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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我把两者合并,细细嚼抚
与幸福毗邻而居的
是向日葵的金黄花瓣
枯萎后,果实成熟
一.
一场疯狂的爱情,把我烧成了灰烬,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在哪里了,一切的自尊和自信在林涛的一句话中灰飞湮灭。
我决定要离开有他的这座城市,尽管我并看不见他的身影在我面前出现,可他的影子却象一个幽灵,不时的出没在我的眼前,我甚至产生了一些幻觉,以为他回来找我,对我说:“我舍不得你,我依然爱你。”
可事实上他这个时刻或许正在和另外一个姑娘谈情说爱呢。
我的朋友曾经在某个偏僻的酒店前看见他拥着一个面貌不如我的女子走出来,我苦笑,说关我什么事情,那不过是他要的罢了。
我的自尊这个时候不合适易的居然出现了,其实,大家都想看我哭,可我就是不哭,失去我的是他,我为什么哭,我哭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在他面前才应该自尊的昂起高傲的头,在朋友面前,其实可以软弱一些的,可我偏偏弄反了,所以他可以笑着对我说,我们还是朋友嘛。他了解我的弱点,这个矮小的生意人,我怎么会爱上他的?
我迷糊了。
我曾经发誓说我绝不和生意人交往,我说过“老大才嫁与商人妇。”
我怎么就沦落到与烟花女子一般的了,老了残了就想找个有大把钞票的商人做老公。
去他妈的,谁是他朋友。
我心其实一直在骂,可我记得他对我说那句话的时候,我也微笑了,我说,当然,我们还是朋友。
我毕竟是文化人,我要保持我的淑女风度。
我要比他做得更好些,更宽容些,可我还是伤着心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因为他在,我就必须要走开。
我痛苦的做着决定,我疯狂的去搜索野外生存的手册,我决定我要自我放逐,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某天,我翻到了一个旅游的网站,上面写着“寻同伴,去四川稻城”,那是我一直向往着的地方,据说那里是人间最美丽的地方,我从各种图片上了解到,那是一个物质条件匮乏,但景色无比美丽的山谷,康巴的汉子个个矫捷高大,女子个个美丽大方,心地纯良,人人能歌善舞,豪放热情。
这样的地方,最适合现在几近变态的我获得新的生命,那还等什么?
时间就定在不久,我已经等不急了,我冲上去就回复说,好,我跟你去,什么时候动身,通知我,我没问题。
一切就在那个时候,我来不及深想,就决定了去留。
二.
送别的小敏站在站台,与我挥手,我微笑,我隔着玻璃的窗,用手机发了一条短消息,我说:我会好好的.再见了。
我看见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站台上,背后是黑黑的天空,站台上的灯很昏暗。
转身时,心里感觉温暖,有一丝感动,可我不能要。
因为我爱的不是她,我爱着另外一个无情的人,越是无情把我伤得越深,我越解脱不了我爱着的那种感觉。
小敏穿着那件黑衣服,短头发,高个子,瘦瘦的她在车窗外看着我,她喜欢我,我知道,可她是一个女同志,她的爱让我觉得是种负担,她越对我好,我就越觉得难受,她说你回来我要来接你,你一定要告诉我。
我没啃声,我不敢许下什么承诺,现代人是不是都这样?你要的,要不到,不要的偏偏就摆在你面前,形成一种另类的诱惑,象是美女化成的蛇。
我心里忽然间就厌恶了,我要把这里复杂的一切都变单纯些,我不想要,什么都不想要,包括爱情。
我感冒了,在家的时候我故意去淋了几场雨,那个时候,我想不管什么办法,只要与世隔绝就好,哪怕是住到医院,或者让我死掉,都可以。
可我的生命却没有那么容易的消失掉,我不过就有点鼻塞,发烧。
于是我只好吃药。
车厢内是黑暗的,心里空得发慌,静静的坐在黑暗的车厢里,过了很久很久,药性来临了,我心里对自己咕哝,睡吧,明天,明天是另外一个景界了。
三
火车继续在前进,有些摇晃,我开始记笔记,我说过我要用真正的笔来写字,我无视其他人好奇的眼光,打开了淡绿色的笔记本,记下我的心情,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写的文章遭到编辑的频频退稿,他们要求我写幸福的小女人故事,比如爱情甜蜜,婚姻幸福等小故事,可我一写出来的东西就是压抑的,灰色的,弄得深圳那家时尚杂志的女编辑苦着声音来跟我抱怨,“玫婷啊,我说你能不能写些快乐的,普通些的情感小说呢?”
她的声音好甜,我听得非常舒服,我说:“宝贝啊,你是婚姻幸福得不得了,我可是单身,我不抒发些对幸福生活的抗议,以示区别,你能深刻的体会到你婚姻的甜蜜吗?你多少给点我们这样的人发泄下变态心理的机会嘛。”
她就笑了,说:“你这个家伙,我狠不得要把你嫁出去才好,看你试试围城里的滋味。”
以前是很幸运的,和我合作的编辑们与我的关系都非常的不错,这样我也不至于失去赖以谋生的饭碗。
可我的这段失败的爱情,让我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心神不定,无心写作,在怀疑和猜测中,我无味的写着我的约稿,不断的吵闹让我没有从容的心情去写我的作品,以至于我的长篇小说至今未能完成。
这让我不得不暂时终止我的撰稿工作,我痛下决心要离开都市,离开虚假的爱情。
我需要新鲜的空气和纯净的笑容,来纯净下自己已经浮躁的内心。
在火车上写字极不平稳,很庆幸,我依然能拿起笔,用手指真正在纸上写字,还能正确的把笔画和正确的汉字写出来, 对我来说,在昨天之前,是个奢望。
我忘记掉了太多真实和实际的本能。
山峦起伏,阳光极强,我戴上了墨镜,站在窗口,静静的看窗外的阳光和景色。
铁路桥一座座的被我乘坐的这辆火车越过,一路上非常多的隧道,山区的道路可想而知,修建成功,是由多少的生命换回来的,一路上都看见血字碑,我默然无语。
偶尔间会有种渴望和按捺不住的骚动,想把手机打开,给谁去一个电话或者发条短消息,可,一切都应该静止了,一切都应该是虚无的,我能给谁去电话和短消息呢?
我没有了心灵的同路者,我坐上这飞驶的列车时,就已经是一个人的时空之旅了,甚至与最好的朋友如飞,我都没有告诉她我去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回来。
我想去流浪,我想走到一个陌生美丽的地方,换种方式面对自己。
秋季,是阳光透视得最纯净和高爽的时节,一切的植物,色彩都是那么的亮丽与丰富,一层层的深绿色与金黄色,都让视觉一次次的受到强烈的冲击,阳光,爽朗得那么舒适。
松树毛绒绒的盖在山冈上,远处是蓝色的天空与游离的白云,我想象,如果打开车窗,空气间一定飘漾着松针清新的味道。
我看见一丛丛野生的蔷薇在开放着,荷色的花瓣在风中摇曳,很想很想,跑上去捧上一丛。
我看见满地红色的珊瑚果在遍野生长,红艳得让我痛苦,如果这种痛苦是因为接触不到它们而来,我希望,让我永远这样。
我还有痛苦的机会和欲望,我就是还真实的在活着,没有死去,没有麻木。
第一部分 上篇第2节 制造回忆(1)
在明天,我必将题上一行镀上桃色的字
“感谢昨天的你,成就了今天的我。”
并且,附上甜中带苦的巧克力以及蓝罐的曲奇
城市中的从林里,这些就是红蘑菇
遍野生长
一.
我穿着黑色足有三斤左右重的登山鞋,一件黄红色的毛外套,站立在火车站台上,心里有丝莫名的空虚感,我真的要走了。
我在站台上回忆起我认识林涛的过程,有如电影画面,一幕一幕。
林涛,这个矮小,骨子里实质上很精干的生意人,粗一看去,有些憨厚。
初认识他是在如飞在自己家举办的晚宴上,如飞庆祝自己成功的在一部都市艳情片里担任女配角。
三十好几才混上女配角,的确值得庆祝,只是年华已去,很难坐上女主角的位置了。
若不是跟那导演有一段暧昧关系,只怕那女配角都不是她的了。那导演是国内比较有名气的老导演,据说以前是跟某某国际导演做过助手的,后来得了奖,就自己做起导演来,那导演披着齐耳的头发,粗短的身材,那头发一年四季都好象没洗干净似的,属于油性发质,这我也知道,可还是在每次的见面中,暗暗的恶心。
那导演的女儿跟我一般大年龄,跟我算是相熟,后来如飞与他一起,瞒了我好久,我才从别人嘴里知道,她也怕我鄙视她,可人生不过就是如此,身边的哪个男人和女人是干净做人的?
完全干净的人已经少见了,就好象红楼梦里那句话:除了门口的两头石头狮子,还是干净的。
如飞的婚姻也的确是个悲剧,她是年长我几界的学姐,我学群众文艺,她学花鼓戏表演,出学校便分配到一个小剧团,每月的工资好似猫食。找个男朋友窝囊得要用她的钱,几经吵闹中分了手,伤心之下就嫁了人,家人介绍的,一位即将转业的军人。
以为是嫁了个好人,于是安心在家生了小孩子,好好的服侍老公,把朋友工作放在了一边,做起了贤妻,每日做好饭菜,等老公回家,睡觉温床,起床时已经打好洗脸水等好了,如此贤惠,最终还是被男人瞧不起,那转业军人在回地方上发展得不错后,居然在外找了一个女人姘居,回家便找事由借口打骂她。
百般无奈下如飞离了婚,孩子归了他父亲,自己一人住到了剧团里,惨淡过日。
好在以前的功底还在,于是继续在剧团里跑跑龙套,出外跑跑场,唱唱民歌,几年过去,到是比以前生活好了,只是,人却在社会里历练了出来,学得八面玲珑,势利非常。
我是她的小学妹,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知道是一个学校出来的,感情自然深了些,那时她正是生活在最低谷的时候,我极力帮了她,陪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困难的日子,也算是知交了,这一来往就是十来年,没有中断过。
我看着如飞沧桑的脸有些悲哀,不过大我几岁,看上去却好似经历了无数风雨的洗礼了。
唱花鼓戏出身的她,普通话都说不标准,我看过她上戏时的表演,抬手举足之间,总无意就露出戏曲的身段来了,弄得那五十多岁的老导演在边上气急败坏喊停停停,老是重拍。
影视片的表演与舞台表演完全是两码事,生活化才是真实成功的表演。可如飞还是执著的在追求着,希望有一天能在比如是梅花`金鹰等国内演绎圈评比中拿上一个奖项。
如飞穿着套宝姿的大红色丝裙,八面玲珑的穿越在众多的朋友间,相互为大家介绍,然后就自己打麻将去了,把我丢在了一边,自生自灭。
我只好无聊的坐在了靠近如飞牌桌的藤椅上,吃着冰镇了的西瓜。
如飞抹得血红的嘴上叼了根芙蓉王的香烟,我看着她利索的出着牌,一边跟那老导演眉来眼去的,一边对我说,你就自己吃东西啊,我就不管你了。
她就是这样的人,对别人招呼应酬得妥妥当当,对我却从来都是马虎了事的,认识了十几年,自然就淡如水,不要应酬了。
我到历来都是淡然看待她对我的态度,也不在意她是否厚此薄彼,若是在意,只怕不做朋友好多年了。
记得上年她本命年生日,她开口就要我送她一件鄂而多斯的羊绒毛衣,我二话不说跑去商场就买了送她,上千块钱对于我这样的撰稿人来说,不是小数目,送给了她去,她居然嫌颜色不好看,嘴巴翘得阿章,我当时就恨道:“你要不要?不要我自己穿去,懒得理睬你了。”她才笑容满面的抱住我说:“好妹妹,知道你最疼姐姐,对姐姐好是应该的嘛,下次姐姐在你生日时好好给你庆祝。”
如飞知道怎样对付我这样的朋友,对她甜蜜的嘴,我是历来都甘拜下风的。
二.
实在受不了麻将的洗牌声,我走了出去。
我一人孤坐在如飞家的客厅里看影碟,靠在她家白色的布艺沙发上, 抱着一坛子松子磕着很开心,不用招呼的感觉其实更好,也自在。
正看得得意时,如飞翩然来到我身边,带着一个个子不高的男人,瘦瘦的,一件我说不出品牌的黑白相间的体恤,手上戴着块黑皮带的浪琴石英表。
如飞叫我:“妹子,这是林总。”我坐在沙发上没起身,瞥了一眼他,说了声:“你好。”
心想,这世道,什么人都叫“总”了,台风吹过来倒下一个招牌,压死十个人,有九个半是带“总”字的。
如飞又兴奋地对他说:“这是我妹妹哦,写书的,厉害着呢,你可要去买她的书啊。”
那男人伸出手来,跟我握了一下,自我介绍说:“我叫林涛。常听如飞提起你,今日终于见着了,我很喜欢文学呢。”
我用鼻子哼着笑了一笑,没回答。
如飞连忙说林总不打牌,那就你们随便聊了,我可要去打牌了。
飞似的就跑开了,那边的牌友在叫她。我和林涛无话,坐在沙发上看影碟,一部黑白的老片子《金玉盟》,我看过很多次,这次因为有外人在旁边,我看得索然无味。我打了个哈欠,站起了身,对林涛说,你慢慢看,我要回家了。
他提出要送我,我坚持自己回家,我说很方便,拎着背包去跟如飞打了个招呼,转身就走了。
我不太喜欢和此前不相识的人打交道,彼此了解起来和信任起来很累人,特别是什么老总之类的人物,我懒得应酬。
第一部分 上篇第3节 制造回忆(2)
三.
我一人走在黑暗的街道上,车灯照得我的眼睛有些发花。
长沙这几年的变化太大,从一环线到现在的二环线,忽然之间就修建好了,我走在芙蓉中路上,看见又一家新的咖啡厅开张了,初夏的这个夜晚,我做完一个人物专访,准备回家,想起家中已经没有了食品,我想去五一广场处的超市里补充,我已经很久没有逛街了,从帝王台走比较方便,我往解放路插过去。
忽然就看见在解放路上酒吧林立。我有些找不准感觉了。
数年前,解放西路是一条拥挤的小街道,穿梭不停的小商贩在这条街上高声叫喝,两年一晃而逝,这条旧式的小巷林立起了高楼大厦,琳琅满目的霓虹灯在黄昏时便亮了起来,在湘江河畔的风景带与喧哗的商业街道交叉的这条柏油马路上,出现了这条酒吧娱乐一条街道,长约3公里,天幕垂下眼帘的时候,这里的生活才开始苏醒。
这里几乎就是长沙夜生活的重要集中地,有纯酒吧,有演义吧,有茶馆,有中西餐厅,是无论是哪个阶层,年纪,学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只有你有足够的钞票和风姿卓越的气质,那么偶尔的放纵下,也可以。
我在猜想,我的朋友们是不是也经常出入这些场所。这时候手机响起了,一看号码,是如飞打来的,我按下了接听键,平时我的电话不多,基本上不是编辑们就是如飞打来的了。
这样的生活其实很安静,适合我做文字工作。
我喂了一声,说如飞,什么事情啊?
如飞在电话里甜甜地说:“怎么,不想姐姐啊?好久不联系我,我生气哦。这样好了,你请姐姐吃晚餐,我就原谅你拉。”
如飞一向都是恶人先发话,明明是她前段时间要陪那老导演,不理我,现在反而来责怪我不和她联系。
我反正也很习惯了,也就呵呵直笑,反正大家都是开玩笑,无所谓说什么了,我站在解放路口的那家交通银行门口,慢条斯理的跟她说着话,我说好啊,我正好也没吃晚餐,我们去吃什么呢?
她笑,我们随便吃点什么拉,我其实吃不了什么东西的,找个地方说说话罢了,姐姐好久没跟你说过话了。
她一说姐姐的那两字时,我就有些莫名的感动,我没有姐姐,孤单一人在这座不属于我的城市里生活了十几年,有人对你说是你的亲人,心底总是会感动的。
约好在肯德鸡,我先走去了那里,坐下等着她的到来。
不一会,她开着自己那辆赛欧的车来了,我坐在隔着玻璃窗的座位上,看着她妖娆的走了进来,长长的头发用离子烫拉得直直的,若不说话,还算是风韵不错的女人。
她这几年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车,日子过得不错,但是好象越不错,我们之间来往得越少了。她忙于每日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应酬,有时候带上我一起,我却明显的表现出不乐意,慢慢的,自然就不叫我参加活动了。
我叫了一份鸡翅,两个汉堡,给她买了一份咖啡,我自己喝可乐。
我们吃完,接着喝咖啡,她喝咖啡是因为可以续杯,我很了解她的作风。我也乐意她喝咖啡,两人说话的时候,可以喝一杯,到是的确省钱。
她点了一支烟,染了蔻丹的手指上翘成了兰花的形状,我也要了一支准备点燃的时候,侍卫来了,说:“小姐,我们这里有小孩,不容许吸烟的。”
我们有些尴尬,忙灭了烟。
她提议,说我们出去走走吧,很久没到沿江路走走了,许多年前的感觉,现在都找不到了。话语中带了一丝惆怅。
四.
我们走在香樟树之间,慢步在沿江路的河堤边,路灯不是很亮,乘凉的人很多,大多是普通的百姓,我们开着车停在路边时,吸引了很多人的眼光,有羡慕,有嫉妒,有鄙视,有麻木。
我一一收在眼里,沉默着,我们点燃了烟,夹着香烟站在了沿河的栏杆处,我没有习惯在路上抽烟,她其实也没有。
我们望着快淹过河堤的洪水,叹了口气,在这里,她有着太多的回忆,而我,也有太多的感慨。
她忽然幽幽的问了一句,如果是你的男朋友,你发现他出外嫖娼,你还要他吗?
我猛然间就有些愤怒,想冲口而出骂人,她不会无故问我这样的问题,肯定是有了事情发生才会这样说起。
如飞抽了口烟,很缓慢地说,我发现他在外面嫖娼,那么大的年纪了,我还不能满足他吗?玫婷,我真的想杀了他,我想死。
她的眼袋明显的浮肿,虽然化装掩盖了不少,可还是有痕迹的。
我说你怎么知道的?他会告诉你吗?
说这话的时候,有男人正准备靠近我们,我穿着蓝色的吊带背心,站在堤边抽烟,自然有男人误会是在拉生意的妓女。
难道只有妓女才会如此打扮吗?我很倒胃口,决定以后再也不穿这样的吊带装出来了。
刮起了一阵风,我们熄了烟,慢慢的走着。
“我得病了,去检查才知道是性病,自从跟他一起,我就没有别的男人,我跟他狠狠吵了一架,逼出他的实话了。”
“我现在只想怎么报复他,我真的很绝望啊,我都34岁了,我还有几年的光景可以把握啊。他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子,我真的很崇拜他才认真的跟他在一起啊。可他居然还不满足。”“你说,男人为什么会去找妓女啊?”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或者劝解她,我只好沉默。
我看着她已经快衰老的脸,想着那个老头子与她在一起时她幸福的表情,我忽然间很现实很世故,我冷静的说:“你想怎么办呢?是和他分开?你以后的前程你还要吗?或者,你离开他,你还有其他更好的男人可选择吗?”
“你没有其他的后路可选择,你只好认了这样的现实,谁可以保证你再找其他的男人,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呢?”
如飞哭了,眼泪混着黑色的睫毛膏流了下来,在脸上形成一条黑色的曲线。
我拿出纸巾帮她抹掉。她不过是一个虚荣但是软弱的女人,并且年华渐失,除了忍耐,比其他的女人更加忍耐,还能怎样?她要的银色世界的成功,要的物质享受,除了忍耐,还能怎么样呢。并且也许连忍耐,男人都不会在意不会爱惜的继续伤害你。
如飞哭着说:“可我真的好恨啊,我真的不解气啊。”
我说那我们就出去狂欢下吧,既然他可以逢场作戏,你为何不可以?
我已经许久没有出入过酒色场所了,可如飞如此模样,我怎么可以舍她而去,我把她带到了解放路的一家酒吧,我说我们喝酒吧,找个男人来送我们,这样就安全了,不用怕喝醉。
如飞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拨了林涛的电话,原来我们去的这家酒吧就是林涛开的。
我带如飞去的时候并不清楚是他开的,我几乎忘记了曾经见过林涛。
林涛很快的就到了,穿着短袖的白体恤,短发。他坐下,没有问什么事情,只是说如果如飞想喝酒,尽管喝,他负责送回家。
我点了一打太阳啤,加了柠檬。淡黄色的酒看起来很舒服,我帮如飞加了冰快,透明的冰快在酒中沉浮着,她拿起酒一饮而尽。
我也喝了不少,和如飞开着张扬的玩笑,说着黄色笑话,林涛在边上看着,我递了一支烟给他,他说我不抽烟,喝少量的酒。我嘲笑他:“那看样子你是这个世纪仅存的好男人了?不嗜烟酒的男人总会有个爱好,那么,肯定是女人了。”说罢我自己哈哈大笑起来。我只是没想到,我的话,被我不幸言中。
林涛也哈哈大笑起来,说我很专情的,你要了解我会知道的。
如飞差不多已经喝醉了,脸开始过敏,她不能喝酒,一喝就容易过敏,不过睡上一晚,就什么事情都没了。
如飞醉眼迷离的盯着吧台里的一个小伙子看,我侧身望去,那个小伙子很象如飞年轻时喜欢的那个男朋友。
第一部分 上篇第4节 兔子兔子,我们跑步(1)
经过,不停的经过
在百合花,栀子花,以及所有大朵的白色花朵都开放的路上
一直经过到生命在山头上坠落
坠落成天穹中流逝过的那颗无名星
一
在黑夜里,我背着大约有十斤重的登山包,里面装的是睡袋,防潮垫等野外生存的必备物品,我说,我有那种:风啸啸兮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冲动。
我登上了去昆明的火车,火车会带我,途径穿越三个省,湖南,贵州,云南。
一夜醒来是清晨,第二日里晴空万里,我乘坐的这趟列车到达了贵州境内。
睁开眼睛是清晨七点,人声宣杂,有要下车的人群与列车员催促粗暴的声音,我闭着眼躺在卧铺上,没有动,我依然在一个有暖色调的空间生存着。
我还在人群里穿梭着,不管我愿不愿意,我都得醒来,因为列车上的喇叭很不合适易地响了起来,在我躺着的上铺的耳朵边,震耳欲聋。
我没有气急,因为我好象有点对所有的东西都厌恶得麻木了。
10点半的时候,终于起身,我望去窗外蓝色纯净的天空,和黄色成熟了的稻田,脸色如水沉静。
我在一个人走远,或者走进另外一种时间,与此同来的,是清鲜的希望。
我试图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回我自己,那是一种理想一种梦想,在林涛面前我失去了自己,在城市丛林中我也迷失了自己,在城市的梦幻中,我沉浸于对摇滚,CD,香水,华丽的服饰的迷恋里不可自拔,对于自然界的一切,我已经很久没有触摸过了。
昨天夜里,有个朋友还在电话里和我谈论,他说要想了解清楚70年代的人到底还有梦想没有,到底还有执著追求梦想并且去实现它的勇气没有。
他说他已经得出结论,七十年代的人是最没有能力实现理想和追求理想的人类,没有作为,懒惰,好高鹜远。
我也是七十年代出生的,我认为自己很坚强,并不懦弱,且有能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我认为自己也会持之以恒的保持信念。
虽然,我被爱情残忍的调戏了一下,可前面的路和未来的路,我仍然不会轻易说我将放弃。
并且我身边不乏出色的同伴,也许大家都曾经迷茫过,徘徊过,失落过,可毕竟生活就是这样,不管哪个年代出生的人群。
人生的路就好似湘江的水流,他们有的在人生的路程中沉下去又浮了起来,有的沉下后,就不知道流向何方了。
我对我自己说,那个男人和一切都算什么,我可以失去,也可以自己亲手抓住一些。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莫名的激动。
一时间我的脸好象有些发热,这是我极容易犯的毛病,我不够稳重。
坐在火车上,听着哄哄嘈杂的声音,看着火车的头在转弯处前进,我很无聊,心里慌慌的,我暂时还是没有脱离掉热闹的人群的气息,我渴望热闹。
中午了,我坐在列车的坐位上,慢慢的吃掉昨天买的两个面包,感觉自己很健康,然后吃掉一个大大的桃子,营养是否充足,是否跟得上,是我需要考虑的。
手机关了很久,我手一直拿着手机,反复玩耍着,考虑来考虑去,是打开,还是继续关机?也许林涛会发个信息过来假意问候一下,那我该怎么办?
还是有影子舍弃不了的,哪怕是心底的幻想。
一对穿着随便的男女就坐在了我对面的卧铺上,我观察了半天,最后得出结论,肯定是一对野鸳鸯,那女子风韵无比,娇娇滴滴,说着普通话,可那男人说的是广东口音的普通话,年龄约是40岁了,那女子也就28岁左右,一个劲的说要把他的钱赢走,那男人呵呵直笑。
我想那男人的老婆肯定没这本事,可以把老公笑骂哄疼中逼出钱来。
我有些佩服那女子的风骚劲,兼毫不留情的目的感,对啊,这个世界还剩钱是可靠的了,除此就是空气,也许空气都被污染了。
我思考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把手机打开了半小时。
滴滴声响起,是朋友发来的,询问我贵州方面的情况,又接收了几条问天气的短消息,我一一回复,心里有丝遗憾和惆怅,我知道自己傻,傻到如此地步还是第一次,我还在盼望着他回心转意,爱一个人是不可能马上就决裂的,哪怕他在伤害我。
可是没有,林涛没有任何的字言片语给我,这让我感到很羞愧,我轻视我自己。
我心中哼了一声,把手机彻底的就关掉了。
我对自己说我要做个尝试,有个目标。我应该重新的审视我自己。
我做了一些计划,我需要抛弃一切现代可以依赖的工具,不与外界联系,是我此行的一个目标,我同样希望不用电脑写作,不用电话与外界时刻联系,不用人牵挂,也不用牵挂人。
第一部分 上篇第5节 兔子兔子,我们跑步(2)
二
孤独的坐在窗边的座位上,看着风景,一个位男士坐到了我的对面,平头,昨天晚上他帮我把沉重的行李拎到了架子上去,一个乐意帮助他人的男人。
他对我笑了笑,问我:“你是学生吗?”
我裂开嘴笑,有丝得意,原来我看起来也不老啊。心情就愉快了起来,我说不是。
我很久以前就没读书了。
他打开了话头,我寂寞了很久的舌头开始说话,忽然我发现我需要说的话实在太多,于是我的话有如浑浊的黄河一般,滚了出来。
他问:“你是什么地方人啊?”
我说我在长沙上的车啊,当然是长沙人了。他笑说我也在长沙啊。我不好过多的盘问,不符合现代人的礼仪,我说哦,反问了一句:“你不象湖南人啊,你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呢。”
他谦虚的说:“我是内蒙古的呢。”
我有些惊异:“那么远的地方,来湖南习惯吗?”
他说还好,只是天气老阴着,要么就下雨,人一看见天天下雨就很烦闷。
我心忽然就想到,是啊,要是在天气晴朗的时候,人的心境是会无由的就好很多,就跟女人每个月的那次例假,多数女人都有经前综合症,原来心情与很多想不到的原因有关系。
我无聊,于是与他东拉西扯,从天气聊到人生,从城市环境到信仰到民族文化。
忽然就发现了我平时所没有的灵牙利齿,我觉得自己可以侃侃而谈,以致他有时候只得聆听我说。
我看着窗外移动的景物,我嘴里在嘶哑的述说着一种情绪。那男人娆有兴趣的听着我说,不时的插一两句话,以表示赞同或是反对。
我在阐述我的一种对社会的理解,除了在火车上打发时间,在城市里,没有人愿意与我探讨这样的问题。
太凝重的话题,红男绿女是不喜欢的。
13亿人口80%-90%是汉族,我们的民族不再有民族信仰和民族仇恨感,我们太宽容,所以,我们无法象韩国以及日本民族一样凝结在一块,我们成了一盘散沙。
我想起了韩国人在奥运会上焚烧中国国旗的举动,我想起一些中国民众所说的抗韩,言辞激烈,却毫无内容。
我笑说要是真的要抗日抗韩的最好办法就是大家都不要用国外的物品了,人家那两个国家的人民不是这样做的吗?你我或者其他人做得到吗?洋货的诱惑,在普通人的眼里,还是抗拒不了的,我们还是很懦弱的。
我们的民族还有自己的信仰吗?纯净度又为多少?佛教和道家的信徒之间相互争吵,谁为中国的本民族教派,为什么佛教一个外来教种在本土兴旺之后又衰败。
还有神灵吗?我没见过,我不知道。你知道吗?
三
平头的男人继续和我聊着天,车在贵州的土地上行驶着,我不时的拿起照相机装模做样的的拍摄着,把快门调到了1/1000秒,我看见农民在收割成熟的稻子,收获的季节,也是离开的季节。
我坐下继续与他说话,他好象很乐意与我胡言乱语,也许是因为路途遥远,寂寞可以让人暂时靠近。
他很好奇,我一人上车,询问我去什么地方,我说我去云南,然后去四川的稻城。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我热情万丈的给他介绍我脑海里自己对那地方的印象,我忽然就说我本来是准备去西藏的,因为怕身体吃不消,然后才折中的选择了稻城,这一路上也有西藏式的风景。
他说你一人去那个地方,不怕危险吗?
我想了想也是啊,我不怕吗?其实我是怕的,万一遇上抢劫我将如何是好?
出门前,我查看了许多有关西藏风俗人情的书,以及询问过我那曾经去过西藏的朋友,他们说藏人是很纯净的,好的朋友对你有如亲人,如果是仇人最坏的办法就是用刀来解决问题。
西藏,那是我十几岁时就开始的梦想,对那一片神秘的地方,我无数次的构想过我将如何的去接近并且拥抱着它。
对于那片未知的土地,我有一种原始的敬意,从文成公主到昭君出塞的历史,到我无数的朋友们都已经去领略过那里粗狂的风光后给我的描述,我心向往着。
于是我和这不知名的男子说起了藏民对佛的信仰。
我曾经在一个记录片里看到,他们一生中的愿望就是可以把生命奉献给佛,他们一路徒步行走到拉萨,只是为了把礼物奉献给佛主,那是他们一生的心意,要用很久的时间才能完成,那样的虔诚和执著。
在当地,是不会有偷盗和抢劫出现在藏民身上的,因为他们信奉的神会处罚他。
可汉族人在这样做,是一个信仰的问题吗?
我想起了繁华的都市里的那些可怜而可悲的孩子们,在酒吧丛林里眼神迷茫,我想起了那些吸毒的孩子们,最后走向灭亡的生命。
我忽然间很悲哀,为我,也为我们没有信仰的一代人甚至于两代人,我们错过了革命的时期,我们的热血找不到发泄的地方,于是我们便迷失了方向。唯一如鲜花一般的爱情,也失去了鲜亮。
我呢?我自己该怎么去选择?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需要寻找自己的一个天堂,我信仰我自己。
我想应该去努力做到,我可以做到。
第一部分 上篇第6节 罂粟花的舞蹈(1)
罂粟花的舞蹈
让两朵脆弱的
玉色飞蛾
欲罢不能
摇摆又摇摆
撕裂又撕裂
直至心灵被完全洗劫
一.
林涛递过来那盒包装得很精美的礼物的时候,我正在赶为出版社撰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我有好几天没有好好的吃过一次饭,不停的抽烟,
让我的舌头麻木,茶喝得我头脑发晕。
我披头散发的跑出去开门,一般情况下只有少数几个好友才知道我的住处,所以没有多想就跑去开了门,门前着装整洁的林涛让我吃了一惊,休闲服掩盖了他的岁数,已经是38岁的人了,还保养得非常好,扁平的肚子,刮得青青的下巴,除了矮点,年纪大点,几乎就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了。
可他怎么跑到我的家门口来了?我仍然有些吃惊。
他一直在如飞面前感慨说欣赏我的文章,我也有耳闻说他定会每期购买有我撰稿的杂志,但欣赏我文字的人也不在少数,我并未有过特别的感动。
只是他的确是如飞的朋友,我也与他见过几次面,一起喝过茶,不过是普通朋友,从来没有在意过他是否对我什么倾慕之意。所以也没有留下过联系地址以及电话。
看他站在我家大门前,我楞着了门口,不知道是应该请他进来坐坐还是就在门口聊,他居然也没要我请他进家坐,就递过来那包东西,说:“祝你快乐!今天是七月初七。”
我仍然傻傻的,接过了那包礼物,我在想,七巧节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随手就扯开了礼物精美的包装,里面是一盒进口的黑巧克力,不是我平时喜欢吃的牌子。
他见我打开了包装,有些歉意地说:“我知道这不是你喜欢的牌子,可我找了很久也没找到你要的那种,我想平时你写东西经常不吃饭,饿的时候,吃点巧克力会增加热量的。”
尽管不是我喜欢的,可我还是很感动,许久了没有人关心我,日子久了,我也不需要朋友的关心了。可意外的受到关心很让人意外的触动的。
我有些结巴的说:“进来喝杯茶吧,你看我这样子,也没准备好见朋友的。”
他笑了起来,我发现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有男人味,见过几次面,我并没有发现他的牙齿很白,与他同年代出生的人,牙齿几乎都不好。
我侧身请他进了门,然后才想起家里已经没有煤气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我说:“对不起啊,家里的煤气才送去灌,没有水喝,你抽烟吧。”
我想我的脸肯定又红了,我不惯单独的和生人打交道。尽管我曾经在他面前嚣张的大讲黄色笑话,可那是如飞心情不好的时候,为了调剂情绪而已,关键时刻我还比较勇敢,可以不要面子,也可以偶然轻狂。
我家里非常的凌乱,我一人居住在这里,很难得有兴趣打理房间的。
他不经意的四处环顾了下我居住的环境,没有坐下,我猜想是因为我那兰色的布艺沙发上堆满了我不要的报纸和杂志,根本就没地方让他坐下了。
他很随意的说:“我不抽烟的,既然你请不了我吃饭,这样好了,我们一起去吃饭,好吗?”
我有些犹豫,我和他其实并不熟悉,我都弄不清楚他是如何知道我家住什么地方的。
哦,我想起来了,我与他仅见过的两次面都有如飞在,肯定是如飞告诉他的,这个丫头,自己天天泡在社交场所还不算,要把我也拉下水。
我有些气急,但既然都请林涛进家坐了,也不在乎是否与他共进晚餐了,正好我也饿得不行了。
我随便的梳洗了下,换上了一件露肩的长裙,款款的走出了卧室,林涛正凑在我家的油画前欣赏着,见我走了出来,眼里有光亮闪了一下。
我说你先下去等我吧,林涛便先打开门下了楼去,我把电脑关上,望窗台下看了看,他已经在他那辆黑色的奥迪车前等我了,以前夜深了他提出要送我和如飞回家,我从来都没答应过,没想到如今他的车就停在我的楼下,我觉得有些张扬了,不太好,我们小区里都是住些普通的老百姓,车进车出的很逗人说闲话。
我锁上门走下楼去,快速的闪进了他早就帮我打开的车门,我坐在他驾驶室旁边的位置上,看着他游刃自如的把车倒后,然后前进。
他气定神闲的把着方向盘,边问我,“咱们去哪里吃饭?”
我又迷糊了,我想了半天说:“我不知道去哪里吃好啊,你说去哪就行了吧?”
这时候他笑着就叫了一句:“你是不是平时里都这样迷糊的啊?”
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正色道:“我是不太出门吃饭的,平时没有什么应酬。”
他哦了一声,说:“今天是七巧节,中国的情人节,我们去吃西餐吧,这样安静一些。”
我默许了。
他伸手把车上的音乐按键打开,如水银般的音乐流了出来,是我平时喜欢听的《大峡谷》,乐曲中运用长笛吹奏加上电子合成器敲击乐演奏,有时加些无词哼唱,自然水声鸟语,我安静的聆听着,边在猜想:一切都是那么合我的心意,看来他颇下工夫来研究我的喜好,不然怎么会处处的小节都让我百般的合意?
