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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沈昌文:酒中的糟糠之妻 (图)
北京从来是傲慢、骄横的,几百年来。要在北京看到雄伟并不难,究竟这里是多少年里、多少朝代的首都。这里那里一座不起眼的四合院,说起来,可能有某个大人物的远亲近邻住过,而且往往在你读过的史籍里见过他或她的名字。这还不吓的你一跳! 眼下要在北京喝酒,还不是处处都能喝到全中国、全世界的名牌酒,足让你显示一番京中的大佬气派。在三里屯酒吧,开酒是主要的消费。一晚上下来,要是诚心同朋友共醉,化个千儿八百是常事。 不是怕你花不起这么些钱,只是觉得,这样你怎么去体会那些真正的老北京人,那些瞧着孤傲、落寞,可一打开话匣子又滔滔不绝的地道北京普通人的灵魂和脉搏呢。你不妨信步走到街头,找个小酒店,喝它一二瓶“普京”,或者“小二”。纵然没有朋友在一起,听听周边的人的言论,也许有某几个老人正在讲齐化门的往事,一些年轻朋友在议论娘儿们的新潮,说些“真TMD气人”之类语言,总之是很不“贝多芬”的嘈杂的声音,也忒有趣。要是有朋友在一起,更好。来一点凉菜,诸如酥鱼,豆酱,糖醋罗卜丝,罗卜皮,芥末墩……再尝尝羊羯子、麻豆腐、灌肠……那过的就是个地道的北京劳动人民的富足日子了。 “普京”也者,同俄国人一无关系,无非是“普通燕京”之简称。“燕京”是北京有名的啤酒厂,名声当然及不上“青岛”,也没听说像“青岛”那样有德国人或别国的背景,但高档的“燕京”往往标出是人民大会堂专用酒,也够神气。“普京”自然没这么显赫,但究竟价钱便宜(市售每瓶人民币一元五角),又比较恬淡,于是成为京中胡同串子们的恩物。至于“小二”乃是小瓶二锅头的简称。“二锅头”也者,是北方的一种酿酒法,即将蒸出的酒重烤一次,或称回龙酒。这酒有何妙处,要专家来说。但到了席上,尤其是装上小瓶,则是北方普罗大众日常的精神调剂品。过去,北京有“大酒缸”之设,即一些最大众化的酒肄,屋内有一二个大酒缸,上铺厚木板,酒徒们即在其上大快朵颐。记得我辈外地人初来北京,欲知北京混子的种种究竟,非上这里不可。尤其是劳动之余,出了一身臭汗,上那里二两“老白干”一灌,快何如之。现在“大酒缸”已难得,幸而还有“普京”“小二”,使人觉得国粹犹在,不至于“全盘西化”。 酒有自己的生命和尊严。普京和小二虽然价钱便宜,却仍然有自己的品格。那品格,就好比如自己府上糟糠之妻,踏实,平正……虽则欠些骚劲儿。那些红红白白的洋酒,几百上千一瓶的,好也许是好,终究只是情人。你如果倾心于它们,自然浪漫,激情,但要是财富或精力不足,终究只是让你暗恋而已。不如家中的黄脸婆,恁多无言的亲热,恁多沉静的相许。清朝张荩有“饮酒八味”说,如果你要做到他所说的“红袖偎歌,青衣进爵,软玉温香,浅斟低唱”,自然非找情人般的酒不可。此外,无论“临风寄调,对月高歌”,“珍羞罗列,灯火辉煌”,而尤其是“四座喧呼,言多市井”,则席上似乎非此二物不可。此盖糟糠妻之依顺性格所在也!别老在外面浪荡了,赶快去亲近自己的太太——去喝“普京”和“小二”吧!
第一部分申玲:各点各的 (图)
前天中午老头约吃饭,天很热,整个城市的上空如灰色的锅盖密不透风的把人罩住,脚踩到路上仿佛踏在火上一样被烘烤。这种天儿真是没地儿藏,没地儿躲,只能死抗。因为没啥胃口,老头说:“先往回家的方向开,路上随便吃点得了。”
此时的三环路车并不多,透过车窗看着热气蒸发的路仍添了几许烦躁。刚好回家的路上有家必胜客,想想那凉爽就去那吧,他把车迅速停好,我赶紧的跳下车,像穿过敌人的封锁线一般三步并作两步,猫着腰冲进门去,刚要直奔到里头,不想被一位面带微笑的服务员拦住:“小姐,您几位?”“两位。”“您看坐这行吗?”她用手指着一进门右手边的座位,我点头说“好吧。”坐下来看看外面,我那位没了人影。“您先看看菜单,要点菜请叫我。”小姐转身走了。我翻了翻放下,扭头又向窗外望去,眩目强烈的阳光下,路上已没什么行人,亭亭直上的梧桐,宽大的叶子悬挂在无风的空中,一动不动,满地的日影中有两个三轮车夫依靠在车里打盹,匆匆走过天桥的女人也没了往日的矜持与优雅,大步流星地往下冲,往上跑。看了一圈眼睛又回到了座上,随手再拿起菜单翻,心想那位会跑那儿呢?或许去买包烟,或许是借个火,或是给美女指路。嗨,想不出个结果,还是先点上吧,免得那位是急茬,进来一看桌子上空空,一准慌。于是叫来小姐,点了老三样,想着他再怎么助人为乐,二十分钟也该回来了。
一会儿一杯冰红茶来到手边,刚抿一口,手机响了:“喂,你在哪儿呢?”“啊,我坐这等呢。”“我怎么看不见呀?”老头急不可待地问。我站起身向后张望,见他也在左顾右盼,“这儿呢,”我有点火向他走去。“你点过了?”我明知故问。“点了。”我望着那沙拉碗,想着那边还一个呢,再一想等会要上来的双份饼,双份的汤,“嗨,什么事嘛!”我嘟囔着。他笑着示意我先坐下:“我在屋里找了几圈了,想想你没准在洗手间。”“怎么可能?我掉里了呀,不出来!”“后来我也觉得不对,请小姐去洗手间找,不见人,这才打了电话。”看着老头委屈的表情,我也无奈地笑了。“哈哈,看来我们都进步了,有耐心了,好,好,真是有修养了。”我们忽然像两个官人,互相赞美,夸奖着。因为这是个愉快的误会。在以前,急脾气的我们等不到五分钟就会电话查找下落了。
是啊。以默契的感觉,轻松的心情去选择一个餐厅,去选择你要吃的东西,吃在慢悠悠的心绪里,吃在烛光融融的爱意中,吃在街头巷尾,吃在山上,海边。在哪儿吃固然重要,可对我来说跟谁吃才是最重要的。
各点各的,好处自不必多说,就是老夫老妻也不例外。比方我爱吃米,他爱吃面,我吃炒菜,他吃饺子,我吃辣椒,他吃酱油,我涮羊肉,他吃馅饼,反正能睡一张床,能靠一个枕头,却不能同吃一锅。以前彼此互被强迫爱过,认为自己觉得好吃的东西,一定跟你爱的人分享,而且,每次被强迫的人在尝过一口后,还得面带满足之情地点头,连声说“好吃,嗯,太好吃了。”哈哈,现在看来真残酷啊。哇呜!
想想看,在雪花飞舞的冬天里,我守着一锅翻滚的高汤,涮着鲜羊肉,人家三两饺子,两头腊八蒜。我喝着啤酒,人家咋磨着小二,透过腾腾的热气,对望着,一样的陶然自足写在脸上,一样的迷醉袭在心头。完了,人家喝一碗汤,我夹过一个饺子,也算是资源共享了。
两人对视的甜蜜,三五好友的惬意,一群一堆人的喧闹,好吃只为好玩,因为轻松的吃,悠然自得的吃,才有滋有味,才有快乐,才会快乐。
第一部分小媲:吃的爱恨情愁 (图)
知道我的人,都知道我那著名的一顿70多个饺子和一下午20多个鸡蛋的历史。发生这段历史的时候,我还在上小学。11岁左右。对于此,我从不羞于表达。70个饺子的故事是这样的:我每天中午从学校走回家吃饭,那时我家有个保姆,保姆的妈妈和她姨都来北京看她,暂时落脚我家。于是,每天中午,三位阿姨就给我包饺子,一盘又一盘我就那么吃下去了。吃了一个多星期,直到有一天我还拿着空盘子去厨房的时候,阿姨一脸无辜地说,别吃了,我们都吃了一星期面片汤了。我这才意识到我吃得太多了,平均每天中午70多个饺子,吃了一礼拜。然后就是某日下午逃学去同学家玩,路上路过原来沙滩有家京侨餐厅,里面卖一种好吃的卤蛋。现在这种卤蛋到处都是,但是那时候对嘴里尝不到几种味道的我们来说,那卤蛋简直就是人间天堂,每一口都有丰富的味道。我买了20多个,准备分给同学,下午吃几个,晚上吃几个,带回家给大家吃几个什么的。分配的可详细了。到了同学家,我们俩跟着磁带学唱张蔷的歌,每学会一点都特别高兴,一高兴,就用卤蛋奖励自己,就这么一直奖励了20来个,度过了一个美好的下午。前一段在香港,被朋友带去喝英式下午茶。他说这是一种典型的香港生活方式,在五星级酒店喝英式下午茶磨时光。当茶上来,同时上来两人份、三层架子高的甜品时,我突然想起吃20多个鸡蛋的下午,和现在的情调是相似的。 吃这么多东西的代价,就是我在该长高的时候长胖了。医生说人的一生中第一次发育期就在11岁左右,那个时候如果不控制,很容易出现小胖子。知道这个知识的时候我已经30出头了,胖已经成了我的标志。 由这两个故事牵头,我对于吃的疯狂持续了很多年。那完全是没有理智没有感觉的时光。我带着饥渴的食欲,从东城到海淀,一个饭局一个饭局地赶。从剧组里的盒饭,大食堂的大锅菜,到家里吃饭的最后搓堆儿,都是想起来就感到满足的形式。前几年,刚刚学会做饭的时候,做出来的菜被家人称为是民工菜,须用筷子串俩馒头,捧着碗蹲在墙根吃才对得起这菜。听到这评价实在让我难堪,原来当年搓大锅饭的影子,竟然在自己的饭锅里出现了,可见影响之深之切。 随着自己的长大,满街流口水找食儿的阶段已经退潮般在我身体里消失了。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各种情感的吃的经历。 我并不是一个在口味上特别挑剔的人,比起很多美食主义者,我家常很多了。但是我依然有过一次挑剔的经验。 有一年去上海,新天地刚开张了一家乐美颂咖啡甜品店。我在那里发现了一个黑球一样的甜品,吃起来,里面有奶油香,巧克力浓,蓝莓酸,榛子碎,饼干脆,所有的口味都被包在这个不起眼的黑球里,吃一口,层层叠叠的味道缓缓展开,好吃之极。我不是甜品狂,但是这么一个精致的甜品实在招惹人心。我在上海的那几天几乎每天都去吃一个。有一天早晨,我带几个朋友奔到那里,点了这个蛋糕,吃一口,竟然少了好几层味道。我跟服务员说今天的甜品不是你们主厨做的吧?服务员很惊讶,赶忙说对对。说是要不给我换一个蛋糕,算了吧,一个缺少了味道,整个都会少的。 最失去味道的一次,是星期五餐厅刚在北京开张的时候,我一直想去那里吃,那时还在上学没钱去。那时候爱上一个人,他马上要移民到美国去了。他说最后一餐我请你,你选个地方。我眼睛都没眨就说去星期五餐厅吧。然后跟着他坐在了星期五餐厅,兴致勃勃点了很多菜,却发现,我已经难过得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分离的伤感占据了我的整个味觉,以至于现在路过星期五餐厅,我都会在脑子里闪过那晚的情形。 对于吃的爱恨情愁,使我一步步成熟,现在的我,对于吃本身已经没了很大兴趣,而对于吃的过程,吃的内容,更有心寻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值闷热的夏季,而我在潮湿的热空气中,穿越香港的大街小巷,希望在这个夜晚,和朋友们包一顿真正的北京饺子。在香港想包一顿北京饺子是不容易的事儿,何况我们又都是过客而已。货架上摆的青菜个个都不认识,面粉柜台的面粉都是英文得一点点读说明。我这样挑着,想起我一个朋友来。他是北方人,半夜饿了,起来进厨房找吃的,看见还有点青菜,有点葱,鸡蛋,还有些面粉,于是和面,剁馅,给自己包了7个饺子吃下,再续踏实觉去。北方人对饺子的钟爱,到这人这儿估计算是极致了。 在香港吃饺子的那个晚上,来了很多生活在异乡的北京人。大家都痛快地说着北京话,聊着自己记忆中美味。那温暖的情境已经超过了饺子的味道。大家似乎都没有发现,因为香港的酱油不咸,我们又忘了放盐,所有饺子很淡,尽管我们配了很浓的沾料。 超越美味的感觉,就是我现在所迷恋的。到现在为止,吃,为我带来的,是对人生欢愉的尽情享受。
