了还没有孩子。 郝海东在政府部门工作,楚楚没有问得太多,只是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的职位绝非是无足轻重的。 有时候郝海东会没来由地在电话那端喊楚楚的名字,温柔而怜爱地:“楚楚?” “嗯?” “没事。只是有点想你了。” 有时候他们就这样什么话都不说,只是静静地呆着,隔着电话线听着对方的鼻息声。也许是他已经太懂得不轻易予人承诺,也就是给自己和别人省却许多麻烦。而其实楚楚的心中是有所期待的,虽然不知那期待究竟是什么。他俩在网上交谈着,相爱着,有时像父女有时像兄妹,更多时候则是知己与恋人。随着交往的深入,她对他的那份依恋已经无可隐藏。 没人知道在楚楚的心里其实有着非常严重的恋父情结,甚至包括她的母亲。在楚楚心目当中母亲是位隐忍而坚强的女子。她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给予她最好的物质条件,可是她不会懂得有些东西是母亲永远无法给予孩子的,比如父爱。楚楚对父亲的印象,仅限于童年时期一些模糊的记忆,他很疼爱楚楚的,但他因为和妻子之间一些非常微不足道的误会而离开了她们,并且再也没回来过。 母亲说,两个相爱的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是外人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的,这点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3 楚楚把自己安顿在西直门边上一间简陋的出租屋里,小得仅容得下一张床、一张桌子的房间,一转身就能看见自己。可她喜欢这种拥挤的感觉,除了工作,大多数时间就百无聊赖地坐着地铁环绕整座北京城,因为她知道有个人的家就住在地铁边上,她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没准有一天能遇着他,就像那个春天的美丽早晨。 楚楚在这座城市里没有朋友也无所牵挂,除了每周一、三、五的夜里去JJ酒吧唱歌,这是她的工作。她把自己打扮成一只性感小猫,用极其感性的声音给那些寻欢作乐的人群唱一些通俗小曲,工作结束后就混迹于疯狂的人群中,那些激情四溢的年轻躯体,伴随着狂热的重金属音乐让人在某一瞬间有种飞起来的眩晕感。 一次,当她正跳得浑然忘我时,突然人群发生了骚动,灯光昏暗的舞池里,有人趁机制造混乱。拥挤中,楚楚感觉到有人正在撕扯着她的衣服,还差点挤掉了她的鞋子。慌乱之间,一双大而有力的手准确地从背后扶着她的手臂,护着她穿过乱作一团的人墙。 过了好久,直到确定安全了,楚楚才恢复意识,转过身,看见一个陌生男人的眼睛里写满了关切,正定定地望着自己。幽暗的灯光下楚楚看清那是一张十分英俊但陌生的脸,看得出他年纪不大却故意装扮得有几分沧桑,棱角分明的线条折射出内心的倔犟,唇边留着青色的胡楂,正有些暧昧地眯起眼睛打量着她。“怎么样?有没有被伤到?”他问。而楚楚发现自己的手还被紧紧地攥在他的手里,连忙甩开了他,态度有些粗暴。 “你好,你可以叫我风。”男孩似乎并不介意,大方地自我介绍,露出洁白的牙齿。 于是就在那个夜晚,楚楚认识了一个叫风的男人。他是在北京城里第一个闯进她生活的人。 从那晚以后楚楚再也没有在那个酒吧里遇到过任何麻烦。 4 楚楚每次去JJ酒吧唱歌的时候都会和风不期而遇,他总是姿态散漫地坐在吧台上,喝着啤酒,当两个人的目光不经意间相遇时,就漫不经心地举起酒瓶来示意,他仿佛始终在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却始终不靠得太近。每次楚楚唱完歌后他都会派人递上一朵黄玫瑰,黄玫瑰代表友谊,让人没有理由拒绝。好几次,楚楚在酒吧门口遇到他,坐在一辆形似甲壳虫的跑车里嬉笑着问要不要送她回家,被冷漠地拒绝后依然能满不在乎地笑嘻嘻离开,然后下一次又故伎重演地出现在她面前。 