我对他一时间产生了莫名的好感,我转头看他,他也正在看我,一时间我的眼神有些乱了,我慌乱地把眼光掉离开。
我坐在绿色的柔软靠椅上,面对着这个男人,我们慢慢的喝着鸡尾酒,他要了一杯兰色海洋,帮我要了红粉佳人,他举起装着兰色液体的酒杯,对我说:“兰色海洋,对红粉佳人,是一种很美的意境啊。祝你快乐!”
温文尔雅的感觉,我很受用,随意的聊些无关大雅的话题,气氛很轻松,我点了一支烟,微笑的听着,他略带江苏方言口音的普通话,听起来很舒服。
他说自己曾经也很喜欢写诗,在年轻的时候,也给喜欢过的女孩子写过大把的情诗。笑谈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里跳动的暗淡火花。
忽然就谈到了如飞,我说不如把如飞也叫上一起吃饭吧?他有些犹豫,支吾了下,说她好象今天没时间吧?
我奇怪了,说你如何知道呢?
二.
如飞自从知道了那老导演的风流事件后,也没怎么动声色,还是老老实实的一如往常般对待老头,煲汤仍然还是会放中药进去给老头补身体,甚至于更加体贴了些,那老头心里越发愧疚,安分了不少,毕竟也是五十好几的人了,如飞跟了他这么些年,多少也有些真感情,他女儿那边也默许他与如飞私下往来。
我以为如飞真的就认命了,却不料从林涛的口中无意的得知,她只要是老头不在,就跑去林涛酒吧里喝酒,林涛的原话是说她可能是有了酒瘾,我却从中猜到他没说出的东西。
我猛然间脑海里就冒出那吧台内年轻小伙子的样子来。
我低头喝水,叹了口气,林涛忽然说话,我对你的生活很好奇。
我抬头看着林涛,他正看着我,我忽然就笑了起来:“有什么好奇的?我不过就是一个坐在家里写乱七八糟东西的,简单得很。”
他往沙发上靠了靠,说:“能写出乱七八糟的东西来的人,生活一定很多彩的,不然那来那么多内容可以表达。”
我点了根烟,慢悠悠的说:“你的言下之意,是说我的生活内容很丰富?”我面带微笑。
他避开我的问题,盯着我的眼睛,叹了一口气,说:“你知不知道,你的眼睛很美丽,我每次看见你的眼睛时,总觉得你能看到我内心去。”
我鼻子哼着笑了一声:“我知道,很多人对我说过,可我是近视眼,哈哈。”
忒俗的套路,我小说里随便编个十个八个的都比这个有意思。
穿着绿短裙的服务小姐拿着透明的壶来添水,他抬头看了下,回头再看我,我正微笑的看着他,高手过招,眼神传播就可以了。
他忽然哈哈的就笑了起来,我看着他,不动声色,我慌张的劲头已经过去了,我有了从容面对一个不熟悉的人的良好心态了。
他说:“我真的越来越对你好奇了,你的表面和你的内心不一致。你的文章我基本上都拜读了,真的和你本人是两码事。”
我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笑:“从某个角度来讲,人都是具有双重性格的,甚至于多重性格,我不过是靠写作为生,其实很普通的一个人,你要是想知道我的故事,好象没什么意思。”
他接着说:“其实我也是很矛盾,我的生意做得很好,可我却觉得孤独。也许,你可以写写我的故事。”
说他的故事,的确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写作的确需要有这样的人来告诉我多方面的故事,爱情事业人生,都应该多方面了解。
我暂时忘记了心里惦记着要给如飞打电话的事情,管她呢,估计她也没什么大事情发生。
我坐在软绵绵的椅子上,听他讲他的爱情故事。
第一部分 上篇第7节 罂粟花的舞蹈(2)
三
林涛38岁,江苏人,高中文化,十年前来到湖南做文化商人,卖过走私碟,黄色片,做过制片人,开过广告公司,据他自己说还是单身,曾经沧海难为水,两年前曾经爱过一个做模特的女友,他说他爱上她的时候,她还是在读高中,16岁就做模特了,在长沙小有名气。
那女孩子叫何伊,林涛是在一场室外婚纱表演秀上认识她的,他应一个朋友的邀请,去捧场。
那天何伊迟到,现场的导演正对她一顿臭骂,林涛和他的朋友站在旁边听到了,林涛看见何伊的样子真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她低着头,眼泪就不停的流,那导演还不罢休,继续在骂着,其实,离演出时间还有段距离,也没造成什么影响。
林涛有些看不下去,就和朋友说了句,朋友是策划人员,走过去和导演说了几句,平息了导演的火气,然后把何伊带到了林涛的面前,介绍两人认识了。
何伊收起了眼泪,和林涛打了个招呼,抬起头看了眼林涛,他看见她脸上稚气未完的绒毛,和淡红色的脸颊,他很想触摸一下。
何伊对他粲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说谢谢你啊,声音很柔弱,林涛心里猛然一动,想起了自己的初恋女友,心脏一阵猛烈跳动,对何伊就有了想法。
他的初恋女友是他未发迹之前在工厂里的同事,谈了四年的恋爱,据林涛自己说:我四年了,真是在抱着她睡觉的时候,都没动过她一根手指啊,那个年头,抱抱已经是很出轨的了。
可是她却在一个月之内,跟另外一个新认识的男人上了床。林涛那个气啊,当天晚上就找人把那男人狠狠的痛打了一顿,差点把那男人弄成残废,其结果是被派出所抓了起来,坐足了十五天的拘留才放出来。
他的初恋女人就这样嫁给了别人,他也辞职远走他乡。
这事隔多年,见到了何伊,往日翻黄的记忆又涌上了心头
林涛当天晚上与朋友吃消夜的时候,就在半开玩笑中与朋友说起了何伊,说那小姑娘真还不错啊,好象才从学校出来,纯纯的,不象是在外混得久就皮得很的模特。
朋友是明白人,正好有个晚会,要找个赞助愁着呢,林涛有意无意间,表示如果能搭上这根线,可以表示下。
朋友当然懂得,机会难得,第二天就找了个借口,把何伊约了出来。
何伊穿着件黑色的长裙,背着双肩包,来到约好的地点,大家坐下,一起吃饭,如飞和老导演也在,另外还有几个文艺界有名的人物做陪,何伊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有些害羞,平日里在台上轻松自如的迈猫步的自信跑得不见踪影,她只得自己不言语的吃着菜,林涛看在眼里,更加喜欢。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只要有何伊的演出,林涛必定场场捧场,鲜花礼物掌声,一起送上,演毕,必定规矩的护送到家,舍不得动上一根毫毛。
何伊的家人是湖南某物质系统的高层领导,家境颇佳,所以家教也严,能做模特都是特别爱好,与母亲争取来的自由。
这样的条件自然对林涛一个外地人来说,无论从什么方面都是值得去追求的。
林涛做了护花使者做了大半年,何伊也就真正喜欢上了他,与母亲做了很久的斗争,才争取到家人的认可,林涛也一心一意的对何伊,林涛的姐姐也来到湖南专程看望何伊,以确定关系。
事情到了这里,其实应该是美满收场了。
林涛在湖南买好了房子,准备等何伊成年后就结婚了,何伊的父母却把何伊送到了北京读书。
北广是个人材济济的地方,世界多大啊,何伊呆在湖南,眼界毕竟是小些,这一去了北京,很多事情的看法就发生了变化,加上母亲在耳边常说,女子还是要有事业的,于是何伊就和他越走越远了。
林涛边说边苦笑,我对她一片真心啊,等待了她两年,想她学好之后回来,也曾经想过去北京另外发展生意,可也不是说去就能去的,我还是要安排好一切事务才能去的嘛。
后来俩人不咸不淡的保持着来往,何伊去开始去北京的时候还天天打电话来哭诉想他,想回来,林涛也每个星期都飞机来往的去北京看何伊,只是,何伊后来认识的人多了,又经常参加些选美活动,演出活动的,林涛见着她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好象这样,就无端端的失去了往日的热情,也就没说一句话,分了手。
林涛忍不住,拿起了我的香烟,点了一根,叹了口气,说:“我到现在还想着她,经常在电视上看见她,都忍住不打电话给她,我那段日子,真是过得堕落啊,天天出去泡酒吧,赌博,唱歌,夜夜不眠啊,怕一闭上眼,就看见了她。”
林涛说得真情一片,我也就信了个七八分,心里有些同情他。
难得世间还有这样一个痴情男人,虽然我也听如飞说过他不少绯闻,我估计也是空虚所至吧。
四
说起何伊,我其实也有所耳闻,上次湖南小姐选美,她也参加了,的确是个大美人,我也曾经和如飞还有其他几个朋友,去年时在某次聚会上见过这位美女,是很少言寡语,不象其他名模般张扬,也许是年纪比较小的原因,不太习惯和陌生人打交道。
当时我并不认识林涛而已,没想到,世界如此之小,我无意中得知了何伊的往事。
她去了北广后,很快在国内的某次模特大奖赛上进了前五甲,发展前景相当可观,我想,她母亲和她选择离开林涛的做法,也不是很过分,毕竟层次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了,自然会有新的目标。
我心中自然感慨万千,也跟着林涛叹了口气,说,过去了就过去了。然后调侃笑问:“你不是最近在追求一个才出道的歌手吗?”
林涛大呼冤枉,说:“我是一个文化商人,自己有产业,多几个朋友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有女孩子借与我认识的由头打开名声,我也是给人家一个机会罢了,这世界上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不定她出名了,我也有些光彩啊。其实我一个单身男人,怕什么绯闻呢。”
我想想他说得也对,如飞不就跟他关系密切吗?不过我也清楚他们之间的确没什么。
如飞如果有什么感情波动或者艳遇,都会告诉我,她这人就是藏不住东西。
我又想起了如飞,我有多久没跟她联系了?有几个星期了吧。
想到这里,我收起放在桌上的烟,跟林涛说,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写东西了,咱们走吧。
林涛结了帐,对我说,好,我送你回去。
在离我家还有些距离的地方,我叫林涛停了车,说:“我还在走回去的好。”
我打开车门,下车,准备走,林涛忽然叫住我,我疑惑的问:“还有事?”
他笑了,说:“本来是准备开心过个七夕的,却让你听一晚的苦水,改天另外找个机会,好好玩下,别太辛苦自己。”
我也笑了,我说那有的事情,我白得来一个故事,很感谢呢。
林涛在车内挥了挥手,我转身往家走,路上很黑暗,他把车灯对着我走的方向开着,等我走到转弯处,我听到汽车开走的声音。
五
我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电话,拨给了如飞。
如飞的声音听起来很温柔,娇滴滴的没有异样,她说:“哎,这样晚给姐姐打电话,有什么事情要给姐姐说的?”
我说你自己老实坦白,最近有做什么亏心事没?
如飞咯咯地笑:“我有什么亏心事啊?肯定是你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没和姐姐交代。”
我知道斗嘴皮我是绝对逗不过她,我懒得跟她继续磨蹭,于是我开口诈她:“我听说你最近和一个小朋友打得火热啊,外面都传开了。”
她嘴硬:“没有的事啊,谁嘴巴那么坏。”
我继续诈骗:“还说没有,人家都在酒吧里看见你们在一起勾搭了。”
如飞的语气有些慌了:“谁告诉你的?胡说八道的别叫老头知道。”
我笑了起来:“做了还怕人知道?那还不承认?现在认了还不晚啊,别出了事,我没办法帮你哦。”
如飞的声音可怜起来:“哎,也没什么拉,就是没事的时间和人家一起喝喝酒而已。谁传得这样大啊?”
我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我不急了,我慢慢盘问她。
我嘿嘿笑了几声,如飞有些不好意思,我感觉得到,我说:“我还不了解你,你是嘴硬啊,你老实坦白了吧,这样的事情,都不和我商量。”
如飞叹了口气,说这样,我过到你那里来,咱们慢慢说,我们也好久没住在一起说过话了。
我一听,感觉不妙,看样子真是有很多东西可说啊,不然她会跑到我这里简易的房子里来陪我睡觉?没这样的好事情,我心情沉重起来。
我说好啊,我等你过来,买包烟上来,如果有水果也带点吧,我准备和你通宵战斗了。
如飞问,要咖啡吗?我好久没喝咖啡了。要不咱们晚上喝点我煮的手磨咖啡?
我说,我可享受不了你煮的咖啡,我这里没可以配套的咖啡具,喝了坏气氛。
说完自己也笑,我一直是喝云南的沱茶的,或者绿茶,杯子都被泡得起了茶垢,很难看,自己喝到是不嫌弃。
如飞说,哎知道了,我自己带我那套法国茶具来,这样总有感觉了吧?
我真是佩服她,小女人就是小女人。
我说好,这样报答我对你的关心也不错,快来吧。
挂了电话,我换上一件丝绸的睡裙,盘着腿坐在我堆满了书报的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很久没看电视了,我几乎与外界失去了联系。
电视里正在播放香港的影星陈宝莲跳楼自杀的新闻,我吃了一惊,那么美丽的女人,跳下楼去,还不面目全非?生前再如何的堕落和挣扎,附上身体的代价,仍然还是挣扎不来她自己想要的一切,是她要得多,还是世界给予她的太少?
正想着,有人敲门,我知道是如飞来了,忙跑去打开大门让她进来。
她穿着淡兰色的旗袍裙,手里拎着东西,连声叫嚷,还不来接着?
我接过东西,连声叫她坐下,我说来看陈宝莲,她死了。
如飞也一脸惊异,说怎么就死了,不是很年轻吗?是吃药吃死的?
我望着电视目不转睛,说不是,是跳楼。
如飞点支烟,咕哝道:“怎么死也不能这样死法啊,多难看啊。”
我转过脸,看她,我说要你选择,你选择怎么死法?
如飞呸了我一口,:“呸,好端端的,你说死,我才不死呢,好死不如赖活着,我好好的,怎么也死不了。”
我心情有些暗淡,说:“谁想死呢,我也想好好活着啊。”
如飞一把抓过遥控器,啪的一声关了电视,说来来来,我们边喝咖啡边聊天,谁有功夫管她怎么就跳了呢,这女人真傻。
我说是啊,有女人不傻的吗?那就不是女人了,是狮子。
她把咖啡具拿了出来,很漂亮的白色瓷具,上面有玫瑰花和金色的边,的确精美。
我啧啧欣赏完毕,开始说正经事。
第一部分 上篇第8节 喜鹊的飞行(1)
那么该沉沦的就继续以无知的形态坠落
该烟消云散的灵魂就以无谓的姿态远离吧。
一
车驶进了昆明境内,我的笔记上记着:昨夜有雨,今日阴,微冷。
列车晚点一个多小时,却好了乘坐这趟列车的我们,要是六点到,我去什么地方溜达去?
清晨7点多钟,到达昆明。
出站的那刻,我想起了很多,昆明的火车站的广场很小,停满了公共汽车。
我孤单的背着沉重的包袱,清晨还是有些微冷,我有些胆怯,我总在怀想我依赖林涛的那段日子,我已经失去了独立的生存能力。
我的脚真实的踏上了这个四季如春的地方,许多年前,我曾经数次的踏上这片土地,可在今天,一个人单独的与这片谣传曾经遍野都盛开火红的罂粟花的地方接触,我有一种别样的心情,我既渴望寻找到一种与我往日不同的生活方式,也同样惧怕着真正的有所改变,我犹豫不绝。
也许在旅途上会有些与往日不同的故事发生,让我可以抛开过去的影子,寻找回自己生存的价值。
可我也清楚很多事情往往就是如此:你满心希望的,可能并得不到,理想是什么?一个遥远而不可及的幻景,可以憧憬,却不可轻易得到。
可我告诉自己,无论怎么样,我都需要坦然面对,苦也好,失望也好,振奋人心也好,我都要做好准备。
我知道从这里开始,我将远行,亚丁,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接近美丽,是需要代价的。
我拟定的路线是去四川的稻城,亚丁,然后折回云南与西藏交界处的中甸,现在改名为“香格里拉”。
这几个地方,都是旅行团不会去的地方,我查阅过许多旅行社的线路,都没有亚丁这个地方,有时候问人,他们都不知道这是哪里。因为没有很多人去过,我觉得就更应该去了。
在那样的地方,一定有不被世人所知道的动人魂魄的美丽。
1934年,美国的一个探险家在中国穿越一个山谷的时候发现了一片可以同时看见雪山,草原,冰川,河流,山谷的地方,他叫它最后的圣地,其实,现代已经无法考证真实的地方在那里了,于是后来大家把亚丁称为:最后的圣地。
我了解到在山谷中有三座神山,终年覆盖着洁白的冰雪。它们的名字叫:仙乃日,央迈勇,夏诺多吉。
仙乃日雪山,汉语的意思是观音,最高的海拔是6032米。
央迈勇:海拔5958米,夏诺多吉:海拔5958米。
我希望我能自己攀登上雪山。在许多的朋友言词里,我了解到自己行走的乐趣,并且,走路会让人暂时忘记掉很多烦恼。
尽管可能因为身体原因上不去,或者出现强烈的高原反映,但我愿意做这样的代价,也许,我会走不过去,也许,我会很轻松的走过去,一切,都将在此后的几日里,得到体现。
我要去到超市买我此后几天的干粮和水.以及高原的药物,我一直有些感冒,一直在吃药,其实,这样的身体状况,是需要加倍小心的,可我觉得自己应该可以走得过去的,背包已经有十五公斤重了。
我有些负担不起,我想,我可以在路上把衣服全穿上,这样,就不重了.那里的温度在4至6度之间.我可以把棉衣穿上。
我在想,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的冲动,我在深思,我这样做如果有什么意外,值得吗?
我去到火车站旁边一家小小的招待所,把背包寄存了,并且要了一个床位,25元一个床位,很便宜,但是设备也很简陋,我只需要休息一下午,晚上就要出发了,我不需要浪费那么多的金钱,我并不富有,并且这次出门就是要来尝试简单俭朴的生活的,在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日子,享乐堕落的日子,我都需要放弃。
我走上了楼,其实有电梯,但是我没有坐,我想,我应该锻炼自己的体能,从一些小地方做起。
二
上了六楼,我用钥匙打开门,门口那张床前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抬起头,眼睛很黑,看着我,有丝惊异,一刹而过。
身材很好,我随意的看了一眼,得出结论。
我想她一定是做小姐的了,从她饱满的胸脯看来,没有男人的触摸是不会发育得如此饱满的。
我心中有些恼,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与我一起,忽然间,我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些受侮辱,可转念一想,以我与林涛之间的关系来看,我又能比她这样的女子好到哪里去呢?一样是男人怀抱里其中的一个女人,争风吃醋,没有尊严,一样的低贱,没有区别,我自己不也是以一样的钱住这样的地方吗?
我背着大背包走入房间,找了张床铺躺下,看着那女孩子正在整理行李,行李有三四包,我有点按捺不住的好奇,从那女孩子的样子来看,已经沾着了风尘场所的那种痕迹,可脸盘上的表情来看,并不是很张扬,为什么没有人送她?
我用普通话问她:“你是哪里的人啊?回家吗?”
她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自己是四川人。
我也在四川呆过一段时间,可我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能听懂四川话,于是我仍然用普通话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我盘着腿坐在了床边上,我尽量的用很随意的口吻问她熟悉云南吗?
我想去超市买药物和食品,因为行走手册上说了,如果是自助旅游并且准备徒步的话,一定要准备好药物和三天的干粮,以做最坏的打算。
她声音比较好听,说话的时候嘴角翘翘的,其实还真算漂亮。她说她也不是很熟悉,在云南的宝山做事情,现在准备回家。
我看着她的脸,细嫩的还有红晕,长长的头发染成了红色,打理得很整齐,不是纯粹的农村姑娘,应该是四川某的小城市的姑娘,果然她说自己是乐山下面的镇里的人,出来工作。
我随口说,那宝山好吗?我有些孤陋寡闻,我没有听说过宝山这个地方,在云南我最远去过的是接近缅甸的边缘。
她说宝山其实也没什么可玩的,就是一座小城市而已。
我笑问:“那宝山肯定就是以娱乐为主的旅游城市了哦?是不是很多赌场和按摩厅?以及宾馆?”
她点头说是啊,就是特别多的人去那里赌博和玩女人。
接着她又含糊的说自己是服务员。
我哦了一声,没敢问下去,既然她自己不承认,那她还是觉得做小姐的职业有辱自己。
我只好说,你为什么不要朋友送你走啊?那么多的行李,很不方便呢。
她说是啊,其实有人送的,可送到车站前因为没有买票,那司机就走了,她只好在昆明住一晚,等第二天买了票再走了。
第一部分 上篇第9节 喜鹊的飞行(2)
我说也要你男朋友送你啊,她哼了一声,说他啊,就是因为躲他才离开宝山的。
没想到她说着就兴趣高涨起来,她把垂下来的头发夹到耳后,坐正了身体,隔着一张中间的床铺,面对对我很激动的说,她自己其实是逃出宝山的,因为,她姘了一个男人,(姘,我当时听了半天,才明白是这个字,一直以为是四川话处男朋友的意思,后来才知道就是姘居的意思。)那男人不但经常打她以外,还经常找她要钱,那男人有老婆孩子,不过都是在外地,当她忍受不了要分手时,那男人提出要钱,赔偿他的精神损失。她不愿意给钱,也没有钱给他,所以,她就逃离了那个地方。
她嘴巴翘着对我说:“你说嘛,我一个月的工资才五百块,还要买衣服,我那有钱给他嘛。”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于有些气愤,我说:“那你不会另外找个男朋友吗?这样的男人真可恶!”
我心里忽然间就觉得自己很幸运了,我想起了很多,我想,我还没有遇到过那样可耻的男人,尽管我的男人对爱情不忠实,可毕竟从来没有男人敢打我,并且找我勒索。
她咯咯的笑,说:“还不可以找啊,在宝山,黑帮很嚣张哦,他是我们酒店经理的亲戚,我肯定斗不过他的,你不知道,我算比较幸运的了,我还可以走掉,我们酒店里面做小姐的,不知道多惨呢。”
然后就我们谈起了卖淫的小姐,我以前从来未曾完全了解的黑暗,随着她的话语,一丝丝的被剥离在我眼前。
外面的街道车来车往,喇叭声充斥着我的耳膜,我回头望了望安着茶色玻璃的铝合金窗,破旧的窗帘,心中乱乱的不可言喻。
她说:“你不知道啊,那小姐才惨呢,很多都是被鸡头(老鸨)骗到这里的,年纪都很小,15-6岁就被骗到这里卖淫,不愿意的就要挨打,有时候生意不好也要挨打,在大街上被鞭子抽,或者拳打脚踢,不给吃饭,小姐经常是一身的伤痕,有时候被打得骨折了也不会给钱看医生。”
我惊异着这个与我的世界完全不同的现象,我无法不时时的在心中拿出自己的生活来与她说的世界做对比,一时间我对失败了的爱情的伤痛被我否定得一塌糊涂,我说自己说,你看你自己,生活在大都市里,安逸享乐还不满足,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居然可以让自己觉得世界好象都要塌下来似的。
三
她穿着白色的长袖体恤,丰满的胸脯起伏着,睁大着眼睛对我说话,我盘着腿左右晃动着身体,有些不自在。我们坐在白色墙壁,里面有三张床铺的招待所里继续着我们的话题,她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姐妹。
她继续跟我聊天,她说,小姐们的钱都被鸡头收走了,出台时也会有人守在门口看着,根本就没有机会带钱逃回家乡,就算是逃回家乡也会被找回来,因为,那些骗他们出来卖淫的人都是他们的家乡人。
于是,那些小姐只好乖乖的听话,而不敢做他想。
并且,很多的时候,嫖客中也有黑吃黑的现象,有时候好象是熟人了,小姐们就会跟着出台吃消夜,那些可耻的男人们就把迷药放在食品里,小姐们吃了后,就昏昏沉睡了去,这些男人就把小姐身上的财物洗劫一空,就算是认识的人,小姐们也无可奈何。
话又转了回来,她继续说着宝山妓女们的生活,一强调自己还算比较幸运的了,我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她是的确没有觉得自己的生活是那么的不幸,那么,也许世界上的感觉就是错觉了,如果自己都没觉得自己的苦难,那真的一切所谓的苦难都不存在了。
我一直强装笑意的微笑着,边问及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我说那你回家也可以做服务员啊,你这样漂亮。
她撇了撇嘴,说你不知道,我们那里的工资好低啊,做服务员一个月才200块,连买衣服都买不起。
说到衣服,她又好多的话要说,她说女孩子当然爱慕好东西了,工资连生活费都不够用,就别说买衣服了。
她说:“过段时间我还是要回宝山的。”
她说:“我以前也处了一个男朋友,反正就“那个了”。”
她很含蓄的表示她和男朋友发生关系在很小的时候,她说后来反正已经和男朋友那个了,男朋友又没钱可以提供她物质上的要求。
“后来我也做过一段时候的小姐。你不知道做小姐好累啊,你们别以为做小姐很简单,两脚一伸就可以了,有时候遇到一个变态的,吃了药,折腾你一晚上,就给几十块钱,我都快死了。做小姐的老的特别快。我有时候还遇到更不要脸的,做了过后都不给钱,还抢你的钱。所以后来就不做小姐了。”
社会就是这样的,在地层底下,黑暗的生物无所不在,任意虐食着弱者。
我强做精神的问她,你还相信男人吗?相信爱情吗?如果以后有个男孩子喜欢你,你怎么办?
她想了下说,还是有好男人的,要是我喜欢他的话,我还是会和他结婚的。我不会告诉他啊。
我在心里担忧着,世间还有如此宽容的男人吗?如果知道的话,那将是什么结局啊?
在世界上,自己做过的事情,怎么可能隐瞒得住?
天底下的女子有什么不同,无论贫贱富贵,对于爱情,还是在渴望着,相信着,可爱情真的能带来幸福吗?
忽然我有种恶作剧的念头,我想知道,某些女人在某个时候被踩在了社会的最底层,糜烂腐蚀,男人呢?男人难到就永远把女人当马一样骑在身体下面吗?
我问她,那宝山有男人做鸭吗?既然宝山的男人是有钱人,女人也应该有部分是有钱的。
她又咯咯的笑了起来,说有啊,前段时间在我们宾馆对面就开了间,里面坐满了年轻的男人,打扮得标标致致的,很帅呢,可是一连坐了几天,都没生意上门啊,结果全走光了。
她这样一说,我觉得很不可理喻,难道女人就那么的安分守纪?自己家的男人在外寻花问柳,自己拿着千金却不报复或者享乐?
那女孩子说得兴致盎然,我却心中有些戚戚感伤。我也是这样的花样年华走了过来,社会的黑暗于我,并没有留下多少创伤,可自己却一直好似有些无病呻吟的无名悲伤,对于幸福,对于生活,对于物质的现状,我都在莫名的抱怨,对于磨难,我一直没有更深的感受,就以为自己经历了许多的创伤,可在今天,听那女孩子笑着说着这样与常人不同的生活,和仿若另外一个社会的真实情况,我除了震惊,别无办法。
我盯着那女孩子的脸看,面貌娇好,她才17岁,可我感觉她好象有二十多岁了,我暗想自己,她居然可以在笑谈中把这一切说出来,好象是一场无关自己的游戏,如果我面临着这样的磨难,我会走得过去吗?
我看着她,我觉得自己应该对她说些什么话来鼓励她,可心里却悲哀着,我忽然很担心她的前途,她还有未来吗?她的未来与我的未来,那个更光明些?如果以物质的积累来衡量。
我嘴里喋喋的反复的对她说了一句,你很漂亮啊,趁年轻,找个有钱的人,多挣点钱。
对于她们与他们,我能做些什么?我什么都做不了,那样的社会和生活已经是一种定局,没有人可以力挽狂澜,除了钱可以挣脱苦难的命运以外,没有救世主出现。
所以,放弃说教,现实一些,尽量现实一些,才是解决她生活的根本办法。
一个与我不同的人生的女孩子.我觉得自己活着,很幸福。
她走了之后,我脑海翻来浮去的就是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福。
我渐渐的对于我心中莫名的伤痛有些淡然了。
第一部分 上篇第10节 蝴蝶飞得过沧海吗(1)
我说我是石头,
然后石头开出了一朵花
一.
滴滴声响起,我正坐在电脑前沉浸于文字的感动里,被这声音吓了一跳,拿起手机,一看,是条短消息:“玫婷,还在写东西?吃饭没?”
号码是林涛的,自从七夕之后,他经常会打个电话来问候,我告诉他写东西怕人吵,别打电话了,他就改发短信息了。
我有个习惯,写文章的时候最怕有声音吵闹,电话铃太大声,并且接电话过后,思路就有些连接不上,要停顿很久才可以缓过神来,短消息是文字,我还可以接受。
我用QQ给他回了信息,说正好写完一篇小说,正沉浸在阅读中,还没吃饭。
回完看表,已经晚上八点来钟了,肚子是有些饿了。
我准备随便找点东西吃吃,短信息又来了,林涛说:那是累着了,我也还没吃晚餐,不如一起?
我正打开冰箱的门看,发现里面除了水果,连挂面都没一点了。
想了想,写了这么久,也该出门吃顿饭了,一个多礼拜没下楼,脚只怕都不会走路了。
给他回了信息,说好吧。
没过五分钟,电话响了,接电话,是林涛,说:“我就在你楼下,上次你下车的老地方,你下来吧。”语气很象老朋友。
我穿了件宽松的体恤,牛仔裤,背着小背包就下了楼,下楼的时候把头发扎了个马尾。
走到车前,发现他靠在驾驶室边的车门处,我正准备自己开边上的门,他走了过来,递过来一大把白色的玫瑰。
“路过花店门口,看见刚好新到的花很漂亮,随便就买了一束,觉得配你正好。”
我惊异地望他一眼说:“不用搞得这样煽情吧?我不是小孩子,吃饭就可以了。”
我家大门前的确有家花店,有时候路过的时候,自己也买花,也买白玫瑰,因为颜色不算太俗。
为了现得自己比较自然从容,再不接我就现得有些小气了,我伸手接过,说:“那就谢谢了,你怎么不买上金沙巧克力,我就更喜欢了。”
我嘴里不留情,可心里还是喜欢的,他笑笑:“那要等我有时间啊,我很少逛商店的。下次买好我给你送来。”
我没答腔,这送花送巧克力的,一来二去,觉得很暧昧,我和他也就普通朋友,吃吃饭,上次聊天后觉得近了些,不过也就到次而已,他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孩子,觉得他经历过于复杂,我有些畏惧。
去了五里牌的那家海鲜排挡,时间已经晚了,客人没几个,散散零零的,分开坐着,他帮我把椅子拉开,我坐下,开始点东西吃。
他点了红酒,我说我不喜欢喝红酒,他给我换了啤酒,帮我倒上。
我慢慢的吃着清蒸带子,他剥着基围虾,然后放到我的碗里,我忽然就不好意思了,脸红了下,我说你也吃啊,你不吃我怎么好意思吃。
他笑,说我已经吃过了,陪北京来的一帮朋友,他们去金色年华唱歌去了,我不想去,想找个人说说话,就想起你应该写完小说了。
我有些不高兴,我说你吃过了那还说没吃,骗我做什么。
林涛微笑的看着我温怒的样子,缓声说:我要不说没吃过,你会出来吗?
我喝了口啤酒,没啃声。
他又剥了几个虾放我碗里,我闷声自己吃着。
这时候我包里的电话响了,我拿出来看,是我母亲打来的,我把手支在桌上接电话:“妈,什么事啊?”
我妈的声音很高:“你怎么不在家?在哪里?”
我瞧了眼林涛,他没看着我。我有气无力地对电话说:“我在外面吃饭呢。你呢,还好吗?”
我妈哦了一声,说:“我以为你又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你有很久没给我打电话了,我怕你出事。平时你隔不久还是会打个电话回来的啊。”
我有些感动,到底是母女,她还是会惦记我的啊。
每次她来电话都是一大堆烂事,我没想到她也会想念我。
我和我母亲就住在同一个城市,可我几乎一年都不会回家一次,我父亲去了外地,有时候会来我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然后又走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们来我这里,就如是走一个很远的亲戚一般,淡淡的来,淡淡的走,淡淡的交往,彼此很客气。
二
我的声音有了力气,我说我还好啊,最近忙了些,想着没什么事情,就没打电话了。
我妈在电话里问你爸现在在你那里没?
我有些烦,可没暴露出来,我轻言细语的说:“他回去了,前段时间住了一阵。”
她说哦,那也好,你要对你爸爸客气些,好歹是你父亲嘛。也别把关系弄得很僵。
我说我没有啊,我蛮想他来的,我对他也很好啊。
林涛眼睛在看我,我忽然不想说下去了,我妈的电话一般不打来,一打来就肯定是一个小时左右,也没什么可说,还是以前的事情,不厌其烦的反复念叨。
我打断了我母亲的说话,我说妈,我手机要钱的,回家我用座机打给你。
她说哦,我不记得是打你手机的了。那好吧,我挂了,要打电话晚上打,白天我不在家。
挂了电话,我忽然就没了胃口,我说我饱了。
林涛没问我,叫来侍卫结了帐,起身往外走,我跟在后面。
天下起了雨,马路上的车行驶过的时候,摩擦路面的声音很大。
我快跑几步,林涛早打开车门,等我上去。
我坐在位置上很沉默,他也没说话,开了音乐,萨克斯优美的响起,女声在唱《我和春天有个约会》
如果你愿意 我可以永远像现在般美丽 ……多少爱情正甜蜜 多少童话在凋零 ……然而我始终相信 我将得到永恒的幸运 I HAVE A DATE WITH SPRING。。。
我闭是眼睛,安心的听着这首歌,这是我在某段往事里,最喜爱的一首歌。
第一部分 上篇第11节 蝴蝶飞得过沧海吗(2)
三
林涛慢慢的开着车,围着城市无目的的转着圈,我抽着烟,沉默着。
雨停了,林涛把车窗打开,微凉的风吹来,我呼吸了口,把烟头扔出车外。
我说,咱们这样转,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去蹦迪高?
他笑,我这样大年纪,还去跳哪?
我说那怎么办?
他想想,说这样好了,我们还是去跳吧,反正当锻炼身体。
我哈哈就笑了起来,他也兴奋得把车开得飞快,飚起车来,我快乐的大笑。
我们去了菏东,解放路新开的一家迪厅,叫了一打啤酒,我们开始大口的对饮起来。
我喝得有些晕了,自己跑上舞池就开始跳,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我闭上了眼,疯狂的和着音乐摇摆起来。
林涛坐在座位上喝着酒,看着我。
我跳了大半场,有些累了,走了回去,问,你怎么不来?
边拿起酒喝了一大口,林涛微笑说,你跳得很好,我看就可以了。
舒缓的慢曲响起,蹦迪的人们动作缓慢下来,情侣们或者不是情侣的人们跳起了布鲁斯,林涛拉起我的手说我们也跳吧。
我感觉他的手很温柔,很光洁。
走进舞池,他把我拥抱在怀里,慢步滑动,忽然间我有种很温暖的感觉,在他怀里。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的头顶正在他耳边,我发现这样的高度也不是很别扭。
他在我耳边轻声说:玫玫,别把自己弄得象石头一样,该快乐的时候就快乐,该休息的时候,就对人说累,不要强撑着,女孩子,不要太累着自己。
我强撑着笑“我没有啊。”
他抱着我,手在我头发上滑下,你还真象个倔强的孩子。
我不着声了,跟着音乐慢步走着,没有舞步。
四.