第一部分韩东:饿、吃、吐 (图)
吃是一种本能,在我国更是一种悠久的文化,比如中国人见面打招呼,不问早上好、下午好或晚上好,无论早中晚都问:“吃过啦?”其实文化这玩意儿不一定就体现为博大精深,在日常生活的无意识中往往表达得更为真切。自然这些年来吃的文化表现得已不再那么朴实,它和乍富起来的事实及其心理不免密切相关。记得十几年前一位朋友前去赴宴,吃了一餐一万元一桌的酒席。朋友情绪激动,连夜打电话给我,他说:“我觉得那帮人简直是白痴!”又说:“这帮白痴个个都应该枪毙!”那帮人自然都是富人。十几年过去了,我的这位朋友也成了富人,一万元一桌的饭早已见惯不惊了。一万元一桌的饭我至今没有吃过,但一千元一桌乃至几千元一桌的还是吃过的。一次我经过一家新开张的饭店。据说去这家饭店吃一次得一千元以上,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门前竖立着一个灯箱广告牌,上写“可供4000人同时进餐”,我还是吃惊不小。试想,4000人至少也得四百桌,在一个店堂里,那人声鼎沸,那热火朝天,场面一定是异常宏大的。我不由地想起那些商业片的大导演,他们如此地热爱大场面,又如此地热爱民族文化,为何不去拍一拍这4000人的同时进餐呢?这可是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规模宏大,且具有显然的现代性。在战争场景上、在数码动画方面我们没法和人家老外比,即使要比也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4000人同时进餐那就不一样了。 所以有时我会想,中国人如此吃喝简直是“穷凶极恶”。这不是漫骂,也不是道德审判,我只是借用了这个成语的“穷”、“极”二字,旧词新用方能表达我对同胞们疯狂吃喝的观感。吃得如此惊天动地、气势磅礴应该是有些原因的,这原因也许就在“穷”字之内,在于贫穷出身。与其讨论中国人能吃到什么程度还不如讨论他们能饿到什么程度,饿是吃的必然动因,是其生理缘由,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自古以来中国就有易子而食的传说,那也是饿极了,没有别的法子。就是在不久前,我出生的年月,也有过“三年自然灾害”。如今人到中年,讲究吃喝也有条件讲究的人中又有几个心灵深处没有饿的记忆呢?没错,这饿早已不在他们的肠胃里了,而转移到了心灵深处,永远地隽刻在那里,有如铭文。我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特殊时期一群特殊的人的饿,饿到了什么程度?偷吃麦种。可那不是一般的麦钟,是搅拌了六六六粉的麦种。吃法是将这样的麦种放进口内,然后用唾液漱洗,再将洗过麦种含有农药的唾沫从牙缝里滗出。如是几番,那麦种咽进肚子里就不会毒死人了。在同一篇文章中我还读到,九个饥饿难耐的人有机会分食一麻袋土豆,最后吃得腰都弯不下来了,只好戗在墙边。回去时一人在马车后面被颠破了肠胃,给活活地撑死了。回忆者本人则上吐下泻、神志不清,后半夜突然醒来,看见一盏昏黄的油灯下那个照料他的人正在扒拉他的呕吐物,在里面找土豆块吃。 我虽然生于“三年自然灾害”的年月,但并没有挨过饿,主要是那时不记事。据我妈说幸亏我父亲土改时和农民相处得很好,对他们有恩,一日一个农民挑了一担大白菜上门,全家人如获至宝。这担大白菜便是我妈坐月子时的营养品,不敢浪费,得慢慢受用。一天煮了半颗大白菜,另外半颗放在砧板上,只一眨眼的工夫就被邻居偷走了。妈妈乳汁中的那股大白菜的滋味如今我自然也无从记起了。 现在的孩子当然不一样了,他们的问题是吃得太多,营养过剩,是肥胖症。八九岁的孩子长出胡子、喉结,女孩长乳房、来月经,是因为补得大发了。吃得多、吃得乱、吃得没有章法节制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总而言之是过剩造成的。及至青少年时代,减肥蔚然成风,瘦的美学流行完全是因为世界的整体肥胖,物以稀为贵嘛,这也不难理解。几乎所有的减肥药都是泻药,把多余的营养排泄掉。进口是不可抵挡的、汹涌澎湃,那只有在出口上想办法、做文章了。我的女朋友告诉我一件事,说他们单位的一个女孩瘦得离奇,却食量惊人,我问是不是得了甲亢?回答说不是的。她的秘密我的女朋友也是最近才知道的,那女孩经常去吐,几乎每次吃完就去吐。她吐总是在同一间厕所的同一个马桶里,有时候她刚吐过我的女朋友去上厕所,用鼻子一闻,就知道她吐过了,并且还能知道她吐的是什么,也就是她吃的是什么。有时候是奶味,便知道她喝了酸奶,有时候则是麻辣加油气,大约吃的是火锅。我的女朋友将她的发现说给单位的另外一个女孩听,那女孩不以为然,说:“这有什么?很正常。”后来我的女朋友发现,她也经常去吐。看来这吐的方法在爱美的女孩中还很普遍。自然也有每吃必吐的女孩并不是为了减肥保持身段的,比如娱乐场所的那些陪酒的小姐,她们大杯喝酒,一饮而尽,煞是豪爽。每过几分钟就借故去卫生间一趟,扒在马桶上抠嗓子,回来后再要无数的啤酒、红酒,再喝再吐,为的是多拿客人酒水消费的提成。但这仍然属于一个整体的消费过程,只不过她们充当了挥霍纵欲的必要出口。 吃的文化在当今我国有何表现?我以为并不在于“吃过啦?”的民俗式的问候习惯,更不在中国菜肴和烹调的历史悠久以及博大精深,而仅仅在于对吃以及如何吃的这种种的癫狂和变态。没错,疯狂便是我们时代吃的文化的最显著的特征。当然啦,在其它的事情上也一样,无须我在此多言。
第一部分伊伟:比萨包子葱油饼 (图)
中国人总觉得最好吃的东西是自己做出来的,接下来的一个推理就是,即便老外们做出个把好吃的东西来,也是咱们这儿学去的。在我们的想象中,外国人虽然早就不再刀耕火种茹毛饮血,但在吃方面,他们就算进入了22世纪,也还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原因一是他们不如中国人聪明,二是他们对生活的要求本来就不高。 关于这一点,有两个刻薄的笑话,一个说外国人吃元宵,翻来覆去找不到地方下嘴,最后问:这东西一个缝没有,你们怎么把馅儿包进去的? 另一个和比萨有关,说当年马可•波罗在中国吃惯了葱油饼,回去后怎么也做不出来,就找了那不勒斯的一个有名的厨师,费了半天劲,也是遇到了怎么把葱花和油弄到面里的问题,最后只好把葱花换成紫苏,大油换成橄榄油,往面饼上一抹,对付出一个比萨饼来。另一个差不多的说法儿,是把葱油饼换成了馅饼,做出来的比萨上面就堆满了各种火腿奶酪洋葱圈儿之类的东西。 老实说,每次在饭桌上有人讲起这样的笑话,我都不知道笑好还是不笑好。我从小就吃葱油饼,但在北京东直门第一家必胜客开业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葱油饼可以进化成比萨那样的路数。我曾经消耗了大量馅儿饼的脑袋,一次也没想过馅儿为什么就不可以放到外面。 馅儿在里面还是在外面,一不决定口味,二不决定智力。至少,我不觉得葱油饼和馅儿饼比比萨岁数大的事实,可以用来证明我们在智力上有什么优越之处。如果这样,埃及人就可以嘲笑我们吃馒头,因为按考古实物证明,埃及人至少在6000多年前就懂得了面粉发酵的方法。元大都的葱油饼和那不勒斯的比萨只是个口味差异问题,无关智力高下,如果非要和智力发生联系,答案也未必就能让我们满意。 我倒是觉得,作为一种食物,比萨可以让我们懂得一点做人的道理。比如那上面可以很容易地看到意大利人快乐的性格。首先是遇到麻烦的解决之道,把馅直接放到原来打算做皮的面饼上就是一个天才的思路,世界不在乎多个把葱油饼的分支流派,但有了一个自立门户的比萨,就是对世界人民的重大贡献。这个道理是这样的,在葱油饼或者馅饼存在了好多年之后,任何仍然停留在多放点儿葱花儿还是少放点儿盐方面的努力,都不会让世界因此变得丰富。那个做了第一个比萨的人,可能真是一个找不到把馅儿放到馅饼里面的办法的笨蛋,但是,这个笨蛋的确用一张饼,让这个聪明人云集的世界丰富了一点儿。 我们的教育好像一直不鼓励笨蛋,在笨蛋们用自己的笨蛋办法把世界变得丰富多彩之前,笨蛋多一半都被挤兑死了。如果我混到一把年纪,突然有一天把包子馅堆在外面,我妈多半会以为我受了什么刺激,或者终于绝望地发现自己养了一个傻儿子。至少,她老人家绝对不会因为这么一件事儿,而就此认为自己的儿子是个特立独行的天才。这是一种文化。 吃东西的时候看得到里面的真材实料和看不到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一般中国人吃饭,越是大场面越会谨小慎微,因为有的时候会“不会吃”。说到“不会吃”,一桌子受过完整教育的成年人“不会吃”东西,这是教育的悲哀还是什么的悲哀,我也说不清。 其实,大家这方面的谦让和客气,在日常礼仪的意思之外,无非是对端上来的食物的结构和肌理没有把握。很多中国经典菜式,之前怎么样不知道,但现在看,最大的心思都花在把原来的材料做得让大家看不出来,或者为了特别显示贵重,以此显示主人的了不起;或者把入彀的东西弄成工艺品,造型艺术是看的,端上桌,馒头就必须变得看不出是馒头,才成。 但无论如何,这样请客吃饭,都让人觉得不够厚道。所谓请客吃饭,我觉得让被请的人吃的舒服自在才是硬道理,其他,都在其次。