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情灌醉

  • 更新日期:2024-05-05 08: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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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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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今我已二十有三,如若还会再为此而大伤脑筋的话,就算别人不骂我花痴恐怕我也会在暗地里怀疑自己是否缺根筋了。
  我不是天使,从来都不是。长大了的惟一好处就是慢慢把自己看清,从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到清醒的感悟自己其实什么都不能。从前总是认为平凡的自己定会在将来的某一天,遇见一位骑着高头大马的王子向我款款而来,然后赠予只有我一人能穿的水晶鞋,我就可以立马从一个烧火的灰姑娘变成明艳动人的白雪公主。接下来,便是童话故事中贯有的皆大欢喜——二人骑马双双奔向美好的未来。
  哦,现在我不再做那样的梦了,再不。如果有一位未曾见过面的朋友要一厢情愿地把我想像成是一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的话,那么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我会在他请求见面之前溜之大吉。是的,我永远不会让一个把我想像成天使的人有机会知道我的真面目。在这个时候,个性中魔鬼的一面展露无遗:自私、冷酷、绝情。
  但同时我也甜美、温情、缱绻和诗情画意呀。许多人会在看过我文字的第一眼后就宣布爱上了我,也有很多人在同我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对我痛恨有加却欲罢不能。噢,我想告诉他们的是我只是个平凡的人,有着无邪的笑容,也充满着神秘和叛逆的魅力。爱我的人时常赞美我有着天使般的清纯动人,憎恶我的人却只强调我内心其实充满了如撒旦般的邪恶和丑陋。我只笑而不答。于是那些爱我的人照样爱得痴迷而发狂,厌弃我的人也始终对我好感不起来。
  那天重看了一遍茨威格的小说《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得冷血冷心的我又一次眼里点点泪花闪烁,直至泣不成声。那个陌生女人在信中是这样说自己爱了一生等候了一生并最终为之献出生命的男人的:你是个双面人,一方面是个热情的、放荡不羁的,专门喜欢玩弄感情和制造风流韵事的年轻人、花花公子;另一方面你却是个在学术领域中治学严谨、有责任感、博学古今的饱学之士。你过着双重生活,一方面是光亮的,公开的,而另一方面则是黑暗的,只有你自知的。但正是这样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男人,令她——“我——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却可以感觉到,而且从第一瞥开始,就已被这种魅力吸引住了。”
  正是这样的“惊鸿一瞥”导致了这个痴情女子可悲的凄凉的一生。我这里并不想指责这位男人的薄情寡义,只为证明一个兼具魔鬼和天使个性的男人身上具有多么大的穿透力和吸引力!
  啊!谁会愚蠢到把天使这个圣洁光辉的荣耀喜滋滋地揽进自己怀里,而去乐颠颠地背负上无私、博爱、侠义、奉献,乃至一辈子都不会打架犯错的重责?
  我只想做一个真实的人,出门前必须对镜梳妆涂香水抹口红,闲时要找个人斗斗嘴打打趣儿方可平静,会为了占一次小小的便宜而沾沾自喜,也会因为暗恋的对象结婚了但新娘不是我而哭泣。偶尔看见邻家那个塌鼻梁的丑小孩会当着家长的面违心地赞扬:好好看哦!……
  噢,请你不要怪我吧,所有的缺点只是在证明我是个人,率真,可爱,活生生的,不带伪装。
  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有时能和平共处,有时也会水火不容,但这有什么关系?只要我自己能活得更轻松。