一开始,楚楚直觉地认为风是那种专门在声色场所里等待无知鱼儿上钩的纨绔子弟,可是在月末酒吧举行的一次盛大PARTY上,司仪用夸张的声音介绍,请出当晚最帅的男主角、酒吧的老板风时,楚楚看见风脸上那种玩世不恭的表情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十分绅士而礼貌的表情,分寸得当地站在台上向来宾们致谢,引起底下一群女孩的狂呼。 一向只和酒吧领班经理打交道的楚楚这才知道原来风才是这家酒吧藏而不露的真正主人。渐渐地,楚楚知道风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身旁始终不缺莺红柳绿,而他摆出一副时下男人时髦的“三不”姿态,不主动不拒绝也不负责。 那副似曾相识的志在必得的模样忽然令楚楚心生厌倦。她想起了郝海东,他们曾约好了2000年的春天在西湖边上的楼外楼相见,可是楚楚在楼外楼里坐等了三天,也始终没有等到郝海东的出现。他彻底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5 秋天来到的时候,楚楚辞去了在酒吧的工作,她开始变得每天无所事事起来。天气好的时候就去后海的酒吧泡着,有时喝杯茶就是一个下午,望着湖面上渐渐衰败的荷花发呆。她曾听郝海东说过,后海是北京唯一一个可供爱情滋生的地方,可是楚楚却在后海的温柔怀抱里感觉到自己的心正在慢慢地颓败。 那天在路上,楚楚坐的公交车遇红灯停在十字路口,她从窗口望出去时忽然看见了风那辆十分扎眼的黄色甲壳虫车,在这个城市里任何时间都有闲情逸致出来兜风的人,除了他恐怕再无别人了。在公车超过甲壳虫的时候,楚楚看见了风侧着脸在驾驶座上正和一个穿着时尚的褐发女子聊得开怀。 6 秋意浓了,楚楚想吃桂花蜜藕,就去了后海一家叫做“藕”的餐厅。从荷花市场一路逛过去,雕梁画栋的仿古牌楼,外观精致的木雕花栏,从湖面上吹来的风裹挟着深秋时节令人舒爽的清凉湿气。正神清气爽间,楚楚忽然听到一个熟悉至极的声音在温柔地说:“小心烫,我帮你吹凉了。”是求着哄着的万般小心。楚楚依着声音的方向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男子的背影,他正端着一个碗小心地吹气,是一个养尊处优且保养得当的背影,中等的个儿,头发整齐衣衫考究。楚楚忘记了走路,就那样怔怔地望着那个背影,看着他们付完钱离去,看着那个背影那样小心地搀扶着身旁的女人,她的臃肿背影套在一件宽松的衣裙下,显然是有了身孕。楚楚始终没看清他的脸,但她永远忘不了那个相同的温柔的声音在电话那头欲语还休地喊她:楚楚。 冬天到来的时候,楚楚忽然患上了自闭症,哪儿都不想去,就爱整天呆在家里睡觉。天气越来越冷,房间里没有暖气,楚楚就开始学着人家烧炉子,从门口的小贩那儿买来劣质的煤球,虽然烧起来又烟又呛,但那是房间里唯一的一点人间烟火气息,楚楚想。 她的睡眠越来越长越来越深,有时睡上三天三夜也不愿意醒来。她开始不停地做梦,后海的荷花市场里云雾缭绕,她追着一个背影跑,不停地跑,跑得几乎快要窒息了,却始终追不上那个背影,她想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醒来的时候,楚楚只看见满眼的白,眼皮沉重得睁不开。旁边坐着一位陌生的阿姨,看见她醒了,连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出去用激动得有点夸张的声音叫着:“医生,护士——” 8 转眼间楚楚快要出院了,可她始终没有见到那位送自己到医院的恩人。那天她正兀自站在阳台上晒太阳,看着楼下花园里的雪景,忽然阿姨用欢快的声音喊她:啊,楚楚,他来了。 楚楚猛地转过身去,她脸上的欣喜凝固在那里。是风,浑身上下装扮得一丝不苟,双手插在裤兜里,还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脸上却带着一种奇怪的笑。身后是那个漂亮的褐发女子,怀里抱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 阿姨说:“楚楚啊,救你的就是这位先生。他还不让我告诉你……” 褐发女子把花插在床边的瓶子里,然后走到楚楚身边左右打量,微笑的语气中却充满了醋意地说:“楚楚姑娘果然长得国色天香呀,难怪风会那么喜欢你。” 楚楚刚才脸上的那点诧异和感激此时都变成了一种被欺骗和羞辱的愤怒,她正想对眼前这对男女说点什么,褐发女子抢先一步:“哥,那么你和楚楚姐好好聊,我们就不打扰了。”说完了还对楚楚挤眉弄眼的。 楚楚再次把诧异的目光投向风,风有些不好意思地盯着她,刚才插在兜里的双手此时却不知道该往哪儿摆放了。想到像风这样向来倜傥风流的人居然也会紧张,楚楚突然“噗哧”一下笑出声来。当她再把目光投向风时,发现他的眼中盛满了一种叫做真爱的东西。