相比之下,比萨的材料一目了然,价钱也更容易公道。我吃过最贵的包子168块钱一个,虽然是别人买单,但还是有被小二玩了的感觉。这是典型的玩了也白玩儿,因为我们的饮食传统不允许我很没出息地在吃之前先看看里面的材料。话说回来,给你看,你又能看出什么来? 如果是比萨,我就可以跟小二掰斥:我的“大拨气死”呢?怎么这么薄?就这你还敢收我双份儿钱? 这里面的学问深了,说远了,关系到黑箱操作、知情权、公信度等等现代社会政治伦理领域的各种概念,说近了,人都不喜欢无法控制的东西,从谈恋爱到吃东西,看着面饼上历历在目的至尊或者海鲜,经常比盯着包子上的褶儿更让人心情愉快。包子摺儿只在一种情况下让人心旷神怡,就是你特别有把握地知道摺儿下面的货色和水准。所以老字号在我们这儿很吃得开,而新创出来的牌子的包子馅饼,几乎没有。 从这个意义上讲,比萨是一个更完善的“开放平台”,各种之前没招呼过的东西,都可以在比萨的舞台上成就新的口味。这类似计算机世界里的Linux和Unix,因为源代码开放,所以大家都可以把自己开发的程序挂在上面,互联网上好多好玩的小东西,都是用这个写的,现实情况是,自从有了Linux,微软正越来越不招人待见。我想起文艺复兴后意大利人在天文学和地球物理方面突飞猛进,而中国人的自然科学知识在张衡之后一直没有太大的起色。郭守敬和僧一行更像是灵光一闪,再后来,干脆闪都不大闪了。 这一点当然是想多了,谁也不敢否认我们的包子油条也一直在创新的路上走着。但我15岁之前一直吃着葱油饼的脑袋觉得,肯定有什么东西,关系到比萨包子及其他,这事我还没想明白,准备继续想。
第二部分颜峻:一颗豆腐做的心 (图)
其实我的心,还算是比较软的吧,没有水那么柔,至少也是块豆腐。嘴也不是刀子做的,在美眉面前,不由自主就蘸了糖。这么一来,作为男人,照传统的说法,听起来多少有点不够硬派。不过硬不硬的,不在这里比,包子有肉也不在摺上,对吧。 要说的显然不是我的心,而是豆腐。或者说心是什么做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爱吃豆腐。古时候说它是豆子的魂,称之为鬼食,像孔子这样的君子是不吃的。如此看来,因为吃,我又失去了正人君子的光环。再考虑到“吃豆腐”这个短语,向来是和副科级中年色鬼搭配来用的,导师和群众都对豆腐有成见,横竖是不让咱们混了。可是没有办法,这事由不得我,豆腐是身体的选择,不是文化与道德的附庸,一个素食者要没有豆腐,怎么可能健康,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不吃豆腐,怎么平衡性激素——不但要吃,还要光明正大地吃,大吃特吃。 有一天桂林的Ronez来北京演出,带来了一种巨好吃的豆腐乳,简直是极品,可以一顿饭吃4块以上。它填补了长期吃不到传统豆腐乳的空白。掐指一算,88号对面的永和豆浆、外地的豆腐脑(只要不是北京式的杂烩汤)、半夜从冰箱里翻出来的豆腐干、火锅里潜伏的豆皮、夹在面包里的豆腐乳、恳求厨师不放肉的麻婆豆腐、朝鲜式酸菜豆腐、四川乡村炝豆腐丝、我妈做的随便什么豆腐,凡此种种,都是我食谱的核心组成部分。豆腐这玩意,尽管含这个含那个的,但毕竟不是善存片、海藻片、西洋参含片,爱吃的人自然心有灵犀,下筷子就是了。万一吃豆腐还能壮阳,那就当是白捡的,饭桌上得来的能量,在卧室消耗掉,也好,我喜欢这样环环相扣、一清二白的生活。 喜欢归喜欢,也只是业余水准,不像美食家那样头头是道、来者不拒,也没有转行进行豆腐评论写作的计划。在庞大的豆腐谱系中,我还有臭豆腐、豆汁、日本豆腐和工业豆腐没有攻克。臭豆腐之臭,之流行,曾经让我家附近一条小吃街晦气冲天,坐公共汽车经过的人都要抢着关上窗户,后来听说被政府取缔才算完事——但他们怎么不取缔同样性质的《两只蝴蝶》呢?豆汁就不说了,北京人在这方面多少有点非理性,对非理性的文化,最好什么都不说;日本豆腐太软又太烫,以个人习惯而言,还不如粘粘糊糊的纳豆好吃;至于市面上已经普及了的工业豆腐,像是日本豆腐的仿造物,但既失去了卤水的风度,又没有传统的清淡,完全是反自然。去饭馆点一个小葱拌豆腐,端上来的是一块冰凉的颤颤巍巍的化学合成物,难道中国人已经什么都忘了吗? 对进步这件事情,我的态度是科技加上心,才算是进步,否则就只是全球化和标准化,地球上的西红柿、豆腐和茶叶都将被一个标准统一,而风格,因为不可量化,所以迟早灭亡。心不可量化,做吃的就得用心。吃也得用心,所谓饮食文化,密码在此,而不是中华民族伟大传统的瑰宝,不是茫茫国粹太平洋上璀璨的明珠。技术不能解决火候和感觉,豆腐要继续作为豆腐存在下去,不能靠保护故宫那样玩豪华版,而是让吃豆腐的人都挑剔起来,不要因为没花多少钱就把自己当成孙子了,面对超市里的工业垃圾,中国可以说不。至于假居士们开的素食店,以豆腐的名义,做了多少大鱼大肉的勾当,嘴里吃的是豆腐,肚子里装的却是屠夫,这事不用咱们操心,三尺之上有神明的。 在我家,Ronez说要做一个唱片厂牌,用汉语拼音而不是日式英语注音,Doufu。酷,我说。经启发,我做出了未来的人生规划,60岁的时候,像格瓦拉那样转移到新的战场上去,用独立音乐的经验去开发传统食品,像做独立唱片一样做限量版豆腐干、开展北豆腐workshop、策划地下豆腐脑现场、推广手绘的豆腐干。这不是开玩笑,那时候,文明的战车已经碾过了地球所有的角落,豆腐已经被各种认证标准和检疫规则给标准化了,就连非转基因的黄豆都很难找到,我的厂牌将会是捍卫手工劳动传统的最后阵地,说不定跟科幻电影一样,变成了法外战士。作为传统的豆腐,需要付出大量劳动,不易保存,利润又不高,在资本主义看来这就是犯罪,所以一定要批量生产,否则就让丫濒临绝迹,成为文化遗产。可是用技术和资金搞定了豆腐流水线,省下来的时间,还不是忙着去做更多的事情、更新的发明?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慢一点,别为消费和利润而生存,也许会更有乐趣——这个道理,现在说出来还不合时宜,再过30年,人们被科技搞烦了,才正好。 要说文化,这大约算是入门。自然赐予,手工制作,天人合一——吃了这么多年的豆腐,就这点心得。
第二部分ai wan:Let’s do lunch (图)
在美国,大家最爱说得话就是“Let’s do lunch”。不管你是做哪一行的,和被邀请吃饭的对象是什么关系,只要有人一提“Let’s do lunch”,通常被邀方一定会马上点头答应。如果你对一个异性心仪已久,但不知如何跟对方开口约会的话,那么最光明正大的方式就是请她吃LUNCH, 因为在和煦的阳光下,你的动机一下就变得十分的明朗和实在了。你看,午饭总不能不吃吧,它对一般生活还算规律的上班族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餐。再说,如果你开口请她下班喝一杯鸡尾酒的话,她有可能会因为要加班或去约会而拒绝你。你要是开口请她吃晚饭呢,又可能显得太正式,目的太明确了,对双方来说都压力太大。所以,如果你想在最轻松的气氛里,漫不经心地让对方来认识你、感受你的话,那就好好利用这中午的一个半小时吧。有时候,在这种有限的而又随意时光里,最容易让人产生恋恋不舍的冲动和遐想了,哪怕在之后的一个月里她和你放肆地吃了三十次午餐,她也不会为此内疚和被姐妹们嘲弄的。而且,她会告诉每一个人包括她自己:“那只是午餐嘛,我和他没什么!”但实际上,她有可能已经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这种吃LUNCH的恋爱方式。因为它既可建立在和你生动有趣的交谈中,又可沉醉在你午后点得那杯卡布其诺的香味里,想深就深,想浅就浅,一切都由她自己来决定,一切都在适度的午间发生着比在深夜还令人销魂的美丽和难忘的满足。
在美国,爱请人吃LUNCH的人特别多,尤其是在四季如春的加立福尼亚洲的洛杉矶。整个靠山环海的地理位置,有着层峦叠翠的蜿蜒山谷,嬉皮不羁的MELROSE,再加上光芒四射的好莱坞日落大道,富甲天下的比华利山庄……每天,你都可以在中午12点到下午2点之间,在无数爆满的各式餐厅里,看到忙碌游窜的各类人流,其中包括呼风唤雨的CENTURY CITY大律师们,奢华内敛的BEL-AIR投资商们,几度怀才不遇的STUDIO CITY编导们,勇敢外露的西好莱坞双性恋者们和故意把自己流放在马里布海滩的脆弱明星们……尽管大家出身不同,境遇不同,但中午出来做的事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请人吃LUNCH,谈DEAL,做白日梦……
我本人认为利用吃LUNCH来商讨工作、合作和联络感情是美国人发明的最好习惯。因为它特别有效和直接。你试想一下,大白天的,没人会逼你硬喝几瓶烈酒来表示你给了他面子,可以签合同了,因为大家餐后还要清醒地去上班。还有,如果你奉上司之命和公司的大客户做必要公关,现在餐桌对面坐着一个令你讨厌到极点的客户,你大可在吃完沙拉之后提出公司还有要事开会,你要先撤一步,这样既不损伤对方的自尊,又不用像请人吃晚餐那样费时,还保全住了公司的利益。哇,这招实在是很棒!再有,如果有一个道貌岸然的男人在等你吃完午餐之后,故意从餐厅追出来跟你说费话,在这时候,他打开自己的钱包找名片给你,你最好趁着烈日当头好好看清楚这个人的德行,包括他塞夹在一大堆烂发票和名片中的避孕套。
就这样,所有该谈的生意和要做的应酬都在大家井井有条的安排下。在一周五天的let’s do lunch里简单地解决了。大家把下班以后的时光都私密地留给了自己和好友,留给了家庭和聚会。有些人会去电影院和酒吧;有些人会在山间兜风看落日;有些人会在海边带着爱犬溜旱冰;有些人会在逛街购物和历险……不管他们在哪里,在干什么,都很讲究情趣和个人的收获。我想,这年头大家都很重视生活品质,重视一日三餐的各种吃法,那我们应该多把自己的时间有效地分配好,该在午饭时间做的事、见的人,绝不要把人家拖进晚饭的时间里做。不要担心这种请人吃饭的方式不够咱们这个礼仪之邦的规格和排场,要知道,你的这种do lunch的礼貌和体贴绝对会令对方感激万分的。因为你在最大程度上尊重了他,不管他和你是什么样的关系。
Let’s do lunch,,please!丰俭随意,咸淡自由!