第一章找个傻瓜谈恋爱

  “真奇怪,你说这平日里如狂蜂浪蝶般的男人,为何一碰到谈恋爱这种事就知难而退销声匿迹了呢?”当女友泡泡在向我发出这样的感慨时,我们正一起坐在市中心三江口岸的一家叫做外滩会馆的地方喝咖啡。午后的阳光正透过巨大的窗穹上彩色玻璃窗纸照进来,把泡泡精心保养的象牙色肌肤涂抹上一层斑驳陆离的色彩。她纤细的中指上戴着一颗三克拉左右的超炫钻戒,但是她涂着淡淡凉薄色眼影的双目却透露出一丝黯然神伤。
  女友泡泡是典型的BOBO一族,有着喜欢追求乐趣享受和经常伤逝感怀的特点,和这座城市里首先中产起来并且努力追逐高尚生活品位的人士一样,在光彩照人的背后,她有着无穷无尽的烦恼。
  比如和她自认为华丽的灵魂相比的过于寡淡的都市生活,比如……身边至今还没有一个可让她倾心相许的男人。
  我说,泡泡,以你这样的条件想找什么样的男人不行?为何总是幽怨得像个深闺弃妇,真是太没有骨气了!
  可是我要的男人,他能陪我在这样的清闲午后,坐在一起慢悠悠地喝咖啡,能跟我谈论米兰昆德拉,也能偶尔陪我像个孩子似的疯狂。他们行吗?泡泡说着说着,声音竟变得尖利起来,但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后马上放低了音量。
  我知道,他们指的是那些所谓的狂蜂浪蝶。我也知道,美人迟暮的泡泡即使再想骄傲也抵不过这日渐拧紧的青春时光,想趁着容颜未老芳华尚在的时候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一段足以让自己嫁作他人妇之后的五十年的岁月里回味不尽唇齿留香的爱情。
  以前追求泡泡的男生也是成堆成堆的,但是她却始终像一朵高贵圣洁的白玉兰般绽开在枝头,令所有的人都无可企及望洋兴叹!所以在她最美好的时候,她的青春回忆是一片空白。
  及至后来,泡泡意识到了这点,赶紧委屈地放下身段,慢慢接受了一些朋友的安排,去跟一些朋友口中的所谓“优秀男士”频频会面。但是第一次约会还没结束,他们中的许多人就迫不及待地说出“请你和我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交往吧”!泡泡一听就胃口倒足。“一份感情一旦被冠以太过明确的目的就会令人意兴阑珊。”泡泡说。  
  她又给我举了个例子,有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男子,初次见面两个人都对彼此产生了好感,泡泡心想终于遇到个可交往看看的男人了。但是就在告别的瞬间,那个人突然握住泡泡的手,情意绵绵地盯着她的眼睛说,嫁给我吧。“哈,接下来呢?”我问。“自然是我逃之夭夭。”泡泡叹口气,仿佛是自嘲又仿佛是在追述一丝淡淡的无奈和落寞。“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交往的目的最后还不是为了这个?”我说。“可是我所期待中的恋爱过程完全不是这样的呀,甚至连一些最起码的过程都可以省略。他的速战速决让我怀疑接下去他是否就恬不知耻地邀请我直奔主题了。这样的爱情我宁可不要。”
  接下去的气氛似乎陷入了尴尬,我不便安慰情感上受挫的泡泡,但一时又想不出别的更好的话题。三十岁的女人一旦对爱情着了魔,就好像老房子着火一样。
  想找个符合泡泡条件的好男人的确太不容易了,大多优秀的男人都已被更为聪明的女人们绑在裤腰带上了,而那些有闲的男人大多还是一些事业不大成功,兜里也不大有几个闲钱的毛头愣小子。他们或许够年轻,也能陪着你一块儿浪漫,但是想要让他们开着宝马香车风度翩翩地载你去五星级酒店用晚餐,只要想想难得和他一起在一家高级餐厅享用完一顿大餐后遇到买单时的那副尴尬神情,天哪,那之前辛苦营造出来的气氛就完全被破坏掉了。
  还有就是当今现实的世情已把世人也调教得现实万分,好多人还没跟你开始谈恋爱,就已经将在恋爱中的得失算计得一清二楚。他们理智、清醒、进退自如、分寸拿捏妥当,最可怕的是他们很可能脚踏多条船。一旦在一条船上遭遇前途受阻便立即改变作战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弃暗投明,不允许自己受一点伤,谁还肯在一棵树上吊死?那些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锲而不舍、愈挫愈勇的动人故事也只能到一些浪漫爱情剧中去过把瘾了。
  所以,能够满足泡泡要求的恐怕也只有那些世间少有的傻瓜了。那个人既需要有高尚的社会地位和品位,又最好成熟富有,还要有一份闲情逸致来随时陪伴泡泡一颗依旧烂漫的心,实现她随时提出的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当然前提是,必须单身且痴情。可是这样的男人是否濒临绝迹?抑或他根本就是个上帝专为泡泡一人准备的傻冒。
  想起了一个朋友说的话:留几个傻瓜谈恋爱吧,谈真正的恋爱。如果爱情的旅途上,少几条退路多几个傻瓜,世界就会清澈许多。
  找个傻瓜谈一场真正的恋爱吧!那个午后,面对泡泡一双梦幻和忧郁并存的眼睛,我始终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



第一章解读“性感”