第三部分爱情拼图
文/聊聊 1 我已经开始想念崔兰了,此刻是二〇〇二年五月三日的夜。这是在她离开我将近一年后我第一次想起她,这思念突然爆发,不可遏制。 然而,崔兰与赵凝结婚了,预产期还有五天,他们的孩子就要出世了,新的生命,却不是我的延续。这一切都太突然,就仿佛是在做梦。我清晰地记得,不久前我们还在一起唱情歌,所有人都说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所有细节都表明我们会非常幸福,那种很阳光的幸福。就像崔兰离开时仍在玩的夜光拼图,即使漫漫黑夜也仍有光亮闪烁。 可是,今天她已是别人的妻子,再不会与我有任何关系了。 夜光的拼图仍旧在窗前的写字台上,只拼好顶层,旁边的大盒子里散乱地躺着其他的梨花木片。崔兰曾对我说过,每一副梨花木的夜光拼图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我们的爱情。她总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可是她的眼睛却又是那样认真,仿佛预示着什么。 也许,在那个时候,崔兰就已想到了今天。可是我没有,我还以为真的会地久天长。我真的是太天真了。 我一直在努力着忘记崔兰,努力从那段失败的爱情阴影中走出来。在今天之前,我甚至都快想不起她的模样了。可记忆深处仍旧有几声欢乐的笑声,是那样的孤独,又是那样的使人心动。 常常在夜里醒来,呆呆地坐着,想不起为何惊醒。再然后,突然就泪流满面,因为记起了刚才的梦,在梦里分明听到了崔兰的笑声。那是片深秋时分的白桦林,金黄的阳光洒在林间,崔兰还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穿着苏格兰花格衬衫,扎着辫子,一切都没有变,还是那样的美好。可是在她转身的一刹那,梦却醒了。我没能看清楚她的模样,于是就哭了。 我努力想要遗忘的东西,其实早已渗入我的灵魂。 2 现在是深夜,万籁俱寂,窗外没有一盏灯,只有月光如银,铺洒大地。 我坐在窗口吸烟,两腿搭在窗外,一只拖鞋落了下去,飘过八层楼的空间,在深深的黑夜泛起一声沉闷的响。我弯下腰去,仔细分辨,朦胧中在惨白的水泥地面上看到一个黑点,那大概就是我的拖鞋。这样想时,眼镜不失时机地也落了下去,这一回的声响清脆多了。真的,我喜欢这些声音,它让我觉得自己仍然活着。 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应该绝望的。 去年烟台竹林寺的首座说我们缘分已尽,不应该再在一起了。那个时候崔兰常常夜不归宿,像很久以前的我。我清楚她的感受,家其实已不再是家,因为没有了爱。 那时我们已同居四年,一个女人是没有几个四年可以等待的,更何况不知还要等待多久。可我还没有任何将要成功的迹象,甚至有时连一般生活水准都达不到,这个样子如何结婚?我总在想像着能给崔兰一切的物质享受:豪宅、跑车、私人飞机,甚至是内蒙古的一个牧场;最少也要带她周游世界,每天一百朵玫瑰,让她永远像公主一样地生活。但这些都像梦一样不可实现,所有的浪漫都只能是空想,现实里的我什么也给不了她,甚至是一颗花菜都要她买给我。但即使是在我们关系最紧张时,她仍旧细心地照料着我。 所以,崔兰是个好女人,将来也会是个好妻子。 崔兰是突然对我说起一个陌生男人的,他叫赵凝。崔兰每每说起这个名字时眼睛里都会有光彩,她对我说这个男人是如何的会讨人欢心,如何的殷勤备至。她说这些话时眼睛直直地盯住我的脸,想要看到一丝妒忌,至少是强忍的不快,以此来证明我还是在乎她的。但是我让她失望了,我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电脑屏幕,表情呆板,像是木雕的版画。