林涛去了日本,走时在电话里告诉我要去一个月左右,并且请了个钟点工,每日中午晚上来给我做家务和做饭菜,一切都不用我担心。
我来不及拒绝,他已经说你把我当朋友也好啊,我想照顾你而已。
我莫名其妙的就把话吞下了,我有些无法拒绝他,他没有要求什么,也没说过什么,我糊里糊涂的就接受了他的温情。
晚上我打电话给如飞,告诉如飞林涛这样的安排,我说我西里糊涂的就接受了,我怎么还这样的人情啊。
如飞安慰我,说有什么关系,他是个单身汉,人家想抓住还抓不住,你还怕他对你献殷勤吗?
我说不是的,我和他并不了解,无事献殷勤,肯定有目的的啊。
我从来不想做什么灰姑娘变天鹅的梦,七年前做了一次,那人虽然不坏,可性格上却有很多的毛病,我不得不撒手,以后见了有钱人家都躲得远远的,何况这林涛明明就是一个情场老手了。
如飞叹了口气,说:“也许他真的对你动心了呢?他在我面前说过很多次你了,我都没敢跟你提。”
我放下电话,给我母亲打了电话过去,她正在打麻将,我听见牌哗哗响的声音。
她说你回家了?我说是啊。
她说那天是跟谁出去吃饭?是男朋友吗?
我说不是,只是一般的朋友,随便吃点东西而已。
她边把牌推得哗哗着响,边对我说,上次宋阿姨还来我这里了,说要给你介绍男朋友,是个什么离了婚的男人,我马上就给你推掉了,你条件这样好,肯定要找个有身份的人啊,不然我脸往什么地方搁啊。
我说妈,你旁边有人吧?说这话好象不太好啊。
她说,有什么关系,我还准备让我的朋友们在美国给你找个呢,说不定我以后也跟你过去享福啊。
我说妈,我不想出去,我英文又不好,出去我什么地位都没有,我也只能给人家做饭洗衣而已,我不想那样。
她声音高了起来,你到现在还以为我想把你卖到国外去?你18岁那年跟我吵架,说我要把你卖到香港,你现在想想,那时候去有什么不好?你邓叔叔在香港公司开得那样大,还会耽误你不成?
她尖锐的声音在我耳边继续着:你看你现在,说话做事象个老姑娘一样,尖酸刻薄,我看你以后怎么办,我可是老了要靠你的。
她的声音一高,我就很软弱了,我低声的说:妈,有个男的可能喜欢我,我那天是跟他出去吃饭了。
她的声音一下又矮了八度,问:条件怎么样?你要再找个象张军那样的我就不答应啊。
张军是我18岁谈的男朋友,是我同学,没有钱,没有房子,没有本事。可我那时候一心一意的跟着他,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就那么喜欢他。后来分手以后很久,听同学说,他吸毒死在了马路上。
我恨我妈怎么把陈年往事都拿出来,可那时候的确是做了傻事,在这上面,我永远无法在我母亲面前抬起头来。
我顿了半天,她在电话那边喂了几声我才回过神来,我说:妈,他条件还蛮好,自己有产业的,这几天去了日本。
我妈一听就笑了,说好啊,如果合适,你就别放掉,你整天写啊写的,也卖不了几个钱,还是找个好老公嫁了比较好。
我哦了声说,妈,我挂了,你继续打麻将吧。
五
林涛在日本隔两天就会打个电话来,说些日本的行程安排,或者是风景是如何的美丽。国际长途一打就是半个小时,有时候也会发封E—mail来。
他说在日本给我带了一部照相机,看我经常出外拍摄,用台先进点的拍出来的效果会好些,我说我不要,凭什么我要拿你的东西。
他没吭声,笑笑,说我也给如飞带了她喜欢的香水。
我说是啊,她喜欢各种牌子的香水。
林涛问最近写什么没?我回来要欣赏,我说写的东西都是小女人的东西,你看了也没什么意义。
他哈哈笑,说只要是你的文章,我都喜欢。
我边接电话边点了支烟,问:“你还喜欢什么?”语气有点调侃了。
他说,喜欢的太多,不能告诉你。
第二天,上网收邮件,林涛的名字在上面,我打开信件看。
面写着一排字:
“除了想你,还是想你。”
第一部分 上篇第12节 红不了的橘子(1)
终于在黑夜哭醒
以雉菊惨淡的黄色走过苍穹
无星闪烁
站于山颠,除却厚重的包裹
渺无若烟
以另外一种隔离的姿态,贴身于半空之间
窥视凝色的时间,以及狂奔的飞蛾
啜歇,暗灭,起伏,溶解
一
我已经习惯林涛的每日的电话,和接受他的礼物,林涛回来后,我觉得自己完全的接受了他,他的温情,他的体贴让我温暖,他带着我出入大小的酒吧和歌厅,给我买各种名牌的衣物,拉着我的手在街道上散步,我在心里已经把他当做自己的男朋友了。
我安静的享受着快乐和甜蜜的感觉,他什么话也没对我说过,我也没,觉得象我们这样年纪的人,也不需要把爱字说出口了。
一天晚上我与林涛仍然如往常一般,去到绿荫阁吃西餐,在橙色的灯光照射下,餐具也发出淡雅的光泽,若有若无的音乐,若有若无的心情,和林涛缓缓的说着话,不时的看看墙上挂着的画,有些感觉是在张发黄的老照片里走过,玻璃窗外下着毛毛细雨,林涛要了一瓶轩尼斯,我说你干嘛,平时不喝酒的,他开心的告诉我说:“知道我去日本做什么吗?我去谈了一个合作项目,以后我文化公司的影像制品,由他们做我的亚洲地区代理,知道这个市场有多大吗?”
我没细问,可我为他高兴,虽然我的确不懂得他的业务,可他开心,我自然也快乐。
他拿起酒给我倒满,给我加上冰块,自己也倒上了一杯,他说来,我们干杯,玫玫。
我开心的看着他一饮而尽,我也喝下。
他一连给我倒了几杯,我喝得有些糊涂了,我不喜欢洋酒,并且洋酒容易醉人。
我说我不喝了,我有些晕了林涛。
他笑,然后从随身带的皮包里拿出样东西,一个浅兰色的绒盒子,从铺着绿色桌布的餐台上递了过来,我疑惑的看着他,说是什么?
他说你自己看啊。我接过盒子,打开一看,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锁状的接口,大约丝线般的粗细,蛇般的鳞光,静静的躺在浅蓝色的绸缎上,有颗长条型的碧玺嵌在白金上,发着诱人的光。
我抬头看林涛,他正看着我的眼神,我想他看到我眼睛里动心的光芒了。
他说喜欢吗?
我笑,你知道我喜欢的。
他又给我倒上一杯酒,橙黄的酒象琥珀般,他说:说个祝酒词吧,你快乐,我也快乐。
我一饮而尽这琥珀做的酒,我脸红得厉害,他说你真漂亮。
他说我们走吧。
二
他在我耳边说,我喜欢你醉酒的样子,我几乎已经站立不稳了,我靠在了他的身上,他把我带到了宾馆里,亲吻我的脸,我无力的倒在了铺着白色床单的双人床上,闭上了眼,他在亲吻我的嘴唇,我闻到他呼吸的味道,闻到他身上CK古龙水的味道,我喜欢他的味道,我伸手抱住了他。
我感觉他进入到我身体,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他和我,真的很合适。
我迷糊的睡去。我不记得我有没有对他说:我爱你。可我心里说了。
第二日醒来,他躺在我身边,仍然未醒来,我转过身体,贴近他,我抱着他,抚摩他的脸,抚摩着他青青色的胡茬,我满心欢喜,有些喜悦的温柔,我一人傻傻的微笑,他醒了过来,一把抱住我,我喜欢他光滑的皮肤,我发现他的一切,我都喜欢了。
我成了一个傻傻的小女子。
第一部分 上篇第13节 红不了的橘子(2)
三
我没有把我和林涛走得越来越近的事情告诉如飞,我想还不到时间,林涛也没说过,有时候我们在如飞的聚会上,也假装不是很亲密,只是很普通的朋友。
如飞和酒吧的那个男孩子保持着地下来往,我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她和他在大白天走在一起过。
如飞那天晚上和我说了一晚的话,喝了一夜的咖啡,她不断重复说她多么喜欢这个小男孩子,那个男孩子才22岁,比她整整小了12岁,我当场差点晕倒在地上,我说天啊,你都可以做他妈了。
如飞把我的胳膊都掐淤了,她恨恨的说,12岁怎么了,我喜欢他,他喜欢我,又没妨碍着谁。
我说那倒是没妨碍谁,只是妨碍了你自己,他喜欢你什么?
如飞脸红了,她说,男人与女人之间,你说最吸引的是什么?
我又差点晕倒,我说,是你还是他啊?
如飞笑,说当然是相互的了,你猜我们一晚上做了多少次?
我笑骂,我靠,我怎么知道你能做多少次,也就三五次吧?
她大笑,说我们一连做了24小时,睡醒了就做,做累了就休息,吃饭都是叫餐送来。
我大笑说靠!你这流氓,毒害了一青少年,社会就是被你这样的女人腐蚀掉的。
我担心问道:老头怎么样?
如飞撇了撇嘴,说,他怎么会知道,我从来没有在白天去见过那小朋友,都是夜深两三点,他下班了我去接他。
我叹了口气,说你打算怎么办?
她狂笑,说,什么怎么办?我这样的年纪,难到还指望那小朋友娶我?他也不过是看上我给他买东西出手大方罢了。
我猜想也是如此,如飞已经受过爱情的苦,那有那么容易就舍弃名誉地位和前途,去爱一个小男孩子呢。
我不知道那男孩子到底是为了什么跟如飞这样,我也不愿意去猜想,如果真是爱如飞,就不应该接受如飞的礼物,何况那男孩子的工资也并不低。
一个女人在男人身上花钱,而男人也接受,那么性质就变了。
如飞想来也是看到了这点,如飞自己说,其实开始还是很在意那男孩子的,以为会有爱情发生,可是后来发现,爱情是个虚词,不存在了。
四
如飞一个电话把我吵醒,中午12点了,我还在睡梦中。
我梦到林涛和我结婚了,我穿着白色的婚纱,白色的玫瑰与紫色的蝴蝶兰做我的手花,林涛正要开口对我说我愿意照顾你一生一世,永不放弃,我妈妈在旁边捂着嘴巴乐开了花。
如飞的电话响了很久,执著的不停,我以为是教堂的钟声,还傻呵呵的在梦里乐着,后来才发现不对,是电话响,我才醒来,拿起话筒,含糊的喂了一声,如飞说你是猪啊,电话响了这样久,还没醒。
我说你这人真的讨厌呢,我正在美梦,我梦见我要嫁人了。
如飞在电话里咯咯的笑,说:你要嫁人?你这样子嫁谁去啊?不如我把老头子让给你吧。
我骂你去死吧,那个恶心样,我就是一辈子嫁不出去,我也不考虑。我又不准备做明星。
如飞有些难堪,我知道说错话了,连忙道歉,说好姐姐啊,玩笑拉,其实老头还是有些才气的,不过我不合适而已。
如飞这才饶了我,说:晚上有个聚会,你来吧,在新华联的鲍一鱼翅。
我说我来做什么,我又不认识。
如飞快嘴说道,你怎么不认识,林涛也去,晨报的刘野也去。
我听有林涛,就说,好吧,我晚上来,几点?
如飞说,六点吧,我在一楼等你,老头不去。
我心想老头不去更好,看了也吃不下东西。
六点我到了华联的一楼,如飞正站在大厅等我,我好在没迟到,不然她又会罗嗦了。
她这天穿的是件黑色的套裙,看上去气质还真是很好,我穿了套灰色的裙子,化了点淡装,如飞一见我,就说,哎,你今天很漂亮呢,这样才对嘛,跟姐姐出来就是要打扮漂亮点,多些机会啊。
我笑,我平时不漂亮吗?
如飞笑,你平时的漂亮我到是看不出来,只觉得太随意了。
我哼着笑了笑,我们一路走向了电梯,上了十楼的包厢,林涛已经到了,不过他看见我的时候,眼睛诧异的闪了一下,我想是不是也是象如飞说的,我今天很漂亮呢?
林涛对如飞说来来来,坐这里,他把我们安排和刘野坐一块。
他旁边留着一个空位置。
五
接下来的事情,是我在小说里写过无数次的故事,只不过,我没想到,故事会发生在我身上。
何伊走了进来,翩然在林涛身边坐下,她成熟了很多,有了女人的味道。我看见她手上戴着一枚钻石的戒指,闪着冷冷的光芒。
林涛从来没有送过我钻石的饰物,都是有色宝石类的,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
我几乎没有动筷子,我喝了很多的白酒,有人给我倒,我就喝,没有拒绝。
我点着烟,喝着酒,我觉得自己是流氓。
刘野对我说,你也帮我们报纸写点稿啊,这次何伊回来,你也可以做个专访啊。
我呵呵就笑了,我说对啊,然后站了起来,端起酒杯对何伊说:何小姐,咱们喝一杯,为了改天我为你写出一篇精彩的人物专访。
何伊微笑,说我喝不了白酒的,我的职业需要我保持身材。
我笑,那么怎么办?这样我很没面子啊。
如飞在边上鼓励,说何伊,你别喝,让你老公喝。
我问何伊,你结婚了?
何伊笑,说如飞姐,你别乱说,林涛和我还没结婚呢,只是订了婚。
我笑,其实也没什么区别,不过何伊妹妹说没结婚,那就是没结婚拉,不过酒还是要喝的。
何伊推推林涛的胳臂,柔声问:你帮我喝?
我把酒杯转向林涛,说:林总,你得成全我呀。
林涛一口就把酒干掉,说:小玫真是厉害,平时接触少,看不出酒量这样好啊。
我没接话,坐下,喝了口茶,
我说,如飞,林总,我有点事情,先走一步。何伊,改天我们约个时间,我想给你做个专访,今天先不陪你了。
我拿起手袋背也不回的走了出门。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了下来。
我走出电梯的门,走到白沙街的桥边上,放声大哭。
天色惨黑,我看不到光亮。
第一部分 上篇第14节 象形图案在笑(1)
在笑颜之间
我扼杀兰色的芳草与白色的栀子
将潘多拉的盒子,挥手翻开
恶毒,死亡,毁灭,肮脏
苍蝇与臭虫一起来欢歌
我们再不需要
偷来的那颗,枯萎的红苹果
去他妈的神明
无耻将继续上演
好戏
一
白沙桥边很孤清的蛐蛐叫着,我哭完了,觉得自己哭得很没意思,好象一场无关紧要的剧情,我麻木的从中走过一般。
手机响了,如飞打来的,说:“林涛要我打来的。问你是不是生气了?”
我没啃声,没挂电话,他如果这个时候自己打来,我肯定不会接的。
他很聪明,不象外表一般憨厚。
如飞说,玫啊,你怎么这样傻,和他这样的人,动什么真感情。
我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和何伊没有分手?”
如飞分辨道:“我的确不清楚他和她到底有分手没啊。你也没告诉我你和他的关系到底到什么地步了啊。”
我回想了下,也是,我自己没和如飞说,林涛也没说过。
他从来到哪里都是以单身男人身份出现的。
我气,却无处可述。
分明是我自己一步步的走了进去,不知不觉的。吃了哑巴亏,都找不到理由去申述。
我更加愤怒,说:“那他要你打什么电话来,我走了关他屁事。”
如飞叹了口气说:“男人都是多情的,也说不定他和何伊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喜欢你我也看得出,我的确今年都没见过他和何伊在一起。”
“你在哪里?我来陪你。”如飞继续问道。
我拒绝了,我说需要安静下,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如飞说,那好吧,我去问问林涛,到底怎么回事。
我忽然就笑了,我说,你问他做什么,我和他什么事情都没有,不过是我误会了而已。
如飞说那就好,我先挂了,老头在家等我呢。
挂了电话,我一人去了解放西路的可可清吧,我想喝酒,我很无聊,我觉得空虚,我发现我感觉不到痛苦了。
走入内的灯有些昏暗,人影在摇曳的走动着,服务生腰间围着一蓝布斜式围裙,R&B和Rap的音乐独自在昏暗随意的空间弥漫开来,瞬间的恍惚好象回到过去。
我发现那才出道的漂亮女歌手也在,坐在吧台一个人喝着酒,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
我忽然有种冲动,我想要了解一切,我不想这样糊涂的就玩完。
我走过去也坐在了吧台边上,和女歌手并排着坐着。
我看那女歌手在喝着科罗娜,我要了瓶太阳啤,加了片柠檬在瓶口,我仰头喝了一口,转过面看这漂亮的女歌手,她这天穿着件黑色低胸的透视体恤,紧身的LEE牛仔裤,皮靴,长长的齐豫式的卷发。天气这样热,她也不怕长痱子,我真服了她,我忽然发现她脖子上戴着根项链很眼熟,细细的白金链上吊着长方形的吊坠,是蓝宝石嵌在白金上的。
我就笑了起来,对女歌手说:“你这根项链很漂亮啊。不象是长沙买的,很别致。在哪里有卖啊?”
她转过身低头看了下自己的项链,也笑:“呵,一般拉,我也不知道哪买的,一个凯子送的。”
我狂笑,说:“哈哈哈,你那凯子也算大方啊。下次让他送钻石的。”
她也大笑起来:“靠,这也算大方?也就千来块的东西,戴上是给他面子了。我可是让他泡了很久也没让他沾上边。这点小玩意,姑奶奶我大把人送,不稀罕。”
我心一下又失去重心,我脸一下就红了,我是做什么呢,原来我是最不值钱的货色。
女歌手仍然兴奋着,对我说:“来,咱们干一杯,为更好的泡凯子。”
我举起酒,和她碰了下,喝下一大口,我咳嗽起来,我被呛着了。
手机短信息在滴滴响,我打开查阅,上面写着:玫玫,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请相信我和你之间,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二
我没有回信息,喝完一瓶啤酒后我又叫了一瓶,开始就在新华联酒楼喝过白酒,现在和啤酒一混合,我的头又有点晕了,我有些控制不住的想他。
我想起了和他做爱的细节,想起他爱抚我的温柔,想起他和我在一起的眼神,想起他在信件里若有若无的亲昵,想起在电话里他温柔的声音。
我闭上双眼,呆坐无声。
是何伊先到,我能说什么?他以前从来没有否认过他还在爱她。
手机的信息又响起,滴滴的声音。
我忍住不去看,可手指控制不住的又按下了YES键,还是林涛。
他的信息写着:你在哪里?我开着车在城市里各处转了一圈了,平时我们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没有你。你告诉我,你在哪里??
我还是忍不住按下了键,给他去了回复:你管我在哪里,你还不陪你的白雪公主。
林涛一见我回了信息,马上给打电话给我,我不接,他发了个信息过来:你如果不接电话,我就在你家门口等你。
我心软了下来,我想,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听到他亲口对我说他的事情。
我是多么的不甘心啊。
我回了信息,我说,我在COCO吧,喝酒。
他说你过两分钟出来,我在门口等你。
我走了出去,没管那女歌手。
他的车已经在门口等着,我自己开了门,坐在他的旁边,不说话也不看他。
他也没说话,把车开得很快,去了橘子洲头。
他停下车,熄了火,说,外面很舒服,我们去堤边坐坐吧。
我仍然一声不啃的就下了车,往前走着。
他走过来拥着我的肩膀,我甩开了他的手,一人冲到了堤边,我坐在堤边,眼泪就流了出来,无声无息的。我发现自己很可怜,很无助,却没有人可以依靠。
第一部分 上篇第15节 象形图案在笑(2)
他走过来,说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有心让你看见的。
我哈哈的疯癫的笑起来,眼睛里滚动着泪,却不流出来:“不是有心?”
林涛语气低沉:玫玫,我是个坏男人,我不想说得太多。可我是真的喜欢你。
对着他,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眼睛里含着泪,我笑,我说:我也不想说,再见了。你走吧,我想坐在这里呆会。
我走向河水边,对岸沿江的堤边是风景带,路灯闪烁,车灯流星般驶过,我又冷又晕,我把脚上的凉鞋脱下,拎在手里。
我只想坐在河水边,什么都不想,安静的发呆。
我在斜坡上坐下,林涛过来,一把抱住我,说:玫玫,我把她安排在家,自己出来陪你,你应该知道你对我的重要性。不要把自己看得太低了。
我在他怀里,无力,也不想挣扎。
我双手垂下,任由他抱着我,我木然的抬起头看黑色的天空,我发现自己走不掉,逃不掉,不是他坏,是我自己坏掉了。
三
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手里点了支烟,黑夜了,到处都是美容店,开着白花花的灯,有那么多的女人有闲心有金钱去每日做美容吗?
何伊再次出现在长沙后,又回北京了,一切好象都回到从前,好象没有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我与林涛的关系从我曾经以为的恋人关系,客观地转化成情人关系。
我知道他在骗我,我知道他还在和那个女歌手暧昧不清楚,我知道他和何伊订了婚,可我仍然无法马上离开他,坚决的转身离开,这是一张桃色的网,可我舍不得剪断,我割舍不了,割舍不了的,是我自己播下的感情,和曾经的期望。
情人,我可以接受做情人,那么一样有其他的女人可以做他的情人,他可以与我保持这样的暧昧关系,与其他人一样可能这样暧昧。
我在林涛面前低下了卑微的头,当一个女人在男人面前卑微的时候,男人就是张狂的了。
我只期望,他不再有别的女人。可实际上,我仍然从别人嘴里得知他把女歌手已经搞掂了。
对此,我在他面前绝口不提,我沉默,而他在我面前变得毫无顾及。
我没有了自尊,没有了自信,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得这样,我只是想,我不可能去伤害何伊,她是无辜的,我也不能失去林涛,因为我舍不得他,我只有默然承受,承受到我不能承受的那一天为止。我想总有一天,我会离开,等我把自己伤害得遍体鳞伤的时候,我就真的可以脱身而去了。
七点多了,我没有吃晚餐,林涛白天在电话里说过让我等他电话,晚上一起吃饭,我在等他电话。
自从我接受了自己安排的这个隐身人的位置,我变得有些神经质,电话响了,不是手机打的,他在宾馆里,又开了房间,我看见总机的电话号码,心里又一阵隐隐的疼。
他说:“玫玫,今天做什么事去了呢?吃饭没?”
我说我去玩速降了,才从俱乐部出来,我心里想,他明明知道我在等他电话,一起吃饭,却问我吃过没,肯定是又不能一起吃饭了。
我心里直冷笑。
他说哦,你到是很会玩啊,那玩意我想我肯定不能玩的,需要勇气啊。
我说是啊,其实也不可怕,难的是迈开的第一步,你走出悬崖的第一步,要么走出去,要么,退回来。
当第一步你降了下去,一切都不重要了,生命不过就只是被一根绳子栓住的,靠自己的手来把握,想什么都没有用的。
林涛乱七八糟的和我扯了一通,然后很轻松的说了一句:何伊过几天要回来。
我说:“呵,你好幸福,左拥右抱的,还有个稳定关系支持着。她回来长沙干什么?多久?”他知道我的笑是在冷笑,可也知道我已经欲罢不能。
林涛在电话里笑:“她不放心我啊,来守我几天,十来天吧。你要知道,女人都这样,其实有什么用。”
我语气逐渐没有了味道,我说天下女人其实都是傻的。
他又用了转移话题的方式,说:“过几天她来了我们一起吃顿饭吧,她上次见过你。”言下之意是我在她女朋友面前的形象还不是一个标准的狐狸精,可以让女人放心的那种。
我忽然就笑了起来,在街道上,异样的响亮。
我说:“你怎么这样无耻啊?就没觉得也在伤害我?”
他哑然了几秒钟,说:“那就不一起吃饭了。你说的也对啊。”
我仍然笑,继续说了下去:“不过也不是绝对拉,反正我也已经很无耻了。所以如果你有安抚我的办法或者额外的表示,我也无妨再无耻一些的。”
他哈哈地也笑了起来“你果真也无耻了啊。”
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有脸红,我从来没有开过口向他要过什么,可我决定,如果,他来伤害我,并且用这样无所谓的态度,那么,我要他用某些物品来补偿,尽管,自尊被伤害了,是永远无法用其他的物质来补偿的,可是,换个方式吧,安慰自己,并且唾弃他。
我坐在在街边肮脏的花圃台边,饿着肚子,吹着冷风,看车呼啸而过,肮脏的街道,面无表情的路人,看着卑微的穿着破烂的乞丐挨家乞讨,看着残废的乞丐恶心的躺在路边露出血红的烂肉,看着抱着百合花幸福走过的情侣,我想,我是时候离开了。
我掏出镜子看我自己,憔悴而无神的眼睛,空洞无物。一个庸俗而无作为的女人,一个沉浸于堕落情欲中纠缠于是非中的女人,一个没有信仰的女人。
我回想起童年的纯真,回想起我年少时的理想,回想起学校毕业时大家在留言册上充满激情的祝福,回想起青年时许下的心愿,怀想起我少年时纯真无暇的脸。
我要去一个遥远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的我生活,寻找回我多年前的梦想,我已经丢失好久了,就象那顶草帽一般,请让我寻找回来。
四
我靠在昆明火车站不远处的简陋的招待所的床铺上,拿出那本淡绿色的笔记本,我记起我答应过我母亲的承诺。
我要写好遗书,在与林涛交往的那段日子里,我脑海里总觉得自己的生命走到了一个误区,我觉得世界都毁灭了,我还是先留下遗书比较好。
我母亲说得也没错,我的确是不太稳重,容易激动。
我为了以防万一,写了遗书,在我的笔记本上,我希望,那只是一个文字,永远不会启用。
写遗书,不过是要我的家人过得安心些,虽然我不爱他们,可我要负责。
我软弱的性格让所有的人都可以寄居在我的壳上,而我背负着沉重的壳奔跑。
出门前一月,我的母亲打来电话,她尖锐的声音让我对世界更加绝望,我用很缓和的口气告诉她我准备出门,也许是去西藏。
我拿着听筒轻声的说:“最近你有什么事情找我没呢?我可能要去西藏。”
她一声喝醒我:“你一天到晚的跑来跑去的做什么,出了意外我和你父亲关系怎么处理?你飞来飞去的,总有一天会有事情,算了算了,你还是写个遗书给我,免得有麻烦。”我想象得出她恼火成怒的样子,我诺诺的答应说好,我说我在走之前一定写好遗书才出门,你放心吧,我说我会安排好的。
我听到她的语气轻松些了。我对她的这种情绪已经很习惯,我总是争辩不过她,每次在争辩的过程中我总是受伤,然后默默的泪流。
我不再试图为我自己要求什么,我完全的接受。
我的父母前几年离异了,我不得不把我购买的房产出租,提供他们的生活费,而我母亲总担心我死后,自然的法定继承人是由父母双方继承的。而她,并不想我的财产在我死后由我父亲来分享,她恨我的父亲,因为他离弃了她。
我心凄凉,为什么不是我来继承他们的财产,而是想到我死去呢?
我简单的写完,没有感情色彩的写完,我关上笔记本,我说,一切都准备好了,放开那城市里的一切,祝我自己有所收获,并且有个好心情。
2002.11.16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16节 橄榄树的影子(1)
回去湖水边吧
让正在生长的绿色汁液
为你轻唱啊
一
这一天特别的漫长,特别是我无所事事的在等待着不相识的旅友到达昆明。我照例去网上报到,很多朋友的牵挂和留言,让我心中翻腾起一股热流,温柔的传过我的全身。我坐在网吧,好象又有点发烧了,脸很热。
我拎着两大袋子的食物和药品回到招待所,里面包括了两袋牛肉干,数支巧克力,馒头,面包,葡萄糖液和消炎药。
走回招待所的路上,我左转右转,走到一个小巷子口,猛然看见回民饭店前的烤羊肉,一阵浓香钻入我的鼻内,我的口水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我当时就傻傻的站在羊肉串摊位前,看了半天,才怯生生的问,多少钱一串,那新疆男子说一块钱一串,我连忙掏出钱来买了两串,我看那一串足有一两重,再一看,还有其他的东西可吃,忽然间就想吃羊肉泡馍了,便走进了去,问:“有什么东西吃啊?”一个黝黑皮肤但五官英俊的新疆年青男子过来请我坐下,并拿来菜单给我看,我用普通话问他可有羊肉泡馍吃没,他的汉语说得很糟糕,我们连比带画的弄清楚了对方的意思,我笑了起来,在网吧里的病态一扫而去,那男子的笑容有些缅碘,可却可以看出明显的好意,我看着他,也笑得阳光灿烂。
我叫了个碎肉拉面,自以为是的又点了一个羊肉汤,我想这汤可以驱寒的,晚上可要坐通宵的夜车去中甸,这点东西我应该吃得完吧。
一小会那小伙子就把面给端了上来,吓我一跳,天啊,怎么吃得完啊,原来碎肉拉面是两大碟啊,一碟是净拉面,另外一大碟是羊肉做的码子,用青辣椒,西红柿,洋葱,大蒜等多样的蔬菜烩制成的,我根本就吃不完。
看我惊异的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一堆碟子,那青年男子搬了根板凳坐在了店子的门口,看着我,又笑了,我边吃边和他动拉西扯。
我想到了“喜鹊”,我要做一只快乐的喜鹊。
我问他会不会弹“冬不拉”,因为墙上挂着两把这样的乐器,电视里正播着他们语言的歌曲,非常悠扬,流露出浓郁的民族风情。
他摇头,说不会,但是他的表哥会,我说你们新疆好地方哦。然后就笑了起来,他也嘿嘿的笑。我看出他很乐意陪在这里和我聊天,我的心情在他的笑容之下,快乐起来,原来,语言的不通并不是问题,只要有快乐灿烂和真实的笑容,便可以穿越民族语言的隔阂,人与人,相互喜欢是那么容易。
我快乐的结了帐,走出门,我说谢谢你,他也看着我,他说,你回来再来玩。
我真的开心死了,他说来玩,不是“再来光临。”
我在怀想,说不定我真在这样充满异族风情的地方,找到自己的位置和一个浪漫的幻想。
二
晚上,我背着大背包,坐在飞机场等深圳来的朋友们,尽管没有见过面,也不了解。
我古怪的坐在飞机场接机厅边上的玻璃墙下,感觉是坐在了地下,这样的感觉非常好。
我仰着头,看着在出口处进进出出的人们,他们偶尔也看下我。
我在猜想,他们会怎样的看待一个背着脏脏的背包,坐在水泥地面上的女子的。
我又有点发热,我想起药还没吃,在机场买了瓶矿泉水,打开,吃了颗感冒药,对着瓶子喝下水。
我拎着瓶子,继续坐在玻璃幕墙的地下,黄色的登山包摆在前面,我穿着军绿色的多功能裤,里面装着瑞士军刀,钱和身份证,手机。我黑色的登山鞋沾满泥巴,我懒得擦去。
我找到了流浪的感觉,找到无所顾及的感觉,在昆明的机场。
10:30他们终于到了,我吐了一口气,如果他们不来,我就只好明天一个人踏上去中甸的路途了,我看见一帮帅男俊女走了过来,我微笑着迎了前去。
很陌生,但我已经是他们的一份子了,虽然我是一个外来的加入者。
大家互相介绍了下:
有两个酒窝帅男孩小松,胖姐姐阿梨,某报社记者小黑,健壮的小伙子阿建。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17节 橄榄树的影子(2)
三
从昆明到丽江的道路是平稳安全的,过了丽江之后的道路逐渐艰险了,多处有塌方,雨是暴雨,水不停的从车窗玻璃上滚动下来,溪水暴涨,我隔着车窗,看着河床的水咆哮而过,水色还是澄清的。
山岭是峻险的,我们不停的在山岭间驰骋。
到达虎跳峡的入口处,金沙江已经在桥下蹒跚而过,满江红色,婉转流逝。
不知名的好似灯笼般的野花开放在岸边,浅浅的脸色,毫不张扬。
我们下车休息,在这里吃午餐。
并在桥上随便拍了几张照片,以作为纪念。
上车行驶不远后,小黑梦醒了般告诉我们,“刚才吃饭我还没给钱呢。”
我们哗然。哈,我们居然一群人吃了霸王餐。
小黑很内疚,沉默了半会,说我们还是回去给钱吧。
司机调头载小黑去给钱,我们下车在路边等候,电视台的小松开始录象,记录我们的行程。
路的下方有座拱型的拉索桥,横架在金沙江的两岸,小松想了半天,对着录象机说:“恩,我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这里的桥叫什么桥,就叫它无名桥吧。”
我们一阵大笑,我的心情完全开朗起来,我融入了一个广阔的土地,我可以重新生长出绿色的枝条。
路边一个长相仿若新疆姑娘的妹妹在卖瓜子,我们一行人就站在她的旁边,走来走去的悄悄传达,那个妹妹好漂亮,大大的眼睛,小巧的嘴,高鼻梁。
于是一个个借口试瓜子,跑到美女面前转悠,盯得小姑娘不好意思,抓起瓜子往我手里塞。
进入小中甸,迎面扑来红树绿花,水草摇曳。
我不知道世外桃源是什么样子,可我一见到如斯的美景,我顿时心脏中充满了那样的激情。
这就是我要的桃源,安静的牧场,一望无际,圆弧型的山峦在秋季的黄色草原后连绵不断,成堆的金黄干草被高高的木架支起,林立的藏家房子,家养的牦牛披着黑厚长长的毛衣在晃悠,自由的马匹低头吃草,红色的灌木在雨里依然艳丽。
我只想在这里欢快的舞蹈,车却不停的把我们往前方推去,这时候车内刚才还在沉睡的一伙喜鹊们包括我自己,开始起身,手舞足蹈的欢叫起来,“天啊,天啊,我靠,太美丽了,天堂啊。”
到达了中甸县城内,色彩艳丽的低层楼房又让我心中升起一股渴望,我想唱歌,大声的唱歌,把所有的烦恼和忧愁都抛在脑后。
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烦恼和困惑,我看到如斯的美景,我知道,我可以短暂的忘却一些不美好的事物,把在都市里的角色暂时抛于身后。
我跳到一根足有一人粗的木头上拍照,我把双手高举过肩,我欢呼着,阿梨在旁边大笑说真是小妖精。
我看见她眼光中流露出来的神气,可我不在乎。
都市里给我束缚的东西,和不快乐的一切,我将必然在这里忘却。
我忽然就想做这个 “小妖精”了,此时的我,不再是曾经的我。
四
去到中甸的一家青年旅馆,这是一家具有藏族风情的国际青年旅馆,用青稞草编织成的一盏路灯就挂在进门的梁上,两层的砖木结构的小楼,柱子上用大红的漆水刷了一道,屋檐上镶嵌了蓝色与黄色,整体的颜色就象香格里拉天空和草原的颜色,一样的让我眼前一亮。
一只纯种的洋狗足有一人高大,懒洋洋的趴在地上,黄白的毛色,爱理不理人的样子,很是可爱。
小黑给我们介绍领队司机兼导游扎西,一个高大的康巴藏族汉子,
我看见一个男人的背影,身材高大魁梧,戴着顶黑色的礼帽。
叽叽喳喳一翻讨论,怎么安排房间,最后决定都集中住在一间房间里,青年旅社是不分男女间的,男女都是混住,这是旅行团里所享受不到的乐趣。
大家分头把行李抗上了二楼,安顿好下楼,跟着扎西去吃饭。
我坐上了扎西的吉普车,他戴着藏族黑色的礼帽,在驾驶室等着,汉语说得很好,我几乎觉察不出他是地道的藏人了。
在车上,扎西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望看到的那种热情奔放式的好客,他的态度就和普通的旅行社人员一般,温和而有距离。
我们鱼贯的进入饭店,点了牦牛肉火锅,围着四方的桌子坐下。扎西站了起来,端起酒杯,唱起敬酒歌,旁边桌子的一群男女藏民和着扎西一起高昂的唱了起来,我一时间感动得哑然,除了歌声,还有什么可以表达欢跃之情,除了大口的喝酒,放声歌唱,我们还要奔放的舞蹈。
他们对我们唱道:扎西德勒,嗨,祝你们扎西德勒。
没有装饰的声音,原始豪气的歌喉,音域那么高昂,那么纯净,我好象看见了他们在牧场骑着高头骏马,扬声欢笑。
我们一群外来的游人,快乐的站了起来,我们也高声大叫:扎西德勒。
我们一起跳起了藏族的旋子舞,我大口的喝青稞酒,我开心的大声笑。
我们一起唱:高原红,美丽的高原红。扎西唱着歌,走过来给我脖子上献上了一条哈达。康巴人过来给我们敬上一杯杯青稞酒,给我们满上淡黄色的酥油茶,我一饮而尽他们双手捧来的酒,我发现,我爱上了这里,我爱上了他们的豪爽和歌喉,他们的心脏流动着热情的血液,流动着好客的酒精,我发现,我也可以有天空一样纯净的心灵,也可以拥有高原一般的豪情,也可以有如蓝天一般的美丽。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18节 张开弩,就是幸福(1)
在绿色仙野,白桦树都黄了的河水旁
骑着高大彪悍的白马走过的年轻少女啊
我只能仰视
在蓝得如海子的天空
我看见你明亮纯真的眼
骄傲如太阳
一
半夜里我太阳穴疼得厉害,鼻子干燥,我不停的拿湿纸巾盖在脸上,稍微翻身用点力,心脏就剧烈的跳动,好象要破胸而出,呼吸困难,我心想再也不喝酒了,玩得太疯狂了身体吃亏。
一早醒来,全身上下从肌肉到骨头,疼痛难忍,鼓起勇气,对大家咕哝了一句,竟然引来大家的看法一致。
我说:“我全身好痛哦,头疼胸口疼,骨头也痛。昨天晚上好难受啊。”
大家一起说:“我也是啊。”
原来不是喝酒喝多了,这就是海拔3300米给我们的礼物啊。
小黑早就起床了,他说一晚上都没睡,很难受。
我们都有了高原反映,不过好象没传说里那么可怕,我吃了一颗止痛片,半个小时后,没有了症状。
不知道怎么回事情,我的手指被划伤了,我赶紧拿出创口贴,阿建也在叫,给我一个,我递过去一张,然后自己准备就这样包扎上,他叫住我,拿出一张消毒湿巾帮我手指消毒后才让我包扎上。
经过5000米海拔的无名雪山,中午到达四川境内的稻城,
小黑的高原反映更加明显,我给了他一片止疼药,下午三点来钟,我们到达了亚丁的入口处,日瓦。
此时我们站立的地方海拔高度是4200米,小黑已经又吐又拉了,看见他这样的身体反映,大家心里都有些恐惧。
上山已经是下午四点时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徘徊,当我们的车转过一个Z字型的弯道后,猛然发现一座与白云一样色彩的雪山,梦幻般闯入到我们的视觉中,圣洁得让我们有些手脚无促,白色的雪有如缎子撒在山颠上,整齐均匀。
前面满山的绿树黄叶,铺天盖地的阳光和白云的阴影印在满顷的黄色植被上,在凝重的冷色调的山麓上,巍岸的有一座沉淀了不知道多少万年的雪山,傲然不语的与我们相遇。
它在我们面前,近在眼帘,远在天边,与白云为伴,与蓝色的天空为友,与火热的太阳同舞。
能拍摄到雪山的容颜,实在是幸运无比的,前几日在电话里收到的消息都是亚丁在连降大雨,根本无法看见雪峰。
我们是何等的幸福,上天是如此的关爱我们,让我们一睹他的面容。
我们张开手臂,欢呼着,高声叫喊着,无比激动,小黑也顾不上身体不适了,抓起照相机就一顿猛拍。
扎西站在旁边手忙脚乱的帮我们拍照,过了好阵子,他才想起来,说快进山啊,等会天黑,路就难走了。
在盘旋迂回之间,我们下山到亚丁的山谷,下午6点多,天色将暗,阿建背包上了冲古寺,把我们都甩在了山下,我眼巴巴的看着他潇洒的背影消失在溪水潺潺的山路上,再要上山时,森林管理员告诉我们,这天已经有三百多人上到冲古寺,只怕没地方住宿了。
我们折回到一个破烂的用彩色编织布搭起的大帐篷里,这是一间可以容纳四十人睡觉的地方,通铺,中间是一条过道,一个昏暗的气灯哗哗的挂在木头横梁上直响,我对着汽灯纳闷了半天才知道是这里在响。
天色暗下,住的这家藏民请我们过去烤火,小黑,小帅哥小松,在进山大门问路时才认识的高个子男孩金民,我们围在火塘边,边喝酥油茶边聊天,火塘的火,印得脸热热的。
晚上的饭菜是金民做的,他自告奋勇的要做我们的厨师,他在简易的厨房弄了很大半天,端出来一大盆汤和炒土豆,我贡献出来的火腿肠炒了辣椒,大家喝着白酒,边又唱起了歌,扎西憨厚的笑着和大家干杯,阿梨说明天下山给我过生日,我在心中升起一股暖意,我微笑的看着他们,我喜欢这里的一切,喜欢这样纯真的交往。
原来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和处境下,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再次回到纯真时代,打破心的枷锁,真心交往。
在这里,我们都是善良的,可爱的人,每个人都是可以握手欢歌的。
这是一个与外界脱离的地区,互相帮助相爱,才可以共同前进,脱离了地位权利利益的冲突,我们可以互不防备。
晚上女人们全都早早的躺下睡觉,男人们在隔壁大碗喝酒,大声歌唱,隔墙我听到他们唱起了青藏高原,唱起了美丽的香格里拉,唱起了祝酒歌,豪气万丈。
自从进了中甸,我们的嚎叫着歌唱的兴头就从来没有消退过。
在这里,除了大声的歌唱,我们找不到其他表达幸福的方法。
我暗自后悔没有和他们一起喝酒,我还贡献了一瓶二锅头呢,是我从昆明一直背在身上带过来的。
半夜下起了暴雨,打在了屋顶上,哗哗直响,黑暗中躺在我旁边的小黑辗转反侧,可能是高原反映让他感觉很难受。
我坐起身在摸索了半天,找到杀虫水狂洒,我觉得有跳蚤在咬我,让我彻夜未眠。
雪山上流下的溪水可能在暴涨,我听到树摇动的声音和溪水汹涌流动的声音。
二
七点起床,天已放亮,一行人吃完藏民做的早餐,内容是玉米馍加稀饭,在那样的环境下,我们西西呼呼的吃得很开心,阿梨嘀咕说藏民做玉米馍的那双手是摸过牦牛粪的,不洗就在衣服上擦擦就来做馍了,不愿意吃。
我说,反正高山上细菌们都活不长久的,也无所谓拉,然后大口的咬了一口黄金金的玉米馍,看着阿梨目瞪口呆。
我其实也在反胃,可我告诉自己,在这里,人家藏民能常年这样吃,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
吃罢背着简单的背包,准备上山,到冲古寺,然后上到落绒牛场,折回时上珍珠海。
上山时腐败了起来,因为大家一致决定当日就要下山回到日瓦,因此,我们都准备骑马上山,一是因为怕高山的反映,二是怕时间不够,下山时太晚,山路崎岖,不好开车。
我其实很想选一匹白色的马骑,可观看了半日也没看见矫健点的白马,以满足我多年的虚荣心理,可养马的人一围上来喧哗着我就糊涂了,旁边人一拉扯我就跟了过去,我心中不停的骂自己随波逐流,明明对自己说好一定要自己走上雪山的,一边跨上了一匹大耳朵的马,看起来很矫健威猛,骑上去的时候总觉得不太对劲,那马的耳朵怎么那么大,还竖了起来?侧身问了正好就站在旁边的扎西同志,疑问:“这不是马吧?”