第二部分赵波:餐馆和爱情 1 (图)
1 、餐馆和爱情——他们让我既痛又爱
有一天我和女友坐在新开的美食街上的一家贵州餐馆吃饭,望着窗外不停走过朝里张望却又止步不进来的路人,我们开始以餐馆来做爱情的比方。 我们常常去一家熟悉的餐馆,不是因为这家餐馆最好,只不过有时是因为我们懒,懒得想起其他的地方。就如同我们和某个人常常呆在一起,不一定是因为最爱她(他),只不过是因为她(他)恰好最有条件和我们呆在一起,离得最近认识最久条件最方便什么的。 有很多新餐馆我们不敢进去,怀疑会很贵,会斩人欺客,会味道欠佳,其实未必。我们有时错过的对象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敢于尝试,这世界上据科学研究,和你能合拍的对象有**个。 我们最常去的餐馆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肯定是让我们感觉舒服的。如同我们最长呆在一起的对象也肯定是呆在一起舒服的,甚至舒服得不用多说一句废话。我们去常去的餐馆一般连菜单也不用看,对它店里的特色一般烂熟于心,这样的好处就是省事省力,坏处是不用动脑子,长期下去容易脑子麻木提前老化。对我们熟悉的伴侣,好处和坏处问题与此大抵相同。 我们常常去的肯定是那几家老餐馆,但是偶尔也会想去换换口味找些新开的试试。一般这样的情况发生在身体状况不错有闲有钱的时分,我们去的新地方有时是朋友推荐,有时是广告诱人,有时是装修考究外观的召唤,有时是莫名其妙的情况下意外踏进门去——种种情况不一而足,这和我们在意外情况下扔老友不顾去见新欢的状态非常相似。如果身体不好,境况糟糕,经济拮据,我们一般不会离开旧爱半步,拼着命也要捍卫珍惜身边的爱情。 和新餐馆遭遇之后的结果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发觉不行,尝试一次或者几次也就足够,也不想把它发展成自己常去的店;还有一种是对上眼了,一见倾心,非得把它加入自己常去的餐馆名单,一有机会就向人介绍带人品尝完全投入,只念它的好,晕头转向如同我们遭遇新欢。 旧餐馆还是会让我们想起,有时还是想起它感觉最亲近,尽管已经很久未见,但是心血来潮之际想起它意念难平,于是驱车前往,但是印象中的路段一片狼籍,那家旧店竟已无声无息成为过往,连凭吊的机会都不给你,让你痴痴伫立在风口感叹人生无常——一家店如此,那个曾经爱过的人也是呀,无意间竟成永别,莫测谁也想不到,早知道如此你可以不离开他的呀,可是我们又何尝能够早知道,早知道一分一秒也好,也就能多守在他身边一分一秒,可惜的是我们不能够。
2 、茶壶和茶杯的故事 男人和女人,也许真的可以比作茶壶和茶杯。 我刚从上海回来。上海的时候,连几个夜晚,坐在南昌路上的一个酒吧里,和酒吧老板聊天。酒吧老板k是个在上海呆了十二年的香港人,他把上海当成了家,问他为什么会一直呆在上海,他说是中了上海的毒。 我想与其说中了上海的毒,不如说是有些热爱上海的男人中了上海女人的毒,中了妖娆妩媚的毒,中了阴气的毒,中了潮湿和弥漫的毒…… k说以前一个茶壶配几个茶杯,每一个茶杯都有茶喝,世界太平。现在茶杯不安于过茶杯的日子,一个个都装上了轮子,走来走去,只想溜到外面去,主动寻找别的茶壶,世界能不乱吗? 我说本来天经地义的局面被打破,茶壶们现在很有意见,茶杯其实也理解。可是茶壶也要理解茶杯,这么多年来等着喝那一点点茶谁能甘心? k说,如果一个茶壶里的茶只倒给一只茶杯喝,茶水就会溢出来,因为茶壶永远大过茶杯,反倒是倒给几只茶杯,茶杯们分享一个茶壶,茶水才会源源不断,推陈出新。 我对k说,茶杯们分享一个茶壶,我看这世界现在还是这样,只不过把明的改成了暗的罢了。 k说我看现在茶杯们想把自己变成茶壶,她们正在积极地武装自己,从房子到车子,上海的房东里女人占了八成,世界已经变得越来越乱。 我不说话了。 我只是听着一个茶壶对一只茶杯控诉茶杯的德行罢了. 这只茶杯,想独自呆着。 她刚写完一本书,原先起名叫《电影和生活——关于爱情的不可得到》,后来想叫另外一个有关忧伤的题目。她是一个忧伤的人,但是不想一直忧伤。她的书里有茶壶也有茶杯,茶壶和茶杯们搞来搞去,天上地下都是风景,都是戏剧。 不管别人乱还是不乱,现在她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呆着。
第二部分赵波:餐馆和爱情 2
3、贪吃
贪吃贪睡是我这个属猪的人改不了的毛病。万幸的是,我长得瘦而高,还可以肆无忌惮地吃下去。
我的胃口一向是很好的,只要不在一个地方连续吃几天。可能大多数人有喜新厌旧的本性,在同样的地方吃同样味道的菜,很容易失去兴趣。于是凭借着两条腿,每到一地我就想通过它的新鲜与特色的吃来认识这个城市与人。当然,旁边有当地的朋友陪着那是更好。
在疲倦得没有精神的旅途,一顿美味会使我眉目生辉。去年在北京天坛的偏门有气无力地走出来,已是中午,恰好几步外看见一“沙老太饭馆”,进去没多久便把我们几人点的东坡肘子和酸菜鱼,用很大很大的碗热腾腾地端了上来。那顿饭吃后,我的脸变红并放出光来,说话态度也可亲可爱多了。回上海好长日子仍念念不忘那个沙老太。
只有在好好吃过一顿饭,我的灵感才源源不断地涌来。而生硬地需要想一想这句话放在哪里怎样写的时候,那时准是又要给肚子充电了。如果我这篇文章写得不好,一定也是和这有关。因为我是上午九、十点钟伏在床上写的,床头柜上只有一包大烤目鱼干。
我的朋友介绍我认识一位上海的美食家唐振常先生,唐先生是位靠脑子和阅历收藏历史的人,他写过很多文章,其中有一些谈到吃。他主编的《近代上海繁华录》等画册在国内、台湾、香港都很热销,英文版也即将出来。
那天晚上,我们在一条美食街上选了一个新开的餐馆,新餐馆一般来说不会太差。那天的菜尽管不很特别,只是一个两斤的龙虾做了三吃,生虾片蘸芥末还是不错的,虾身最后烧个汤泡饭非常好吃,葱油芋艿、青蚕豆、凉拌萝卜丝、毛豆子蒸臭豆腐以及韭菜炒螺狮肉,油焖笋,宁波黄泥螺,咸鸡再加一瓶五年陈的花雕酒。
一席四人吃得非常开心,尽管这些菜里什么地方的口味都有一点,但很清爽,入口不腻。唐先生又在一旁谈到在香港吃的乳猪、上海老饭店吃的八宝辣酱和刀鱼面,还有杭州知味观过去有种鱼是活活地放在开水锅里烫熟,再在上面浇上作料做的,极其鲜美肥嫩。唐先生的话让我们几人的耳朵一道享受了。
我去过唐先生的家,他的家里非常普通,连正式的书房都没有。他也没有收藏什么宝贝,在国内外走南闯北也只是两手空空来去,他对生活的要求很低,唯有吃是他的喜好。美食、每天的两包半烟、台湾冻顶乌龙都使他难以割舍。他聊到在北京的朋友丁聪,也是一位不按健康法则生活的人,对肉贪得无厌,自己称为: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平时能不动就不动,酒也照喝不误。可七十几岁的人却照样红光满面。
看着唐先生,再听他谈丁聪。我越发坚定顺其自然,能吃就吃的决心。
只要不是滥用公款地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做个民间的美食家,真的很好很逍遥,人也会变得有意思起来。
第二部分龙冬:酒肉穿肠过 (图)
我老妈不厌其烦地无数次跟我说,她和我爸结婚的时候,我爸几乎是没有什么积蓄的。除了买旧书,大都吃掉了。我从小听她数落我爸的“吃光政策”,可就是一点也不同情她,因为我是一个积极参与饭局的人。我妈的主张是,读书可以花钱,听音乐会可以花钱,看话剧电影可以花钱,参观美术展览可以花钱,吃奶制品也可以花钱。这些用钱,我爸并不反对,但他也是有意见的,说这叫“望子成龙心切病”,封建残余的“母以子贵妄想症”。我夹在中间,得到享受。 自己已是孔子讲的不惑的年岁了。孔子之后的人,谁能说自己“不惑”?那一定非常可笑。其实,真正的“不惑”,说明白了,就是“固执”。所以,我现在已经到了固执的年纪。自己这一躯生命外壳,顶欢喜的事情,逐渐显露分明,无非是本能的吃喝玩乐。我的玩乐一是写文章,二是好古物,再就是目之于女色有同美。若讲吃喝,先就要有个“回头看”的过程。 在我四岁离开北京以前,主要是吃奶,吃奶制品,嘬自己的手指头。还有一次下馆子的记忆,盯住邻桌一名独吃的解放军战士,非常羞涩地不能自控地流口水,搞得人家夹了一片肥肉放进我早已张大的嘴里。现在回想,我一定是微笑了。我当然不缺吃,就是嘴馋。我祝愿那名战士后来当上了将军。父母“下放”劳动,把我寄养到外地,虽然牛奶没断,可吃得真说不上什么营养,人瘦得猴精猴精。七岁回到北京,之后有三年多的时间,我妈还在乡下,我同我爸的大吃得以放纵。我爸当时的月收入一百几十,除日用、机关饭票、订一份《参考消息》和《文物》杂志,其他都用在我们二人每星期泡两回东单红星电影院对面的澡堂子同下饭馆上。为了不惹眼招徕生活糜烂的议论,我们经常穿着破衣烂裤出没于王府井东风市场(现东安市场)北门外的“东来顺”涮羊肉店,上午排队拿号,傍晚前去狂饕。我们也出没于崇文门“新侨饭店”的西餐厅和动物园东侧的“莫斯科餐厅”。我们还去东四大街十条的“森隆”。那年月的饭馆实在少得可怜,我们甚至就连王府井北头十字路口西南角的一家山西“刀削面馆”也不放过。饭毕,一大一小步行在宁静的北京街头,莫名其妙地冲着漆黑的天空放声大笑,仿佛是完成了一出成功的恶作剧。我妈回来了,我们的饭局基本结束。可是,我们家的吃客却日渐其多。我爸高兴别人夸赞他的烹饪手艺,频频推出川味新菜招待那些能把牛皮吹破的作家。原本我对写作的人非常反感,就是因为他们满嘴油泥说话不贴谱,他们满足于吃,什么肉麻的话都讲得出口。 工作了,我喜欢在体力劳动后,同工友下小酒馆,店堂地面脏得能把鞋底粘掉。我们身着工装又吃又喝,彼此的目光全都闪动着哥们儿感情。后来,我到西藏工作一年,还记得有回打算推广涮羊肉,结果那时的拉萨没有人听说过芝麻酱,急中生智地在一家大商店买到了花生酱代替做沾料。平常聚会,也没什么饭馆,就是在煤油炉上架一只大锅,油开后,倒一两听红烧肉军用罐头,加辣椒香料猛炒,然后注入半瓶开水猛煮,这才出门到人家园子去偷来些翠绿小菜,洗洗净放锅里涮着吃。 现如今我已经吃了半辈子的饭局,越吃越来劲儿,完全不可收拾。老实讲话,我不大喜欢在家里吃饭,尤其不喜欢同家人窝在自己家里吃饭。我不喜欢穿正装到大使馆或什么会所站着吃饭,也不喜欢坐在富丽堂皇的大单间吃饭,面前摆满了毫无使用功能的盘子和酒杯。我更不喜欢“吃饭说事儿”,也就是把吃饭同所谓的工作或功利联系在一起。我喜欢吃饭就是吃饭,一切都漫无边际,随随便便。我喜欢平民化的餐馆,小菜做得认真,价格合理,服务耐烦。喜欢自己的衣服裤子上永远都浸着油汤的斑斑点点。我尤其喜欢醉醺醺的地方和疯子,喜欢什么都不讲究。一言以蔽之,我喜欢饭局的气氛,居然喜欢到可以享受有人巴叽嘴,用粗筷子掏牙,夹了菜乱抖。我幻觉自己是一只大小饭局间的牲口。 时代一直在变。小时候,我妈所主张的那些花销,同自己今天的收入相比越来越承受不起了。举个例子,我不可能花好几百元去听什么贝多芬、勃拉姆兹、莫扎特,去听歌剧。也不可能花钱去读那些不花钱送我都不读的垃圾读物。“梅园”的奶酪固然梦想,可是不如花同样的开销聚几个朋友吃喝一顿。电影院的片子总不如盗版盘来得经典。好的戏剧永远收不回成本,所以也就没有好戏看。墨子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我的“美”,就剩下饭局了,无非是自己同别人一次次吃喝的相互证明。可我得表个态,我吃累过,却从来没有吃饱过。如果自己将来的悼词上谁写我是“撑死的”,那必将引发一次乍尸,自己还要起来把饭局进行到底。 除了吃,自己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往死里吃下去吧。俗话讲: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现在却没有任何保留。久远以前还有所保留的那些理想同激情,偶尔会在自己酒足饭饱的时分隐隐地敲响心灵的门户,不过,那声音倐然即逝,就那么一下子,很重,非常疼痛。