崔兰愤怒地将杯子摔烂,玻璃碎片飞溅,在木制的地板上横陈。于是我转过头漠然地看着她,淡淡地说:“这个男人早就存在了,他在你的心里面,对吧?” 我没有看见崔兰流泪的样子,却听到了泪水落地的声响。 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呢?我在月光冰冷的窗口冥思,燃尽的香烟以抛物线的轨迹出手,在空中划过一道亮线,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夜光的拼图在身后的桌子上,有些荧光的字体部分闪现。崔兰没有说过这副夜光拼图拼好后会是什么样子,她让我猜,可是我态度恶劣。遇到这样的情况,谁都会生气,可是崔兰却依旧微笑着,她说这副夜光拼图很特别,希望我们能够一同完成它。我不记得自己当时是如何回答她的,我只记得崔兰的哭声。 3 我点燃最后一根香烟,把烟盒与打火机一起扔了下去。我需要告别什么,正如崔兰对我的告别。她说:“好好过,别再折磨自己了。” 我会把这副夜光拼图完成的,我想要知道它究竟特别在什么地方,为何那时崔兰眼中会有异样的温柔,为何白天时荧光的字在图案里看不到。我迫切需要一个答案,来让其他的问题暂且退去。 我深吸几口香烟,然后把它丢掉,再然后从窗口回到屋内,打开灯,开始拼图。我对自己说:这样简单的游戏有什么难的?可惜爱情不是游戏,爱情不可以打乱了再重来。 此刻我捏着梨花木片,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它是哪个角落的碎片,正如我不知道自己此刻处于生命中的哪个段落。这副夜光拼图的确很难,我拼到天亮也才拼对二十块。可是困倦至极,倒头便睡。 4 记得是在大连时装节上第一次遇到崔兰的,那时她穿着苏格兰花格衬衫,梳着黑亮的大辫子,卓尔不群。她推荐我买李宁服饰,追出了足足八个铺位。后来崔兰说她在第一眼看到我时,就深深地爱上了我,这种感觉像是前世命定的,所以今生遇到了就绝不能放弃。 毛震东说过崔兰是个好女人,他说这话时我以为他得偿所愿了,但结果是崔兰嫁给了大字不识几个的赵凝。虽然我不懂她的选择,但我知道,她这是在对我进行某种程度上的惩罚。 今天仍旧在家睡觉,拔下电话插头,关了手机,拉上窗帘,打开CD的最大音量,后街男孩的歌声便无处不在了。 可是在梦里我依旧遇到了崔兰,她怔怔地看着我,眼里满是幽怨。我情绪恶劣地问你为什么要在我生活的所有片段中出现?为什么分手了还要把你的消息从四面八方逼近我?为什么你不能让我平静地遗忘你?为什么你要说我会后悔一辈子? 当我从梦魇中惊醒时,天又黑了。 我又想起崔兰离开时说的话,她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或是你知道了什么,我都希望你不要再来找我,或是给我打电话,或是托人给我带口信,或是躲在什么地方偷看我……”崔兰说这些话时就仿佛看见了我正在做这些事情,女人盲目的自信。我记得我是这样回敬她的,我说:“我不会再跟你扯上一丁点关系,从这一刻起,你跟我,谁也不认识谁!” 5 今天是二〇〇二年五月六日,再有一天,“五一”长假便结束了。 整个白天我哪里也没去,在家中拼图,进展很快。傍晚时洗了个澡,喷了点法国香水,然后出去吃饭。女服务员笑着说这种香味很浪漫,一定是女朋友送的。于是我想起来,这瓶“爵士蓝调”是崔兰在上海时给我买的,她总要我在洗完澡后洒上一点,这几乎都成了习惯。 夜里回到家,打开电脑上网,电子邮箱里有一封信,是毛震东发来的,他说崔兰生了,是女孩,起名叫赵玉儿。我断开网络连接,接着发呆,大脑一片空白。我想起崔兰曾说过的话,她说她喜欢女孩,名字都想好了,叫杨玉儿。 崔兰为什么要给孩子起这个名字?为何要苦苦地折磨我? 夜光拼图快要拼好了,但是我的爱情却彻底完结了。 6 一瓶长城干红已喝尽,整个人却还是清醒异常。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是漫长期待的尽头。但我知道,有些事情是永远无法走到尽头的,例如爱情中男男女女间的故事。 夜光拼图终于拼好了,真的不难,现在才刚刚三点半。 我注视着那图画上微笑的女人的眼睛,感到熟悉,熟悉到茫然,熟悉到心痛,熟悉到泪眼。这个女人,她已经离我很远了,远到无法接近。 我关上灯,回身去看那副夜光拼图,52cm×38cm的拼图上有七个淡蓝色荧光大字,下面还有一行荧光小字,它们使我的呼吸停止,大脑疯狂运转,所有关于崔兰的记忆瞬间都回来了。还有爱与负疚,如潮水般涌来。泪水滚落,再也不可抑制。 梨花木平滑似釉的表面浮现着的荧光字是: “亲爱的,我怀孕了。 二〇〇一年,九月三日。”