扎西笑容可掬的回答:“是马,是马。”
我立刻安静地坐在了马背上,我安心了。
我很满意自己是骑的马,因为同时可以上山的还有骡子,我不喜欢。然后大队人马就进山了,可我的马匹怎么那么倔呢?赶它都不走动,好心陪我们上山的金民在旁边笑:“倔骡子。”
我哑然:“这是骡子?”
他回答让我气愤不已:“马那会这样倔啊,人家说倔骡子不就是说它脾气倔。”
我恨不得马上跳下来,他看我样子很郁闷,马上又安慰我:“爬这样海拔的山,骡子比马有脚力。”
可我心中对扎西很生气,我那么相信他,他怎么可以戏弄我呢?
我骑在骡子上对着扎西大叫:“你骗人,我再也不相信你了。我不理你了。”
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一个骑骡子嘟着嘴生气的女人。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19节 张开弩,就是幸福(2)
三
金民穿着件黄色的皮甲克跟着我的骡子往山上走,他矫健的快步走在泥泞的山路上,他也就是25岁的样子,剪着干净的平头,皮肤黝黑,长得有些象古天乐的样子,估计身高也差不多。
我们聊起了他是怎么到亚丁来的,他说自己是驴子,喜欢行走江湖,我笑问他:什么是驴子啊?
金民露出讥讽的笑容,有丝邪气,说你笨啊,就是驴子嘛,驴子喜欢走路,喜欢居无定所,喜欢畅游天下啊。
我忽然就哈哈大笑起来,我说你才是笨蛋呢,我是逗你玩的呢。
他也朗声笑了起来,说你怕不怕我把你这骡子赶得象马一样快啊?
我紧张起来,我说你可别,我可没买保险的,要吓坏了,摔个残废,谁还娶我啊。
金民逗我,说那就嫁到藏民家好了,这里娶媳妇是要花好多钱的,你这残废了,就不值钱了。
我有些生气,我说你这人怎么嘴巴这样缺德,我不理你了。
金民陪笑,说:总比人家骗你好,我就是爱开玩笑啊,再说,藏人哪里不好了?我也算半个藏人啊,我的父亲是康巴人呢。
我笑了起来,问:你真的是藏族?
金民笑,要不我给身份证给你看?
我开心的叫,好啊好啊,快点拿来。
金民认真的把身份证递给我,我闭着嘴巴笑,他比我小4岁呢,属龙的藏族人,居住在成都。
他照片看上去傻傻的,我又笑了起来,说:“你看你,好傻哦。”
金民憨厚的笑了,说“其实是骗你的拉,我是在城市里长大的,算不得是真正的藏族拉。”
金民收回证件,继续说:“说真的,我平时特看不起娇生惯养的女孩子,今天早上阿梨说不吃藏民做的东西时,我心里老不高兴了,你多好,看起来弱弱气气的,却不嫌弃藏人脏。你看他们多善良啊,我走过很多地方,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民族。”
我对他好奇起来,我说你这次来了多久了?
金民仰起头,想了想,转头对我说,我从成都出发,出来了半个月,已经去了康定,亚丁是第二次来,明天要去云南的德钦,看梅里雪山。
我兴奋起来,我说是那中日登山队没登上去的雪山吗?很神奇的神山啊。
金民笑起来很好看,嘴角翘翘的,说:“是啊,你们会去吗?”
我叹了口气,说我们没安排这个路线,我是很想去呢。
他微笑着说:“你自己可以考虑去不去啊,如果愿意,咱们可以一起上路的。”
我有些动心了。我想可以跟小黑他们商量下。
我说:“金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他说:“我现在没职业,专门辞职出来走路的。我以前是教师。”
他接着问:你呢?你是哪里人?
我说自己是湖南人,也是自由职业。
我们一路聊得很开心,我乐呵呵的骑在大耳朵的骡子上,他跟在旁边,一路上来来往往的游人看着我们,互相打着招呼。
不知不觉,马夫竟然不知道去哪里了。
我自己抓着缰绳,前面快到落绒牛场了,我有些担心,说:“那马夫去那里了?这骡子要是发起倔脾气来,我怎么收拾它?”
金民笑我:“看你也不象很胆小的人啊,怎么怕起来了。”
我笑:“我才不怕呢,出来就是不怕死的,要不我跑起来给你看看?”
金民顺手在路边折了支树枝,递给坐在骡子上的我:那好,我为你服务好了。
然后在骡子屁股上猛拍了一下,那骡子呼的一下,就发起猛劲来,呼的一下串到牧场乱跑起来,我俯身向前,抓紧着缰绳,在牧场间飞跃着,我听到呼呼的风声在耳边拂过,我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害怕,我自如的骑在骡子背上,好象就是骑马一般的跑着,我很开心,我对已经到达的小黑他们笑着,叫着。
我回头看金民,他背着我的摄影包,站在碎石路边看着我,向我挥手。
一个把骡子当马骑着跑的女人,在落绒牛场嚣张的奔跑,从来没有单独骑过马的女人,自然而然的学会了奔跑。
四
我抓紧了缰绳,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倔骡子哄停下,马夫也到了,看见我把他的骡子这样骑着跑,有些心疼,我也觉得不太好,多加了十块钱给他,金民拿出自己的干粮,送了些给马夫。
我对金民说,看你,人家马夫自己都舍不得让骡子搭重了东西,你这样赶它,太坏了。
他乐了,说,你骑得高兴,还来说我?你那几斤重,骡子还是负担得起的。
我也笑,我出门时已经瘦得很,也的确不是很重。我忘记了我瘦的原因。
金民走过去和小黑他们一块坐着,阿梨对我招手,喊着:小妖精,快过来吃东西了。
金民一下子乐了,对走过去坐下的我说:嗨,你还叫小妖精啊,我以为你就是叫玫呢。
阿梨打趣他:是啊,她是叫小妖精,你是不是喜欢上小妖精了。
金民没接话,我边拿出自己的干粮,边笑着对阿梨说:怎么,你又在推荐我了?
阿梨打趣说:哼,你要不要金民啊?不要我就表示意思了哦。
我大笑,说:人家行走江湖,能这样容易就被人拐走了吗?
金民在旁边递过来一块蛋糕,说,你不是说你要过生日吗?我昨天跑出去买的。没有好的,只有这样的了。
我没敢看他,只是接过了蛋糕,撕开塑料包装,啃了起来,蛋糕已经很硬了,他坐在身边,唱起了〈心上人像达玛花〉…….心上人啊你最美……假如你不对我微微笑,知心的话儿对谁讲啊对谁讲……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0节 金色是太阳的针(1)
在逃离时间的断层刹那
我在雪山之巅,抽去了大地的血丝
焙干收藏
我在高原的金色里,
剪取了天空的蓝色和岩石的红火
制作成标本
我说,这记录了我的生命,
请和我一起珍藏
一
到了冲古寺山脚下,我拎着照相机,对小黑,金民说,我要一个人走走,你们在珍珠海上等我吧。
金民有些想跟我一起的意思,我拒绝了,我说,我想有一个人尝尝单独行走的滋味,金民笑,说好,我们在上面汇合了。
我一人走向了山上。山上的景色实在太美,有让人目不暇接之感。
一个人单独的走,越过没有路的山林,往上攀越。满地都是上百年枯树的根茎,盘旋罗列,象个八爪鱼似的紧紧的拥抱着黑色的土地。我一人疾步的越过那些叫狼毒花的红色灌木,走到一片无人的残壁处,仰望大块已经黑灰色的断墙,在断墙中间,一树结满红色透明的小果子的树伸出茂盛的树枝来,我仰头看见蓝色的纯净的天空,阳光非常刺眼,云层是厚重的花朵,我看见尖顶的白雪皑皑的山峰,鼎立在断壁的背后,我感觉到沧海桑田,我领悟到人世沧桑。
在断墙边,我盘腿坐下,戴上了墨镜我才敢仰望天空,我感觉到天上落下了一颗颗冰粒,我伸出手掌,接了一颗,然后看着它慢慢的在我手指间融化。
我觉得孤独,我觉得自己在一起融化,我黯然的掉了一颗泪,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掉泪,可我在悲伤着,我有些害怕,在离开人群的片刻,我觉得无助,我们都不过是群居动物,谁又可以洒脱的只身离开呢?
横着在山上行走着,没有路,只好沿着灌木中间的空隙走着,走了半天,还是没找到上珍珠海的大道,我有些急了,在这无人的山林里,我如果迷了路,该是什么样的后果,特别又是5000多米高原气候的背景,我横下心来,还是按照直去的办法,以感觉的方向行走,走了一会,好象听到有人的声音,我喊了一句:“下面是上珍珠海的路吗?”有人答了一句:“是的。”
我放下心来,有些口渴了,已经没有多少水了,我边走拿起挂在腰间的水壶打开盖子喝了一小口。
我一个人在人群中赶路,不一会就超越了慢步行走的路人,我看见一路上有合欢树结了红色的果,我顺手采摘了一些,放在口袋里,我在一路上总是做些这样的事情,比如把蓝色的花朵夹在笔记本里,红色的不死草拔下也夹在本子里,我想,这是别处所没有的植物,是我行走在高山的记录,若是有天,可以寄给朋友,比较其他可以用钱买到的纪念品,更有意义。
路很烂,一路都是湿泥地,很多的马粪搀杂在泥土中,已经是5200左右的高度了,我走几步就需要停下来休息,有些气喘,还好没有胸闷,没有很大的高原反映。
我走上了一片小小的草地,见到了小松,好象很累的样子,他问还有西洋参含片吗?我拿出一片给他,自己也吃了一片,他提着大箱的摄象机,很重,我跟他一起往前走,看见了小黑和金民,小黑脸色苍白,嘴唇发乌,他有高原反映了,我又拿出西洋参含片给了他,他吃了一片,说好些。
珍珠海果然是小巧得可爱,在一片草地和灌木从中,豁然出现了一片森林和在中间安静沉睡的碧绿色海子,海子是藏语里湖的意思。
只是登上了雪山之下的海子后,天忽然就骤变了颜色,天空上的云黑昏起来,不远的雷声震动耳膜,蚕豆大的冰雹从头顶上落了下来。
无法,只得跑到临近处的岩石下躲雨,同时感觉非常冷,我们没带任何的防雨具,我们都感觉害怕了,如果这冰雹不停,夹杂着雷雨,我们就下不去了,小黑已经很难受了,我们决定不呆在这里,必须马上下山,于是便一路小跑,到了上来时的那块草地,还好有马夫在,我们随便各自寻了马,急速下山。
很快下到山下,山下却一片阳光灿烂,天色湛蓝,小溪的水透明得现出了绿色,雪山的水,潺潺的流着,两岸的白桦金黄摇曳。
雪山还是鼎立在高处,云彩中洁白如许,丝毫看不出山上在下着冰雹打着雷霆。
我这时口渴极了,冲到溪水边就装了一壶冰山水,喝下,冰水冷得我牙齿发酸,可却感觉无比舒畅。
金民把手臂抱在胸前,微笑的看着我,我狠狠的盯了他一眼,说看什么,没看过女人喝生水吗?
金民大笑了起来,“没见过女妖精而已啊。”
我也笑起来,说小心把你给吃了。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1节 金色是太阳的针(2)
二
下山回亚丁的山谷,小黑因为高原反映很难受,骑马下山了,上山时我一直坐着的那匹骡子的主人热情的一定要帮我拿着我的背包,其实也不重,我还是给他拿着了,他同小黑一起走在了前面,金民因为担心小黑也跟着先下了山。
起初他有些担心我一人走会不会有问题,我笑,我说我要锻炼我自己的生存能力,不然,怎么有力气吃掉你?
他也笑,说那好,我很欣赏独立的女性,我希望你是,我在山下等你。
我说好的,他大步的赶上小黑的马,回头对我笑笑,走下山去。
我一人在山路上疾步行走,舒心的欣赏风景,边微笑的想着金民的眼神,男女之间,真的可以什么也不说,就喜欢上了吗?
我摇摇头,想管他呢,该怎么继续就怎么继续吧。
海拔4000米左右开始有了松树,高大的松树的树颠透出天空的颜色,还有阳光透过树隙射出来,带着一轮轮五彩的光圈,尽管路泥泞得有些恶心,我还是一人兴致极高的在林间穿越,路上又一次遇到在森林管理处遇到的客人,这已经是第四次遇上他们了,我们微笑地嗨了一声,然后继续走着,我超过了他们快乐的走着。
我看见一身着道袍的道长,前去打了一个招呼,我有点惊喜,我说我真的很有仙缘啊,他送了两本书与我,也说,既然有缘,也就送你了。我欣而收下,彼此留了电话。
然后,我继续赶路,金民他们早就下山了,我需要赶上他们。
在快要到山下的时候,帮我拿包的马夫在山路上等候我多时了,并且请我骑上他的骡子,我说不要了,他很热情的说,不收你的钱的。我很感动,他已经做得很好了,其实他要是把我的包拿走就不见人了,我也是没有办法的,我的包里放着我的照相机,值几千块钱,他们一年也就有四个月可以做生意,收入其实很低。
下山走过木桥,看见了金民,正一个人孤独的等着我,我欢快的跑了过去,说,嗨,我回来了。
金民很自然的就把我手拉住了,说,走吧,他们在等你。
我们的行程安排是第二日按照原路,回中甸,而金民要经过稻城走川藏线,去德钦,看梅里雪山。
我们的路线不同,此去,也就是要分别了。
天涯一别,只怕此生再无相见时候,金民明显的喜欢上了我,依依不舍的感觉,特别强烈。
我没有拒绝,相遇是偶然,再见就要看缘分了,不问来自何方,不问去向何处,两情相悦,珍惜相聚时刻吧。
金民原来的准备是在亚丁要呆上几天的,他拉着我手的时候,忽然就决定,跟我们一起下山,他说,我送你下山。
我们拉着手在海拔3500米的路上跑着,我惊异自己还有力气跑步。
我们和小黑汇合,驱车驶往日瓦,晚上就住在了日瓦的“绿野亚丁”,很漂亮的砖木房子,两层楼,在停车坪里,长着一人多高的花,粉红色的花朵,一簇簇的,看得我发呆。
后面的越野车里下来两个人,扶着一个约有一米八左右的大汉走了出来,脸色苍白,嘴唇发乌,步伐沉重,又是一个严重的高原反映患者。
我忽然对自己的生命力就产生了一种肯定感。
除了信心,还有对外界的适应能力,我都具备,那么,在此后的人生里,我还惧怕什么呢?
三
二楼的楼梯中间挂着一支纯白色的牦牛毛做的东西,好象一支大毛笔,我心其实很纳闷,这是什么东西来的,我猜可能是扫把,正好有人问有扫把没,我说那楼梯上不是挂着一把吗?
旁边的一个人就马上制止了,说哎,你们不要乱拿那东西啊,那是人家的神品呢,驱邪的啊。
我心里暗笑自己怎么这样笨,把驱邪的牦牛尾巴当扫把。心里惭愧了好半天。
我和金民跑到小黑的房间里去看了看他,怕他还是象在山上那样的柔弱,进去看了看,阿梨把他照顾得还不错,脸色已经好了许多,原来下来打了好几瓶吊针,吃了点粥,已经逐渐恢复过来了。
金民陪我走进房间一瞧,房间是六人间,,我随便找了一张属于自己的床,懒懒的坐下。
床真是太漂亮了,藏族华丽的风格,色彩艳丽,就如藏人的性格,豪放多彩,大气。
床是象汉人的沙发的样子,一边有靠背,上面描绘着花草和动物,用各种鲜艳的油漆画出来,非常抢眼,被子和床单都是纯白色,非常干净。
躺上去,发现床很软很软,从昨天晚上湿漉漉的折磨到现在的干爽舒适的床铺,我觉得非常满足,我哈哈的就笑了起来,我对金民说:“这里肯定没有跳蚤。昨天晚上有跳蚤,咬了我一晚上,害得我半夜起来洒杀虫水,折腾了一夜。”
金民忽然就沉默了,一时间空气好象凝固了,我低下头,深呼吸了一口,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外面阿梨在叫吃饭了,我抬起头望着金民,我知道他心里难受,可我也知道大家都不过是路上遇上的陌生人,要做出或者说出什么来,是多么的唐突和不可思意。
我站起来,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想过,快乐的对金民说,走吧,一起去吃饭啊,肚子饿死了。
四
我低头和金民穿过停车场,匆匆的吃了碗饭,阿梨在议论着白天的事情,她从上山到下山,没有走过一步,都是骑马。
金民看着她没搭腔,脸色有些不好看,他忽然转过脸对我说了句,明天你别走了,你反正是一个人,不如跟我走梅里。
一桌子深圳过来的同路人哗然,眼睛全盯着我,大家都想知道我要怎么做。
我看着阿梨,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我抿了下嘴唇,没有啃声。
我走回房间,洗过澡,头发没干,我又跑到饭店的火塘边坐下,小黑和阿梨也在,喝着啤酒,阿梨大呼小叫的让我过去喝酒,我坐过去喝了一杯,头发冰冷的很难受,金民走了进来,坐在我身边。
阿梨笑,舍不得吧,还不赶紧给小妖精喝几杯,明天就要各奔东西了。
金民端起杯子和我碰了下,我喝了一大口,心里忽然就有些难受,明天,真的就要走了,我想起了一次网友聚会,有朋友送别,大家都哭了,说:天涯海角的,说不定就一辈子都见不着了。
我想到了这句话“说不定,这一辈子都见不着了。
一辈子见不着,是什么样的概念,想想便很悲伤了,何况是真的一辈子。
我坐到火塘边,默默的用塘火烤着我的头发,金民坐过来我身边,不说一句话,只是用手帮我把头发分散开来,怕火烧着。
我背对着火塘,歪着头,任金民有手指把我的头发顺理,分散。
我心里想着:“一辈子,一辈子。”
我抬起头,对金民说:我明天不走了,跟你一起去梅里。
我看见他眼睛里,有丝晶莹的东西在闪动,而我,我的鼻子也在发酸,我对他微笑,他伸手用一根手指滑过的我脸,象羽毛般一拂而过。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2节 白色的飞鸟与同伴(1)
让我们的肉体一起灭亡
然后在泥土中捻成一只冬虫夏草
春季新生,冬致而变化
永远留在神仙的山上,
同那雪莲一起开放
一
告别了小黑他们,互相都留了联系地址,我们分头行动。
从日瓦到理塘的路需要经过稻城,我和金民在稻城停留了一下,吃早餐,金民跑出去买了一大包卤牦牛肉和烤鹅,我和他狼吞虎咽的把烤鹅消灭得精光,只剩下一点点牦牛肉,如果不是那肉太难嚼,肯定也被消灭光了,
这一路上我发现自己的胃口实在太好,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能入口的,我都能吃,我对自己感叹了半天,金民在旁边笑我,说我是小猪,我乐呵呵的笑,看着他,我心情非常的安宁和幸福。
这个小我4岁的男孩子,让我感觉到轻松和安全。
我们相互信任,没有一丝怀疑。是啊,我们要怀疑什么呢?世间的纠纷和各种冲突,我们都不需要考虑,我们只要有爱情就可以。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要有现在就足以。
我和金民转道进西藏,走川藏线,途经西藏的巴塘,芒康,盐井,转回云南境内的德钦,朝拜梅里雪山。
我们自己和另外的一些驴子合租了辆吉普车,开心的上路了。
离稻城约10公里的路边,我们看见一片傍溪而立的旁波古寺,依绝壁层层延伸,错落有秩,黄红色的建筑有些古旧,虽然不象拉萨的布达拉宫那样的雄伟壮丽,却也是庄严肃穆。
我和金民大叫,司机停下车来,我们打开车门就往寺庙方向跑去。
我们经过一座没有栏杆的石桥,一坪黄草和雪松铺在眼前,天空那样蓝色的小喇叭花贴在地面开放着。
我深呼吸了口气,我对金民说,我们分开走好吗?让我们自己单独感受神秘的藏寺。
金民拍拍我的脑袋,没有问原由,点头走开,从大路上走了进去,我绕道一路拍摄着,心忽然就沉淀了,我对内地的佛道教寺庙从未有的沉静在这里忽然涌动,特别的明显,也许是因为传说中对藏寺威严神秘的心神勒抓住了我的神经,我心里还有种莫名的恐慌和心悸。
我静静无声的走近寺院,朱红的大门处有黄铜做的转轮,上面刻着藏经,据说转一圈就是一篇经文,我上去转动了几轮,木头在中间吱吱作响,我不敢乱动,走进门口,迎面的不是大院的操场,而是一块平整的刻着图案的石块,两旁才可以进去。
一进去是乱石的大坪,石块与石块之间有些草生长出来,大殿的墙高高的,我需要仰望,灰白石砖砌的高墙,顶上部分以紫红的油漆大面积的涂抹,几根木柱盘旋着怪异模样的龙,突出的眼球张望着世界。
大殿门前挂着白色底的布帷,右是蓝色的太阳,月亮和星辰画在一起挂在左边,中间是黄色的神像,一起都是那么的与汉族的神庙不同,汉族的帷一定是用大红色来镇殿,而藏庙却用了与天空和大地同样的色彩。
我赞叹着,再次想起金民说的话:这个民族就是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的民族。
在一路上我们不断看见健壮的藏人走在大雪里,走在风雨中,脸颊上飞扬着高原的红色。
我以无限的崇敬喜欢上了这个民族,和喜欢上了这有着异域风情般的地方。
寺内有喇嘛们穿着大红的袍子,靠着墙坐在地上,围着木盆捏着油耙,笑容自然。
我从侧门走进了大殿,天花上有个窗口射进一些光亮,室内很昏暗,有喇嘛用银壶往碗里在倒酥油茶,只有一座菩萨供奉在最后的角落,上面有班禅大师的照片,佛台上供放着一堆虫草,想来是藏民进献给佛主的,一群喇嘛低头念经,一个约是活佛的喇嘛坐在高台上喃喃有声。
我小心的怀着崇仰之心围着他们转了一圈,那坐在高台上的喇嘛见我进来,手中镰刀型的杖敲响了牛皮藏鼓,咚---咚----咚,低沉有力,刺入我心,往事飞速的在我脑海里滑过,我无力支撑心酸。
我脚一软,无力的就跪在了佛前的毛毡上,双手合十,高过头顶,低身拜下,鼻头一酸,有种无端想哭的感觉。
佛在我心,请保佑我幸福平安。
低身默念数边,立身由大殿正门出去,迈过尺高的石阶,目光越过高墙往外望去,对岸丛山连绵,绿意喜人,阳光比向日葵更加耀眼的照射在空气间。
我满心喜悦,无端的心情开朗,有种要飞跃的快乐,我能感觉到自己身轻如燕。
喇嘛们做完了功课,好似下课的小学生一般,呼的飞奔出十几个,大红的袍子在风间呼呼着响。
我静立在大殿的石阶上,无声的观看着他们在灰白的坪地上追逐奔跑,绿色的杂草,大红的裙袍,怪峋枯死的老树,黑灰色的屋顶,黄色的藏幡,这是世界,世界就是自然,我在自然里,任意穿越。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3节 白色的飞鸟与同伴(2)
二
我们的车继续往理塘方向驶去,途中经过几十公里的乱石滩,硕大的灰色石块无边无际的,方圆几十公里都荒芜人烟。
金民在车内一直握着我的手,听司机给我们讲,乱石滩平均海拔是4000米,他前几年和亲戚到这里打猎,他的亲舅舅在这里追赶一只野羚羊,因为速度跑快了,有了高原反映,当时就没只有出的气了,他们在这里没有人烟,没有药品的荒野地里,束手无策。
眼看就没救,幸亏来了一辆政府的车,车上的人带有红景天,服下后,才安然无事。
我想不到当地人也会有这样的反映,心里有些后怕,昨日在日瓦就得到消息,跟我们同上山的另外一群驴友,其中一个健康的约30岁的青年男人,在前晚我被跳蚤狠咬的夜晚,因为高原反映,在凌晨死去。
生命太过于脆弱,死亡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悄然就来到了,然后给你突然的一击,毫无防备。
车行至一座无名的雪山的脚下,满野枯黄的草连绵不绝的铺满地面,圆弧状的山顶大片的白雪覆盖,我们看见有如跳蚤一般多的牦牛和白色的绵羊奔跑而过,健康美丽的藏族姑娘骑在高头大马上,微笑的看着我们,在身边慢悠悠的经过,金民再次快乐的叫司机停车,我也快乐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心情无比雀跃。
我高声叫到,我要去征服那座无名的雪山。
金民和我一起欢呼。
推开车门,一股寒流刺身,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金民随手把自己的睡袋披在我身上,抱着我往前奔跑,司机也兴高采烈的跟着我们一同往雪山顶上跑去。
这是座没有路的雪山,我们对着山顶的方向就走,爬至山腰,我有些揣不过气来,慢慢的落队了,我仰头望去,戴着黑毡帽的藏族司机,他已经到了山顶上,正坐在山顶看风景,金黄丝状的雪山茶蔓延过满山的岩石,贴在地面生长的红色不死草,映亮了白雪的纯净,绿色的小雪莲还未完全开花,正在努力生长。
我半蹲在山腰上,头有些发晕,这是缺氧的信号。
金民站在前面回头对我说:快来,你要爬上这雪山,这座雪山以后就叫你的名字了。
我的名字,这雪山就叫我的名字,那该是多么值得骄傲的荣誉啊。
我满心喜悦,我兴奋得无法自己,我迈着沉重的脚步,往山顶缓慢的攀越,我的脚有些软弱无力了。
金民回头走下几步,和我一同,往山上攀越。
我的脚忽然就一滑,我往前摔倒在地上,往山下滑去,金民抓了我一下,没抓得住,我听见风在我耳边呼啸而过,我眼睛看见金民一点点离我远了,我紧张之余,还记得把手胡乱的往地上抓,好歹是抓住了一把灌木,我停住了下滑的趋势,脸皮发麻,心脏跳得已经没有了频率。
一看金民,他正奋不顾身的坐在地下也往下滑,很快到了我身边停下来,一把抱起我坐起来。
我猜想我的脸色一定是白得象纸了,我看见他的嘴唇发乌了,手冰凉冰凉。
我们都没说话,也说不出话来。
山顶上的司机在大叫,稍微松懈下来的神经又紧张起来,回头一看,司机举着直径一尺宽的雪球向我们扔来,我们一下子就笑了起来,笑得无比灿烂。
金民一把拖起我,说:来,我们还是要去征服它的!
我和金民,一步一步,迈着发颤的脚,走到了山顶,雪是那么的温柔,光洁,天蓝得是那么的纯净,白云离我们的距离是那么的近,好象可以抓一把下来给我做衣裳。
三
在一片草原上,金民让我跟小朋友们合影,我看着小朋友有如枯草一般杂乱的头发,身上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金民看着我,对我做了个扬眉的表情,我歪着嘴,笑了下,很勉强。我鼓起勇气,才把手放到了小孩子的肩上。
拍完照,金民把自己随身带的笔送给了小孩子,随手拍了拍他们的脑袋,他们眼光木讷,不说话。
我们上车,往前行驶,金民忽然开口问我,对这里的小孩子有什么感觉。
我说他们好脏啊,又不去读书。
这一路上走过的草原上,都有着同样穿着破烂,肮脏的流着鼻涕的少数民族孩子,我曾经试图和他们谈话,可他们居然不懂汉语。
他们根本就不用读书,大人们的基本文化水平也就是小学而已。
金民看着我,一字一句的说,其实他一路从四川到西藏,然后到云南,是需要做些调查的。
因为曾经走过的偏远地区,一路上都看见流浪在外的少数民族的孩子们,因为贫穷,无力读书,也有由于山路崎岖,地理环境的影响,经济条件的落后,有很多孩子,没有一个容身的地方,去学习,去识字。
“其实,他们的要求也不高,只是要有个老师,几间可以避风挡雨的房子,让他们去认识一些汉字和算术罢了,这样的初浅知识,却可以让孩子们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受益良多。” 在说着这样的话的时候,金民一改他那灿烂的笑容,忧心重重。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接话,我不了解边远地区的情况,我没有一点发言权。
金民看着我,对我说:跟我一起,帮我和帮我的朋友们,一起做这样的事情好吗?
我疑问,我怎么帮你?