 数遍“一个女子从A到Z的二十六种美德”也没找到跟“性感”搭上边儿的只言片语。而那些所谓做一个完美女人的道德品质有:优雅、出色、体面、仁厚、真诚、温柔、高贵、明智、谨慎、和蔼……除此之外还必须得慷慨大方,积极热忱,叫人爱怜,永恒不变……意即:女人们哪,统统按照这些道德标准去要求规范自己吧,哪一天你们做到了以上这些,也就离修道成佛不远啦。
  可是,真的必须要这么照葫芦画瓢地去一一修炼?可否选择一条捷径直接百炼成钢一劳永逸?幸好造物主仁慈,还有一个性感赋予女人最佳的韵律,使得她们能以其独特的风采,置身于多彩多姿的大千世界,并和谐统一地与男人的阳刚之气形成鲜明的对比,构成一道靓丽的风景。
  我们这里指的性感是摒弃了那些或丰胸圆臀骚味十足的香艳美女,或骨瘦如柴叛逆妖冶的模特不谈,那些美轮美奂形色各异的性感除了为男性们苍白乏味的视线提供了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外,也混淆了许多人对性感一词的正确理解。
  我们这里要说的性感与外表的美艳没有太大的关系,美貌或许可以是天生的,但是性感却是一个女子经历了红尘的风风雨雨,在后天里孜孜不倦修习打造换来的。
  一直记得去年在北方过的那个冬天,枝叶凋零万物萧条的十二月里,天将欲雪,因此连空气都是灰暗沉闷的。站在路边等公车的人们一律穿着臃肿而黯淡的冬衣,麻木地等待着,一双双瞌睡的眼睛里装满了都市生活的辛劳与疲惫。
  忽然,瑟瑟寒风中,空气和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不远处迎面走来一位窈窕的女郎——要知道,这样的窈窕在寒冷的北方冬天里是很少见的,但幸好伊没有瑟瑟颤抖。无情的寒风挑开伊一头如丝的秀发,因此所有人都看到了掩映其中的一张慵懒而秀致的脸,不是艳丽,是那种家常的清新和流畅,惟一的装饰是唇上一抹淡淡的红。她的手上挽着一袭优雅的印花手袋,正好与桃红色皮褛下一袭若隐若现惟美浪漫的印花呢长裙相互辉映。一抹丝巾巧妙地点缀于脖颈上,衬托出曲线柔和的锁骨……无论是伊款款走动时的袅袅婷婷,还是沉默浅笑时的娇艳欲滴,无不在述说着一种让人惊艳的风情万种。不是她的浓妆淡抹,更非她别致出众的装扮,
  而是一种在庸常忙碌中显得淡定从容的优雅与沉着。
  而她的身边居然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她的手自然而亲昵地牵着他的小手。很难相信,这样的女子也是和都市中的男男女女们一块儿来挤公车的,而且还是在这样萧瑟寒冬的早上!而她还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别人的妻子,或许这个早上她和许许多多普通的主妇一样经历了战争般的忙碌:做早餐,催促孩子和先生起床,收拾屋子,一切妥当之后才有一些多余的时间跟心情去穿上那样的衣裙,再在唇上涂上一层淡淡的口红。而她的所作所为均是那样的自然流畅不带丝毫做作的成分。这样的美丽,在别人看来是惊艳,而对她来说却是一种习以为常。时间教会了她如何处乱不惊,并甘于平淡。
  她的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无以言说的气质是随着岁月沉淀下来的——她所经历的岁月,从事的职业,走过的路,见过的人,欣赏过的风景,一切成为了她吸收的养分,一切到最后都在她身上融合成为了一种更为深远不衰的魅力,一种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美丽。我们往常说的风情万种、仪态万方指的就是这样的女人吧!
  她们温文尔雅、善解人意;她们和蔼可亲、风姿绰约;她们努力工作、认真生活;她们热爱自然和运动,时刻保持着身心的健康和年轻;她们懂得如何在忙碌的工作与生活中抽出时间来休闲及保养自己。她们从不放弃任何学习的机会,因为她们知道一个女子最终得以魅力永恒的,是她富有趣味和智慧的谈吐和待人接物,是她面对人生困境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宽容、豁达和历练。
  滚滚红尘,茫茫人世间,经历过岁月风雨的洗礼依旧坚持着性感美丽的女子,最是不易,因此,她们是值得我们用一种敬重的目光去仰视的。