第三部分爱过一座城
文/纳微1 认识吴奎,仅仅因为他是我A城朋友玫的同学。 那天,我随手翻看别人发给玫的一些好玩的短信。不知怎么按错了键,一下子拨了出去。我赶紧挂断,过了一会,对方还是打过来了,是B城的号码。玫正忙着敲电脑,示意我接电话。我拿过手机,喂你好,然后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声音,请问刚才哪位打我电话?很安静的,很温和的感觉。 听了那声音,我多多少少有些异样。从小,我就是迷恋声音的孩子。 挂了电话,玫告诉我,我拨错的那个电话是吴奎。吴奎自己有一家公司,与设计有关,行业内很有造诣的那种。 不久,领导交给我一个项目,某集团的包装广告,是一个动作比较大的项目。这个集团资历雄厚,在全国比较闻名。这对我来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机会,我希望一展身手。更何况,如果我代表公司竞标成功,公司还会给我一笔不菲的奖金。于是我放下手头的一些私活,开始全力研究这个项目。经过两个星期的苦战,我终于整出了头绪,拿出了三套方案。但是,这三套方案各有优势,我竟是一时分不出优劣。情急之下,突然想到了那个吴奎。他是B城这方面的一把手,而且A城和B城相隔千里,无业务之争一说,这样我可以肆无忌惮地暴露自己在这方面的浅薄。于是我再次拨了B城的那个电话,当我说完想法后,他随即侃侃而谈,给了我很多建议,并且给我的三套方案都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他还把多年搜集的一些资料都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他是一个敬业的人,我想。而且,他如此热心地帮助一个不曾谋面的人,也应该是那种真诚而美好的人。 以后,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末了,他突然说。出于礼貌,我没有拒绝。还有,他的见地,以及他好听的声音,这些,都让我无法抗拒。是的,无法抗拒。 2 我没有想到他会真的打电话来,当我刚走进公司大门听到有我的电话,B城打来的,我就想到了他。说实话,我还是有点意外。毕竟我们并不算熟,他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难道……我礼貌地接了他的电话,向他道谢,并邀请他来A城玩,作为上次他帮过我的报答。从那以后,我经常会接到他的电话,有时在办公室,有时在回家的路上。 你在做什么?开始他这样问。 今天还开心吗?后来他这样开场。 一个星期没听到你的声音了,很想和你说说话。最后他这样说。 时间久了,我亦开始习惯他每晚如约而至的短消息和每个周日晚上的电话粥。有时候,他还会用电子邮件寄来一些很可爱的卡片,是他自己亲手DIY的。看着那些可爱又纯情的东西,我会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他真是这个世纪末最后一个纯情男人,用如此简单的手段讨我欢心。 其实内心深处,我一直在告诫自己不要继续沉迷了。我想,我和他共同迷恋的,只不过是一种感觉。比如他的声音,他的学识,还比如,我们这种距离所产生的美丽。一根电话线系住远隔千里的两个人,多多少少有一些虚幻的成分在里面。我怕时间长了,彼此经不起折腾。 3 国庆节前,他打电话来说,想来A城看我。见面、他来看我、他会在A城待一个星期……这些字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蹦进我的耳朵,着实让我无措。做我们这个行业的,大多和我一样,有点自恋,还有点轻微的梦想症。