他说,用你的笔。力所能及真实的去写给大家看。
我摇头,我没有这样的能力,我不了解。
金民没有再勉强我。
四
理塘的夜晚,下着小雨,金民要去上网收发信件,听说有个支助教学的驴友阿章已经到了丽江了,要金民去那里与他汇合,他坐在我身边,严肃的在回信,我也没闲着,也开了台电脑,看着信息。
我这一路上手机都是关着的,因为没有频率信号,打不出,也接收不了信息。
有朋友在网上给我留言,要每到一处,就给个消息给大家,免得朋友们担心,我兴致勃勃的给他们回着话:
“已经看了亚丁的雪山了,今天在世界最高海拔的乡村住宿,4014米.将在明天或者后天到达梅里雪山。有人已经因为高山反映强烈返回了,我攀登上了5200米的海子,很幸福。”
正回得高兴,忽然身后传来一阵音乐,我心一阵阵的抽搐,疼得无法控制。
“如果你愿意 我可以永远像现在般美丽 ……多少爱情正甜蜜 多少童话在凋零 ……然而我始终相信 我将得到永恒的幸运 I HAVE A DATE WITH SPRING”
这首林涛总爱听的歌,我也总在听的歌,不合适易的就在这海拔4014米高的边远地区响起,晃若隔世,前世的因果,这世仍然在继续。
我还是没有忘记我的悲伤,无论走到哪里,我仍然是一个小女子,走不出感情的控制。
我不是逃避,却选择了远离,以为走到无人的地域我便可以重新生长,以为快乐以后我会忘记,可不是,就是在最快乐的时候,还是有一个漂浮着的忧伤伴随着我的快乐,我的眼睛不会再那么明亮。
我回头看了看金民,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他的轮廓我是那么陌生。我还是孤独的,我叹了口气。
手机正巧就响了,我停顿下莫名的忧愁,接了电话,是小敏打来的,她的声音传到我耳边,我竟然也产生了看金民的那种感觉,那么陌生。
她喂了几声,我才反应过来是我的朋友,她问:“你是不是就准备在那些地方不回来了?我打了好几天电话,都是关机。”
金民听到我的手机响,也转过头来瞧我,我正好就对望着他的眼睛。他在微微的对我笑着,我心情又变得快乐起来。
我对小敏快乐的说:“是啊,是啊,我不准备回来了啊,这里的康巴汉子那么健壮,我怎么舍得离开。”
金民乐呵呵的看着我打电话,我继续对小敏说到:“我真的喜欢这里,一种以前没有过的快乐我在这里找到了。”
小敏的声音有些低落:“说,那好吧,只要你快乐就好。另外你要注意安全。”她有些欲说还休的感觉,我在电话里听了出来,可我没理会。
我笑着对小敏玩笑的说:“我准备在这里嫁个康巴汉子了,有空就来看我吧。”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4节 停顿在时间中间(1)
因为,极度的紧张
所以,有极度的崩溃
因为,能感受到极度的幸福,
所以总在笑里流着感动的眼泪
一
吉普车经过无名雪山,山顶下着鹅毛大雪,往下走的路上风景奇美,山中春光明媚,花红树绿,小溪潺潺。
金民忽然指着山林里叫,小玫,快看,看啊,有雪鸡啊。
我惊咋咋的望去,一群好象松鼠一般的雪鸡穿过树林正往山上跳,我开心得说,不如我们去打雪鸡去烤了吃?
金民狠狠的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你这家伙,一天就晓得吃,你看你,我认识你才几天,你长了多少斤了,原来尖尖的下巴,都出来双的了。
我不好意思的笑,我说,谁叫我生存能力太好了呢。
金民大笑,那好,明年你跟我去西藏攀登珠峰,我看你还说自己生存能力好不。
我笑,明年的事情,明年在说吧。
金民也朗声笑,我看着他,一个快乐开朗的男孩子,一路上陪我走过,我还需要想明天如何吗?我对自己说,好好的爱自己吧,并且爱给我生命的亲人。好好的活着,快乐的走,轻松的走,人生,需要如此,不要背负重担。
一天之内我们经历了春夏秋冬,在一路的奇异风光的惊喜中,傍晚时分我们进入了西藏境内。
流沙河伴随我们一路进藏,吼叫翻涌着,一座部队守卫着的铁索吊桥过去就是西藏境内,蓝色黄色红色的藏幡在两山之间横挂。
这就是一个虔诚的把自己奉献给神灵的民族的地域了,在许多的高山顶上,也竖立着印满了经文的藏幡,随风呤唱。
这样的地域,如何不教人神往啊,连祈祷都可以与天地连为一体,怎么可能不纯净心灵。
他们说,把经文刻在布匹上,用天空的颜色,用血液的颜色刻画,然后由风来把经文咏颂,飘起一次就是风颂念了一次经文,为大家祈祷了一次。
天色渐暗了,我们的车一路沿着昏红的流沙河行驶,我很紧张,控制着自己不要惊叫,不时我隔着窗会发现车轮离崖边只有几公分的距离。金民沉静的坐着,握着我的手,没有分开过,我感觉到安全。
不断有巨大的石块滚落在只可容一辆车行的泥泞路,忽然车就停了,我看见前方转弯处塌方,本来就窄小的道路面临着上方滑坡,路边塌陷的可能。
武警战士正在抢修道路,走过来跟我们说话,请我们等一会,说马上就可以通车了。
我从车窗望河床望去,汹涌野蛮的流沙河在狂吼,我真切的听到了满江红泥的流沙河咆哮的声音,红色的河水,急急地冲击着河床。
有个战士过来问金民,说可以搭我们的顺路车回吗,金民很痛快的请他坐在副驾驶室。
武警战士坐上了车,跟我们说起前几日,一车的战士因为抢险连车带人跌入了流沙河,最后连车身都没找回来,就消失在空气中了。
我无端的就打了个冷战,金民把温暖的手心握住我的手,我感觉很安心。
我看着武警战士脸上还稚嫩的轮廓,想到了人的生命,的确是弱小不堪一击。
我看看金民,想起了自己,我还活着,并且很快乐。
生命是什么,在这一刻,我特别明显的能感觉到自己活着,这不再是一个象形图案,抽象而飘渺,生命,活着,这就是很具体很实在的物体,有温度,有实物,有呼吸,有颤动,有泪水,有疼痛。
金民和战士说着话,我看着渐黑的窗外战士们费力填土的身影,我想到自己小学毕业的时候,那么渴望着成为一名穿着绿军装的战士。
我想到自己目前在城市里的状态。
我想到金民在努力做着的公益工作,想起我曾经的理想。
我看着车外岩壁上仍然在继续沙沙滑下的石块和泥土,想到那一整车与我们一样脆弱的肉体,他们死去了,为了我们,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
我对部队的敬爱之情无端就飞速膨胀,从来没有那么实在的感受到过。
谁不是父母的宝贝儿女,谁不是肉身所长,谁的生命不是一样的宝贵!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5节 停顿在时间中间(2)
二
车无法快速起来,道路情况太复杂,司机有些疲惫,并且有些精神紧张,他说他开车从来不眨眼睛的,所以,他的眼睛里永远布满了血丝。
一路上黑暗得有些可怕,在沿河的道路上行驶,潜伏的危险会更大些,我隔着车窗望向天空,我看见绝壁嶙嶙,直削天际,我看见满天的星斗,淡黄闪烁。
一路上司机加班加点的行驶,我有些冷,衣服没有带足,此时非常后悔,金民把红色的睡袋给了我一个人盖着,自己捂紧了夹克,冷得发抖,我有些心疼他,把扯了一半的睡袋给他盖着膝盖,在黑暗中,他转过头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我闭着嘴笑。
他一把抱过我,悄声咕哝了一句,我没听懂。
他嘿嘿笑,说,这是藏语,你不明白的。
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这一路上藏人教我的藏语里哪一句是跟这一句对得上,想了会,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正睡得香甜得紧,有什么东西猛扯我的耳朵,我一发火,啪的一下挥手就打了过去,准备继续睡,只听见有人哎呀一声惨叫,吓得我才想起是在野外的车上行走着,莫不是有危险?
我噌的声就坐了起来,叫:怎么了怎么了?
有人大声笑:“猪姑娘,你也该睡醒了吧?我的胳臂已经残废了啊。”
是金民在拉我的耳朵,我居然把打到他的眼睛了。
他边揉眼睛边笑,我气,你叫我起来干什么嘛,人家还想睡啊。
他指指窗外,你看看,现在到了哪里了。
我回头望去,天色将明,略有晨雾,我们的车停在了一条柏油马路边,正处在山顶。
金民推开车门,拉我下车,对着对山高喊:“我们来了啊……”
我奇怪,你这样兴奋做什么?
他啪的一下拍我的头,猪宝贝啊,这就是飞来寺啊。对山就是梅里雪山了。
我一下也欢呼起来:“乌拉!!!我们来了……”
三
马路边已经站满了很多游客,早早的就在等待梅里雪山露出真颜。
金民拉着我就跑。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们不知道的。我去年来发现这个位置最好。”金民边跑边告诉我。
我看着这个单纯的男孩子,心中升起一股柔情,我想抚摸他的脸。
我们跑到马路左上方的灌木山丘上,果然,十三个峰都看得一清二楚。
金民激动得一把抱住我,声音颤抖,说:“知道吗?小玫,你真是我的幸运星,梅里雪山的全景要多难得才看得见啊。我去年等了五天啊,也只看见一个主峰出来,其他的山峰全没看见。”
我明白金民为什么这样激动,这是他的行走目的之一,这是他的理想和梦想,对于每一个爱好户外运动和专业的户外运动的人来说,看到了全貌的神山,这就是实现了一部分的梦想。
金民并不想要去攀登它,他只要看着他心中的神灵,美丽尊严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已经非常非常满足了。
梅里雪山,共有13座峰,主峰为卡瓦格博峰,海拔6740米,排位藏区神山之首,登峰的高差4500米,高过珠峰1500米,攀登的难度相对高过珠峰。
能看见梅里雪山的全貌,实属非常的难得,凡是藏人的神山,藏教的教规是不允许任何人动土一分的,更不用说是砍伐树木了,当然更不容许人们去攀登顶峰。
早在1991年,曾经有17名中日合作登山队员在攀登到海拔6470多米时遇难,在世界各大山峰中登山运动员遇难残骸数目的排名中,梅里雪山名列第二;但至今无人登顶成功。
当初中日联合登山队要登顶成功的时候,当地藏民就聚集跪爬在我和金民站立的这条柏油马路上,高声祈祷,不要让攀登者登上山顶,神山主峰上马上乌云密布,雷雨大雪顷刻降下,第二日,17名登山队员全部遇难。
这段惨痛的事实也许真是自然的神灵给我们世人的教训,不要任意的去破坏自然界的生态,不要破坏自然界的安宁和空灵,让它们自然的和人类相处,亲密无间。
不要试图去研究和了解剖析它们,它们本来就安然从容的存在着,为什么要去打扰它们?
四
旁边有人说等了半个月了,今天才看见全貌,我忽然就感觉到了无限的幸福,能有着这意外却幸运的收获,是我这辈子都应该珍惜的。
我看着金民激动的表情,我也激动万分。
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发热,我感觉到自己的眼睛有丝湿润,看到雪山一点一点的在清晨的晨雾中散开,我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在这圣洁的雪山面前。
由于太激动了,我的照相机没拿得稳,一下子就摔在了地上。
我有丝难过,那是林涛送我的,也许是到时候扔掉了。
金民并不知道这相机的来历,只道我变脸色是心疼了,哄我说,哎呀,我们俩忘记烧香敬神山了,它在提醒咱们呢。
我心戚戚,也许是我的过往,神山在惩罚我吧,我心念一生,马上就感觉害怕起来。
我拉着金民的手就往下跑,赶紧去一个藏族婆婆手上买了两包香烛。
在白塔边,我把青色的柏枝和五谷投入火炭中,在五彩的经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口中念念有词低声对火炭中燃烧的五谷柏枝祈祷着,念毕抬起头看金民,他也闭着眼睛在祈祷,他念完了,拉着我一起,把写了名字的经幡挂在了正对着梅里主峰的台上。
我们站在高台上,一起看着橘红色的阳光一丝一丝的穿透云层,横披在雪山腰上,看着阳光一点点把雪山照得天体通透,磅礴壮观,看着梅里雪山连绵不绝的山峰铺开,直至天际深处。如果能让时间停顿,如果能让我选择安眠,我真想就此永生不离。
金民又一阵欢呼,让我看山腰,我狂呼一口气,我和他都实属最幸福的人啊,我们看见了五彩的祥云,一时粉红,一时赤橙黄绿蓝的舞动在山间。
我才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五彩祥云,不是传说,那就如彩虹一般的云彩,就在我面前。
五彩的祥云啊五彩祥云……,我的泪有如雨倾,我梦得到开始,有人驾着五彩祥云来娶我,我梦到了开始,猜不到结果。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6节 如果我有一双翅膀(1)
候鸟展开归家的翅膀
说我将停留,再不离去
在温润而宁静的绿水间
八月,九月,十月,时间在吟唱
一直会盛开着,大朵的百合花
一
到达丽江已经是夜晚,我和金民各自背着自己的大包,风尘仆仆的下了吉普车,和司机告别,这一路上也多亏他赶路,使我们比预定时间早到丽江。
阿章已经在这里等了好几天,把前期的工作都做得差不多了,他过几天就要赶回公司上班,一切助学的工作都是业余时间做,这一批包括金民在内的青年志愿者,分布在全国各地,相互联系,相互支持。
金民一下车就给阿章打了个电话,阿章正在和朋友一起篝火晚会呢,我站在金民的身边听到他们俩在电话里豪爽的笑声,说起又找到一个资助人建学校了。
看金民的样子很是兴奋,我也不由得想了解这批青年志愿者所不倦做着的工作了。
金民一路上很激动,说,明天我们休息一天,后天你就陪我出发,去一个你平时绝对不会去的山里,那里有我们青年志愿者为山区修建的学校。
我看着金民,点点头,说好。
其实,我非常的累了,十几天流浪似的车上行程,让我感觉自己身心疲惫,有一种特别想回家的冲动,如果不是有金民的存在,我真的会放弃我在外飘泊的行程,马上回湖南。
可这种疲惫的感觉一到丽江,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往古镇里走去,一到丽江古镇的街头,就感觉到迎面无声而来的小资情怀,红红的灯笼,一排排高挂在每家每户的屋檐头,流水的声音,哗哗的独自在响,石板路,古式的街灯,躲在阴影里的木头房屋,人影在玻璃的影子里晃动。
我跟在金民的身后,我又有一种不知道身在何方的迷幻了。
街道上很多商铺,酒吧,在夜晚幽蓝色的背景下,闪着梦幻般的灯,我和金民走在茶马古道上,大块的青石凌乱平整的铺在地面,一路很多的绿色植物,春意就是在夜晚看去也是浓浓的,不可散开。
金民在我耳边说:玫,我喜欢这里。以后我们累了,就常住这里吧。随便开个什么小店铺,有多好。
我心很开心,我也喜欢这里,这是我多年的梦想,所以在我的小说里,我总是不厌其烦的提起丽江,其实我一次也没来过,这一真正的踏上这青石板的马道,我的整个人就迷恋这地方起来,这是一种懒懒而舒服的感觉,与在高原上兴奋和豪迈的感觉决然不同。
我对金民笑道:我承认自己还是喜欢腐败和懒惰的,你看这里,养老真是好地方,我竟然想在这里安家了。
金民拥着的的肩头,说我们还是有时间和机会的,我想去乡村做义务教师,我这次来就是要去那地方看看的,趁我还年轻,我想做些我想做的事情。
他只是很平淡的在说,没有跟我说什么道理,我想他是对的,做些自己想做的,因为我们都还年轻。
我没做声,继续低头在石板路上梦幻似的走着。
我们到了阿章住的那家青年旅社,住进了八人间,因为便宜,15块一个人,仍然是男女混居。我看见旅社的木头门上贴了一个公告,上面写着:西装革履,恕不接待。
我笑,我和金民一身都脏得要命,已经有四天没洗澡,衣服穿了十几天了,鞋上都是灰,裤子上也沾满着泥,好在我们互相不嫌弃,在都市如果我是这样,只怕被人当做盲流或者异类了。
但是象我们这样的背包客,就是青年旅社的主要客人,这里象一个大家庭,包括服务员,都是一般的亲切。
金民明显的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他每年都会来到这里多次,这里是他要去的山区的必经过的地区,那个地方叫翠玉乡。
金民快乐的和摩梭姑娘打招呼,这家旅社的服务员是摩梭人,长得小小巧巧,很漂亮,我站在金民的身边,看着她,有些吃醋,金民太帅气,小姑娘记得他。
金民拉着我的手往房间走,我回头瞧了下小姑娘,小姑娘也在吃醋,样子老不高兴。
我呵呵就笑了起来,金民奇怪,问:你乐呵什么啊?
我瞟了一眼他,说,你太帅气,我可不敢跟你走了,小姑娘喜欢你呢。
金民正左右开弓的背着我和他的两大包行李走得起劲,听我这一说,
他就歪过头来看我,说:“你啊,就你想法多。快点快点,今天早点休息,明天带你去玩哦。”
我一听也对,我们要早点休息了。
再一想,我想那么多做什么?可我想什么了?
二
我在清晨7点多便醒了, 十几天的路途,已经让我有了早起的习惯,今天无路途安排了,我可以继续躺着,金民早起来了,不过他在洗衣服,没叫我起床,房间里其他的客人也还在酣睡,我没说话,呆呆的望着金民来回的在房间里走。
我看见他帮我把脏的裤子也洗了,正往外晒,我心里一阵感动,这一路上,我不过是他的拖累,其实他本来可以去徒步的,那可以看见更多更美的景色,可我走不动,他只要我走了一小段路程而已,并且帮我背沉重的背包。
我躺在床上叹气,可睡不着了。
我懒懒的呆在舒适的铺着白色床单的床上,听到流水的声音,好象就在耳边舒缓的流动着,我仍然没动身。
8点来钟,金民催着起床了,直喊肚子饿了,让我陪他出去吃早餐,我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推开床头的玻璃窗,惊喜的发现,一条透明而干净的小溪在我们住的这间屋的窗口边流动着,有人在石阶边洗衣服,大朵的红色大理菊在窗台后,小溪对面的小院子盛开着,阳光非常的灿烂,我明白了我耳边的流水声为何这样的接近我了。
小狗和尚在房间门口欢叫着,它认识我们了,金民和我昨天回到房间放下行李后又出去看它了,金民对它念念不忘的,拉着我就往旅社里的咖啡吧跑,一进门就一群小狗围了上来,金民抱起其中的一只小小黄色的北京狐狸狗告诉我,这只叫和尚,是他的宝贝,每次来都要买火腿肠喂它。
我想起一个好朋友的网名,他也叫和尚。我当时就心里在笑,哈哈,和尚,总算是报复到你了吧,这样远的地方有只狗狗叫和尚。
我看着金民对小狗爱怜的样子很可爱,我想,这样爱小动物的男人,也一定很会爱人。
小狗的叫声吵醒了我的回想,它欢快的用爪子刨着木头的门,金民一把把狗狗抱了起来,凑到我的鼻子前,对着狗狗说:宝宝,叫这阿姨快点动作啊,太阳晒屁股了。
我抬起手轻轻的打了下小狗,说小家伙,你爸爸真讨厌啊。
金民笑,说快点去洗澡吧,我们还约了阿章呢,他只怕等急了。
我才想起昨天他跟阿章的约定,立刻就抱着衣服去洗澡,一出门,一个春意盎然的小院子展现在我的眼帘里,古老的木头花台,爬满了玫瑰花藤的树子,粉红的稚菊插在陶罐里,已经失去原色的全套藤椅及桌子就摆放在房间的门口,阳光斜斜的照射在对面的白墙上,我推开这扇充满阳光和鲜花的木头门后,我满心的欢喜。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7节 如果我有一双翅膀(2)
三
金民在院子里给阿章打了个电话,我听见两个男人的声音在院子里同时响起。
“阿章,你在哪里?”金民的声音有着播音员般的淳厚。
“我在青年旅社啊,你在哪里?”阿章扯着嗓门的叫声。
金民站在洒满了橘红色阳光的院子里,耳朵贴着电话继续说话:“啊,我也在青年旅社啊……”
我笑得仰面朝天的,一把过去把金民的电话挂了,金民惊异的看着我,我对着一楼洗澡间喊,“我们在大门口,阿章,你出来接我们啊。”
阿章仍然在洗澡间里对着电话在喊:“喂喂,金民啊,你在大门哪里啊?”
金民也乐了,两大男人怎么这样傻呢,就隔着不到五米的距离,还猛对电话喊着话,都没听出说话的人就在院子里。
阿章还在洗澡间里自言自语“哎,这小伙子怎么就把电话给挂了呢。”
服务员正在男洗澡间外做清洁,听见阿章自语就乐了,对着还在隔间里的阿章就叫:“喂,你怎么跑错洗澡间了呢,这明明是女澡堂啊。
阿章就更加糊涂了,说:“不对啊,这是男澡堂啊,我说这今天是怎么了。”
金民在院子里也帮着服务员骗阿章:“阿章,我说你怎么了,怎么老往人家女澡堂跑呢?”
我大笑,阿章真是憨啊,果真如金民早先在路上跟我描述的那般,我是见识了。
阿章很快的就冲了出来,对服务员认真的说道:“你看你看,小丫头老骗人,我就说我不会走错地方嘛。”
边走到院子里喊:“哎,金民呢?金民,说在大门口啊,怎么没见。”
金民和我站在他身后,一个劲的笑,这个阿章,真是未见其人,先见其声啊。
阿章也不老,约是30岁左右模样,身体健壮,戴副眼睛,端着个脸盆正张望着,金民和我一起走到他眼前他才反应过来。
他和金民拥抱了下,拍拍金民的肩,说:兄弟,你好象长高了些嘛。
阿章看见站在边上的我,金民拉过我对阿章说:这是我的同伴。明天一起去宁蒗。
我微笑着和阿章握了握手,阿章哈哈笑说:好啊,又是一个不错的义工,哈哈。
我微笑,问:我行吗?
我想我可以做到吗?无怨无悔无求的,做青年志愿者,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尽微薄的力量。
我想着金民的那句话,“这是我的同伴”,我是他的同伴吗?
小狗们围在院子里追逐嬉戏着,阳光把开着挂花玫瑰稚菊的院子照射得五彩缤纷。
阿章和金民走到院子里的休闲咖啡室坐下,继续兴奋的互相交流着路上的经历,说着前天晚上一大堆朋友通宵篝火,有个朋友当场就捐助了一笔现金,给宁蒗一中一个贫困少数民族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用。
我坐在他们身边,看着金民朝气蓬勃的和阿章商谈着一些助学细节,需要如何详细的给捐助者一个清楚的反馈情况,去山区的路线如何行走。
我回头望了望木栏下潺潺流动的雪山水,我想起伍佰的歌词:如果你要和我飞翔,不要离开我的肩膀。
四
丽江的美婉若一个年青女子,丰润妖媚,悠然间散发出魅力。我和金民手拉手,在阳光里走在青石板的路上,心情象阳光般灿烂。
阿章昨天一夜未睡,和一群志愿者谈天说地,商量在山区建简易学校的事情,在篝火的热情火焰带动下,他兴奋得无法自己,今日金民与我又来到,他自然又兴奋了下,到清晨十点来钟的时候,他已经困得不行了,直叫着要去休息会,金民看他可怜,姑且放过了他,不让他再继续介绍情况,让他回房间睡觉去了。
我一直坐在金民的身边,没有说话,安静的聆听着他们的谈话,他们的热情打动了我,我一直微笑的轻靠在金民的身上,喝着白开水。
一路上我们都很节约,能省就省,一切都市里要享乐的物质,我们能抛弃掉的习惯就抛弃掉,其实最主要的问题还在于我,如果我不嫌弃床铺和食物不洁净,金民肯定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和金民相处的这十几天,我一支烟都没有抽过,我已经完全戒掉了烟瘾,并且很自然的,一点都不难受,我可以喝生水,尽量不喝茶,如果喝一路上就喝酥油茶,这酥油茶是个好东西,可以抗寒和减轻高原反映,所以我的身体变得非常的好。
古镇上的旅人很多,都穿得不少,有的穿着薄毛衣或者夹克,我们却穿得很少,一路上引来不少游人侧目。
金民戴着黑色的运动帽,一件白色的棉背心,蓝色牛仔裤,登山靴,我穿着短袖的淡绿色的棉体恤,淡青色牛仔裤,专业防紫外线墨镜。
我们慢慢的走在小巷子中,我满心欢喜,金民搂着我的肩,哼唱着高原的藏歌,我们安闲而幸福在温暖的阳光下,无所祈求。
我看见小巷里到处都有卖煮玉米棒子的,我快乐的冲上去,要金民买给我吃,我一路上不停的要金民买煮玉米,煮红薯等小食给我吃,金民只好到小店里换了一把一块的零钱,以作我的零食基金。
忽然我看见一家雅致的小店走出来一个戴着小花纹布帽的女孩,骄傲自信的脸让我喜欢,我开心的对金民说,我也要买这小帽子,多好看。
金民拉着我的手,走进去,我挑了一顶黑色带铃铛的,绣着五彩的花边,我一戴上就舍不得拿下来,金民说要送给我,我很开心的接受了,对自己喜欢的人,女人是很愿意花自己喜欢的人的钱的,那是种对他的嘉奖。
古城中间环绕着雪山碧色的溪水,大理花明媚的开着,玫瑰几乎长得成了精,有女人手腕粗的藤缠在榕树上,枝头上不时盛开着一朵两朵碗口大的玫瑰花。
我有些神叨叨的跟金民说,你说那玫瑰长了那么多年,会不会变成花精,晚上出来勾引旅客?特别是象你这样帅的哥哥?
金民乐得嘴都合不拢,说那有多浪漫啊,聊斋里的故事都出来了。
走到一个古旧的小院子里,我冲进去看,有纳西族的小姑娘正在绣花,坐在石头桌子边,桌子上还放着拳头大小鲜红的石榴,金民走上去就掰了一半来吃,我担心小姑娘骂人,可白嫩嫩漂亮的姑娘走到石榴树边,跳起来又给我们摘了一个石榴,说给你们吃啊,都熟了的。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往日的判断能力了,我对金民耍赖,我不想回家,我真想就变成纳西族人或者藏族姑娘,就此换过一种活法了。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8节 光影的摇摆状态(1)
我看见,黄土的眼瞳里
反射着一种悲凉的物质
在浑浊里飘浮
清透逼人
一
夜里金民带着我一块参加篝火晚会,阿章和一群驴友们都在,我们烤了一只小羊来吃。木头烧得啪啪直响,在夜晚飞舞着木头燃烧的粉末,橘红色的飘,好象夏天的萤火虫。
阿章是头自虐型的老驴了,他曾经独自徒步穿越过罗布湖和西藏无人地区,用生命在和自然做较量。
从外表来看他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并不独特,如果不是金民一路上跟我讲起他曾经走过的地区,以及所遇到的危险,在茫茫人海里我遇上他,也许并不能留下深刻的印象。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在篝火聚会上,与他痛饮三杯青稞酒,以表示我对人本质肤浅认识的歉意。
我们八个人喝掉了五瓶青稞酒,就拿着水壶做酒杯,我的瑞士军刀成了最得力的工具,迪庆没用得上,到了丽江到是大派用场。
金民和老高猛烈的碰杯,老高是新认识的北京的朋友,他兴致高昂的说要跟我们一同去翠玉乡的凹里落,那个偏远的山沟,据说去到翠玉乡后,还要徒步走上三个小时的黄泥路,学校就盖在山腰上,这已经可以让原来要跑一个小时山路才可以上学的孩子们省去很多路程了。
老高激情万分的说要捐助宁蒗乡下的贫困学校盖房子。阿章和金民感激得一定要和他喝个痛快。男人和男人一定要以喝酒来代替说话,我吃着切下来还带着血丝的羊肉,喝着青稞酒。
我不知道那个山区贫困到什么地步,我很想知道,和湖南的山区乡村比较,哪个地方更加落后,曾经有一年我随湖南台的记者做专题采访,去过湘西的苗家山寨里,成群流着绿鼻涕的孩子跟在我身后,拉着我的衣服要我留下来做他们的老师,我差一点真留下了,如果不是记者们拉我走,说我傻的话,我也许真的会留下,那一年,我十九岁,花样年华。
自此以后,我好象忙于工作和恋爱,再无心思想过社会问题和做过公益事业,唯一一次想要去义务献血,都被朋友死活拉住不让去,其实体检已经过关。
看着金民对志愿工作的这样热爱,我想起我的那个时期,可他已经是成熟的男人,不再是单凭一腔热血的少年,他是稳重而塌实的在做自己要做的事情,他会继续执著的走下去,而我,我不知道我可以维持多久,如果不是金民,我是决然不会主动参与这样的志愿活动,我身上的血液已经有些冷了。
夜深了,我很困,金民和阿章仍然兴头极高的喝着酒,分配着工作,我告诉金民,我先回旅社休息,金民点头,让我自己一人回了旅社,在驴子们的世界里,个体就是个体,要会单独照顾好自己才可以好好的协助和帮助别人,团结和独立是相并和谐存在的。
二
天色未亮,我便起床,整理好要带去宁蒗的简单行李,把金民和我要寄存的背包打包存放在了旅社,我坐在原色的木门前的靠背椅上等着金民,他昨天一夜都陪着捐助人们喝酒聊天,没有回旅社。
清晨六点,金民和阿章兴冲冲的赶了回来,看见我端坐在木椅上,很开心,说又有成绩了,我连声让他们说话小声点,整个旅社的院子里,只有我们的声音。
我们要赶快走,去宁蒗的班车就快要发了,阿章把金民和我送到了丽江古镇的马路边,挥手告别,阿章也要回公司上班了,他自己为了建学的事情出来,自己私人掏机票钱,来回都是好几千。阿章是下午的飞机回去,我们挥手道别,说电话联系,随时报告情况。
金民大步的走,我在他身后跟随着,我忽然就说了一句,你说我们的关系以后会不会象西蒙.波娃和保罗.萨特的关系一样?
金民拍拍我的头,说:又瞎想了。
我闷头行走着,一路急行,到了车站,急急的上了班车,金民笑了,说,你看,这整个车就咱们俩人呢。
司机正气急的对调度员说,不开了,这清晨的班次居然只有两个乘客,还不亏本死了。
金民一听心急如焚,我也知道,如果清晨这班车不发,等下班汽车再开去要六个小时,等到了宁蒗县城已经是下午时分,我们还得要转过路的车去翠玉乡,那又是六个小时,那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在夜晚走上三个小时,才能到达凹里落。
那是一片野岭的山区,金民和我,路上会遇到什么,我们一无所知。
正在干着急,司机上车了,把汽车发动起来,金民和我暗自松了口气,一切都是按计划进行。
车出了丽江城内,朝雾还未完全散去,路边有个天然的大湖,青色的湖面上半悬着雾气,好象湖水的温度很高似的,其实是大雾罢了,司机忽然就唱起了欢快的歌,我们有些压抑的心情一下子就明朗了起来。
路上零零碎碎的又上来了些客人,司机的心情自然也好了起来,有外快拿,那有不开心的。
很快车就进了山去,山道有如十八拐的山歌,从上往下望,左右旋转的马路,盘旋在山涧。
不时的看见在山腰上,无水无树的地方,某个民族的族人在上面搭着一座座小小矮矮的木头房子,司机一路上告诉我们,山沟里最穷的就是这个民族的山民了,至今仍然还是用最原始的刀耕火种方法在生活着,甚至于很多家庭至今仍然还是一家几口男丁,娶一房媳妇,轮流过夜,一家人也许只有一套衣服,谁出门,谁今天就穿上。并且,小孩子是不读书的,满山遍野的跑,司机笑着说,:他们真的就跟猴子一样的灵敏。
因为生活习惯的驱使,这个民族喜欢在一处住上几年,把树木砍光后,然后在一夜之间就搬走,这是个奇特神秘的民族,在他们村落之间,互相很少往来,据说只有某家有人出事了,才会大堆人走在一起。
我听得有些担惊受怕的,因为据金民说,以前这个民族的男人,还以杀人后割下人的头皮晒干了,挂在胸口看有多少为准,评出谁是英雄,解放后政府为杀这股邪气,枪毙了几个恶极分子,才把这个风俗改变过来。
毕竟生命都是可贵的,不管如何的想称所谓的民族英雄,想来也没人敢与国法和生命抗横吧。
车一路开着,金民和我吃着干粮,节省的喝着水,又上来几个坐车的路人,有本地的,也有外乡来做天麻生意的收购药农们,这些人都很和善,聊着天,唱着歌,倒是显得很亲切温和。
沿路都是山岭,遍野的山花,粉红或者是金黄,大片大片的在石缝间开着,无人理睬,土地的泥土稀少,树木没有成林,少有农田,稀稀壤壤的有开垦在山坡上不规则的农田,种着蔬菜或者是玉米,模样干瘪,可明显看出土质不肥沃,种出的农作物弱小纤细。
金民握住我的手,情绪有些低落,这样的地区,没有任何的本土资源,除了种核桃和花椒,其他的植物根本就不适应这里的土壤,无法高产或者生长。
以前这里曾经是大片的原始森林,而因为知识的缺乏,居住在这里的人们靠山就吃山,大肆的砍伐,破坏了森林的结构,以至在十几年内,森林就消失了,于是他们便失去了生活的来源。
因为一点小利,就去危害和破坏了周边的自然环境,会造成水土流失以及气候变化,这等于就是破坏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
三
到达了宁蒗县城,黄泥满地的县城街道满是三轮摩托和小型货车,狭小的马路,两旁是卷扎门的商铺。
很多人在街道上走着,穿着艳丽的太阳百折裙,戴着大黑绒帽的少数民族女人在街道走着。
金民和我匆匆的到重点中学一中,找到那两个贫困生,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一个十五岁的男孩。他们都很呆沉,不活跃,腼碘得有些木纳。
金民把捐助人委托我们带来的600块钱生活费和一个学期的学费720块钱交给这两个孩子,两个孩子有些无躇的看着我们,金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们此前根本就没有自己拿过这样多的一笔钱,他们一个月连起码的生活费30元都没有,一天一块钱的饭钱都交不起,只好吃青稞面炒的耙耙。
老师也没有办法,他们的成绩好,好不容易考上了重点的中学,成绩在班上是前几名,却因为钱的原因,根本读不起。
金民对着这两个十六七岁的孩子重复的念叨:你们要把钱存好,学费要马上交给老师,知道吗?别丢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啊。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29节 光影的摇摆状态(2)
男孩子对我说:“您就是宋阿姨吗?”他眼睛里闪着喜悦和泪水,声音好似对亲人说话,有很亲昵的感觉。
可我不是,我有些难过,我为什么不是那个宋阿姨呢,这样我就可以抱住这孩子,哭上一场,我却不是他的亲人。
金民在旁边说:她不是你宋阿姨,可你宋阿姨是个姐姐,比你也只大了7岁而已,你以后写信给她,叫她姐姐,她说会一直支持你读到大学。男孩子表情无比的失望,我在旁边看他这表情,我心都空了。
这两个孩子都是孤儿,父母双双去世,在亲戚家寄居着。
金民也很难过,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钱给孩子,我们给不了亲情给他们。
扎着马尾的女孩子也想知道自己的捐助人的情况,那女孩子的捐助人要我们转告她,让她好好读书,学费和生活费都由他提供,不要为了生活而担忧,但他却死活不肯给孩子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地址。
金民必须尊重捐助人的意思,他很难过的拒绝了女孩子的请求,其实这样做,我们觉得很难受,孩子们真的很感激这些好心的人们,在城市里这笔钱也许就是两顿饭的花消,可对在这里的贫困但成绩好的孩子们来说,是他们一辈子希望的根源,我想起一句诗:“借力上清风,有君扶一程。”
四
告别孩子们,走出学校大门后,我长舒了一口气,我没有勇气再继续面对孩子们感激和渴望的眼光,感激我也承受不起,本来是微薄的支助,但对他们却是无比厚重的支持。
金民仍然心事重重,他在路上接了阿章一个电话后,就开始闷闷不乐了,并且有些烦躁。
他只是说了一句:老高反悔了,前天晚上答应我们给山区的五千元建校款,现在落实不了。
我明白金民郁闷的原因,这等于是老高临场退却,可能会造成已经在凹里落的在建工程停工,金民去监工也就失去意义。
我没有法子,我没有那么高尚,可以拿出几千块钱来捐助。
金民很想自己掏出钱来先垫上,可经常这样垫,有多少钱可以垫着,我明白他的经济来源也不过是帮杂志写些游记什么的,或者提供一些摄影图片之类,他是一个无产阶级,彻底的无产阶级。
金民没有牵着我的手,自顾的在想着问题,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的苦恼和心神不定。
天气有些转凉,有风吹过来一阵尘土,黄茫茫的,应该说云南的天气不会如此多变,这日却由阳光明媚的好天气转成了阴天。
我背着包,穿着黑色的皮衣走在金民身后,金民穿着红色的冲锋衣,可以防雨。
一辆双排座的小货车的驾驶室前横放着去翠玉乡的牌子,金民走上去问好价格,把我拉上车。
货车本来可以坐五个人,我和金民坐在后排,我的脚伸不直,金民的大个子自然也坐得很难受,忽然又上来四个人,前排两人,后排四人,我被挤在中间,动弹不得。
我本想埋怨几句,可金民的脸色本来就绷着,我的话只好又憋回肚子里。
足足等了两个小时,车才真正的驶出县城,我的手机响了起来,信号不太好,我听了半天没听出是谁,看号码,是长沙打来的,我心跳了下,强忍住不再回想往事。电话继续在响,我连续接了几次,都不成功,我干脆关了手机,排除杂念。
一个小时后,我们的车驶到了一个岔路口,下去就是完全的黄泥路,车道已经损坏的高低不平,底盘低的车根本就无法在这样的道路上行驶。
金民说:“你看,这一段路如果修好,只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乡里,可这样的路,现在就要走上4到6个小时。”
沿途没有渐渐没有了村落,天色也逐渐暗了,已经是傍晚5点时分了,金民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的电话信号比我的强,通话是清晰的,“是阿章!”金民扭头告诉我,我们其实已经被挤得麻木了,转头过来都那么困难。
“啊,是吗。那好那好,我就放心了,这一路上我都着急这事情呢。总算是解决了。”金民对着电话长叹一口气,脸上总算是又有了灿烂的笑容,我在旁边依偎着他,也出了口长气,我知道学校的捐款问题已经解决了,阿章在电话里说,又有个朋友打电话说要捐助,明天就去提款。
金民忍不住把我紧紧的搂了一下,我看他的模样,觉得建校对他来说,真是天下头等大事。我忽然间有种失落的感觉。
我仰起脸对他微笑,可心里却觉得自己有些勉强。
车忽然就停了下来,司机在喊,前面塌方啊。
我和金民打开车门跳下去,跑到前面一看,前面的泥土和石块还是松动的,明显是刚才几分钟前掉落下来的。
大块的石头横在了路中间,山崖上的泥土还在沙沙的往下掉,司机下车,试图和车上的几个男人推动那块大石块,可那石头纹丝不动。司机大骂,周边都无村落,只有四周的荒山,和司机的声音在回响。
司机很熟悉路况,前面要十几里地才有村庄,往后走上几公里就有人家了,司机和大家商量,是不是等明天再走,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不会有车经过或者有人来修路了。
同车的山民们都同意司机的意见,准备折返,他们也有相识的亲友在离这里不远的村落里,反正在乡下,时间是最不值钱的。
五
金民问司机:“明天能修好这路吗?”