第二章每个人都应该有一点自恋

  真自恋的英语为Narcissism,直译成汉语是水仙花。这来自一个美丽的古希腊神话:美少年那西斯在水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便爱上了自己,每天茶饭不思,憔悴而死,变成了一朵花,后人称之为水仙花。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资们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开始左顾右盼茁壮成一股不小的势力,和小资一衣带水不可分割的是自恋。随着小资成为一种现象,它便也如感染了感冒症候群般被拖出水面,成为了众矢之的、人们极力批判的靶子。
  如果你在房间里挂满整幅大型的照片,将所有的空间填满甚至连楼道都不放过;如果你在出门之前宁愿不吃饭也要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来挑选衣服搭配首饰描眉画眼,纵使迟到半个小时也不在乎;如果你在卡拉OK时一个小时握着话筒不肯放,直到引起人家的反感;如果你喜欢大声地在人前发表对事物的观点,生怕人家误会你只虚有其表;如果你热衷冥想,感怀伤逝,关注季节的更替变化;如果你对事业对爱情有着近乎狂热的追求,从心底里渴望成功,渴望获得他人的赞美与认同;如果你十分满意自己的创造力,并对上帝赐予的容貌和精心构造的每一篇文字营建的每一个细节都无比的自信;如果……那么你便会毫无疑问地被冠以自恋的美誉,进而遭到抨击,遭到无情的扼杀,直至被淹没在唾沫里。  
  可是追究到底,人家顾影自怜孤芳自赏无可救药,那都是个人的事儿,碍着谁了?咱也偷偷关起门来扪心自问一下:试问谁的身上没一点自恋的迹象和影子?
  三毛是自恋的吧。这个写字的女人一生都自由、漂泊、特立独行、落拓不羁,即使身处人烟稀少的撒哈拉大沙漠,也时常将自己关在家中作出一番离群索居不与红尘为伍的样儿,奋笔为世间男女编织出一幅幅童话般动人的文字画面,玩世又娱己,并且她生怕人不知而时常做不动声色状地流露:我是很美的。看过她照片的人却无不产生失望之情——和想像中的三毛相去甚远。但这个浪漫而聪慧的女人纵使孤独一生,无人可与之分享灵魂深处绚丽的激情,也依旧无怨无悔地书写着她自恋的文字,最后选择自杀来作为一生的归宿,只留给世人无尽的叹息和追怀。忘掉以往的种种,物是人非之后,如今再谈起那个穿着大朵碎花的长裙站在沙漠的风沙里黑发飞扬的女人,还是那句评价:她是可爱的!
  有人说,自恋有点像生命里的甜品,没有它,生活不成问题,有了它,便特别多姿多彩。也有人说,自恋其实是人格菜肴中的一味盐,少了则寡然无味,多了便难以入口,而分寸拿捏妥当的自恋反而会增加一个人的个人魅力。就像某个著名网络作家所说的那样:“自恋有什么不好呢?不自恋的人不可爱,不自恋的人就不会去探索自己的内心。”
  诚然,自恋可并非真的如批判的那样一无是处,因为自恋,人们往往都力臻达到真善美的境界。首先,自恋的人必是个自信者(尽管有时也会有所偏差),他们相信自己的才华,对自己各方面有着一个比较客观而清醒的认知,因着这份由内而外的自信,所以他们必然笑容甜美、气质高雅、谈吐不俗,敢于为自己争取一切可获得晋升的机会。其次,自恋的人必自爱,因为自爱,故懂得生命来之不易,为使自己在有限的生命里获得无限的充实,他会挖掘自身的潜能,并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竭尽全力;自爱的人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自己的名誉和尊严,他不会为眼下的利益卑躬屈膝,更不屑于为自己的成功对他人狂妄自大,蛮横无理。再次,自 恋者也自重,遇到些困难不会轻易就自暴自弃;自恋者通化、感性,内心柔软,他们往往会被一些小事情、小细节所打动,他们会对那些比自己不幸的人施以同情和感叹的目光,因此你看那些乐善好施、体恤贫者的人中必有自恋者。
  自恋其实是个高尚、不凡、彰显无限尊荣的词汇,所以咱也不必刻意小心地掩藏起自恋的小尾巴而对别人身上自恋的行为龇牙咧嘴横批竖判。