习惯了在邮件、电话,以及MSN上和客户交流,爱情方面也习惯了想像多于行动,我完全忽略了他和我是不一样的。我们不是客户关系,亦不再停留在普通朋友关系的层面,总会有薄纸被捅开的那一天。如果,他与电话中的他很不一样;如果,他觉得我四只眼的样子很难看;如果……想到这些,我居然有点害怕了。 我想,是时候了,这份突从天降的情感,总有个下坠的过程。就让它见光死吧。从小,我就是悲观主义者,关于这次相见,我已做好全军覆没的准备。 他来的那天,A城阳光明媚,我站在机场门口等他。“十一”正是黄金旅游时段,机场人流如潮,我不停地在门口张望,睁大眼睛搜索他所说的格子衬衣。最后还是他先找到了我,他说看我那白痴样,就知道肯定是我了。我抬头看他,现实中的他果真与电话中的他相差千里。他有那么沉静的声音,却是长了一张阳刚粗犷的脸,像极了B城的城市文化,坚硬而挺拔。不过这些,都是我喜欢的。认识他以前,我曾一度迷恋过B城的城市文化,甚至有过要奔去B城寻梦的念头。现在,他和B城,我少年时所有的迷恋,都夹杂在一起。一时,我竟分不清我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他不像大多B城男子,有了粗犷之气,就显得粗俗不够体贴;他也不像A城男人,殷勤却显得小气琐碎;他稳重、踏实、体贴,让我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他在A城待了一个星期。我们一起逛街、看电影、买菜,然后一起做饭。我们孩子气的两个脑袋凑在一起照大头贴,一起去公园坐碰碰车。他给我买了好大一个SNOOPY,我带他去吃A城著名的老通城豆皮…… 他说,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是如此的开心? 我看着他眼里的认真和执著,有些不忍和感伤。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敢碰,这一次,我不知道我是对还是错。 一个星期以后假期结束,他不得不离开。我不知道那些也在告别的人,他们有没有像我如此难过,那一刻,真的是肝肠寸断。我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再看他的眼神。眼泪,浸湿了他胸前的格子衬衣。他说,丫头,你的泪流在我心里,我怎么可以忘掉你?他突然解下他脖子上的玉,我一愣,他已经把玉戴在了我的颈间。为什么?我知道这块玉是他外婆临终前送给他的。 因为……他不继续说话,却狠狠地吻住我的唇。我的身体被他紧紧地圈住,他的力气很大,似乎要把我捏碎。我紧紧地依在他怀里,动弹不得,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高喊,就是他了就是他了,就是这个男人了,他注定成为我生命的劫。 在A城到B城的航班起飞的那一瞬,我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4 回家后,一直守在电话旁边等他的电话,时时刻刻检查手机是否有未接听的来电。奇怪的是,他一直没有给我打过来。我拨过去,居然是关机。 这时我才突然想起,对他整个人,我知道的仅仅是从玫那里听来的一点传闻,以及一个可以随时更换或者丢弃的手机号码。就像一场战争,我在明处他在暗处,他想搭理我了就说一些认真的话,他懒了倦了就可以不顾我的死活和牵挂。主动权永远属于他。心里有种很不受尊重的感觉,更深的是失落。就算一种礼貌,就算我们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他也应该打个电话过来报个平安吧。 我开始胡思乱想,深更半夜和玫联络。玫睡得迷迷糊糊,不过玫似乎真的不知道他来过A城,以及后来我和他关系的突飞猛进。我也只好含糊其辞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睡不着,在构思项目。最后我轻描淡写地问及吴奎的近况,玫说,他好像一直很忙,应该是忙得晕头转向。 想想,玫说的也对。像吴奎这种男人,是比较厚实的那种,忙着事业和项目,哪有闲情逸致和我这般小儿女心态计较呀?