第二部分徐磊:我吃,故我在 (图)
对于吃,我是一个很形而下的人,认知水平一直停留在“打五斤烧酒,切十斤酱牛肉”的水浒时代,大鱼大肉、多搁油、料放足就挺好的,千万别有啥追求,又费钱又吃得不爽。鱼翅在我看来就是粉丝,燕窝是另一种粉丝,鲍鱼和五块钱一斤的扇贝没啥区别,吃海鲜我这娇嫩的体格还老过敏,没辙,苦孩子出身啊。
据说我小时候的品位也曾经高过,学会的第一个单词不是妈妈,也不是他妈的,而是包子。我家二老听到这个噩耗,心里瓦凉瓦凉的,你想啊,那阵儿生活条件都不太好,吃包子就算过年了,就冲这一张嘴就要包子的规格,咱家还不破产啊。为此我妈说了一句非常定性的话:又是一个饿死鬼投胎。
世事难料,还没来得及吃几个包子,突然得了一次大病,等病好了,居然完全把肉戒了,猪牛羊鸡鸭鹅都包括在内,甚至一闻见猪油的味道就狂吐,别有用心的人说我是菩萨下凡,结果落下一个外号叫“菩萨”。幸好,这个菩萨除了肉,其他都不戒,尤其好吃鱼。若干年后,我才知道爱吃鱼的人都聪明,嗨,冥冥中自有天注定,一个聪明人总是逃脱不了吃鱼的宿命。
我们小时候物质挺匮乏,没啥可吃的,最牛比的零食是大白兔奶糖、奶油饼干,一般在过年过节才得机会享用,而平时就跟放羊一样往野地里一放,自己就觅食去了。上山采野果子,下地逮田鸡,上树掏鸟窝,下河捞田螺,夏天烤知了,春天采野草莓。那会儿,我还不知道那是野草莓,每当春夏之交,在广袤的河堤上就密密麻麻地长满了红红的小果子,味道酸酸甜甜的,零零星星的有一两头牛在进食,不时溜达过去一对青涩的情侣,那氛围像极了北野武某个残酷青春的电影场景。
上中学的时候,我们玩得比较野,经常跑到地里去偷农民的菜,最受欢迎的是黄瓜、西瓜、西红柿、甘蔗,当地农民和这帮小王八蛋展开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互有胜负,我们班有一个哥儿们因为这个短跑练得特别好,每次参加校运动会100米比赛,身后找个人大喊一声“快跑,老农民来了。”铁定就能跑第一名。
夏天,我们县比较高级的社交场所是冷饮厅,卖冰水、冰棍、冰激凌什么的,情窦初开的时候,曾经请姑娘去喝过冰咖啡,我受名著的毒害太深,总觉得对姑娘有意思就得一起喝咖啡啥的,那次比较失败,去的时候人特多,等座等了老半天,最后跟另外两个人拼了一桌,临了服务员说咖啡杯子没有了。我们只好找她要了两个碗,满上两大碗冰咖啡,碰完了杯也不知道说啥,憋了半天蹦出一句:赶紧喝吧,一会儿凉了。
如果不是经过四年炼狱般的大学生活,我的口味很可能会一直形而上下去,不,形而上上去,我会变成一个时尚的吃素一族,隔三差五地去星巴克喝卡布奇诺。可惜,被大学食堂饲养了四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我能吃肉了,而且无肉不欢,尤其对那些形而下的肉食一往情深,比如猪下水、羊杂碎、猪蹄、猪头肉、羊蝎子什么的。刚毕业的时候,特别馋,一鼓作气把二十多年的肉账连本代利地吃了回来,没几年,就生生把一个玉树临风的骨感美男吃成了严重脂肪肝的肉感美男。有经验的朋友对我的爱情前途非常担忧,每次请姑娘吃饭之前都特别嘱咐我,不要点那些形而下的食物,你想想,一边啃猪蹄一边谈恋爱,多扫兴啊。很多年后,我才碰见一个姑娘,她和我吃饭的时候主动要求点卤煮火烧、炒肝,这个姑娘成了我媳妇。
近年来,吃饭越吃越复杂,形式上不断花样更新,红焖羊肉、水煮鱼、麻小、川菜、湘菜、泰国菜,目的却越来越不单纯,于是我们把吃饭不叫吃饭,叫饭局,饭成了形式,而局才是目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的生活就是从一个饭局到另一个饭局,从纯情吃到功利,从物质吃到精神,从形而下吃到形而上。总结两句拔高的话:我吃,故我在;没饭,多吃菜。
第二部分流火:菜场、厨房和我 (图)
生就一只吃四方的大嘴巴,也就是说,我是一个很馋的人。
具体表现很多。比如,每次看书的时候只要一涉及到吃,我就会聚精会神起来,暗暗记住。看《红楼梦》,我可能记不住,宝黛因为《西厢记》而拌嘴的事情,但却清楚的记得林小姐喝过燕窝粥,宝哥哥吃过碧荧荧的绿畦香稻粳米饭,当然,谁又能忘记那可爱的老宝贝刘姥姥吃的茄鲞呢?所以,我不喜欢《三国》,也不喜欢《水浒》,因为《三国》中唯一有点特的松江四鳃鲈鱼现在已经绝迹了,我再也不能去品尝它们了。而梁山的好汉们下酒唯有那干瘪瘪的干切牛肉,难得有鲁提辖吃一次蒜泥狗腿子。这种小说大约只有满怀心机和愤愤不平的朋友喜欢一读再读吧,老百姓可不能满意满足于这样的生活。因此,我们家乡的扬州评话《武十回》中,说书人只能就事顺理的发明创造了,说王婆为了讨好西门大官人,做了斩肉(狮子头)巴结他。
再比如,国内国外也跑过不少地方了,但一逢人家问当地的什么风景名胜,基本都是只能搔搔头而已,答不出一个所以然,顶多拿几张照片出来应付一下,但一谈到吃了什么,我立刻眉飞色舞起来,讲的和吃时一样津津有味,飞沫横飞,满脸渐朱。
古人云:读万卷人不如行万里路。如今,万卷书和万里路的境界大约已经达到了,有些审美疲劳了。如今这个时代,上网还没时间呢,谁会沾着口水,一页一页的翻书看啊,有那功夫,还不如帮秘书小姐去舔公司的信封口呢,好歹有点投入产出呢;这个那个“十景”也看多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而已,我不敢说那些辞藻华丽,感情充沛的可以挤的出水来的游记是意淫(当然,不意淫就不是文人了),或者他们使了那些景点旅游部门的银子,只能怪自己太实心眼而已。
痛定思痛啊,所以,现在我因公出差的时候,旅游景点的招待观摩是能推就推,有那空闲,我要么呆饭店里上网看电视,或者去附近的菜场转转。满柜台生鲜的蔬菜,活泼泼的鱼虾,暗红的肉食,看看都是欣喜的,我想象它们在我的口腔中与我的味蕾做亲密接触时的情形。与它们相伴是飞扬的大家讨价还价的口水……我喜欢这种生活气息。可怜复可惜啊,就像石库门房子和四合院逐渐从我们的视野中消逝,随之而来是那些呆板,千篇一律,万众一貌,无生机无个性的公寓楼房,菜场也慢慢的要退出我们的生活了,我们只能在超市中冒着冰冷气息的柜台中,白色垃圾垫衬之上,透明薄膜之下,看着那些原本有着生命力的食物若有若无,似即似离的等待着我们的临幸。如果不自菲薄的话,我大约应该高呼:救救菜场!
当然,我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是一个很懒的人,能省时间精力的时候我什么都可以忍受,即使吃一些junk food。在国外读书的几年里,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街上餐厅里进食,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里自己下厨房,所以,这么吃下来,各国食物差不多有个初步的了解,我说中国的烹调最好,应该是有根据的,不是什么“愤青”的表现。我有时也想当然的以为会吃自然就会做,自吹自擂道,我要是拎把菜刀去唐人街,里面一大半的华人餐馆的厨师要失业。朋友讥讽道,那个当然,人家都怀疑你要劈他呢,能不跑吗?!想想也很泄气,的确自己操作经验不是很足(知识分子的通病吧),不像俺娘,出去吃个菜,第二天就是依葫芦画瓢的,差不离的端一盘上来;更不像我大舅舅,街上看见什么时髦式样的衣服,多看几眼,回家也能给我姐姐扯一件出来;我自己实际操作的结果往往都是画虎不成的典型。嗨,常常怪俺娘,为什么没有遗传母系一方的智力,害得我长了一副猪脑子。咳,这都是自己做不得主的地方呀。
回国工作以后,身体发福的缘故,对往来应酬是能推则推……毕竟,上了年纪的人没那么穷极吼斗的馋了。多数时间在家中闭关修炼厨房手艺,有心人,天不负啊(应该抹几把老泪),如今,中餐西餐皆可出来见人,四川韩国泡菜也是馈赠朋友的杀手锏了。
古人说,宝剑配英雄,红粉赠佳人。各位以为我英雄或者美人者,朋友见面时赠我以菜刀和胡椒粉即可。
第三部分林静:热爱美食的金牛座 (图)
“热爱美食”是人类和动物(以及宠物)的天性,所以每当我强调自己是“热爱美食的金牛座”时,总会招致一片嘘声:“谁不热爱美食?”次数多了,为了捍卫金牛座的专利,我开始总结“热爱美食”的标准。 首先,“美食”的范围决定了“热爱”的程度。上至米其林四星的餐厅,下到街边上五毛一串的麻辣烫,都能给予同等的热情方可称得上“热爱”。也就是说,不单要能够享受高级美食,还要能从日常美食中品出趣味来。比如凉拌莴笋丝的时候,用热油浇在葱花上就比直接撒葱花好吃得多;菌类与蒜相得益彰,搁了姜就错;汆丸子的时候,除了姜葱,肉馅里一定要加鸡蛋和黄酒,最好还有花椒面,否则汤味不鲜,丸子也不香......这些都还是小巫,如果看过安东尼.伯尔顿的《厨师之旅》,如果知道一只燕窝的制作过程有可能是这样的:“把一整只鸽子切碎,将它的肉、骨头放进一只抽干的椰子里,然后将它和浸湿过的燕窝一起煮,往里面放一些中草药、红枣、青葱、姜和燕蛋。然后将椰奶倒回去再煮上四个小时。”你就会对无论什么吃进嘴里的东西都满怀敬意了(我相信,一串麻辣烫制作流程中所运用的人类智慧绝对值得脱帽)。 其次,是否堪称“热爱”还取决于对美食工具的重视程度。我有一好友,对煮鸡蛋情有独钟。他曾热情地向我推荐一种“煮蛋器” ,说是能够精确地控制煮蛋的水量、时间和温度从而使鸡蛋的老嫩度达到最理想的状态。为了推广普及,他先后多次斥资购买这种单价为一百三十多元的煮蛋器若干,赠予听完讲解仍无动于衷者,他坚信,一旦吃过了这种高科技的蛋,就绝不可能再容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蛋了。另一个朋友酷爱吃螃蟹,每到时令总会在家里大摆“螃蟹宴”,据称,在家吃螃蟹的好处是工具齐全,锤子、钳子、钎子、叉子......一溜儿排开,就像一场外科手术。一次我买了几只螃蟹在家蒸了请他来喝黄酒,结果饿到眼花缭乱他才姗姗而来,说是都快到了发现忘带工具又回家去取了!当然,他是金牛座,否则牙齿咬开来的壳和钳子夹开的、指甲抠出来的肉和钎子挑出来的肯定不会有这么大的不同。不过这比起英国作家彼得.梅尔从法国的普罗旺斯出发,驱车六小时到意大利的一个小镇去买一个专业开瓶器回来开酒又不算什么了。尚未有确切证据显示彼得.梅尔是金牛座,不过猜“是”的命中率较高。 其三,“对美食的热爱”还包含愿为美食而做出的牺牲。作为金牛座的代表人物,我曾为纵容自己吃了一次哈根达斯而办了一张有效期为一年的减肥塑身卡,以致传出“花一百块钱去吃,就得花三千块钱去减”的段子。其实更夸张的是,花一小时去吃,得花六小时来减。其中包括一个半小时的仪器照射溶脂、一个半小时的有氧运动、一个半小时的减肥按摩,还有一个半小时的电话煲粥。最后这一个半小时之所以要计算进来,主要是由于吃得过多而导致的心理恐慌和自惭形秽需要倾诉和抚慰,相当于心理治疗。要知道,生在一个以瘦为美的时代,对于“热爱美食的金牛座”是多么大的不幸,能够苦中作乐已属不易,还要勇于承担这乐的后果,非金牛座概莫能为也! 前些日子和美术圈的一干人等在巴黎参观奥赛博物馆,极其有限的参观时间里包含了排队买票以及欣赏五层楼的浩繁藏品,估计所有的人对奥赛的“印象派” 也只能有个大概的印象罢了。回程中,上海亦安画廊的张明放问我: “你去奥赛的咖啡厅了吗?” “没有,哪里来的及!” “啊,太可惜了,那里的咖啡真不错!”张明放无限回味。 那一瞬间,我迅速做出判断:“你是不是金牛座?” “是啊,你怎么知道?!” 还用问。
第三部分李梁:吃饱了就走 (图)
吃饱了就走——与80年代共勉……