司机是个蒙古族的后裔,高大的个子,红通通的脸,他想了想,说:“不一定啊,上次也是塌方,我们等了两天,所以就回县城去等了。”
金民和我一听,心都凉了半截,金民很不甘心的问道:“如果要走路,多久能赶到翠玉乡?”
司机和村民讨论了下,回答说:“如果要走路,也就三四个小时就到了。”
我一听金民如此问,心里就有些惊,这一路上渺无人烟的,中间肯定是不能停下来的,也不可能睡在野外啊。
我对金民说:“后面不是有村落吗?咱们不如也等等?”
金民摇了摇头,说:“司机不是说了吗,也不知道明天能修好路不呢,学校已经在动工了,我们要抓拍一些资料报回捐助人知道,并且,听说和村落里村民的关系还没处理得好,有村民偷建筑材料,我必须去解决这些问题啊,时间很紧张的。”
我没有主张,问金民:“那怎么办?”
金民忽然就笑了,我看见了在亚丁山上初认识他时那种邪邪的笑容,他说:“咱们徒步进去吧,反正你一路上都没走过,今天是机会。哈哈”
金民看着我,我看着天色和四周的环境,荒草遍野,前后都没有农田,我们的背包里带了睡袋,有两包饼干和一包火腿肠,两壶水。
我深呼吸了下,歪着头,鼓起勇气说:“我怕什么,反正有你。”
金民笑了,司机见我们一意孤行,也不管我们,自顾着调过车头,开走了。
我站在黄泥路边,旁边是山坡和塌方的缓坡,心中暗自害怕,却没说出来。
我心想,死就死吧,反正已经没有后退的余地了。金民看我思前顾后的模样觉得很好笑,说:“你怕什么啊,和我这样的老驴子徒步这样的山路,是小意思拉,我连西藏的墨脱都走过了,还担心这地方啊。”
金民把我肩上的背包整了整,其实也不算很重,我不过就背上了自己的相机和食品。他背着我们两人的睡袋和水。
我们大步的往山里面走去,我边走边说:“如果我脚受伤或者走不动了呢?你不会扔下我不管吧?”金民抱住我的头亲了亲,说:“尽量注意啊,不过你要真扭伤了,我就背你进山。”
我有些安心有些得意,我想,这样的男人,我在哪里去找呢?
天已经完全的黑了,黑色的天幕只有少数的星星,淡黄而遥远,金民和我把头灯打开,忽然发现这灯光是那么的温暖,两束橘黄色的灯光在黑暗中移动着,时而靠拢,时而分散。
有野狗的吠叫声,在山野的回荡,不时有鸟扑腾着翅膀的声音穿过草丛和树枝丫。
夜晚十点半,在我觉得我已经完全绝望并且背包越来越沉的时候,我看见了前方有一丝细弱的光线,是电力不足的灯泡发出来的光。
金民很轻松的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看,这样快就到了,我还觉得没过瘾呢。
我无力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下,说:我要休息会。我快要死了。
金民一把拖着我继续走,约是十几分钟后,我们到达翠玉乡,住进了乡招待所。
我直扑床铺倒下,金民拿出毛巾出去洗了下,打湿了毛巾进房子里给我抹了把脸。
我咕哝道:“还要什么脸啊。”倒头就睡。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30节 请给我自私的权利(1)
生命那么脆弱,现在才是重要的
所有可以笑的故事,我都将尽情的快乐
所有悲伤的故事,我都将完全忘掉
一
翠玉乡是云南的一个少数民族的乡村,居住着蒙古族人和彝族以及普米族傈僳族人,离宁蒗约是六个小时的车程。
金民在清晨七点就起床出去了,他需要找到乡长,请求安排村里的干部或者品德较好的村民去看护建筑材料,因为这材料进山来是很不容易的。从公路的岔路进山,有22公路的泥泞土路,还有7公里的不通车的山路,砖头和钢筋水泥等材料全部要用马帮人力驮运,云南地区多雨,雨季经常塌方,运输非常困难。
他看我睡得很香,没有叫我,先出去办事去了,留我一人在招待所里。
清晨八点,阳光很柔和,紫外线似乎没有象往日那么强烈,在十几日的清晨就早早赶路的习惯驱使下,阳光直接的洒在窗台上的时候,我无法安睡了,起床,梳洗过后,没有吃早餐,我想等金民回来,我不知道这小小的山村有卖早餐的小店没有。
我拿起我的小兔子茶壶,喝了昨天在丽江泡的绿茶,冷冷的。我边喝边走出房间,整个招待所就我和金民两个客人,好在还比较干净,如果去到七公里以外的凹里落,连招待所都没有,只有农居了,听金民说,上次去的时候被跳蚤咬得全身红肿。
我看见阳光铺在这个院子里,我走进了院子里,在这阳光之间穿越而过。
乡村招待所的服务员在院子里使劲的搽洗有污垢的开水瓶,嘴里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我咕噜着她年老痴呆的婆婆,她的丈夫在擦洗他的政府用的吉普车。没有人理会那个穿着民族服装的老太太。
那个脸色红润但神色痴呆的老太太,衣服的本来颜色已经快看不出来了,屁股坐在一块颜色陈旧的木块上,靠着水泥的花坛,似哭非哭的语调在哼唱着,胖胖傻傻的脸,让我有些腻味的感觉。
我端了条木板凳,坐在服务员身边,我问:“她在哭述什么?”
约有30岁的那个女服务员说:“她说没给她饭吃。”
然后她用一种很无奈的语言对我倾诉,她说那老太太一见有客人来就喜欢这样,并且向客人投诉说她儿子打她。
我有些错觉,我好象看见她用手擦了下眼泪,她说如果真的打她了,她还能坐在这里晒太阳吗?
我有些黯然和麻木。金民还没回来,我很忽然感到非常的孤单,我看着这婆婆和儿媳妇的人间肥皂剧,我很不习惯,也无法接上话头。
在什么样的地方,都会有人间的肥皂剧出演,谁能评说是非对错以及解决问题?
我坐在翠玉乡的招待所的院子里,在暖暖的太阳下冥想,陷入了一个迷幻的状态。
这里没有蔬菜,蔬菜需要从外面运进山来,没有水果,最多的是土豆。有南瓜,可我不喜欢吃南瓜。
我想起了金民说他以后将长期呆在这个地方,等学校建好之后,开课了,他会在这里做上一年或者两年的老师,安心在这里写一些路上的游记。
这个地方的邮件从外地发来,需要一个月,甚至于更多的时间才能收到,曾经有次阿章发来的电报,过了半个月才收到,这样的地理环境,金民要我和他一起呆上几年,我可以吗?
二
我看着金民大步的走进大门,我站了起来,迎向他,他急急的说,咱们去拍照片吧,阿章刚才又打电话来了。
我拿起照相机,跟他走出招待所。
白天的小路已经不泥泞了,一早晨的太阳已经把烂泥路晒干了些,我们沿着山道往山沟里走,上过山,又下山,对山的山腰上有座学校。金民指着那学校说:“你看,那些五六岁的小孩子,现在还要走上一个小时的山路到这座学校上学,一般再远点的山沟里的孩子,就干脆不上学,满山遍野的跑,象野生的猴子一样长大了。”
我仰头望去,那白色墙壁的学校正建在山腰上,很高的地方,金民笑说:“你想 ,那要是上体育课,踢踢足球,万一要是猛力点踢下了山,跑下来拣球再上山,只怕已经是半天时间了。”
我哈哈的就笑了起来,金民也笑,我忽然间就觉得有些苦涩了。
山区的孩子都要爬半天,我从城市里来,我要爬多久?
他们自己都觉得很贫苦了,我在这里呆得习惯吗?
我舍弃了城市里的享乐和繁华,出来一人行走,是因为厌恶了所处的环境,一成不变的生活,现在,一个这样的地方放在我面前要我选择的话,我在想如果真的要我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山沟里,我会决定留下来,并且喜爱上这里吗?
金民走在前面,我默默的跟随着他。
我看见满山都长满了一米甚至于两米高墨绿色的仙人掌,那是缺水的地区才会生长得如此高大的植物。一般在墨西哥才会看见的巨型仙人掌,我在云南的这个偏远山区看见了。
金民回头拉着我,要我走快些,上午时分的光线比较合适拍照,我们要加快步伐。
走了约莫两个小时,我们总算是到了凹里落,山坡上是已经发黑的木头院子,大群脏脏头发蓬乱的孩子们正在玩耍,眼睛黑黑的,脸黑红黑红的,开着裂。看见我们来,一直跟着我们的身后几米的地方。
我看见正在搭建的学校,已经在砌墙了,有村落里的义务工正在抬砖头,金民快步爬上斜坡给在建中的学校拍照,我在工地上拉住一个孩子想跟他说话。
我对小孩子说,你几岁了?
小孩子穿着他们的民族服装,破破烂烂的裤子。鼻涕一吸一呼的,他黑黑的眼睛楞楞的看着我,好象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又问了一遍,你几岁了?
金民在山坡上喊,他听不懂你说话,他只会自己民族的语言。
我觉得好累,是沟通不了的累,村长来了,与金民和我握手。说小孩子没读书,不懂汉语呢。
村长把金民和我带到山坡上一间黑暗阴湿的木头平房前,指着房子说,新学校没盖起来,孩子们只好暂时在这里上课了,老师不够,就几个年级一起上课,教完这个年级的课,又上下个年级的课程。
我问:今天老师去哪里了?怎么没见上课?
村长叹了口气,说老师也要务农啊,这段时间收割,老师都回家去做农活了,孩子们就散了。我掏出在丽江买的十几支圆珠笔给村长,我说:“本来是要交给老师代发的,老师不在,您就帮忙给孩子们吧。”
金民站在山坡上,看着学校,我呆呆的看着仙人掌和跟随在我们身后的孩子们,我一走近,他们就后退,我一往回走,他们又跟上来,就象一群小动物。
我心中已经乱得不行,金民要在这样的山区里生活,我真的做不到。我眼睛死死的盯住那发黑的木头房子,我想到今后金民就会居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给小孩子上课,在这里生活起居。
我忽然在心中就得出一个现实的结论:我既不属于城市,又无法融于农村,我徘徊在这两者之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金民拍完照片,和村长讨论着怎么派人夜晚时值班,防止有不良村民偷工厂材料的问题,阿章打了个电话来,说钱的事已经办妥了,钱已经打到乡政府的协助人帐上,工程款和工资的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了。
金民拿着电话,贴在耳边说着话,我听见他说,你们怎么可以按手印呢。
我贴在金民的脸边听见阿章说:“我们昨天晚上喝酒,高原做担保,黑藻盖了手印,说保证今天把现金拿来,他今天真的把现金拿过来了。我也放了心,你在山里可以放心施工。”
金民无言,我也无言。
一切的顺利的表相下是那么的不堪提起,若可以流泪,可以述说,我想让人们都知道,志愿者们都经过了多少的辛酸磨难,才可以保证那些根本与自己无关的偏远地区的学校建成,让孩子们在一个比较好点的环境里读书。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31节 请给我自私的权利(2)
三
我和金民又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回到招待所,吃过饭,我对金民说:“你这次准备在这里呆多久?”
金民看着我的眼睛,我坐在床沿边,双手撑着身体,我对视着他,等他说话。
金民把嘴唇抿了下,说:“今天回丽江吧,我要把照片冲洗出来,赶快寄给阿章。”
我想了想,对金民继续问:“你冲洗好照片之后,还要来吗?”
金民点头,说:“是的,我还要继续过来这里,一直等到工程完工。”
我看着金民黝黑的脸,看着他漂亮的轮廓,我有句话真的说不出口。
可我还是说了,我坐在招待所花床单上对金民说:“我想回家了,去了丽江后,我会去昆明,然后回湖南。”
金民走过来,抱着我,说:“其实我不用那么急赶回丽江,我知道你想走了。”
我忽然就想哭,我非常的舍不得他,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朝夕相处,相濡以沫,做同伴也好,做爱人也好,他都是那么的完美,可他选择停留的地方,不是我要停留的地方,我们没有办法比翼双飞。
金民说:“我送你回丽江,我会去看你的。”
我微笑,我说,我等着你来看我。
我说,我会想你的。
金民把右手放在心脏处,然后把拳头握紧,左手拉过我的手,摊开我的手掌,把右手的拳头放在我的手心里,我微笑的看着他,把手掌握紧,贴紧了我的心脏。
院子里的阳光正是灿烂的时候。世界是安静的。
我知道,终有一天,他完成了心愿后,会来看我,他始终还是城市里生长的孩子,他没有必要把终生都奉献给山区,这是正常的,也是人性的。一切的工作,尽心尽力后,就不枉这一辈子了。
我此时所想的,也许就如在梅里雪山看到五彩的云朵时,我所想的,也许有一天,他会来迎娶我。
那是一个美丽的预言,我能看见五彩的祥云,我也会等来结果。
四
从昆明按原路回长沙,两天的火车实在很闷,和不相识的车友打了一整天的扑克牌,有个很帅很帅的男孩子在一起,心情居然很好,好色也是女子的天性,谁说不可以?金民的影子和他混合在一块,我仿佛看见金民与我一同坐着火车,来到长沙。
这是一个纳西族的男孩,约20岁,长得象陆毅,我曾经在《永不瞑目》里迷了好一阵子陆毅青春的脸,那种无暇的眼神,至今仍然可以让我沉醉。也只有这样的年龄,对一切还是纯净无暇的看着。
夜晚,在归去的列车上,黑暗中我躺在卧铺上,一种越来越明显的空虚,接近我,我无法控制的想家了。
我不知道家到底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没有,家是一个空洞的名词,对我来说,家不是家,家应该是一间房子里住了很多的人。
可我还是要叫我的那间房子叫家,我自己的家。那里有我睡习惯了的床,和我喜欢的床单,有我用惯了的电脑和茶杯,有凌乱布满灰尘的写字台,有或许已经死掉的栀子花和腐烂了的玫瑰花。
我开始想念长沙,摸着心脏想念,我明白到故乡,那是一个很具体的实物,那是一片土地,你脚上可以完全踩着的土地,有灰尘和泥土,还有水泥。
故乡于我不是故居,不是老家,不是父母或者祖宗居住过的土地,故乡是自己的那片可以用脚踏在上面的土地,日复一日,你睡眠中安稳而轻松承受你体重的那片土地。
到达长沙站,背着大背包下车,站在站台上停留了一会,买了一瓶片片桔,久违的感觉,一路上没有这种罐头卖,达到长沙,吃这里的食品,是一种感受,实实在在可以感觉到故乡的存在,是一个具体的概念。
用长沙话跟卖食品的女人说买东西,可她居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用普通话回答了我,我猛然间有种啼笑皆非的感受,我不是游子,也不是归客,我是长沙城中的一粒尘土,无人识得,却客观存在。
这座我居住了十六年的城市,在我去亚丁之前,自始至终,我没有爱上过它,它的一切发展我从不在意,也不关心,甚至于连这座城市里发生的一些花边桃色新闻我都不会留意,哪怕是我的同学或者校友的桃色新闻。
在未曾远走他方的日子里,我在这里上学,工作,挣钱,在这里游戏,在这里逗留,在这里堕落,可我从来没有爱上过这座城市,我甚至于对它毫无印象,它轻飘飘的只是我户口本上的一张纸,上面以油墨打印着:玫婷,汉族,如此而已。
静静的上了辆红色的富康的士,静静扶窗望渐渐走远的街景,心脏中忽然就升起了一种悲怆感,在漆黑的夜里,隔着车窗,望着长沙星光璀璨的夜晚,一种我从来没有过的情感,在我心中由然而生,从来未尝对长沙有过如此的感觉,虽然不曾真正的离开这座城市,但如果真的要离去,我又如何舍得呢?
我看着身后流逝过去的星星点点路灯,看着扩建后的五一大道,绿草环绕的五一广场,深夜仍然闪动着的大屏幕电视,我产生了一种对这城市的爱情。
我忽然就想到,如果,如果真的要我离开这城市,我无法断然离开。
原来,世界上很多的情感都是如此,在转身离开的刹那,才会真实的感受,这东西对你的重要性。
才明白,原来真正领悟某个物质对自己的重要性,必须是要离去后,回头再望,才会切实的感触到,一切的东西,对你的生活,原来是那么的重要。
第三部分 《被爱情调戏》第32节 不要和我谈爱情
你们不要和我谈爱情。这世界,爱情已经绝迹。---[题记]
一.
我边吃鱼边含糊的说,我准备去西藏,粱虎一下拉过我的手,对我说,“如果你去西藏能活着回来。咱们就结婚。”在我看来,他现在面目峥嵘。
我差点被鱼刺噎着。
梁虎是省出版公司的。今天出差到我们市,我被文学青年小林拉来做陪客,也好,反正要认识他们的。
我抽出我的手,没答话,继续吃我的酸白菜炒红薯。
他不过是我认识了才一个小时的男人,我厌恶这样的玩笑,并且还拉我的手,简直是无耻。
“我的手是你可以拉的吗?”我在肚子里这样咕哝,没说出来,我比较有修养。
“我爱的人在西藏等我去,他虽然没说过在等我,但是我就是知道他在等我。”想起这我心里就暗喜,十分盼望着那一天的到来,也许我结婚时我的手花是珠峰上的绿色雪莲。
不过,我没有喜形于色,我还是在继续吃我的芋头蒸辣椒,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可以把嘴巴张大的理由。
吃到一半,来了个穿吊带背心,长头发的年轻女子。梁虎介绍:“这是**报纸的小雪。”
“哦,久仰久仰,你不是我的衣食父母吗。能见到你,并且一起进餐,荣幸之至啊。”为以后约稿多些机会,我赶紧马屁拍上,她微笑点头,有修养之极,含蓄是东方美,我有些汗颜,我虽是东方人,却少了些传统文化的底蕴。
她好象正好就坐在了梁虎的旁边,很贤良的乖巧模样,低眉垂帘,吃了简单的菜,少言寡语。
哦。是了,他们本来就认识,一个系统的嘛。
吃完饭,出得红楼的门来,小林站住热情提议,是不是继续进行些易智活动,他说我请你们去洗头吧,我一看几位男士,好象头发都很稀少,心里就觉得有些可惜,容园洗头费用很贵啊,光洗头加洗发水的价格就每位一百多人民币,并且,我是短发,今天出来时才洗过了的。
这时小林又加了句:“大头,小头都可以。”
一阵哗然,小林自己也笑得仰头朝地的,原来是玩笑。
我没吓着,到是把才认识的几位男士吓着了,刚才都赶紧报上了年纪,原来是小朋友,小朋友们当然不会喜欢成年人的娱乐活动。
小雪一直站在梁虎的边上,没出声。
于是我热情的问:“你说去哪里玩?”
还是低头微笑,不置可否。
我觉得有些累了,大家年轻人,何必这样生疏,应酬很累人,伤神。
大家闹了一会,站在满是红色捷达出租车的街口,叽叽喳喳的讨论,最后决定:边走边想想。
我与小林走在前面,商量到底去哪里合适,后面他们停停走走,路上很黑,这个鬼城市的路灯居然坏了,也许这样更好,适合夜里鬼魅出现,妖娆勾人。
一晃头回去,好似见小雪走在梁虎的后面,用小指头勾着他背在身后的手,感觉暧昧,刹时又好象没有勾手。
于是有意无意,回头去瞄上一眼,终于看清楚的确是小雪在拉他的手,只觉得梁虎大男人的涩气还没消除去,是便是认了,何必遮遮掩掩,犹如半抱琵琶。
于是便有些可怜起小雪来,都是同性,我心凄凄。
花心男人不值得如此讨好,如是我,绝对只准许官府放火,他不可以点灯,管他什么身外的好条件。
低头埋耳我作八卦状问小林,他们以前认识吗?小林也迷惑,答,我也不清楚。好象上次来过,应该是认识的。
于是自己也觉好笑,与我何干?到底是女人,改不了喜欢探听隐私。
男欢女爱,年轻人正当青春,相互吸引是自然的事情。
相爱是美好的,特别是看见年轻的男女相爱,远视着也是享受。
只是,为何他要与我开这样的玩笑?是否年轻就可以任性而为?
街道车辆游离于人影晃动之间,城市,霓虹灯在闪烁,没有了红绿灯,没有了游戏的规则,于是便乱了套了。
他又走到我身后,拉起了我的手,我抽了出来,说不习惯拉着弟弟走路。别扭。
没看他的脸。
听到声音说,一秒钟的心动,喀嚓喀嚓心脏在跳动。
回头看小雪,居然无动于衷。
我惊异,于是急急的埋头走路,如此涵养,高深莫测,自问自己,就算是情人于面前如此张狂,也是做不到心静如水的啊。
进得一男侍卫出名俊俏的MTV,经过豪华的金色装潢的大厅,走入了希腊铁艺雕花的绿色玻璃门,大家齐坐下,便开始做明星状。
二
乱吼完毕我送小林回家,其他几人回自己住的地方,彼此都是聪明人,江湖套路当然了解,于是心照不宣的分头行事。
小雪温顺地跟梁虎走了,我找了辆的士绕了点圈,小林下车后我便回家,虽然深夜月黑风高正是偷情时,我却灰溜溜的回了去。
我一直觉得自己挺失败的,寂寞的时候,居然就没什么人可以去骚扰,比如死活的逮个凯子出来活宰之类。
上我家的那栋破楼梯时我就觉得不顺气,每次回来晚了是看不清楚楼梯的,害得我碰碰磕磕的把手摸了脏透了,心里就恨,自己这样不争气,没孔兄的鼎立支持,搬个什么花园之类的高级住宅区去。
又恨自己生得太没特色,我妈没把我生得花容月貌,羞花闭月的,只长得一脸的憨厚样,没有本事学狐猸子去妖娆人。
只叹息之间七楼就爬到了,所以说痛苦使人忘记身边的事物是特效药也没错,我拿出钥匙开了门,看见我爸在看电视,洗衣机在洗衣服,我哥哥睡觉了。
深夜12点,是应该休息了。我没敢啃声,
我偷偷摸摸的开了台灯,压低了灯光,打开了电脑,对着电脑,我觉得它就好象是我最亲的爱人一般,每日不与它在一起缠绵,就会心慌心悸,全身无力。
屏幕哗的一下,展开了我自恋的模样,我把自己的照片做为桌面了,我龇牙咧嘴的在电脑屏幕上媚俗的笑着,我那天照这张照片时,为什么笑,一时也想不起来了,可能是前面正好路过了一帅哥吧,于是我便笑了。
我点了ADSL的虚拟拨号软件,上了去,把网页打开,进了寻欢岛的虚拟社区。
我登陆上了社区,把QQ也打开了,隐身着没上线,不敢上去,因为上线就面临着不是被别人文字强奸就是文字强奸别人,今天晚上没准备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不上也罢。
我偷偷的窥视着那些亮着的头像,又猜想着那些同学是跟我一样的虚伪,不肯上线,一边猜想着,一边手指就开始乱跑了,竟然点到了情感天地了去,平时我是死也不去那地方的,主要是今天听了梁虎的真情倾诉,说他在某年的时候,那时还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小男孩子身份,爱上一个已婚女子,爱得死去活来,大有追不到天涯,也要在海角割腕自尽的勇士气概,看他眼角快要滴出的水质物质,我姑且有些相信他。
于是半晚上网后,多少有些好奇,我便用了查询软件,搜索到了他所有的文章看了一遍,果真字字如血,最后断肠如刀,只是感觉时间久远,无从考证那女子是否乐意鼓动他如此纠缠,不过最后那女子好象是出来说明了她是已婚,不方便网络上发生感情叛变。
不过依我来看,他俩不过是郎情妾意的在网络上暧昧了一翻后,某人先动了凡心,把游戏似乎延续到了网络之下,某人在接受的时候便害怕了,于是,游戏终止,而追求者因为结果未明,便有些失落,以至于事隔若干年,仍不能忘怀。
原来臆想的爱情可以令人更加痛苦不堪啊。
只是,那是真实的感情吗?从今天梁虎的表现来看,太不符合他的做派了。
第三部分 《被爱情调戏》第33节 为什么全世界都在背叛和掠夺
三
正准备关掉网页下线睡觉的那刻,我眼睛停止在一个帖上,有个熟悉的名字,好象是写给我平时要好的朋友的绝交信,点击数量已经过千了,什么帖可以引起如此多的观众捧场呢?这可是情感天地。
我每日中午上线查资料时都要与他说上半天,是个好同志啊,只是从来没有述说过情感的事情,两人相互靠来靠去的,好似兄弟般,在论坛上联合在一起砸人时感觉是并肩作战,他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吧?
“骗了哪个MM?”我心在咕哝,“靠,不会认贼做兄弟吧?俺可是共青团员退伍地好青年。”
边想,鼠标便点开了那帖,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竟然已经网恋了两年了。我竟然不识其中风月。
该掌嘴,我自己暗思。
我用手推了推四百度的眼镜,仔细的把绝交信看了一遍,然后又把这伊人的所有文章翻了出来,屏幕上密集了十几个窗口了,我按照时间顺序依次看了个究竟,看完后,我忍不住“靠”了一声,网络上啥都有啊。
隐隐的,我有些觉得闷,胸口闷,这时QQ上有人发来一条消息,我没理会那人,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我趴的一下直接的关了电脑,连正常的退出都没有用。
我躺上了铺着凉席的钢丝床,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楼下车库的卷闸门哗哗的在响,不知道是哪个夜游神回了,夜晚的空气里,隐约听见一个女人的骂声和男人的解释声,我在黑夜里冥想,为什么全世界都在背叛和掠夺?
四
迷糊的睡了过去,眼睛睁开的时候是清晨六点半,我几年来几乎从来没有这样早醒过,这夜,让我改变。
我在床上伸了个懒腰,隔壁的家的小孩在念英语,我把阳台上黄色的门打开,拧了把靠背椅坐在阳台上,深深的呼吸,走动的人多了起来,有叫卖早餐的,收废品的,城市里的一天又开始重复着延续。
七点半,我换好衣服走下楼道,我要上班了,不管我是不是愿意,生活总在继续着,时间也继续流逝着。
我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做财务,其实,我连会计证都没有,做的是出纳的事情,兼跑跑腿。
没人了解我还是一向往纯净精神世界的业余写手,经常以文字换取金钱,每次交换我的文字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堕落了,怎么可以以思想的钻石火花换取斗米呢?价格太不合适了,不过我依然照做不止,谁TM的不爱钱啊,掩饰自己对金钱的追求多虚伪啊。
我照常的坐上六路公共汽车,奋身挤上已经塞得满满的车厢,随手抓住可承重的把手,车转转停停,到了我公司时已经快八点,我阔步如飞的往大门赶,又挤上电梯,也是人满为患,我侧身把上班卡拿出来,这样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我进公司那扇玻璃大门时看见经理正往里间走,我慢了两步,等他走过才进去打了卡,我不喜欢他狗模假样,懒得问好,所以找机会岔开接触。
公司人员都到齐了,早会过后,人员散去,业务的出去做业务,工程部的人安静的做方案,财务上还没第一笔进款,闲得发慌,与同事闲扯了几句,无非都是某是商场开业,某个地方吐血打折之类,我走出去泡了杯茶,坐到了电脑面前,反正是公司局域网,不用白不用,科技公司唯一不限制供应的福利,就是可以24小时的上网。
我装模做样的把财务软件打开,装着是做帐,偷偷的就把QQ开了,隐身上了线,还没准备好,就有消息噼噼啪啪的飞过来,有人要加好友,原来是梁虎,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知了我的号码,不好怎么拒绝,到底一起吃过饭,便点了通过。
想起那天他说的话,有些不想理,但出于礼貌,还得“嗨”上声,虚伪啊。
没有多说话,我告诉他我正在上班,不方便跟他聊,他不死心,又发来消息,问:“你对我的印象如何?”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这句话,发过去一句我苦思了半天的话,我想他一定满意,而我也满意极了我的回答,我说:“一个男人。”他很高兴,说是好评价。
沉默一阵后我下网,去银行拿前几天的回单,虽然会计不会摆明了说我懒惰,可从侧面我了解到她对我的意见已经不小了,估计是上次她要我同流合污,重复做一笔帐款我没敢答应而怀恨在心了。
快出门口时,总经理秘书神秘的把我拉到一旁,她推了推厚厚的眼镜,悄悄地对我说,“晚上有空没?我给你介绍男朋友哦。”
我眼勾勾的直盯着她看,我觉得自己的口水滴答的快流出来了,我问:“是帅哥么?我妈要我找一品种好点的,对后代的优质血统有帮助的。”
她扑哧一声就笑了,好在她比我矮,不然唾液就飞到我脸上了,她说:“是部队的,好象是科技大学毕业的,现在是副营级干部呢,前途无量啊。”
我有点动心,不由得张口就问:“国防科技大学毕业的?好条件啊,多大年纪了?这样好条件,怎么介绍给我?”
烫着黍米短发的总经理秘书回答的话让我痛苦了一整天:“他36了,也不过比你大了少少啊,就是个子矮了点,一米六八,不过你也不高,我看合适。”
噢天啊,我苦苦等待了二十几年,就等来这样一句话?
我呼的下马下脸来,说:“我考虑考虑,不如让他请我吃饭?”
秘书笑了起来:“那当然没问题。”
我看着她面部的雀斑,想起了自己,我的确要找个人嫁了,妇凭夫贵,也是应该,我一没长相,二没身材,三没背景,我不是皇帝的女儿,我恨嫁呢,我还要挑剔什么?
我走在去往银行的路上,精神恍惚,走过了头,又倒了回头,路上行人各自如蝼蚁般的行色匆匆,我好象是一个异形,隔在中间,倍觉孤单。
五
去完银行回到办公室,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拿起电话拨了小林的手机,嘟的一声后通了,她接电话喂了一声,问我是谁,我说还有谁白天也这样无聊,可以与你聊天,她也正在郁闷中,原来是网恋失败,人家移情别恋了。
我问:“你在公司还是在家里,不管在哪里我都过来。”
小林调侃自己:“你是怕我自杀还是怕我杀人?我大小失恋几十次,也都习惯了。”
我笑骂她:“我不怕你自杀,只怕那男人又正好做为你文学青年做嫁衣,给你提供了故事的题材,让你有机会挣几个小钱。”
说的时候我眼睛瞄见业务经理走了过来,忙收起笑容对电话说:“你们的欠款怎么还不打帐过来,在拖欠我们公司的货款以后就不会给你发货了啊。”然后挂了电话,这样的套路小林清楚,自然不会怪我。
头发抹得油光发亮的经理笑容满面,对我说:“小萍真是厉害,对欠款的单位就应该这样。”我笑了一声,恭维道:“还是经理你开拓市场厉害。”心中暗骂,不是老总的亲戚你坐得了这位置吗?
想起昨天开会时他耀武扬威的模样就有些恶心,把所有的工作人员逐个批评了一顿,连财务上拒绝给他不签字的发票报帐也连带了进去,明明是不符合规章制度,他却定性为工作机动灵敏性不强。
和我关系很好的中层负责人前段时间也跳巢走掉了,那是一个工作能力极强的女部长,自从他来之后,天天与老板乱打小报告,说那女部长与他不配合,把手中的生意扣下自己分出其他外公司做,并且乱用业务经费,中饱私囊。
我做财务自然知道,那部长虽说对员工言辞直接,却的确没有贪污行为,连业务费都报销得极少,业绩却是日渐增长,无非也是图个升职加薪给股份的前程。可惜老板误信奸人,把那女部长调里业务部门,放到网站部,每日无所事事,人家自然要寻找高处,另寻出路了。
我心中叹了一声,却也无可奈何。
看他走远,仍然又拨通了小林的电话,说声:“我快下班了,晚上一起吃饭。”
五点半,时针一分不少,也不多,大家都齐齐走出了公司大门,几个月都不发奖金,谁都没心情多呆在办公室里。
总经理秘书跟我一起出公司蓝玻璃大门,出门的时候跟我说:“我帮你约好那军官明天晚上请你吃饭,你记得明天上班穿漂亮点来。”
我哈了一声,笑了起来,我说不是吧?那么快就约好了,我可真没心理准备,再说我也要问过家里人才行啊。
那秘书拉着我的手,有些意味深长的说:“过了这村就没那店,你先去看了,合适在告诉你家里人也不迟啊。”
我心里靠了一声,嘴里却连说是,我笑容可掬的说:“你得帮我仔细了解他的家产如何啊,不然嫁去要我倒贴给他我可不干。”
说话的时候瞟了眼立交桥,可别误了每天准时的那部公共汽车。
与秘书告别之后快步走到桥下,汽车正好达到。
第三部分 《被爱情调戏》第34节 还有谁可信任
六
小林老早就等在我下车的地方了,穿着绿色带花朵的连衣裙,还算妩媚,她见我走近,也往我身边靠拢,我说:“美女,去什么地方吃饭?今天你失恋,我舍身陪你,你要请客。”
她呸我一声,说:“我今天心情郁闷,就一条龙全做完如何?”