我安慰自己,吴奎可能那天只是手机没电了。 过了几天,他和我联络,一如既往地温暖和呵护,我想肯定是我多心了,也就不再提关机之事。只是后来,他和我的联络渐渐减少,打电话的频率明显地少了,也不再在网上发那些花哨的小东东给我。他给我的解释是,太忙。我想也是,女人不能太任性,要适时地为男人着想。男人再忙,总有空下来的时候。空下来了,他会很自然地想到那个对他好的女人。那么,我愿意做吴奎身后的那个女人,对他好,默默地,习惯他的好,再等他继续爱我。 但有一天,我病了,感冒,高烧烧到38℃。我给他打电话,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哪怕只是握着话筒,什么都不说。电话重拨了好几次他才接听,他说他正在开会,给部门布置工作。没等我再开口,他就匆匆挂了电话。我窝在被子里,眼泪就一点一点地往下掉。他是这么粗心,竟然没有发现我和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沙哑,有气无力。他竟然没有察觉,之前白天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打电话影响他上班的……他的语气中很明显地流露出的不耐烦,已彻底让我受伤。我无法为他辩解。 晚上,他仍旧没有像我想像中的那样,打电话过来询问我找他是否有事情。我没有想到他前后的情绪波动这样大,以前,他恨不得每天给我打三次电话。我想也许应该冷静一下,然后我将手机关掉。公司和家里的电话,我都让他们说我出差了。 其间,他陆续打过几次电话,问我的状况。其实电话铃响的时候,我就在旁边,但我还是忍住冲动,听他们在电话里敷衍他。心里酸酸的,有一点报复的快感。男人总是这样,千方百计地讨好女人,等女人的心思开始百转千回时,他又若即若离。如果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那就只能扮酷,起码表面上,我是想告诉吴奎,他对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他在我的生命中并不算重要。 熬了一个星期,我开机了。刚开机的晚上,他就打来电话。很想你,他说。哦,我说。听到你的声音我就安心了,只要你是真的好,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他说。那天晚上聊得很多,乱七八糟的,我们甚至还聊到以后一起跑步,他教我如何做红烧排骨。末了,我告诉他,我想给他寄份礼物,是我在A城最大的商场看中的一件很漂亮的男士毛衣。 没想到他却急急地说不要不要,我问为什么。他说总觉得女孩给男人寄东西不太好,还说着什么付出与回报的平衡,包括感情。我说,那算了,毛衣我就不寄了。他好像蛮兴高采烈的样子,可能以为他终于说服了我。最后他说,他就是这样教育他表妹的,不要随便给男人送东西。我反复咀嚼着这一句话,他表妹?还有,我给他送毛衣竟然成了随便给男人送东西…… 听了他这话,我突然觉得很悲哀,他是这样实在而计较的男人。那一刻,我觉得我和他之间,隔着万丈深渊。 5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和他联络。而他,也没和我联络。我不知道是我不正常,还是他不正常。以前,我们不是这样子的,可事实就是这样悲哀得令人不可置信。曾经的曾经,我们看起来那么相爱。现在,我们更像两种飘浮不定的空气分子,存在,却各不相干;看得见,摸不着;连想念,也变得懒散而模糊。 七月十四日,他过生日。他给我打电话,他说真快啊,你看我马上就奔三十了,他还说了很多听起来很美好和暧昧的话。说着说着,那边突然没了声音。无论我在电话里怎么叫他的名字,都没有声响。我才知道,他是喝醉了,应该是歪在电话旁边睡着了。我握着电话,像是自言自语,对着那边睡着的他轻轻说话。说到最后,我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继续说话。那天晚上,我想我这辈子的眼泪,都已经流干了。 我自以为是的爱情,在这个男人生日的夜晚,以他醉了、睡着了为终结。 我很后悔接受他的玉饰,那块外婆临终时套在他脖子上的玉,现在牢牢地套在我的颈间。