80年代出生的我们伴随着改革开放而真正的走出了民族,走向了世界。和父辈们相比无论智商和体质我们这帮孩子都有了飞跃性的进步,但是人格的健全程度却倒退回动物世界了。90年代初我上小学的时候有很多经典的作文,被一界又一界的小学生不断的应付作文或者周记,那绝对是彻底的将当时的经济和教育现状反映的十分贴切:“今天,妈妈做了我最爱吃的排骨,我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块啃起来,啃了一会,我发现爸爸妈妈竟然一直在吃土豆丝,我问他们为什么不吃,妈妈笑着说,我们不爱吃肉。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是省下来给我吃阿!我要好好学习!”完了。
我小时候写过这样的作文,不过这种事不是编的,的确发生过。我稍微有点良心,是归结于我爹对我先粗暴后先文明,光面次牛皮的电工皮带打我打折过两条。每次我要是嘴软点我妈就拦着点,我要是拧点她就帮我爸按着我,这种家庭暴力直至我上初中才得以停止。好多人说是因为孩子大了,不能随便打了,得给孩子留点面子。不过我那时候看看因为计划生育而晚婚晚育的爹妈,噢,蓦然间,我发现,他们苍老了。对,其实他们到了那个年纪也打不动了,孩子长的比你都高都壮,你不好意思,觉得力不从心,自卑感油然而生,当然了,这样也就给孩子自我自大自私的心理提供了一个更好好的膨胀环境,短短的青春期,他就觉得天下老子我最大,等过几年走向社会时,那些喜欢新鲜的会继续膨胀,那些现实点的呢?在表面上看来是一脸莘莘学子的青春豆,实则已经入世。 比如我原来的工作和这种自私恰恰相互依存却又相互对立,经常接触那些吃完大餐嘴都不擦的人,每次我都笑呵呵的递名片,送礼品,时候再笑呵呵的问人家开心不开心,最后转入主题:我们的事你给办了么?人家要死活没给办,我也没脾气,毕竟不是我自己掏钱。大家都这么搞,看起来大伙搞得也挺爽,我为何不随波逐流之…… 工作了半年之后我便对这种开始抵触,不过我也不是什么愤世嫉俗的人,只觉得要是有天能跳出这世道来就早点跳,所以最近我辞职了,辞职的时候老板惊讶于我的突然还有我那莫名其妙的理由。从工作岗位上下来,变成了个吃白食的也不合适,起码不能让我爹娘看着我不顺眼,咱不上班,改当社会活动家,今天去和同学吃饭,明天和朋友出去玩,实在没地方去了,就去看看亲戚,想想我工作了这么长长长的时间,都没来得及一一照顾各位亲友的感情。回家待了两个礼拜,终于决定冒着酷暑去看看我那住在远郊区的姥姥姥爷,星星还是那个星星,去我姥姥家的那条沥青路如今却在大整改,准备拓宽路面,结果我不但顶酷暑还着吹黄土,浑身的白毛汗让我成了一台天然的吸尘器。 有几乎半年没来看他们,都说老人想孩子,不过见过他老俩,觉得因为我和我弟都远走他乡,所以以我俩为中心的几个小崽子在姥姥家集体折腾的机会彻底给杜绝了,他们显得神清气爽,俨然年轻了几岁,都说自己身体好了。想当初一家子14口人聚在一起给姥爷过生日,每次都是连蛋糕还没切呢,我们几个小的就先掐起来了,刚好喝高了的几个女婿不由自主的当起了大仙,有的夸自己今天代得酒有多贵,有的在骂自己那不争气的死孩子……该哭得哭了,该晕得晕了,闺女们把碗刷碗,这次盛大的宴会就算结束,而我姥爷那时候肯定已经自己猫到小屋去吸氧气了,一点不夸张的说,不这么热闹一次,姥爷心理难受,但热闹了,还是难受。几个姑爷都横七竖八的睡着了,姥爷姥姥在一次次的生死考验中继续等待下次宴会。 姥爷他们那代人在不安定中辗转一个又一个城市,靠自己一双勤奋的劳动之手在一个新的城市安家,忙里偷闲的响应国家号召生了老大老二老三……我妈他们则不断承受着社会快速变迁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开心与不开心,发愁自己孩子的生计,自己老爹娘的死活。我们这拨人则经常自我陶醉于他们创造的各种美好的生活条件,这就象我姥姥作的饭菜,家里有三个孙子,一个孙女,我们都喜欢吃姥姥作的鱼,就连我那经常跟她爹去腐败的妹妹都对她妈作的酸菜鱼不懈一顾,姥姥用大咸菜疙瘩和廉价酱油炖出来的大黄鱼永远可以让我们垂涎,吃得时候嘴不闲着,说:姥姥你炖的鱼太咸了!不过觉得偶尔在姥姥家吃点喉嗓子的也不会马上导致血管硬化。大快朵颐以后,跑了,就是没人说句:这么咸的菜对您的身体也不好! 我们这拨有更多的机会吃到更好的美味佳肴,也会把眼光放得比领导人还远,虽然不能忘记姥姥家的简单菜汤泡米饭,但却仍然没能学会为他人着想,只学会自然不自然的拿钱做事,看人下菜碟。交际能力与日俱增,夜夜狼吼之后,可以把姥姥家当成大车店,如果想吃好吃的,就提前给他们打个电话。姥姥用思念烹制了一次次的家庭大菜,不过喂了一群白眼儿狼! 我在辞职以后,我妈对我特别担心,总觉得我这么毫无征兆的辞职有点怪,怕我是受了什么刺激,是工作不顺心了,还是感情不得意呢?你要交个女朋友也代回来给我看看,没事,晚上你愿意和她一起睡我也没意见。我说妈啊,我还没交女朋友呢,现在交女朋友有什么用呢?我妈说你不是说要去旅游么?你俩一块出去多好,还能有个照应。我说别介,你看现在有几个是省油的灯呢?还是找个情人就够用了。我妈说:都不是省油的灯!我爸则说:养你不如养条狗,养狗还能汪汪叫两声,你××只会一天到晚的和我们耍混蛋。
第三部分杨继红:一日三餐 早餐 (图)
早餐: 左边火眼煎着鸡蛋,右边火眼熬着大麦粥,中间我瞪着一双迷蒙睡眼,漫无边际地在想:中年男人就像这只溜光水滑的不粘锅,千滋百味尝尽,过水一冲了无痕迹;中年女人就像这口纹理细致的沙锅,粘粘腻腻记忆着经历过的所有煎熬,腊月煨了甲鱼,来年正月还有一股水腥味儿——我一边诅咒着女人的愚蠢,一边爱恋着那些愚蠢的女人。 电视机无人问津地开着。一大清早的,整个楼道都能听到我家电视机里唱京剧的叫板声——电视机里,带路的陆谦不知趸到哪里去了,林冲搂着长长的胡须,等得有点不耐烦,他心无挂碍地东瞧西望着,心不在焉地走进了那个阴森森的空阔的大堂,无意间林冲一抬头,猛看见高处匾额上,几个森森如骨的隶书大字:“白虎节堂”! “当啷”一声,林冲手里的配刀掉在地上,他的心里“腾”地涌上一股凉意:大祸临头! 其实,在林冲的配刀应声落地的时候,一切后果都还没有发生,对祸事的预感,只是一种经验性的判断。 这个经典段落让我想起五年前的一个早上,也是这么迷迷瞪瞪地刚刚睡醒,也是这么无所用心地煎着什么,熬着什么,电视机里也恰好是这一段。我擦着湿漉漉的、已经为别人作了七、八年早饭的手,心不在焉地翻过很久没有翻过的日历,把那一堆废纸扔到桶里,撕开的那一页,恰好是我的生日,当时心里就像林冲看见字一样,“腾地”涌起一股凉意:三十了! 尽管一切如常,今天和昨天相似得让人失望,但是一种经验性的恐惧让那个刚刚走进中年的女人“当啷”一下坐在沙发上,仿佛有贵重的东西应声落地。 现实的厅堂中,是男人丢在沙发上的遥控器应声落地。 楼下有人幸灾乐祸地拉长了声调夸张地唱:“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估计也是一早上起来就看京剧的那种。
第三部分杨继红:一日三餐 午餐
午餐
在单位吃午饭,是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胡乱地看各国电视,胡乱地想古往今来各种事情。
我发现,我们中国人把两件事做得夸张:一是写字,一是吃饭。谁都写字,唯有中国人把写字整成了一门煌煌的学问,在书法艺术的厅堂里,怎么写,比写什么重要,形式美之极致,当数写字。吃饭也是这样,无非是那么些动物植物,整的全国几乎一个省一个菜系,一个县一个风格。这两件事咱们夸张讲究得忘乎之所以。
单从各地的电视节目里,就足可见吃饭的事情闹得有点疯张。中央台的《天天饮食》、北京台的《八方食圣》、《饮食北京》、凤凰的《私房菜》、兰州台的《饮食男女》……还有不知哪个台的《满汉全席》、《健康饮食》……栏目的设置,除了很正经的新闻类栏目之外,那可都是得跟着收视率走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观众追捧,没有足够的广告投放,栏目是难以生存的……可见其中的群众基础!当初第一次看见“心灵鸡汤”和“谁动了谁的奶酪”的时候,我就隐隐地有些担心,后来终于看见“沙拉英语”、“水煮三国”……我知道完了,汉语言统一了!以后只有把一切比喻成吃食,才能找着感觉了。
在这场“泛饮食运动”中,受益最多是那个刘仪伟,教人做饭,竟然教成了超级明星!一则广告拿他说事:“本片由厨艺大师、著名专栏作家刘仪伟主持,充满烹饪乐趣和饮食文化”……当初他在央视炒菜时,绝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厨艺大师”。他当年真是很招人喜欢:一口浓重的西客站特点的普通话,比普通话还西客站特点的长相,笨手笨脚地切菜,引经据典地讲各种佐料的来由……日久天长,觉得他真的就是达观有见识的快乐厨子了。后来才知道,人家刘仪伟不简单,名副其实的是个才子!做过企宣,写过文案,填过歌词,出过唱片,开过专栏……可是这一切才艺都没有让他走上熠熠的名人艺术殿堂,直到他在演播室里抄起了大勺。
成名之后的刘仪伟摘下围裙,戴上眼镜,开始评说新闻了,《东方夜谭》的新闻说得真是很有品位,刘先生换了一种口气,驾轻就熟地幽默着,举重若轻地点评着。当初在央视做饭建立起来的自如和自信,使得他面对新闻时,比很多主持人都自如自信多了。因为刘仪伟的缘故,我很喜欢看这个栏目,但是我不知道如果刘没有当初炒菜时奠定的风格,东方台能不能允许他这样说新闻?我们这些观众朋友能不能接受他这样说新闻?他自己会不会选择这样说新闻?不知道,这个男人成功得很有哲理。
终于,看见原来北京台的沈星也主持炒菜栏目了,相声大师侯宝林的孙子侯军也主持炒菜节目了(侯军自述的理由是:1、爷爷支持他研究饮食文化;2、自己曾在日本留学四年,期间经历了从刷盘子到主厨掌勺的全过程),我们观众朋友感慨良多:女人挣扎半个世纪,得以自救的标志就是走出厨房,而今厨房竟然成了职场男女热眼相看的一块热土,成了凡人变成名人的一个“天梯”,真是飘逸!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的饮食栏目主持人是人气正旺的芙蓉姐姐,她摆出那个经典的姿势教导着“芙蓉鸡片”、“芙蓉蛋羹”……如果有一天,芙蓉姐姐也能够从电视台做饭开始建立一种自如和自信,然后转型去主持一个“没话找话”什么的栏目,娱乐时代才算真正到来了……
第三部分杨继红:一日三餐 晚餐
晚餐
不知道谁总结了一句话,说男人对女人的感情是从胃到心的,于是很多女人就开始傻乎乎地捉摸起了做饭的事情,无论在青春期家庭教育的知识结构中有没有基础。
我就曾经学着各种红白案功夫,努力地做我家男人描述的各种风味小吃,比如一种叫做“懒龙”的面食,一种比八宝粥还要复杂的粥饭,一种比纸还薄的干豆腐皮……但是这些艰苦卓绝的努力终于还是没有让这个男人因为有好吃的而呆在家里。
其实女人真是瞎费功夫,做饭的功夫再精深,也很难与街上无处不在的饭馆媲美。男人如果不想和咱一起好好吃饭了,他走到大街上,任是个再偏背的角落,也不难找到自己喜欢的、专业程度很高的小馆子——从这个角度去打造和提升自己的吸引力,实在是有些走偏。
关于食物,有的人看中的是他的使用价值,有的人看中的是他的价值。听过王菲的一首歌:“第一口蛋糕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第一次吻别人的嘴,第一次生病要喝药水,第一次在风中感受大风吹”,这些抽象的记忆,其载体是非常简单的:“冰激凌流泪,爆米花好美”!所以啊,如果女人艰辛做饭做的是其使用价值,而不被男人从中寻找价值,不被男人去感受其间“凝聚在食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情感”,饭就算是白做了!