我大笑:“我靠,我又不是男人,你做完一条龙,我也得不到什么好处。”
马路上红色的士穿梭不停,我们站立于街道的斑马线处,等候行人的绿灯亮起,忽然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我一看,手机显示了好几次未接电话,我心中纳闷,今天这样奇怪,吃饭时间有人想起了我,平时可都是夜半机叫,白天就无人理睬的。
我按下YES键,里面传来一个熟悉却遥远的声音:“我是薛意,你还好吗?”
我不冷不热的说:“还好,你在哪里?”
薛意好听的声音在电话里传输:“我就在你在的城市里,我来出差。一起吃晚餐吧?”
我一听就笑容灿烂,想来他感觉得到:“好啊,你来了我当然要见见你,正好我有个美女朋友一起,不介意吧?”有免费的馅饼,那有不要之理,特别是对他这样的人。
薛意在电话里很快的答应了:“好啊,我现在就在华夏美食城附近,咱们十分钟后见了。”
我挂了电话,看了眼身边的小林,她正耷拉着脑袋,身怀心事,没注意我在和谁说话。
我拦了辆的士,让小林先坐进去,我坐到了她的旁边,说:“正好我有个朋友出差来,你就不用请客了。”
小林在车里跟我说起她网恋失败的原因,自己也笑了起来。
我也陪着笑,可我看得出小林的笑是很凄凉的。
那男人原本就是已婚人士,只是告诉小林他与老婆早就分居,感情不好,小林早就知道,但在网上的文字魅力却胜过平日里情话连篇,文字是可见并可保存的物质,在网络上与那男人兴趣相投,文字又媚人,就不顾深浅的掉了进去,在虚拟的世界里爱得你死我活,最终见面,情不自禁也就上了床。
每月那男人都从江西跑过来看她,且不断的鲜花礼物首饰相送,哪个女人经得起这种架势,自然就对那男人死心塌地的爱着,不管那人是不是有了老婆。只相信爱情是灼热的,可以抵挡一切压力。
小林竟然与那男人的老婆也有过对话,彼此都礼貌有加的谈论那男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事情到此应该也算是有情人也许终可成眷属,还是一段网络佳话,殊不知今天小林的QQ上加了一个好友后,事情全变了。
一个不知名的女人在QQ上传来一个文件,小林打开一看,是那个女人与江西那男人在网络上的对话,她一字不漏的看完后一身发冷,里面的对话全是那男人对她曾经说过的情话,竟然一字不改的又说给了那女人听。
那女人竟然告诉小林说江西男人已经去看望了她,并且也上了床,请小林不要继续在缠着他了。
小林当时气得只差没吐血,我猜想如果那男人在她面前,她肯定会拿把刀砍了过去,可小林到底是经济学硕士的水准,气度的确不同一般,说放手就放手,除了鄙视,对那男人再不做其他幻想。硬就不再理睬那男人,把他拖到了黑名单里,再不相往来。
在车上我冥想,我不知道这世间的人还有谁可信任,谁可以托付终身。
七
到达目的地,下车,薛意正站在马路边等着。
他穿着件兰色的体恤,我看了一眼,是都彭的,手上还是那年和我一起买的金灿灿的欧米咖镶钻表,头发到是留长了些,不是和我一起时喜欢理的平头了。
我很讨厌男人带金色的手表,觉得俗气又张扬,薛意当时却就喜欢这块表,三年前我们为这表还吵了一架。
时隔那么多年,我们倒成了朋友,也没办法不成朋友,我们太熟悉对方,一起从青春少年时成长,一起工作一起离开老单位,恋爱一场,又分开。
他看见我,仍然跟以前一般,快步走上来帮我付车费,打开车门等我出来。
我很习惯他这样对我,尽管过去那么多年了,我仍然习惯并且享受着他的殷勤。小林也下了车,
我介绍他给小林:“这是我以前单位的一个朋友,现在去了广州的雷蒙集团做副老总。”
小林恍惚着,打了个招呼,娇柔的样子很让人疼爱。女人是不需要用地位来介绍给男人的,我早了解,只要模样可人,男人就会记住。
果然,我也没怎么介绍,就说这是小林,薛意看她的眼神就有些暧昧了。我心中直觉得好笑,看样子是在家被女朋友管得紧了,出差当是放风了,见女人眼睛都是直的。
说来话长,薛意现在的女朋友虹,曾经是我一个极好的女朋友,曾经我与她推心挚腹,不分彼此,吃住拉撒的腻在一块,她单身一人在我这城市,失业了我叫她搬到我家住,她娇懒成性,我每日下班还要跑回来给她做饭菜吃,否则她就一天不吃东西,如此姐妹,最后却抢了我的男朋友去,居然他们好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最后还是薛意自己老实坦白给我听,她自己躲得很远的地方去不敢来见我。
后来我才知道,那年我出差去外地,一去几个月,常住长春,薛意放长假,寂寞无聊,找她陪他去海南旅游,一个星期里,浪漫海滩边,两人追追打打中发生了感情,眉毛传情间,你情我愿的就打上了床。
俗气的故事,真实的痛苦。
我料想不到竟然在内部出现了问题,眼泪堵在胸口,硬是在他们面前没流出来。
我对薛意太好,来把他当弟弟一般呵护,事事为他做主,却原来男人不需要呵护,要的是自己去保护弱小女子。
薛意那时对我说她也很内疚,怕我骂她,可感情的事情却又是情不自禁的。
什么是情不自禁?建立在朋友的痛苦上的情不自禁?无非也是看到这个金龟婿,家庭背景非一般人家可比,三年前的身家财产上百万罢了。
薛意的父亲是我们省里某个厅的副厅,兄弟当年是我们省里的高考状元,保送北京科技大学,后去了美国,目前是美国IT业的软件精英,这样的男人,不找机会抓到手,又等到何时才有机会呢?
当年薛意追求我的时候,我并不知晓他的家庭背景,只是觉得他年纪小过我两岁,本来就有些犹豫,公司有人知道他家庭背景,阿谀奉承我时我才知道他是某厅长的公子,我就更加犹豫了,我自知自己的分量,高攀不上枝条,也做不了凤凰,只是那时薛意追求确有诚意,每日车接车送,玫瑰花加巧克力的攻势,哪个女人不喜欢这套?他那时候才22岁,没有谈过恋爱,还算是清纯少年,逐渐就喜欢上了他。
他也算比较老实的少爷公子,自从虹从我手上易主去后,三年时光也没见他换过女朋友。当然这也跟虹把他看管得紧有关系,我猜想虹自己也担心有朝一日出现同样一个女人象自己一般的手段,把薛意给更换了去。
对于我来说,伤心是在所难免的,可事后一想,易手也是早晚的事情,担惊受怕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早出事比我和他结婚后再出事强去哪里了,于是也就认了这个现实。
然后薛意就和她去了广州,这样也好,省得一个城市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免去了很多尴尬,事后大家哈哈一笑,偶尔来个电话联系,到是成了知心朋友。
只是我对虹,一直心存芥蒂,她也对我内疚依然,醋意也依然,每次过年过节我会打电话去问候,如果是她接电话,从来不敢问我是谁,她自然听得出我的声音,却假装不清楚,立刻就叫薛意自己来听。
八
小林并不清楚我和薛意之间的过往,我也没想告诉她,薛意就更加不会让别人知道,毕竟虽然这样的关系说不上暧昧,却也的确复杂。
我自从和薛意分手后,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于是辞职去了另外一家私人企业,从业务人员换了职业,做起了财务,一做就是三年,没有挪窝,本来是学中文的专业,改什么行业都很容易。
三年来不谈爱情,日子过得也蛮滋润,只是钱少了些,和同事绝口不提从前如何,别人只当我是个老姑娘,嫁不出去,我也乐得让他们笑话,能够给人快乐,牺牲点也无妨,又不会少了什么。
小林坐在美食城棕色的八仙桌边发呆,我喝着乌龙茶,薛意滔滔不绝的和我说着乱七八糟的八卦故事,他一见我就这样,也不知道我那来那么好的耐心,听他八卦,这也是他一直和我保持来往的原因,他历来是有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和我讲,和虹却无话可说,除了两人去买东西,有共同的喜爱外。
薛意会连他怎么做爱都和我谈,包括公司的机密,好在我的确是一个守口如瓶的朋友,不然他的事情真会吃不了兜着走了。
我有时候也奇怪,我怎么会对他豪无恨意,继续和他保持兄弟般的关系。
小林忽然说话了,咱们吃完东西去哪里玩吧?
薛意就兴高采烈起来:“好啊,你说去什么地方?我全包了。”
小林忽然就有点神经质地说:“我想喝酒,我们去热舞吧好了。”
薛意叫来侍卫买单,三人集体出发,上了一辆捷达车,他坐司机前座,我和小林坐后面。
小林觉得人太少,于是又叫了几个朋友,在迪厅门前集合。
到了目的地,下了车,看见霓虹灯闪烁,飘着香风走过的男女进进出出,夜生活开始了,猫猫狗狗们开始出窝狂欢了。
我去附近买了包七星的烟,平时不是很爱抽这种牌子的,只是忽然间想换个口味试试了。
这间迪厅上楼才是大厅,格局有两层:上面比较安静一点,就是一张接一张地茶桌,下面,周围是茶座,中间是吧台,过惯了夜生活的年轻人到这里放松,应该是很惬意的事情,DJ在十点来钟放起节奏激烈的迪士高曲子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摇摆起身体起来,寻找感觉的人们眼神迷茫,在酒精的刺激下,与强烈的舞曲一起狂欢,尽情宣泄白日里假装的从容。
第三部分 《被爱情调戏》第35节 什么叫疯狂
九
我们选了张离舞池比较近的台坐下,销酒的小姐一涌而上,六七个人围住我们,七嘴八舌的,各自介绍自己公司的酒,小林仍然神情恍惚,其他人不好做主张,薛意眼睛望着我,哗的一声,小姐们全对着我来介绍,我做实佩服这些推销小姐们,察言观色她们最厉害。
迪厅里音乐非常吵闹,这群推销的人精们对着我耳朵大声介绍着,恨不得把我给吞了去,我忽然就发脾气了,我说:“你们也安静点啊,这样吵我怎么选啊。”呼的一下,她们都不作声了,我又有点内疚,我也不是故意托大的那种人,有钱就大声说话,可这情景实在让我难受得慌。
薛意根本就没在意我说什么,眼睛看着在吧台中间的那个跳脱衣舞的女人去了,我瞟了一眼,那身材矮矮的,除了皮肤泛着白光,比较肉感外,她的舞蹈实在不敢恭维,可吧台边坐着几个年青小伙子却看得好象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我暗笑,心情又好了,对推销酒的小姐说:“就先来一打太阳啤吧,一个苞米花,手撕鱿鱼。恩,你刚才说点满200元送什么来着?”
她声音有些雀跃:“我们可以送个果盘的。”
小姐模样很漂亮,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说:“那好,找那先生付钱。”
一般情况下我就自己付了,可有薛意在的地方,我根本就不用客气。
薛意打开钱夹,潇洒地递出几张钞票,边悄悄跟我说:“你不知道,虹平时连我钱包里有多少钱都清清楚楚,我平时都不到这样的地方玩了。我容易吗我。”
我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小林惊异的看着我,我连忙正色道:“小林,薛意可是好孩子,平时都不进这样的场所的,为了陪你,人家了是违规了哦。人家平时也就是被人请去打打高尔夫,去果园吃吃新鲜蔬菜什么的。”
小林笑了笑,拿起酒瓶对着就喝,平时里她还是很斯文的,今日不同往日,也就原谅自己放任自己与平时不同了。
她一口气就喝了两瓶,我有些担心,嘴里说道:“我说你这家伙,旁边你几个朋友,你喝得这样凶,人家还喝不啊,喝完了没钱买酒了啊。”
她乐了,说:“我靠,你又没出钱,小气什么呀。”
我叉起一块西瓜,边吃边说:“大小姐,你今天不一般啊,说靠字了,我想让你依靠下,也没这力气啊。”
疯狂的迪高音乐震耳欲聋,又诱惑着人的身体想去摇摆,我扔了牙签,拖着小林就往舞池里挤,小林一进到舞池里就好似鱼儿进了水里,花儿见了阳光,她闭上了双眼扭动起了身体。音乐节奏太刺激,忍不住要摇头。
我也跟着音乐节奏在扭动身体,把头摇了起来,我知道明天肯定脖子会酸痛无比,可管他的呢,要的就是放荡不堪啊。
男DJ染着黄色的头发,在台上随着音乐节奏喊叫:“摇摇你的头,你好风流,摸摸你的腰,你好风骚…”
舞池里的众人高声尖叫,男DJ在狂喊:“你们今天CS没啊!!”
“有啊。”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男DJ在台上嘶哑的叫:“今天带人家老婆女朋友来的叫一叫啊!”
疯狂了的人们不管男女都尖叫着:“啊!!!”
什么叫疯狂,我们要的不就是疯狂吗?
薛意斯文的坐在有弹性的凳子上,摇摆着身体,他历来不会跳舞,只好看大家跳了。
小林疯狂的舞动着身体,腰如水蛇,本来就很女性的身体更加诱人,舞池里一帮青年的男人把她围住了,她毫不在意地继续舞动身体,有男人把手搭放在了她的腰间,她闭上眼睛,没有拒绝。
我看起来的确不是很引诱人,所以居然没有男人来骚扰我,我比较安全。
小林的样子我有些看不下去了,我伸手一把把她从男人中间拉了出来。
她已经跳得大汗淋漓了。
我拉着她走出了舞池,眼睛忽然看见了前不久和梁虎一起的那个女孩子,想了半天问小林,我说你看,那个女孩子不是和梁虎一起的吗?叫什么来着?
小林转头瞧了一眼,说不是叫小雪吗?咱们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我再看了一下,和小雪一起的那个男人不是梁虎,是一个年纪约四十的老男人。
昏暗的灯光下,小雪并没有看见我们,她正搂着那男人的脖子,缠绵地扭动着丰满的身体,感觉非常性感。
我拉着小林在座位上坐下,说:“你今天怎么这样笨了啊,咱们过去打招呼,她不尴尬死啊。明摆着是和她马子来的。”
薛意殷勤地一人递了张纸巾,小林接了过去,搽了脸上的汗,对薛意说:“来,我们喝酒。”
薛意满脸的笑:“我们玩撒子怎么样?”
我瞧到薛意眼睛里有丝捉弄人的笑意,我太了解他,对女人他不是有什么打算,可见傻忽忽的女人他喜欢捉弄。
小林正在寂寞心乱的当头,有人陪她疯,倒也正好,你需我要。
我背过身去,没理他们俩,他们摇着撒子喝酒正开心。
我点了支七星烟,站在桌子边摇摆着身体,旁边有男人看着我,我无动于衷。
十
我对这天七星烟的味道特别有记忆,也许是酒的作用。
小林和薛意投入的玩着撒子,我看她好象输的比赢的多,薛意不断的给她倒啤酒,她根本就不管我了。
我拿起瓶子喝了几口酒,放下后拖着另外一个女孩子进了舞池继续摇摆着,我偷偷的瞧小雪,她仍然和那男人贴紧着身体,舞动着身躯,我暗思,她不是受了梁虎什么刺激吧?
以前看见她的印象是很缅碘害羞的女子模样啊,今日一见,怎么这样风骚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决定改天调查下,对于我感兴趣的事件,我都会动不少脑筋去弄明白。所以我几乎没什么时间去谈恋爱,我太忙了,白天上班,晚上写稿,还要调查人隐私,我想着自己,有些自喜起来,我太能干了。
其实也不是没人追求我,在网络上,我还是比较受人追捧的,也穿插着遇上几个不知性别的人,在网络上打情骂俏的,意淫一翻。比如说最近就有个人不断的发消息给我,写情书来,我的信箱里每天必有他的信出现。
据他自己说,他年方25,身材高大,英俊倜傥。
他也传过一张照片来给我看,我当时的确一阵眩晕,太帅了,我差点马上就对他说咱们网恋吧。
后来一想,还是慢慢接触比较好,谁知道他网恋过几百次啊?如果是,我岂不是任他鱼肉了?
这样的事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想到这里,我无意识地从舞池里回头望了下薛意和小林,我那刻就呆了一下。
十一
我从混乱旋转的灯光下回头望去,小林坐到了薛意的腿上,正痴缠着在接吻。
我胸口猛然间有股东西在涌动,我硬生生的忍了下去。
我别转脸,继续摇摆着,旁边的女朋友并不知晓,也继续在舞动着身体。
有个男人在我身边独自一人摇着头,戴着墨镜。有个短发女人也在独自一人摇摆着身体,我注视着她,隐约想起了一个女子,相似的感觉。
跟我跳舞的女朋友这时凑到我耳边悄悄说:“你看,这个女的象不象王焰?”
我点点头,脚下滑了一下,有些站立不稳。那短发女子伸手扶了我一下,我站稳了,对她说了声谢谢。
女朋友对我说:“她不是你平时喜欢的那种女人吗?你不找个机会跟她认识下?”
我没啃声,继续跳了一阵,我觉得实在累了,小林和薛意继续在痴缠,管他那么多呢,我若无其事的和女朋友走了回去,他们没有躲闪得及,我也面无异色。
我端起酒瓶喝了几口酒,点了支烟,发现一打酒几乎就让小林和薛意喝光了。小林有些不好意思,借口上洗手间,走了出去。
薛意有些尴尬的凑过来在我耳边悄声说:“她今天晚上是不是有些问题?喝了很多酒,我劝都劝不住,她自己坐到我身上来的,我又不好拒绝她。”
我鼻子哼了下,冷笑一声,说:“跟我说什么啊,你们要做的事情,我管得了吗?”
我拿起酒继续喝着,薛意没再说话。
小林回来了,醉熏熏的,我一把扶住她,问:“你喝那么多酒做什么?身体是自己的。”
她笑,我今天高兴啊。
我没再说下去,又去了舞池跳舞,女朋友继续跟着我下来,我看了看刚才扶我的那女子,旁边多了几个朋友,她和一个长头发的女子说着话。
我在她旁边跳着,忽然就凑过去在她耳边问了一句,我说:“这长头发的女子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一般在迪厅不与陌生人说话,可我对那女子的确很感兴趣,她很象我一个女朋友的爱人。
我喜欢着那女朋友的爱人,那是一种感觉,无法拒绝的感觉,可她是我朋友的爱人,我不会对她有什么企图。
自从薛意背弃了我后,我对女人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可我一直没有找到我动心的女人,可见了上海的那个女子后,我的确念念不忘。她是别人的爱人,与我无缘。
舞池里那短发女子对我说:“是的,她是我女朋友。”
我哦了一声,走出了舞池,女朋友跟我走了出来,说:“你真勇敢。”
我笑,我说我不过说她舞跳得好看而已。
我走到桌边,问薛意和小林:“是不是回去了?很晚了。”
小林抬手看了下表,很后悔的说:“已经过了一点了啊,我怎么办?我家院子的大门锁了,回不去了。”
我说也没关系啊,我们去薛意那里睡吧,反正他住宾馆。
薛意笑容满面的看着我,我微笑的看着他。
第三部分 《被爱情调戏》第36节 梦见我结婚了
十二
我们四人,打了一辆的士,去了华月宾馆,街道上已经没有行人了,路灯白花花的刺人眼。
大家醉意依旧,薛意扶着小林出了的士,我和朋友跟着进了电梯。
小林依偎在薛意的怀里,眼神妩媚。
我闷不啃声的跟着,女朋友也跟着进了房间。
薛意住的是一个商务套间,里外两间房,两个洗手间,我走进了里间,躺下,说,我就住里面这间了,薛意搓着手,不知道该怎么对我才好。
我说,你和小林就睡在外面啊,我们不出来了。
薛意哦了一声,小林早就在外面了,其实,就等我说这句话而已,我笑,我说你总不可能和我睡吧?
薛意支吾了半天,说,那你不要告诉虹。
我笑,我是同案犯,我会绝口不提的。
薛意笑了,我知道他不过是怕我说什么,他多少要顾及我的感受。可我已经不在意了,在很多年前,他走开的时候,我就不在意他要如何了,他今天能够在我面前豪不掩饰自己,我知道自己做得很好。
我没有本事让他做我爱人,那么就做朋友,做不了朋友,这样淡然面对也不错。
小林是失恋,寂寞的人需要安慰,不找薛意,她明天同样会找其他人,既然大家都空虚在同样的空间与时间里,我何必阻止?
薛意把门带上,出去了。
我睡下,听见他们进了洗手间里。
我在软软的大床上很舒服,不一会就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很美丽的梦,浪漫以极。
我梦见我喜欢的那个男人,在一间不大的房间里,把地上铺满了粉红色的玫瑰花朵,和粉红色的不知名的花朵,芬芳扑鼻,他对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笑得出了声,一下子就醒了过来,已经是大白天了,同伴已经起床梳洗完毕,看着我笑,说“你做了什么梦啊?笑了好半天了。”
我说我梦见我结婚了。
十三
梦见那么浪漫的场景我是第一次,我很纳闷自己居然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梦到如此美好的梦境,看来自己是开心得梦境里显示我的快乐了。
我的确觉得很开心,至少我是在无意中,在潜意识里报复了下虹的背叛。
我可能是恶毒了点,可我一点都不内疚。
其实跟我也没多大关系,小林后来专门跑来感谢我,介绍这样帅气的男人给她疗伤,至多是当失恋失意的时候找了个鸭而已,还没有危险性。
大家都有所得,没有失去,这样的好事情,我为什么内疚呢?
我继续上班,晚上约好那个168的军官吃饭,总经理秘书比我还紧张,她也是第一次做红娘,没有经验。
她跑过来一连提醒了几次,我都假装害羞的样子,说:“万一人家瞧不上我怎么办呢?”
她安慰我:“不会的不会的,你今天的样子还不错,就是衣服颜色暗了点,显得年纪大了些。抹点口红就会好些。”
我心想,我靠,又不是接客,搞这么多东东做什么。
不过我还是依照她的话,给自己涂了点粉红色的唇膏。
虽然我不是真打算要去让他相中我,可不相中我的确也没面子啊。最后的结果还是我做决定嘛。
晚上下班,女秘书一把拉着我就往外面跑,说他的车在外面等呢,我们快走。
我捂着嘴巴笑,太有意思了,我也终于要去相亲了。
女秘书抓住我的手,拉着我走到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前,打开后车门,把我塞了进去,随后自己也坐了进来。车前坐是司机和另外一个男人,样子很象暴发户,我猜不准谁是我今天要相的人。
我假装淑女,没有啃声,只听女秘书在介绍我:“永奇啊,这是小萍,李小萍。”
我忽然对我妈给我取的名字深痛欲绝起来,起什么不好,起个这样没点含义的名字,中国不知道有几百万个姓李名小萍的,一点建设意义都没有,难怪我行走江湖这样久,没人对我有深刻印象。
那象我的网名啊,“蓝眼妖精”,一上论坛去露个脸,大把的GGDD们就围上来了,和我网恋的哥哥弟弟们,对我的简称是:妖精。
正想得入神,女秘书掐了我一下:“这是永奇,国防科大毕业的高才生哦。”
我才想起抬头看了下转过头对我微笑的永奇,原来开车的是他,旁边的不是。
我松了口气,好在不是那人,不然我真觉得是不好彩,昨天做了坏事今天要受处罚。
我甜蜜的对永奇笑了笑,我说:“你好。”永奇也笑了笑,车往大路上驶去。
总经理秘书侧过脸对我说:“今天咱们去吃口味蟹吧,你能吃吗?”
我心很开心,我喜欢吃这味道重的东西,可也不好明目张胆的说好,我只好斯文的说:“恩,还不错,平时吃得淡,今天换个口味也好。”
永奇很好人的说:“如果不喜欢我们就另外换一家?”
我连忙接口,说算了吧,这样就好了。
十四
我们走到彭叉叉口味蟹餐馆,红色柱子现得很威武,永奇先带头走了进去,找了一个圆桌坐下在首席的位置,象暴发户的男人坐在门口的位置,我心里暗笑,都说门口的位置是买单的位置,难不成这人是专门来买单的?
正想着,螃蟹上了来,红通通的喜煞我,有点流口水,可不太好意思在他们面前先动筷子,只好忍着,装着斯文。
永奇拿起筷子叫,来来来,大家都吃,冷了就不好吃了。
坐我旁边的女秘书也对我说:小萍,吃吧,我帮你夹。
说着在我碗里放了块,我低头慢慢吃起来,永奇也自顾着吃螃蟹,大家都很专心,吃了一会,秘书说,永奇,你怎么老自己吃,也要照顾下小萍啊。
他有些回过神来,赶紧给我夹了一个,我连声说谢谢。心里直想,我靠,这样自私的男人,看样子也嫁不得。吃了赶快走人吧。
正想着,女秘书跟我说话了:小萍,今天怎么不喜欢说话了?平时很爱讲的嘛。
我嘿嘿笑,一时间还真找不到话说。第一次相亲,不太习惯。估计以后习惯了也就会好些。
永奇也没点几个菜,就一盆螃蟹,一个小菜,四人不一会就吃得光光的,吃到没有东西吃了,永奇才想起问我:“小萍,你还想吃什么?再加点东西吧?”
我心里想,这人可真行,吃完了让我点,明显的是不想我点多了东西嘛。
我也就客气的说:够了够了,我已经吃得很饱了,你问问他们好了。
永奇转而问其他人,大家也都不好意思再叫,都客气起来说饱了,我肚子里咕哝,其实我真是没吃饱,那点东西怎么也不够四个人吃啊。
我几乎有点坐不住了,要不是女秘书真情可嘉,要是别人我立马就走人了。
想想又忍了。端坐在桌子边,象供的菩萨。
永奇说吃完就走吧,门口那男人叫来服务员买单,我脸色一下子垮了下来,也不应酬他了,小男人真是做得出,连相亲都让人来买单,嫁去他家不是做牛做马的后果了。
我忒看不起一点小钱自己都舍不得出的男人,那叫男人吗?何况是找对象。
我起身往外走,大家也走了出来,车停在路边,秘书说怎么样安排?
我转头跟女秘书笑着说,我晚上还有个同学在等我,我就先走了。
跟永奇说声再见,头也不回就走。
秘书嘀咕,永奇,怎么不让她给你留个电话啊?
我听见,心嘲笑着,我怎么会给这样的男人留电话号码呢,没有情趣,没有风度,吝啬小气。
第三部分 《被爱情调戏》第37节 做个单身妈妈多时髦
十五
走上大路,招手叫了辆的士,一口气回到家里,昨天晚上没回家,家里人肯定要查问半天,得早点回去表示老实。
到家门口,我特地买了一个大西瓜回家,讨好老爸,进门果然我老爹就问,昨天晚上怎么连个电话都不打回来,我和你妈妈等到三点才睡觉。
我傻笑了一阵,说同学来了,吃完饭就到同学住的地方去了。
我妈妈一看我买了西瓜回家,也不说什么,切西瓜吃去,我也就乐得溜进自己的房间,开了电脑。
一连几天没去看我网恋对象写给我的情诗了,我心中一直惦记着,怕他有什么意见,虽然说也没见过面,起码照片是见着了,就算是意淫,我也得认真点,负责任吧。
电脑卡卡的进了WIN98界面,拨号,打开寻欢岛的地址,我点了进去,打开页面的第一件事情是去情感天地看,我看见了他写的诗歌,写着“往事随风,我情已逝”并附上半岛铁盒的歌词,我靠,什么跟什么嘛,跟我说着爱情,又在网络上大扮孤独浪子的角色,我回了一句话:“那么,便走吧。你的回忆总在折磨和撕毁黑夜的安宁,铁盒子不是潘多拉的盒子,打开和不打开,臆魔只会伤害无关的人。”
啪的关了页面,关了电脑,想起这几天实在累了,该好好休息才是,女人到我这年龄,好好的睡眠是最好的美容品,我深知此道。洗澡之后,倒头便睡。
这夜深了,做了一噩梦醒来,凌晨三点,心悸不已,索性不睡了,打开了电脑,忽然就闻见一阵恶臭,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飘来,眼角就瞄到了那瓶败落的百合上,前几日自己买了一大束香水百合,用玻璃花瓶插好,白绿色的颜色很是让人觉得纯洁无比,我陶醉在自己买来的浪漫中,假想是男朋友送的,如此我便可以心安理得的在打字的时候幻想些艳丽的词句,写进我的约稿中,假意自己是个甜蜜的小女人,
这阵恶臭却让我心里直冒火,我看见百合剑形的叶片已经枯萎,大瓣以前是白色的花也变成了黄色,凑近一闻才发现原来是这瓶子里发出的味道,差点没让我把前夜胃里的东西呕吐出来,幸亏我一整天都没吃多少东西,否则当场就会喷泻出来,好在我比较冷静,一把抓起瓶子跑到了阳台上,做出了个泼妇的行为,我啪的一下就把那束发出恶臭的残花扔下了七楼,下面是花圃,自然白天有人清理,我也顾不了什么公德了,解决了问题再说。瓶子里还有半瓶臭水,我也一并倒了下去,夜半三时,除了漆黑的夜,就剩我了,我想我这几个动作做得连贯有力,干净利落,不过有点残水洒到了我的手背上,顿时,我的手背过敏红痒起来,我只得用喝剩的茶水洗洗,不敢跑到外间去冲洗。
忽然不知谁家养的狗就叫了起来,凶狠的吓人,我惊了一身虚汗出来,阳台外有白色的衣物在飘,我想起了鬼魂,有些心惊,忽然就有些感悟,在这夜里,比较容易产生哲学家,我就由这瓶娇媚的百合想到了很远,原来美好的东西在残败的过程中都会发出令人生厌的味道,谁能想象纯洁芬芳的百合在败落之后,会发出令人呕吐恶心的味道呢,并且还在最后的时刻,分泌出有毒的物质,刺伤外来者?
以后拒绝接受表面纯洁的花,我在深夜决定了这样的重要的问题。
十六
自从有了百合花的经验教训后,我也变得塌实些了,那些粉啊蝶啊,但凡是美丽可人的玩意我都敬而远之,一不小心弄个什么过敏症来,伤心伤神的实属对不起咱伟大的母亲给的生命啊。
那天总经理秘书给予我相亲这一启蒙教育后,我决心把个人问题放到主要议程上来,起码我得看到成绩才是。
晚上我答应了一个同学的约会,他一来电话,我就痛快的答应了,自从那次永奇事件后,我决定还是从身边的人开始发展。
我在公司上网,在QQ上和梁虎在聊天,他说和小雪分手了,问和我谈恋爱如何,我嬉嘻哈哈的和他调情着,我告诉他我快要出文集了,他问我和那出版社的人睡过觉没,不然那有这样容易出书,听说在北方某城市,要出书的女人真是太多了,出版商可睡够了女人。
我差点没晕倒,好在我自制能力还不错,立马给梁虎回了个信息,我说我到是想睡他,只是我的出版商是个女人,她也没那嗜好啊,不然我也可以考虑献下身。
我靠,我靠他妈的。
我心里骂着,可实在不知道该骂谁,这可不是靠梁虎的,我莫名其妙的就烦了起来。
和他说声再见,就下了来,说实在话,对梁虎我倒生出些莫名的同情,小雪的事情我也调查清楚了,我没在网上告诉他。
我坐在办公室的隔断间给小林汇报小雪的故事,顺便也汇报我的最近动态。
我用肩膀夹着电话和小林说着,原来小雪是一个台湾商人的情啊。因为和那情吵架,一时气不顺,找了梁虎做安慰天使。
说完放下电话,忽然觉得自己无聊透顶,我怎么这样无耻,都关心到人家床上去了,还是安心嫁个人,老实过日子吧
男同学追求我十几年,记得我那时候只要一正眼瞧他下,他立刻脸红,有时候无聊,和着女同学逗他玩,说你们信不信,我可以让他马上脸红,大家都不相信,我就故意从他身边经过,转头看他下,他马上满脸红透,天热时还会冒虚汗。
这样的游戏我曾经在读书的时候屡试不败。后来他做了警察,身经百战的,可见了我还是要先红阵脸,才开始正常化。
我就是不记得我为什么对他一点都不动心,其实这样老实的孩子这年头真是罕有,这样一个宝贝被我放在角落里就没理会过,今日拿出来比较下,还真是值得考虑,他的存在多少唤起了我几乎快灭绝了的信心,起码在男人对爱情的忠诚度上我还是有期望的。
我暗恋了很久的那个男人,去了西藏,不过不是跟我去的,他正式的严肃地拒绝了我,说他压根没想过结婚这档子事,上床是不拒绝的,你要自己生个孩子也是可以的,做个单身妈妈多时髦啊。
做单身妈妈是时髦,可我得有时髦的本钱啊,一想到孩子,我就叹,我那可怜的孩子我拿什么来养育你啊。
想想还是不要这时髦,得了这时髦的荣誉,苦了我和孩子。
我思索了一秒钟,就打断了他的联想,我说算了,我还是不要求那么浪漫了,那雪莲的模样也就那样,枯了后还难看,咱也不打算追求那冰天雪地穿婚纱的浪漫了,想想就吓人,我还不得冻成冰棍?
于是那男人背着包就走了,穿着西装,皮鞋,我估计他要真去爬珠峰肯定是被人背上去的,要么是被人从珠峰上给扔下来。
坐在办公室正想着那男人怎么去爬珠峰,偷着乐得慌,电话响了,是我同学打来的,说:“小萍,我在你公司楼下大门外第三根电线杆边上等你。”
我同学历来如此细心,每次说话总是这样,也怪不得我没动心,他实在没什么闪光点给我演示下,让我记得。
十七
下班后懒洋洋的下楼,走到电线杆前,他果然早就等候在那里了,开着辆250CC的赛车,我也没客气,就跨上摩托坐着,问:哎,猪哥哥,我们去哪里?
同学的名字叫王秦篆,这个名字到是很有文墨味道,不过人就一介武夫了。
我一般都叫他小王,他也很乐意我这样叫他,有时候我也 叫他猪哥哥,他高兴的时候就没什么问题,不高兴的时候,我叫他猪哥哥他就要跟我争辩几句。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我最后赢得胜利。
在我眼里,他真是天下最后一个最老实最可靠的男人了,虽然其他条件比起薛意来差去很远,但我目前的确是对爱情已经灰心失望了,所以思前顾后的考虑了很久,回想起以前他对我的情义,我忽然就觉得王秦篆其他的缺点也是这男人的动人之处了。
比如他回在我家楼下等上五个小时,就为要出差很久,走前来看我一眼之类,如今想想,我的确有些感动。以前他这样我觉得他特懦弱,不象个男人,现在这女人一动了心,就觉得诚意可嘉了。
心情惬意的坐在他身后,他把车发动了,往香各拉西餐店开去,他说今天咱们吃西餐吧。
他又接着问:“这风大,你冷就把手放我口袋里来,我帮你挡着风啊。”
我啪的一下,感动得差点摔下车去,我连声说:“还好,还好。今天怎么想起吃西餐?”
我瞧他平时也就喜欢上大排挡啊。
他开着车回头告诉我,说:“你平时不是喜欢浪漫点吗?”