有几次,我都想解下来还给他,或者干脆扔掉。可是每次都难过得要命,握它在手中,有一种错觉,觉得这块玉是我和他唯一的牵连了,是我和他没有语言的一个约定。我们不联络,我们不在一起,我们不是爱人,可是因为有这块两个人都曾戴过的玉,感觉我和他是息息相通,甚至骨肉相连的。这个时候,会想起他的种种。他曾经看我的眼神那般宠爱,他在去参加朋友聚会的路上也给我打电话,他给我买了那么多德芙……原来,忘记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像小说中写的“转一个圈,我就可以忘记你”那样简单。 有一天,在书上看到一个女子的文字。她说,一般的女人都有恋城市癖,因为爱一个男人而爱一座城,也因为爱一座城而爱上那座城市中的某一个男人。是的,因为吴奎,我时时刻刻关心B城,就好像B城是属于我和他的。我会关心B城的天气,B城发生的大事,谁说他刚从B城回来我会惊喜得大叫……B城之于我是蛊惑,吴奎和B城一直让我念念不忘。我决定去B城待几天,至于见不见吴奎以及他愿不愿意见我,就看缘分了。 到达B城是下午四点,B城的黄昏有种别样的韵味,安静而慈祥,有一种像雾一样的东西飘在天空。站在街上,我无处可去。少年时代关于B城的种种记忆,已在岁月的流逝中不再清晰。我想到吴奎,我这么远,千里迢迢地飞过来其实只是为了他。什么迷恋,什么少年情结和梦想,在这一刻都只是借口。此时B城之于我,只关乎吴奎。转悠了一小时零四十分钟后,我拨了他的手机。他赶过来接我,给了我一个拥抱。 他拥抱我的时候,我笑了一下,有种奇怪的感觉。 然后他带我在B城转了转,B城的夜有点凉,我们在人群嘈杂的烟雾里行走。没有说太多话,淡淡的。像他以前承诺的那样,坐在挂着“清真”字样的某个小食店,吃秦镇面皮。他曾跟我说回民街是这个城市最有特色的地方,整整一条街都是美食,他会带我吃完整条街的店子,从这头吃到那头。但如今,我们却只是各怀心思地,在这条看来不是很长却被夜色和烟雾笼罩着的街道上悠游。 我正拿着一件五毒马甲看的时候,他突然说,她回来了。然后是一脸诚恳和坦然的歉意。我看着他,只是看着他,然后就开始笑。笑着笑着,我的泪就不争气地朝外涌,我说谢谢你,吴奎,你真是一个好人,我要谢谢你。他温和地看着我,有点无措。 这么久,我想他也是挣扎着,矛盾着的。两个女人,让他无能为力。他已到了一定年龄,哪怕事业有成,春风得意,他却还是经不起时间的洗礼。一个女人是他曾经爱过的,另外一个是突然闯进他平稳生活的天外来客。不论多么难以抉择,他都要舍弃。只是我比较不幸,被舍弃的是我。 离开B城,我是笑着的,含着泪。回到A城后,发现那块玉不知什么时候弄丢了,可能是在A城,可能是在去B城的路上,也可能就是在回民街,丢失了B城男人送给我的玉。这些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过的那座城,以及那个男人的那种感觉,都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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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在前爱情在后
- 更新日期:2024-02-26 08: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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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很讨厌地模糊了我的视线。一种深深的失落和疼痛,纠缠得我的身体如喝飘了的酒鬼般绵软。可我返程的机票是明天晚上七点十分的,这么说我还要独自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整整逗留一天半的时间。死一般的孤寂在陌生中淹没了我。 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