如今的男人太“臭屁”了,竭尽全力地讨好也不一定就能讨来一个半个的好,在一家一户的男女关系中,女人的态度决定不了一切,天道未必酬她的勤!他永远觉得“创造财富”、“成就事业”、“实现价值”比和你好好吃饭要重要很多,永远觉得“两国关系、双边贸易”要比家里两个人的关系来得紧迫。
女人的愿望很简单,只要有一个男人愿意守着自己安贫乐道,就行了——可是后来她发现男人压根就没法子跟她一起安贫乐道,男人日日为上述几样东西焦躁不安。
男人坐在饭桌前,眼神望着遥不可知的远方。
女人看见男人背着手,像一切伟大的男人那样焦虑地踱来踱去,从厨房到阳台。
女人看着看着伤痛起来,别过头去,认真地看玻璃窗上仓皇的苍蝇正焦虑地搓那双小手。
女人成熟的过程,就是对愿望不断裁减的过程:原以为婚姻是赴一场体面堂皇的满汉全席,后来发现现实的餐桌上只零落摆放着几样家常菜,女人心想:“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青菜一碟,足矣。”后来女人发现眼前酸涩的现实,已经是男人递给自己的那串葡萄中最甜熟的一粒了,女人叹了口气,不再和那个男人计较,“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青菜一碟,足矣。”
这样的女人被男人评价为“成熟”。
鲁迅曾经把嫦娥编排成一个极其不成熟的女人:她以为嫁给了很爱自己自己也很爱的后羿,就可以“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谁知善射的后羿很快把方圆几百里的活物都给射光了,嫦娥每天只好用“几匹射碎了的麻雀”来做炸酱面吃。日子转磨一样地转过去,后来连麻雀也吃不上了,嫦娥开始抱怨:“又是乌鸦肉的炸酱面、又是乌鸦肉的炸酱面,谁家天天吃乌鸦肉的炸酱面?”于是一看见那个畏畏缩缩歪进家门的男人就来气,于是忍无可忍的嫦娥飞了天。
其实后羿也曾经是个很“拉风”的男人,干过大事有过大成就,但太阳只有九个,射完就完了,鸟却是无穷无尽的。婚姻和现实让他变得越来越庸碌——第一个忍受不了他的,恰是那个把他变得庸碌的女人。
著名的后羿每天扛着那架著名的弓,在附近山丘里百无聊赖地转悠,天不黑透了他不敢回家,天不黑透他也不愿回家。
当年绰约婉转的嫦娥变得越来越唠叨了。这个女人一天天走进中年,所有关于人生的幻想一样样在现实中失手跌碎。她使劲掐了一把两只手已经握不拢的腰身,她从勃颈间捋出十来根碎发,她想起玲珑纤巧的当年,想起当年被自己正眼也没瞧过的猪八戒、居然也成了正身佛……她咽下一口浓浓的懊恼和失望,恶狠狠盯着眼前这个百般看不顺眼的男人,想着自己从今往后一眼可以望到尽头的日子,算着一天三顿、一年一千顿、三十年就是三万顿的乌鸦肉炸酱面——三万只乌鸦啊!中年嫦娥黑沉沉的心里窒息而绝望。
嫦娥望着畏畏缩缩歪进家门的后弈,恶毒地嘟囔了一句:“猪都不如!”——男人被家里的女人数叨惯了,更加刻毒十倍的话,他也曾象咽鱼刺一样地囫囵咽下去过不少,男人因此没有听出这话里藏着的浓浓的酸楚。
中年女人就像一块复国无望的殖民地,一切都已经划归别人名下,只剩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总在向往着什么,花里胡哨的。
第三部分杨继红:一日三餐 宵夜小点
宵夜小点
中年的女人,别无选择地选择了“优雅”。
女人还未中年时,曾经是一个敏感的少女、一个狐疑的少妇,她曾经以猜测和揣度那个若即若离、非暴力不合作的男人为事业:他思游玩秦楼楚馆了?他抱琵琶另想别弹了?后来女人一一印证了所有让自己辗转反侧的猜测与担忧。
她是这样学会了忍耐:她挤粉刺一样疼痛而坚决地挤杀了所有窜头窜脑的愿望,她杀蟑螂一样紧张而毒辣地追杀了所有自己寄放在别人身上的希望,她拿捏出一副寡淡无欲的表情,款款摆出一副月白风清的身形,她很宽忍很合分寸地站在角落,做玉树临风科,优雅得不行。
“优雅”的背后,不过是山重水复的忍耐罢了:饿么?只要你饕餮,就不优雅了;愤怒么?只要你发作,就不优雅了;想他么?只要你要求,就很不优雅了……女人使劲儿挺着——中年时节,所剩无多,“优雅”是她手中最后一件可以在人前把玩的钗环。
令女人万分难忍的是,自己已经如此忍耐,仍然没能感动那个男人,甚至没有引起他宝贵的注意。女人清楚:这个走来走去的人心里拥挤着的愿望没有几个与自己相关;女人更加清楚:自己的存在已经是让这个男人沮丧并走来走去的大半原因,所以男人们会把“发外财”和“死老婆”当作幸事,并默契地认为其快乐程度基本相当;女人回想起来:尽管形式上他们已经是零距离甚至负距离了,可她依然深刻地感觉到他的冷漠与疏远——先自己几步走进中年的男人,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柔情似水激情似火的男人,中年的男人变成一粒滋味丰富然而僵硬干涩的“话梅”――徒劳啊,女人总想从皱巴巴的话梅身上挤出青梅的汁水来。
女人不甘心放弃,于是日复一日地伤心。
乾坤冷冷天阶陡,风来云去月当头。
中年女人就像那台摆在客厅中央的电视机,沉默也好鸹噪也好,男人依旧举着报纸端着茶杯,任由她在最醒目的地方唱念做打,视而不见。
有一天电视机被别人偷走了或者出毛病发不出声响了,男人习惯性地摁了摁遥控器,觉出有些微的不习惯。
第三部分张驰:火上浇油 (图)
现在的人又开始讲究吃了,但总让我觉得不在点子上,而且有时候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尤其是有专家总结出的一大堆饮食禁忌就让我格外闹心。比如他们说酒跟咖啡是相克的。因为酒精能毒害人体的一切细胞,而咖啡的主要成分是咖啡因,适当的饮用能起到健胃、提神的作用,而饮用过量,便可引起中毒。如果酒精与咖啡同饮,犹如火上浇油,会加重对大脑的伤害,并能刺激血管扩张,造成的危害超过单纯喝酒的许多倍,甚至会危及生命。这么一讲,爱尔兰咖啡干脆没法喝了。而邓丽君的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早知道爱情像流水……又该唱给谁听? 专家们还声称,石榴跟土豆也相克,同食轻则会脸红心跳,重则四肢抽畜,口吐白沫。可以用韭菜水解毒。说实话,活这么大,我还很少看到有人同时把这两种东西同时搁一块儿吃的。听了专家的话我不禁突发奇想,如果我要是开餐馆,就把石榴跟土豆做成一道菜,那些吃不起河豚的人,可以在我这里尽情品尝。毒性正要发作时,啪一杯翠绿的韭菜水上来了。本来已经产生的幻觉随之消失了,一切不过是虚惊一场。当然,这只是我个性食谱中的一道普通菜肴。那些专家认为相克的食物,在我这里都能吃到。专家说南瓜与羊肉相克,因为南瓜补中益气,羊肉也属大热,两补同时,会令人肠胃气壅。而我偏要做一道羊肉炖南瓜,相信老饕们会理解我的良苦用心,因为大家都知道美食要付出代价的,什么东西一但入口,便福祸难料。气壅又何妨,一道菜配几粒吗叮琳不就解决了。基于同样的道理,我的食谱里还要包括茄子蒸螃蟹,辣椒炒胡萝卜,菠菜拌豆腐,蜂蜜酿大蒜以及竹笋炝羊肝。因为这几种搭配,在食品专家眼里,吃了会出大事的。不是会导致腹泻,就是会导致维生素A缺乏,从而诱发夜盲症。 如果说专家的建议有一些不着四六,有一些则显得滑稽可笑。比如他们说吃柿子忌吃柿子皮,因为柿子中食有较多的鞣酸。生柿子中,鞣酸在胃酸作用下,会与蛋白质结合生成沉淀物,并最终形成结石。顺着这条思路,我觉得专家下一个结论就是吃苹果忌吃苹果核。其中的原因不说也会使人信服。此外,专家们还认为萝卜人参忌同时服用。虽然萝卜与人参外观相似,但药理作用不同。正可谓形相近,性相远。《本草纲目》指出,萝卜生食升气,熟食降气。服用人参大补元气,若同时服用萝卜却是破气。比一补一破,人参无法滋补不说,因萝卜利尿,吃了萝卜会加快人参有效成分从尿中流失,影响对人参的吸收。所幸我从没同时吃过这两种东西,如果有的话,只会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把萝卜当成人参了。 在专家们的眼里,不但食物与食物之间会相克,食物与调料也可能相克。他们拿盐和红豆作为例子,说,红豆不仅是粮食,还能消脚肿。但是红豆制品只能做甜食,如果加上盐,其药物作用就会减半。这个提法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搁咱们一般人身上,完全是想都不敢想。我过去吃豆沙或小豆冰棍时,怎么就没想到醮点儿盐试试呢。但可笑归可笑,专家的建议不是闹着玩的。我就听说有人因喝酒时吃桃而当场昏倒。由此可以设想,刘关张他们当年桃园三结义,也不过只是喝酒而没有吃桃,抑或只是吃桃而没有喝酒。否则,真有可能刘氏宏图未展,只剩关张的份儿了。他们可不知道这种中毒的解药是牛黄丸。无论专家的意见如何重要,饮食说到底还是个人的事。对大多数人而言,既便他们知道鳖肉与鸭肉相克,同食会便秘。但美食当前,不撮白不撮,便秘就让它便去吧。至于专家将狗肉与鲤鱼不宜共食,更不宜共烹。我相信很多人宁可选择吃鲤鱼,特别是对那些家里养狗的人来说。专家们还说孕妇忌多吃山楂食品,因为现代医学临床证实,山楂对子宫有收缩作用,如果大量食用山楂食品,就会导致流产。但专家们忽略了一点,孕妇犯起倔来脾气有多大,而且往往是不计后果。她就是把一棵山楂树吃秃了,你也得由着她。 其实,世界上不光是食物之间会相克,人与人之间也相克。我有个朋友,每次搓麻都爱坐在我旁边,他一坐在我旁边,我就准点大炮。多熟的张,只要我一打,不是点豪七就是点门清一条龙。我想,如果把我们俩做成食品,肯定不能同时吃,有谁万一吃下去,保准当场翻白眼。但人毕竟不同于食物,因为人有心里活动。具体来讲,有关相生相克这种事根本不要去想,因为你越想心里就越别扭,越别扭就越不在状态。但朋友相克还好,少来往就是了,尤其是在某种特定场合。夫妻相克就厉害了,我就认识这么一对,几年来两人合合不了,离离不成,彼此把对方折磨的一塌糊涂。完全一对冤家对头。如果把这两口子烧成菜,还不等厨师把油倒锅里,刚把他们切成片,厨师就废了。也有人自己克自己,整天觉得浑身不对劲儿,去医院又查不出毛病。噢,原来是父母把自己的名字起的太硬,赶紧记下生辰八字去正名庐,命里缺水的补水,缺火的补火,缺德的补德。心态调整过来了,其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但人名好改,食物可不能自己给自己改名。专家说鱼肉跟西红柿相克,鱼总不能说自己不是鱼,而是鸡蛋吧。鸡蛋炒西红柿,操,那不成绝配了吗?