我赶忙叫他仔细开车,别回头。我有些怕车撞到什么地方去了,浪漫还没开始,就滥情了。
我心里还是甜滋滋的,哎,我年纪也老大不小了,转来转去,看样子最后还是老的好啊。
心里正想着,他的手机响了,在开车,他没办法接听,他说小萍,你帮我拿出来,给我听。
我伸手在口袋里把他的手 机拿出来,接通了放在他耳边,他说了几句话,说好了。我挂了机,准备把手机放回他口袋里去,忽然间玩兴大发,想起他平时总爱给我转发些别人给他发的骚扰信息,我就想,我看看是哪些狐朋狗友们骚扰他啊,一般情况下我也认识的。
我毫不在意的就按了看信息,里面存着这几天的短消息。
这一看之下,我有如掉进了冰窟里,心里有个声音好似透明的玻璃花瓶咯吱的一声,完全破碎。
手机信息上有两个女孩子给他发来的信息,内容上来看,对白都是很暧昧的,一个女孩子说:“我想靠在你的胸膛上,就这样静静的,一辈子。我一辈子不会忘记你的。”
另外一个女孩子的信息写着:“好的,我听话,马上就睡觉了,你也自己好好照顾好自己。我会想你的。”时间是头一日晚上12点。
我没笑,也没说话,把手机默默的握在手里,约有十分钟。
他也沉默,继续开着车。
十八
我坐在铺着绿色桌布的餐桌前,安静的点了一份牛排,对侍者说:“六成熟。”他吃套餐,我们默默的吃完这顿晚餐。
我喝茶水,靠在椅子上抽了只烟。
我看着他,无语。他也无话可说。
我不知道自己是已经历来已经被人打击惯了,还是我自己的心支离破碎得已经麻木了,我只是觉得很冷。
我说,我回家了。不用你送我了。
我站起身来,把包背在身上,往玻璃门外走去,外面的天空一片漆黑,街道上仍然还是车来车往。
-完—2002.11.27.20:14
第四部分 城市篇《美丽心情》第38节 《蓝色刺青》
认识茱霓是一个偶然的机会,确切的说,应该是见到她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普通的聚会,众多的不相识的朋友,喧杂而黑暗的KTV,我独自一个人靠着沙发,坐在门口的地方,无聊无趣,有些想离开,于是我抽烟。
一个长发的女子,走了进来,一件傣族式的裙子,没有任何的装饰品,黑头发直得出奇,一直垂到腰间,看不清楚脸,朋友拿起话筒,介绍是茱霓,广播电台的首席女主播,她唱了一曲《千千阕歌》,这是我极为喜欢的歌,这天她唱得不是很好,声音里面透露出一些落寞,但她说话的时候,我的确是有些沉醉,就如她节目里说过的一句话:“柔柔的,如风拂过面容”,沙哑而甜美的声线,夜静时,可以让人宁静若水。
我忽然就对她发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我觉得她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于是,我走上前去,拿着杯啤酒,笑着要和她喝一杯,她眼里露出了一丝诧异,却没能拒绝我的热情,她拿起杯子,小口的喝完一杯黄色冒着泡沫的啤酒,对我笑了笑。她是一个不懂得拒绝的女子,我开始慢慢的了解她。
在KTV浑浊气体的流动下,我要了她的电话,她低头,在我的电话号码本上,留下她纤细却飞舞的字体。
一个傍晚的时分,天还飘着一些小雨,我约了她,在一家新开张的咖啡厅门口等她,她开着自己的蓝色小车过来,走出车门时,我忽然感觉有些压力,一种忽如其来的压力,采访过很多明星,唯有她,我有这样的感觉。
她把她的照片拿给我看,我一张一张的慢慢看着,我们坐在咖啡厅昏暗的橘黄灯光下,细细的品味着巴西的碳烧咖啡,我看见她只加了一块糖,没有加奶。
我笑,你也跟时下流行的小资们一样啊,喝咖啡不加奶,好在你还加了一块糖,不然,我可真有些怕与你交谈呢,有些赶不上形式啊。
她露出白白的牙齿笑了:“我不过是总上夜班,怕瞌睡,所以喝苦一些的咖啡会更提神些啊,你别这样说嘛,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也笑了:“你跟你节目中不太一样啊,我经常听你的节目,你很大方和直白的。”
茱霓妩媚得有些妖娆:“工作嘛,当然要有力度了,那是种乐趣啊。”
我眯着眼看她,这个女人,真的是有个性。
我看见她胸口的那朵张扬的刺青了,是一个飞翔的深蓝天使,舞动着淡红色的纱巾,很多听众都知道她的刺青,却应该没有确实的看见过,关于这个刺青有着各种各样的传闻,我在其他的朋友嘴里也听说过。所以,她一走进我的时候,我就在悄悄的观察这朵妖艳的,眩目而张扬的刺青了。
这样的传闻当然最先让人相信的是为了一段爱情,绯闻对于喜欢打听人隐私的好事者来说,是最可以提起兴趣的。
外面的传闻据说是这样的:茱霓爱上了一个男人,是有妇之夫,他也与她爱得死去活来的,正当某一天在私下约会的时候,被这个英俊的中年男人的老婆跟踪追来,当场逼着这个男人打了茱霓一个耳光,因为这男人的老婆占有他公司65%的股权,他如果不选择自己的老婆,整个公司就会面临分家破产的可能,一般男人都是爱金钱胜过与爱女人了,几千万的家产啊,他权衡之下,真打了她一个耳光,茱霓于是在羞辱中奔跑出去,当天晚上就跑去美容院刺上了这个飞翔着的蓝色天使。因为他说过,她的胸口最漂亮,所以她要在这里他亲吻过的地方留下永恒的记忆。
关于这个流言,我觉得理由不够充分,我也是女人,我认为如果这胸口处要真是自己爱过的男人亲吻过的,最美丽的地方,我就会保留着这份美丽,干嘛要刻上刺青?
于是又有了第二种传言,当然,还是关于茱霓爱过的男人的,主角一般都是英俊潇洒间有钱的男人。
这个传言是这样说的:茱霓爱的这个男人,是很英俊,也很有钱,有辆白色的宝马车,经常在她夜晚下班时,停在广电中心大楼的大门前,等候她下班,然后很殷勤的把她迎接上这两堆满了蓝色玩具的宝马车里,当然,这是在追求她的时候,男人喜欢做的事情,然后送上温暖牌香吻一个,女人这样就被打动了,她疯狂的爱上了这个男人,与他同居了,直到有一天,她编辑好的文稿在出门时,忘记在家了,就打了辆的士回家拿,推门进去的时候,感觉家里有人,她以为是家中来了小偷,捏手捏脚的上去一看,发现他和她平时睡的大床上,有两个人在蠕动。这都算了,她仔细一瞧,居然还是两个男人在动。茱霓面目娇好,身材一流,可她深爱着的男人,却是有同性倾向的人。她当场就哭着跑了出去,一不小心,遇上了车祸,玻璃碎片正好砸在她美丽的胸口上,鲜血直流。
伤好了后,美丽就不再了,她告诉自己以后再不要轻易的爱上一个男人,为了清醒的时时的告诉自己,遵守这个理智的决定,她忍住钻心的疼痛,去美容院找美容师在伤口处纹上了这个蓝色的天使,因为那个男人喜欢蓝色。
我暗自在心里分析了下,这样个刺青的理由也不充分,虽然比上一个好些,但也不完全的说明问题,蓝色是对了,可为什么要刺上天使呢?为什么不是玫瑰或者蝴蝶什么其他图案呢?
所以,这样的传闻,我都不相信。不过,不去管何种的传言,我只知道,要刺上这样的一段,需要很疼痛的过程,如果是我,我是忍耐不了的。
由于对她的刺青太感兴趣了,我不得不开口,问她:“你这胸口的刺青,有什么故事吗?”
我渴望得到一份与众不同的故事。所以,我边喝咖啡,边急切的看着她。
茱霓扑哧一声就笑了起来,我一下觉得她与我的距离很近了,她笑起来很可爱,她轻启朱齿:“我就知道外面对我的这个刺青有很多传言,我懒得理会呢。”
我急了,我说你快告诉我啊,我真的好奇,我答应你不写在文章里。
她笑说:“你就是写也没关系啊,我这刺青没别的故事,我小时候胸口被开水烫伤后,留下一块很难看的疤痕,我觉得穿衣服很不好看,就去纹了这个图案,正好盖住我这块形状很怪的疤啊。”
我当场差点笑被过气去,原来世界上的事情本来是很简单的,流传来流传去,也就神秘了。
茱霓端起杯子的手指很漂亮,她穿着件兰色的背心裙,戴了副橘红色的太阳镜,很现代,我知道她喜欢自己设计服装,我看到她的一张彩色很艳丽的照片,那是在西藏拍的。
她去拉萨的时候,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强烈的紫外线辐射着众人娇嫩的皮肤,她看见当地的人的脸上都显露出高原红,为了防止紫外线的辐射,她便随地的买了块红色的布料,披在头上,那张照片,真是美妙绝伦,无疑,她是独特的,包括她的衣着打扮,她可以把一件很平凡的衣服,或者是一匹很简单的布,穿出风格来。土花的布裤,黑色的背心,一块红色的布,在湛蓝色的天空下,耀眼夺目,异域的风情让她简简单单便穿了出来,她象一个阿拉伯的公主一样,微笑的看着镜头,也难怪她会是听众心中的大众情人了。看着她如此灵巧的心思,便不由得要猜她的爱情。
“你觉得你的爱情可以维持多久呢?”我在咖啡厅混暗的橘色灯光下问茱霓。
她仍然单身,一个单身的女子,个性独特,穿着独特,那自然会是众多仰慕者的追求对象,可她仍然单身,于是便有了很多谣传和故事,其实她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很张扬的女子,她不是那种很会耍心眼和依势向上爬的女子,于是传闻多了,有时候传得过份了便有了烦恼和愤怒的时候,她的性格过于敏感和易于激动,在边缘,我想,我看见一些脆弱。
她的眼睛有些迷茫,她想了想,约有一分钟的时间,然后很坚定的说了一句:“爱情应该只有三个月的保质期。”她是诚实的,无疑她对爱情的态度其实是在徘徊中,既渴望,又在现实中挣扎。
这是每个都市人的绝症,对爱情既渴望,但又不自觉的对爱情绝望,找不到出路,所以只敢相信爱情的维持期只是短暂的。
她端起玻璃杯喝了一口水,有丝忧郁了,其实见面的时候,她一直是很快乐的和我在说话,很开朗,简直与她在广播中的茱霓的声音是两码事情,在空间中传播着的声音,是虚无飘渺和善解人意的,可在台下,谁又能替她解些愁绪?
有人曾经这样说过她,说茱霓在广播的时候,是大众情人,如果她要在某个时间里号召大群的人们去一个地方,那么,她只要通过无线电波,轻轻的说上那么一句就完成了。
可是如此一个女子,却是单身的,她说,并不是自己要得太多,只是因为他喜欢的男人在她目前,慢满的就变得有压力了,虽然不是故意,但却是个事实,也许,一种无形的高要求,在她身上慢慢的蔓延到爱她的男人眼前,于是便出现了压力。
其实,当一人美丽的高高在云端的时候,她就是一个天使,但是她吃了五谷杂粮,便只是一个简单的人罢了,没有光环,除去铅华。
没有人是完人,但是只要她有一点是超过别人并且做得很出色,那么,她就是完美的了,生命中有很多遗憾,我们不能要得太多。
第四部分 城市篇《美丽心情》第39节 《飘离的舒汀》
一个女子,一个十年来反复穿梭在这个城市霓虹灯下的女子,一个喜欢辗转于城市每个酒吧角落的女子,一包烟,一瓶酒,一个拼图,这就是她泡吧时需要的东西,然而她的眼神,总是让身边每一个注视过她的人留念,那是感动吗?
那眼神不是无助,不是妩媚,是一种强有力的穿透力。这是我感觉到的,也许眼睛中总是那么的晶亮让我总是在孤独的深夜想起。
很巧的是,每次去这间酒吧都能够遇见她,时间在深夜11时,要不就是我坐在邻窗的位置看她潇洒穿过。
走路有风是她的特色,那随微风轻拂的头发飘然至极,
她走路的样子很帅气,象个男人的招摇,走过身边的时候,一股淡淡的CK古龙水的香味穿过人群,穿过昏暗的灯花,飘在空间里,她是舒汀,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一个男性风格的女子,29岁,自由的撰稿人,出过书,她不愿意提起自己的工作,却不停的对朋友说起自己行走在生命边缘的故事,她总是喜欢在不同的城市与偏远的地区走来走去。
她喜欢漂亮的女人,从来都不隐藏,她也喜欢漂亮而帅气的男人,但是喜欢远远的观赏,不去接近,她说也许这是最好的办法,不去伤害对方,于是也不会割伤自己。
她点烟的姿势很娴熟,啪的打火机就燃起了兰色幽幽的火苗,她说:我抽烟已经十几年了,不为什么,就是爱上了这样自由的感觉,一般别人不准女人做的事情,我就会去坚持的做。
然后,就很爽朗的大笑起来,引来酒吧里很多男生的眼光,她没有理会自己是不是有些不节制,朝男侍卫打了个响指,说:给我加点冰块。
我发觉自己有些喜欢上她了,是啊,跟她学学,喜欢一个同类的女子感觉是很舒服的,就如遇上了一杯和心意的茶,芳香而舒服。
她17岁时有过一次恋爱,其实也不算是恋爱,不过是单恋罢了,她说她那时候很漂亮,爱上了有个高年级的同学,那同学是她好朋友哥哥的同班,她每天就傻忽忽的站在他出没的学校大门的铁栏杆前等他下了课,慢悠悠的走过来,然后,她就红着脸跟他打声招呼,就跑掉了,后来有次派对,同学们要都每个女生都要带一个男朋友参加,她告诉同学说一定要找这个男孩子来,做为自己的男朋友,带出场,结果那男孩子是被她请来了,可最后她却跑到厨房做菜,那个男孩子和她最要好的女朋友牵着手,散步在操场上,有如骄傲的公鸡和一只准备随时要下蛋的小母鸡。
于是,她毕业后就直接一个人飞到了深圳,去了家保险公司,那时候,她才刚满18岁,从来没有一个人独自出过门,也许湖南的女孩子表面看起来温顺可人,骨子里却有股不服输的劲,她从此爱上了南来北往流动性的生活方式。
我很羡慕她独自远行的生活方式,我说:“很多次我都想去一个地方:一大片的沙漠或者是一片无垠的绿地。或者这两者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一点。可惜的是我一直没有机会。”
舒汀很轻松的吐出一口烟,蓝青色的烟雾下,她说:“我觉得至于机会,它可能就在你身边,看你自己愿不愿意去把握,如果它真的是你的梦想,你的理想,你可以通过很久很久的时间去准备,然后去实现它,如果能够在年青时达到理想状态为什么不去达到它呢,何必等到自己年老了,你走不动了,然后你再去达到它,那可能与你现在所感受到的东西不一样。”
我知道,那一年她独自一人背起了背包,走去了敦煌,在石窟面前的飞天神女前她呆了好几天,一个女孩子,背着大包,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就呆在石刻的洞前,睡在沙子里,自我放逐。
我问她为什么要这样虐待自己,她笑,她说,这样的人生体验是她认为比什么都有意思些的,谁能如此的狂放,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自己选择的自由。
再那样的无人地区,我想到如果她病了或者遇到什么意外,那么生命不是很容易消失吗?于是我有些担忧,问她: “你害怕死亡吗?”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啊,但是如果能够笑谈中就把这个问题解决掉是最好的。”她又开始哈哈的大笑起来,轻松的把这样的话题转为淡然:“我觉得没有一个人不害怕死亡,我有一篇文章,小说里面就曾经说过:只有你正视死亡,面对死亡,然后越过超越死亡,你才会真正理解你的生命是多么来之不易。生命真的是很宝贵的。”
她的确是一个很自我很独立的女子,可以率性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对她真的很好奇,我猜测她一定有很多艳遇,于是我便问她,而她是那么的大方,很直接的承认说,她喜欢艳遇,每一次的艳遇都能让她心情愉快,产生创作的激情。
我看过她的文章和诗词,文字中流动着充裕的激情和浓浓的爱意,有如纯正的巧克力,绵绵厚实。
她遇上的都是些优秀的男人,在路途上,因为美好,因为相互可以援助,她不喜欢软弱懦弱的男人,在旅途上遇上的徒步者,都是强者,都可以让她感觉到力量。
她说她曾经在行走的路上爱上了一个男人,因为某些政治原因,那男人从北大退学后就没有在继续念书,继而爱上了摇滚音乐,做了很久的地下音乐,然后去了北京一间公司工作,赚够了钱后,就辞去了工作,专门徒步旅行,游荡在山水间,放逐自我,在他走在兰州的路上的时候,舒汀也正在兰州,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相遇了。
他们在网络上发贴时相约一起走去甘南.朗木,在贴上约好见面,当她和他走入咖啡厅互相认识的那一刻,眼神和俊朗的外表,让他们彼此一下子就相互倾倒了,他们一直相约走了两年,其间经历了许多的生离死别的感悟,直到有一天,那个男人决定要一个人去攀越西藏的神山才发生了分歧,一个是要制服神山,而她,觉得自然界的神灵是不可以冒犯的,于是两人就这样很平静的分手了,理想的不一致,是最大的悲哀。
她说她目前追求的爱情是心灵上的交流。
她说:我觉得爱情~~~~~~爱情是个说不清楚的东西。那只有自己去尝试过,你才可以体会爱情。
舒汀停顿了半刻,喝了一口啤酒,继续说道:“但是我觉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当你对爱情,对任何一件事情持一种很认真的态度,而你又感觉过程的确是很美好的,你确确实实由心底发出的这种要珍惜它的这种感觉过后,我想你会收获到一份最美好的回报。”
她说:对于爱情,我想我不需要用手段去寻找爱情,我仍然相信爱情,纯洁的心灵相通之爱。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有些潮湿,不管有多少艳遇,其实,她一直期盼的,还是永恒的爱情。
她一直喜欢着一首歌《美丽心情》,雨的冬季总算过去,天空微露淡蓝的晴,我在早春清新的阳光里看着当时写的日记,原来爱曾给我美丽心情,像一面深邃的风景…;只有不後悔去做明天才有美丽心情。酒吧里偶然有放起《美丽心情》,美妙的旋律把她带回了过去,回忆是美好的还是痛苦的呢?其实在她心里也难以作出衡量,也许本来就是矛盾的吧。
第四部分 城市篇《美丽心情》第40节 《爱情如土豆》
眉蓝不是科班出身的画家,在杭州美术学院进修了两年,自己回湖南开了间画廊,除了卖画,设计广告画,还兼做电脑CD-ROM的刻录和制作。
我坐在她家的沙发上,她走过来说,送你一幅我最新产品,我正在逗着她家的猫,那猫很凶狠的样子,呼呼的对我望着,猫眼睛幽绿幽绿的,让人有些害怕,她却啪的一声,打在猫头上,小猫乖乖的走开了,原来是欺生呢。
她把东西递到我眼前,我伸手接了过来,是一幅水彩画,我很喜欢,别具一格,小巧而带有艺术风格的木框,里面是小小的一幅山水画,或是田园风光。
我问,最近又接到新业务了啊?
眉蓝呵呵直笑,说是啊,一大笔单呢,人家公司要带到国外的艺术品,我就接下来了。
我逗她,你又开心了,大把的钞票又到你腰包了。
她乐得直点头,说真是赚了不少呢,不过就是累点啊。
她一说,我就知道她肯定又是熬了好几个通宵没睡觉了。她笑,说,哎,当减肥拉,你看我,一不要小心就胖了,我老公说我成杨贵妃了。
我大笑起来,她老公曾经在我们几个朋友面前提起过她胖,他说他就是喜欢她胖啊,没人喜欢才最好,这样就没压力了。
我看见过眉蓝工作时的样子,披头散发,一脸的痴狂,搞不清楚的人一定会以为她失恋了,要么就是神经有问题,眼光痴呆。一问三不知,说其他什么事情都迷糊,其实却是因为要交设计图,一直没有新的构思,犯傻了而已。
记得那次她和同伴相约去竞争一个城市宣传主题的业务,一连一个星期,就呆在家里,对着那台PIII的电脑,画着图样和做三维动画,那时候还没嫁老公,没人没夜的工作也没人管她,到是很和她的意,和同事不时的商量,然后就在家吃了一个星期的方便面,每天抽两包烟,我想起来都很恐怖。
那段时间,她天天都会喊口号般的说:“我快死了,我一定要挣足可以养老的钱,然后就洗手不干了,天天在家里睡觉。”
有一次,我看着她苦恼的样子,脸上因为赶工,长满了青春豆,我便问:“你到底要多少钱才可以洗手不做了呢?”
她披着杂草一样的头发,有些迷茫的样子问我:“你说一百张一百元的人民币有多重呢?我想有一百斤,是不是就可以了?”
我一下子没回答得出来,我扑倒在她家凌乱不堪的床上,跟她一起望着天花板想了半天,我还是没想出来。于是我也糊涂了,谁知道那人民币有多重啊。这个问题一直困绕着我们俩,没有答案。
直到有一天,眉蓝打了个电话给我,她的声音很兴奋,尖尖神经质的对着电话说:“你知道一百张一百元的人民币有多重吗?我知道了哦。”我真的很好奇,问:“是多重啊?”
她就很神秘的告诉我:“是七两八呢。”然后她就在电话里笑得我耳朵都快聋了,原来她真的去称过了。
她对钱的欲望简直就是着了迷式的爱慕,我很认真的问她:“是不是有一天有个男人只要手里拿着一垛花花绿绿的人民币在找你求婚,你就会嫁给他?”
她歪着头,想了半天,样子很纳闷的问我:“他为什么会拿人民币来呢?他不会把钞票存在银行里把存折拿来给我吗?”
我反问她:“你不怕是假的存折吗?”
她马上就用很惊异的眼神看着我说:“哎呀,你怎么这样傻啊?我又不会马上嫁给他,总会知道的嘛。”
我看着她的模样,想了想,的确我是比她傻些,问些这样的傻问题。于是后来也不问她了。
眉蓝是那种年青的,有朝气的,也是活力奔放的女孩子,长头发,厚厚的,特别的多,很丰满,有时候我觉得她丰满得让我嫉妒。和我上街,她总是穿得花枝招展的招摇过市,让街上的男人们都盯住她看,她得意的挽着我的手,自在的走来走去。
她爱小动物,爱的程度让旁边的人会产生极度的嫉妒感,有一次出外到南岳写生,她打来电话,问我愿不愿意帮她照顾她的小猫猫,我连声拒绝了,那只猫太可怕,只有她这样的神经才会收留那只在外流浪的野猫,还喜欢得不得了,每天象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它。
所以,由于我严重的拒绝了她的委托,家里又没有人照顾她的爱猫,她居然就把那只其实一点都不漂亮的小猫带到了南岳山上,同吃同睡,陪她一起看日出,看落日秋霞。
我当时第一反映就是觉得她完全疯了,等她回来时,我就严重警告她,我说你这个疯丫头,你还想不想嫁人了,对一只猫这样宠爱,小心人家听到笑死你。
她反呸我几句,说:“我要嫁人还不容易,你知道我的要求拉,反正不高,有钱,老实就不错。”
她经常性出口成章,她的哲言经常有语不惊人誓不罢休的感觉,她对爱情的哲言更是让我目瞪口呆。
她说:“男人就象是一只土豆,每个土豆其实都是一个模样,那干吗还要选择,我要结婚,随便嫁一个就好了,只要人老实。”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一帮女孩子坐在她的单身公寓里喝着啤酒,乱七八糟的靠在地上,沙发上,她说这话的时候,七八双眼睛,齐刷刷的一起盯向她,她很正经的在说,没有开玩笑的痕迹,当场晕到几个女孩子。
我们一起对她吼,“哈哈哈,我们就看你怎么挑土豆了。”
结果没想到这丫头命还真好,她老公高大英俊,长着一脸的大胡须,跟她到是非常般配,都是搞艺术的出身,这样的土豆,我想我也会喜欢。
这个老公是她去年四月去写生的时候拣回来的,说来真是命中注定的姻缘,跑也跑不掉。
四月正是春光明媚的季节,她一人背着包就去了洛阳,画牡丹,一个人去的,两个人回来了,一个长着大胡子长头发的男人跟她一起回了家,原来是她美术学院的同学,在河南洛阳写生时又遇上了。
他在学校就追求了她很久了,她一直没答应,也许是因为这样无意中的偶遇,倒是摆明了有缘分吧,她居然一下子就答应了他的求婚,也不要他捧着钞票来迎娶她了,原来学艺术的率性而为,就是这样表现的,到也是很有意思。
第四部分 城市篇《美丽心情》第41节 《凋谢的七里香》
蓝庭那时候还小,正好20岁,多年前那天跑到工会去玩,进去后才发现出了那几个积极分子外还有个男孩子,高个子的,穿着件格子衬衫,跟自己年纪相仿,蓝庭不认识这个男孩子。
她发现跟他说话时,他的脸有些发红,知道他不好意思,新分配来的大学生呢。
那时她还在试用期里,没完一年的时间,她被分到了仓库,她是学艺术的人,一直便有些心高气傲的,谁知分到单位后,过不到两个月便惨遭冷落,别人说了缘由,原来是自己是外地人,在省城又无后台。
一出社会便遭受了如此打击,蓝庭哭了几回,打了几次电话回家和母亲诉苦,久了心中的不平也就淡了,另外因为也谈了个恋爱,对争权夺利的事情也没放在心上。时间一晃也就一年过去,蓝庭转了正,以为公司就会调自己回厅里,谁知道左等右等。其他晚来锻炼的同事都调回去了,就自己没着落,便有些急了,又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送礼求人,一拖时间又过去了大半年,蓝庭心里便凉了,心总是暗想,这辈子可能就留在这仓库跟工人打交道了。
蓝庭的男朋友是做司机的,外表很有男人味道,两人从蓝庭19岁时开始恋爱,也有两年的时间了,但是他总是出差,两人总是不在一块,日子久了,离多聚少,感情便不如开始那段时间,只是蓝庭和他算是患难之交,在她男朋友最困难的那段时间,蓝庭接受了他,所以,等他慢慢好起来的时候,蓝庭也不是很愿意提出分手的事情,于是两人准备等蓝庭一满二十三岁四个月就结婚。
这一晃又过年了,蓝庭没回家,就在男朋友家过的年,这个年过的非常的不愉快,一直以来她男朋友的母亲就不喜欢她。蓝庭心里就更加的对生活感到失望了,工作上的不如意和生活上的不如意让年轻的蓝庭无所适从。
过完年回到单位仓库上班,蓝庭已经很习惯不带脑筋的做事情,她按照以往的习惯把手包往抽屉里一锁,坐在桌边就发起楞来,这时电话响了,她没接,心想反正也不是自己的,电话又继续响,她眼睛漂了眼同事,看着同事拿起了电话接听,她起身准备去仓库里点点数,这时同事叫:小蓝,主任找你呢。
蓝庭从同事手中接过电话筒,举到耳边,里面是女主任的声音:“蓝庭吗?”她恩了一声,说是,主任就说道:“你现在到我办公室来一趟。”蓝庭说好,我就来,就把电话挂了。跟同事说声去 办公室,就下了楼,蓝庭还记得那天的天气不错,冬天里出了太阳,很暖和。
她去到主任的办公室,看见仓库主任在等自己,走进去叫了声主任,主任连声叫小蓝,你坐啊。她就很奇怪,主任今天怎么这样好了,平时都拉自己是去训话的,总说年轻干部不安心在基层工作,与群众不打成一片。蓝庭就找了张没靠背的凳子坐下了,低着头,不出声了。这就听主任说,小蓝啊,你对我们仓库领导有什么看法没啊?以后到其他公司去可要记着仓库的同事哦。
蓝庭当时没听出什么来,还很委屈地说到:我怎么会对领导有看法呢。心想是不是又有人打小报告了。
主任对蓝庭笑咪咪地说:小蓝啊,年轻人就是有机会些啊,你工作能力不错,我还准备把你调到仓库的第三产业呢,谁知道总公司点名要你啊,以后记得要经常回来看看啊。
蓝庭一听心就乱跳了起来,脸也红了,问到:主任,总公司要调我上去?我怎么不知道呢?到那里去啊?
主任嗓子甜得发腻地说:是新成立的一间公司呢,是集团公司和外资联合投资的公司啊,老总亲自点名要你去呢。女孩子年轻就是好啊,多有机会啊。
看主任的样子,以为自己认识那个老总,把蓝庭听得莫名其妙的,心暗喜,又不便表露出来,只好说:我还真舍不得你们呢,主任对我帮助那么大,就象我的姐姐似的。嘴里说着,蓝庭就对自己感到很吃惊了,平时打死也说不出这样的虚伪的话来的,今天怎么这样顺口了呢。不过总算是脱离苦海了,于是马上又追问了一句:主任,我要到那里去报到呢?还要过几天去吧?
主任就说,你现在也没主管什么具体工作,现在回去把工作做下交接,下午就去总公司吧。
蓝庭中午回了趟宿舍,选了很久,最后决定还是穿那套白西装去,她刷了点口红,梳了下长头发,看镜子里觉得自己的确还是蛮青春漂亮的,想了想,出门时把头发拢在脖子边用根白色的缎带扎上了。
蓝庭在公司大楼外晃了一小会,仰头望了望集团大楼的外墙,灰白麻石的外墙让她有些兴奋。
二点半钟她准时地到了总公司的三楼,办公室是用兰色隔断分开的,她边走边看,忽然她觉得有个人的样子她有些熟悉,忽然就想起来了。就是几个月前在五楼的活动室见过的那位男孩子,记起他唱那首同桌的你唱得情真意切的,心里就有了种说不出的味道。她看见他也看见自己了,她头一低,没再看他就走了过去。蓝庭这时觉得自己的背影很僵硬。
蓝庭找了报到的地方,简单地汇报了下自己的情况,就听新同事介绍老总给她认识。老总三十七八的样子,很有威严,不拘言笑。然后就听新同事说笑,老总就喜欢找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这下把集团的团花都找来了。蓝庭当时听得脸就红了。也不知道怎么着声。同事的年纪大都有三十好几了,就自己的年纪最轻,忽然觉得就有些压力了,明白新地方不比仓库。过得一日算一日的。
新公司开展得很顺利,业绩也好她也觉得工作起来很顺心,人也逐渐成熟起来。只是每次进进出出是穿过那条写字间的走廊时,总有些莫名的感觉,明明可以左右看看的,可只要那个男孩子在,蓝庭就会有些紧张,眼就不斜视地走出去。每次其实她都用眼角的余光在瞧那男孩子。知道他看到自己了。
来联合公司不久,蓝庭就知道了那男孩子叫柳亦,跟柳毅井的名字同音。
蓝庭听到他的名字后无意识地就喜欢上了这个名字,每次柳亦经过走廊时她就盯着他看,一直看到他的背影消失为止,蓝庭很喜欢高高瘦瘦个子的男孩子,22岁的他正是这种体形的,走来走去的好多次,蓝庭就记得了他有件黑色的风衣,蓝庭很喜欢看他穿风衣时的走路的样子,很帅。
她就这样一直看了三年,期间说过几次话,不超过三句,吃过一次饭,也是跟其他分公司同事一起吃的。知道他不喝酒,一喝酒就红脸,非常的红。其实蓝庭跟他也可以很熟悉地交上朋友,其实蓝庭跟他也就隔开了几个隔断间而已,并且她有个女朋友跟他是一个分公司的。
蓝庭从其他人嘴里知道了很多他的情况,蓝庭总是以一种别人意识不到的方法打听出柳弋的情况。
这样,蓝庭从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女人,期间跟男朋友闹过分手,最终又妥协过几次,也存了一些钱,准备结婚买房子,日子就这样过去了,蓝庭到了二十三岁半了,她问朋友,是不是二十三岁的女人很老了,应该结婚了,朋友说是,说如果再过两年就更老了,蓝庭心里就觉得很悲哀了。想自己也许就这样过一辈子了吧。
所以蓝庭就更加不会去结识柳亦了,她心里一直有种很重的自卑感,并且,在蓝庭的意识里,有了结婚对象的女人是不可以在心里去喜欢另外一个男人的。所以,蓝庭就这样看着柳弋进进出出,出差回来,去出差,穿着黑色风衣在走廊上经过,穿着格子衬衫走过。蓝庭就这样靠着办公室的黑皮沙发上看着柳弋的侧面路过。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男朋友喜欢上了别人,她觉得自己快疯了,她以为自己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可当她跑去找到她的男朋友时,忽然就发现,或许自己根本就不喜欢他了呢?或许这正是个借口放弃的时候呢?蓝庭沉思了一个晚上,回想起了自己和男朋友之间的种种往事,发现,自己和现在的男朋友根本上就不合适,她喜欢的人爱的人和需要在婚姻中尊敬的人根本就不是他,她喜欢那种纯净的感情,可她男朋友给不了她。可她还是在感情上受到了打击。蓝庭决定与男朋友分手。
蓝庭五年的感情就这样没了,蓝庭一直很冷静,她伪装着,怕让同事看出来她与朋友分手了,可不知道怎么的,同事们都知道了,有个同事看到了她男朋友拥着一个女孩子走过,那个女孩子不是蓝庭。
女同事都来安慰蓝庭,可一天出去办公事时,一个男同事问起,蓝庭说是,谁知道那同事冒出来一句,其实就是离婚了一样啊。蓝庭一下子怔住了。原来人家这样看的啊。
蓝庭中午的时候一个人又坐在那张面对走廊的黑皮沙发上,一动不动。这时,柳弋走过走廊,走到蓝庭公司隔断时转过头很忽然地来对蓝庭说了句,你好。
蓝庭楞了一下,结巴的也说了句,:你好。柳弋就走过去了,蓝庭发觉自己的脸发烫了。
蓝庭辞职了,去了海南一家旅行社工作,后来又去了一个报社,最后她去了深圳的那家新周刊。
一晃又是五年过去了,蓝庭年纪的确是大了,她没结婚,她一直没找到她心中值得她尊敬如宾的男人。没有找到可以让她仰视而又崇拜和亲爱的男人。蓝庭那么多年一直想着一个人,一个穿着黑色风衣很帅很阳光的人。
五年后蓝庭回到了她工作过的地方,那位曾经是她好朋友的女孩子已经结婚了,她请蓝庭去吃饭,期间提起了他,说他还没结婚,蓝庭忽然就很好奇了,象以前做女孩子时一样,她说不如约他出来吃饭吧?
女朋友当时打了个电话给他,他说没空,要陪女朋友。
蓝庭有很多疑问,总想弄个清楚,按捺了几日后找回了旧公司,原来那层楼的公司又全合并了,她找到了那位女朋友,说我去象柳弋问个好啊,起码也做了几年的同事啊。她就带蓝庭去到他的办公室里,蓝庭那天穿着件无袖的兰色运动背心,下身是绿色的休闲裤,披着长发,背着个小背包,很青春的样子。
那么多年了,她的身材还是保持得很好,几乎跟她辞职时一样,看不出什么岁月的痕迹来,蓝庭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女朋友说,不知道你还认得他不啊,他现在做经理了,变化挺大的。
蓝庭心想,不会不认识啊,看了三年啊。
她走进了那间办公室,看见一个肚子肥大的男人,约有点秃顶,穿着件黑色长袖衬衫的男人坐在老板椅 上。
蓝庭微笑地把手伸过去,他握了下,点了下头,她看着他的眼睛笑了,蓝庭这是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她说,你不记得我了吧,我回来看看以前的老同事们,以后要多关照啊。有时间一起出去聚聚吧。
第一次对他说这么多的话,蓝庭知道,现在已经没有压力了。
她不会有什么话说不出来的了。
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包括把思念变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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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情调戏
- 更新日期:2024-05-11 08: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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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木⊥ 我把两者合并,细细嚼抚 与幸福毗邻而居的 是向日葵的金黄花瓣 枯萎后,果实成熟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