第三部分红伶:桃脂 (图)
第一次吃到桃脂是在安徽黟县的宏村。 那是一次非同寻常的旅行体验,本来打算逗留几日便去往黄山,结果一改再改,后来干脆取消了去黄山的计划。原因不是别的,只是贪图主人家招待的饭食。 在宏村,旅馆是不多见的,即使挂了某某旅馆的招牌,也是家庭式的管理,只不过把房间打扮成酒店里标准间的模样,暗花壁纸白床单。倒不如住进桃花深处的人家,木雕大床白蚊帐花铺盖,一下子成了阁楼里待嫁的小姐,上下楼的步伐也不由得娉婷起来。 住在这样的村庄里,每天日出而起,日落而息,好不自在。清晨,天方破晓,勤劳的妇女已经开始打水扫地做早饭。我闻着袅袅的烟火味道,听着哗哗的水声醒来。傍晚时分,围坐在天井下,听男主人讲一些徽商的典故,说男人外出经商,所以才把墙筑这么高,防止红杏出墙。又指着高墙上的方孔让我们猜作何用处,说这是古人的聪明才智,为了搭起脚手架之类的东西,方便上屋顶去整修。晚上躺在床上,我不由得想:岂不是自相矛盾,怕是也好搭起梯子之类,方便私会吧。然后带着窃窃的笑容睡去,作一个侠盗与闺秀私会的梦。 住宿费里是包括了餐费的,主人家做什么就吃什么。早就觊觎徽派的农家饭,便多付了饭钱给主人,享受到点餐的特权。得以在女主人生火做饭前,跑去厨房指手划脚,恬不知耻地指着墙上挂着的存货说:“我要吃这个,我想吃那个。” 其实,我点的东西无非是一些户户人家都制的干菜。值不了多少钱却叫人吃得满心欢喜。也难怪《红楼梦》第四十二回里,平儿对刘姥姥说:“到年下,你只把你们晒的那个灰条菜乾子和豇豆、扁豆、茄子、葫芦条儿各样干菜带些来,我们这里上上下下都爱吃……别的一概不要,别罔费了心。” 女主人大概是见我也没点出什么新鲜玩意,一日,主动拿出碗柜里的陶罐让我看。厨房里光线昏暗,我便捧着罐子走到院子里。只见一个个琥珀色的半透明的如鹅卵石般的东西,在阳光下晶莹剔透地闪着光。这玩意能吃?我疑惑地看着女主人。她告诉我这叫桃脂,是桃树上分泌出来的胶质。用它做出来的菜,清香四溢。于是,我寸步不离紧跟着这罐宝贝,满怀期待好戏上台。女主人把五花肉洗净,切成方块,备齐调料。把早在前夜就用温水泡下的桃脂捞出来,用冷水洗净上面附着的杂质,沥干备用。原来她早有准备!锅子烧热了稍稍倒点油,放入五花肉略炒,入酱油上色,加冷水煮开,然后投入葱、姜、盐、糖、料酒改用小火慢慢炖,肉炖熟了才放入桃脂,翻炒,大火收汁,出锅。只见色泽红润,汤汁浓郁,让人食指大动。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肉质酥而不腻,桃脂绵软滑爽,汤汁醇香下饭。那一顿吃得我酣畅淋漓,吃完之后仿佛觉得这盘菜并未经过我的细嚼慢咽,而是自动滑下了喉咙,但唇齿之间还留有淡淡的鲜桃香味。后来我知道,这道菜就是徽菜里著名的“徽州桃脂烧肉”。 于是,我一再淹留,直到淳朴的女主人把她的厨艺施展完,才恋恋不舍地打道回府,临走还从主人家里带回一大包桃脂。 我打算凭借奇货可居,施展一下不甚高明的厨艺。其实,现在的桃脂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现在采收桃脂,都是用刀切割桃树皮,等树脂分泌出来,收集回去,暴晒或烘干到手捏不动即可。只不过,人为制造的桃脂总归少了一份灵气。不似我带回的这包,是大自然的结晶。 后来,偶然的机会,我得知桃脂在古时候是用来做化妆品的,并没有人吃它。有诗为证:柳汁匀晨黛,桃脂助晚妆。 还有描写胭脂的制法:用清明前的桃脂杏浆和着香雪清露熬制而成,芬芳馥郁自不必细说。也许,桃脂成为食物是在清代末期吧,自从贾宝玉吃过脂粉之后,人们便联想到制造胭脂的桃脂应该是美味无比的。 后来,我学会用桃脂炖猪骨汤。再简单不过,焯过的猪骨加水烧开,放入桃脂同煮至熟。奶白的汤散发阵阵桃香。 还学会做“薄荷桃脂冰糖膏”,取薄荷跟研磨成粗末的桃脂和冰糖加清水同蒸,冷藏后即食,是能够活血益气的。 三毛骗不曾吃过粉丝的荷西说:“这个,叫做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 我也骗人,说这个是桃树娘娘的眼泪,一串串的眼泪流下来,挂在树干上,软绵绵、亮晶晶的。发现以后要等它成熟变硬才能采摘,还要系上红布条,因为它跟人参娃娃一样,是会跑的,不留下记号,便捉不到它。算准日期,采摘回来,保存在密封的罐子里。只有贵客来了,才拿出来招待。 其实我没有骗人。因为我回想起小时候,去桃园里摘桃,看见过这种东西,那时候并不知道这个叫做桃脂,更不知道是美味。摘桃的时候不小心碰到这粘乎乎、软塌塌、半透明的东西,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就幻想着自圆其说:桃树娘娘被打入凡间,终日伤心流泪,凝固成这水晶一样的泪珠。想必每个人小时候都会有一些异想天开的念头吧,长大以后的某一天,这些念头会像幻觉一样不经意地飘过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在施展浪漫的功夫,实际上,是在圆小时的谎。
第三部分程潇:猫吃食与吃猫食 (图)
在猫坛子里闲逛,时常看到猫友发出“人类要向猫学习”的呼吁,比如号召女人学习猫的千娇百媚集一身,却勇做强者,占据主动,掌握着是黏糊还是疏离的大权;再比如赞美猫的特立独行,即便被爱抛弃遭遇逐出家门之灾也绝不向命运低头潇洒走天涯等等……煽情的文字之后,必有一连串的呼应跟贴,而我,就差挨个和我的猫儿执爪相看泪眼了——猫若是再让这些号称了解它们爱它们的人类曲解下去,干脆顺着时光隧道退回3000年前,重返埃及沙漠算了!
随着家中猫口数量的增多和养猫斗争的不断深入,我发现,人类对猫的误解和成见还真是不少。
比如说“馋猫”。“馋”与“猫”似乎已构成一个固定词组了,“馋”字之后的名词一定是猫,而不是狗之类的其它动物。据我观察,猫绝对不比狗更馋。我家上门做客的狗不多,但是无一例外,在双方家长的参与下解除了了对众猫的警报后,狗的第一个动作肯定是扑向猫饭盆,在不到一分钟之内风卷残云颗粒不剩。
猫也肯定没有人馋。为了口腹之欲,人类能干出惊天地泣鬼神令动物发指的恶行来,而猫,在生命遭受威胁的万般无奈之下,凭借它们的灵活和利爪的确会做出偷摸之事,但它们中的大多数,在遇到好心人投放食物时,即使全都瘪肚饥肠嗷嗷待食,也不会为争抢食物而发生骚乱。我有多年喂养流浪猫的经验。食物当前,它们多半秩序井然,一猫先上,埋首于碗内,众猫静坐四周,一片沉寂,只有咀嚼豆豆发出的清脆声响。这个独占熬头者,可能是一方小霸,也可能是个因待产而变得凶狠的妈妈。无数个沉沉的黑夜里,我和一同放食的女友在如此壮观的场景中,被感动得久久无语。
由此可见,“馋猫”的来源是人类的以偏盖全,而“偏”的来源是那些随处可见、遭人遗弃的流浪猫,或者因不被善待而食不果腹的家猫。在我看来,把“馋”字送给猫,干脆就是人类仗着自己有话语权玩的“恶人先告状”的把戏。
我的八只猫全部是流浪猫出身,但没有一猫是馋猫。它们对食物的贪恋仅仅表现在初入家门的三个月里,一旦它们确认今后每天都是饭来张口的日子,吃的斗志便懈怠了。即使偶尔有个把不法分子行“偷腥”之事,也纯为娱乐——它们从不真吃;有时,就是为了取悦主人——比如从垃圾待里叼出鱼骨头放到我的枕边。
但可喜的是,它们之中的个别者依然奉行“叫食”的老规矩。如果你观摩过动物园狮虎山开饭就不难体会了——老虎们急迫难耐,于笼中来回疾走并发出低沉的吼声,待大块沾血的生肉甩在面前,它们即刻宁静下来,温顺地撕扯,吃相优雅。我家的“叫食”者是两只刚满一岁的小猫,它们童心未泯食欲正旺,稚嫩的叫声多少为那些长了肚腩的长辈们勾起些食欲来。
一个家居生活过久了的猫,对食物的心理期待远远胜过胃的需要,吃饭逐渐成为一种仪式。我家的猫食盆里常年备有干粮,那是他们的零食。每晚一顿加了罐头的正餐,是它们一天中的兴奋点。每天的同一时刻,它们开例会般地从家中的四面八方汇集至厨房,或卧或躺,8双深情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这种示威般的静坐场面迫使我放下手中的任何事情,麻利地开启罐头,拌匀猫粮,分放在八只小碗中。随着鱼肉的香气飘散,等饭大军的情绪逐渐高涨,个把胆大受宠之徒跳上桌子蠢蠢欲吃,桌下,众猫仰着脸嗡动鼻子现出痴迷的嘴脸。
猫吃食是典型的风声大雨点小,三两分钟之后,便陆续有猫离开饭盆,移至两三米远处,开始餐后的固定节目——洗脸。一顿晚饭,猫至少要分七八次断断续续地吃上一夜。就是说,它们吃一会儿玩一会儿睡一会儿,哪样都不耽误。
“吃猫食”一向被用来形容孩子胃口不壮、饭量小,是贬义词。要我看,如果说人类可以向猫学点什么的话,这“吃猫食”却不妨一试。虽说此举与我们从小“一日三餐大口吃饭”的家教背道而驰,却迎合了当下的潮流,据说,“少吃多餐”在全世界尤其好莱坞极度盛行,茱莉亚•罗伯茨和詹尼佛•洛佩茨等大牌影星就是一天吃八餐,估计每餐的量,也就相当于“吃猫食”吧。
“吃猫食”除了有助健康和身材之外,在我看来还有一个妙处,那就是一天之中起码有八个时刻可以满怀期盼,处于对下一餐的美好憧憬之中。在拒绝过剩脂肪的今天,我们可以选择少吃,但绝不能没有了对吃的念想。就像我家猫们,吃多少并不重要,但态度一定要端正,气势一定要磅礴。
这也符合我自己对吃的一贯认识:吃饭,最美妙的享受不在吃本身,而是在跟谁吃,去哪里吃,吃什么的设想中。待落座餐桌前,举箸凝望眼前的美味,未及入口的那一刻,高潮缓缓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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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爱恨情愁
- 更新日期:2024-02-27 08: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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