第二章纯情的人

  二十岁之后,若要再听到有哪个“不识好歹”的家伙当面夸我纯情,我也许会在继续巧笑倩兮的同时,在心中把这个人骂得狗血喷头。“纯情”在这个女子们不得不个个张牙舞爪、坚强独立的年代里,可并不是一个多么褒义的词啊,不但不光荣而且还显得从未有过的尴尬和无所适从。所以,你说我纯情,究竟算是在夸我呢?还是骂我?当这一刻,我的手指在文档上艰难地敲出“纯情”二字之后,不由得在屏幕前笑出声来。
  纯情的另一层意思即是简单、肤浅和苍白,就像一张未曾被渲染过的空白纸页,空落落地撂在一边,显得无奈而迷惘。
  身边是一些关于纯情的鲜血淋漓的事实:个性单纯的女友从从,爱上了一个网上的男人。每天雷打不动的一个小时长途话费都是从自己的衣食和牙缝里挤出来的,即使在他说着“我爱你”的时候都不肯主动给她打一个电话。
  秋天的时候她织毛衣和围巾给他,情人节的时候则是巧克力和鲜花。看着她为他哭为他笑,为他在电脑旁苦等上三个小时也不肯和其他人说一句话,旁观的人都不敢劝她,怕陷入爱河而变得不可理喻的从从会因此提出绝交。直到爱得天昏地暗、面黄肌瘦、黯然神伤、体无完肤,才算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一个闲着无聊想在网上寻求一段精神出轨的已婚男人。原本料想,这回纯情的从从该彻底死心了吧,谁知一日早晨起来发现她悄无声息地失踪了,数日后才出现。原来她一个人去了他的家乡,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就像一部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虽然情已逝,却还是要到你的家乡看看,去过之后就了却了一段牵挂。
  毫无疑问,这是纯洁无瑕的从从的初恋,你可以说她蠢说她傻,却不可以抹煞她是一个纯情女孩的事实。
  从小她在家人的百般呵护中长大,没有受过一丝丝的委屈,且恪守着母亲教导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原则等等,直到二十几岁也如陈小春的歌里所唱的那样:纯情无邪如同白痴,拥抱接吻完全未知,只懂牵手这项措施,二人谈话坐同一张椅子,这样亦怕会带来BB……
  没有人忍心向她那颗漂亮的脑袋里灌输关于仕途艰难、人心险恶的理论,而她关于爱情的全部理解和认知则全部来自于琼瑶阿姨的纯情浪漫小说。
  想起那天与几位单身男士的聊天,话题在商务、旅游、股票和房子上转了一圈后不偏不倚地落回到女人问题上,谈的是他们关于娶妻的标准。他们几位均是符合世俗标准的“钻石王老五”:高大,高薪,高学历,品位出众,懂得享受工作和生活,独具个人魅力。
  众人气氛热烈地说着自己对另一半的期求:有的希望未来的妻子是那种善解人意、刚柔相济、乐观开朗的女子;有的则要求她贤淑温良、待人厚道、谦虚豁达;更有的期待她才貌双全、聪颖可爱又独立坚强……说了如此之多,却无一条与纯情有关。
  不禁道出了心中疑问,却迎来嘘声一片:纯真、纯洁尚可接受,纯情?还是免了吧。
  为何?难道纯情的女生们不都一律长发飘飘、面孔清秀、目光清澈、诗情画意吗?这在数年前还是许多男人们心目当中不可替代当之无愧的白雪公主形象呀!可是如今,却已被排斥在你们这些所谓优秀男士的择妻标准之外了?
  男友们满口不屑地说,是那种满脑子不切实际的浪漫幻想,心灵比外表更娇嫩,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一遇到困难就只会躲在墙角哭泣的傻姑娘?拜托,我每天在外头累死累活面对各种压力和挑战,已是身心俱疲,哪儿还有什么闲情逸致去照顾她的纯真情怀?
  而我们需要的是那种会为自己的事业出谋划策共商大计的女子,她会为我梳理疲惫的心情,撑起晴朗的半边天空……
  啊,可是纯情的人必留恋于年少的时光,不想长大,不想去面对现实的残酷,整日里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动辄“我们女孩子”……即使她已一把年纪。对她说话,重不得,轻亦不得。稍一提音,面对你的可能就是梨花带雨……真是捧在掌心里会掉了,含在嘴里会化了。
  可在这个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年代里,哪儿还容得下一颗不食人间烟火又受不了半点屈辱的脆弱心灵?
  当纯情早已不再是年轻的理由和借口,刀光剑影中,谁也不会因为你的年轻而原谅你的无知、简单、不谙世事。纷繁尘世间,如果你还在尽力表现自己公主般的纯情和骄矜,生怕人家不知道你是温室中抚育起来的乖乖女花骨朵,那么迎接你的只能是被淘汰出局的下场。



第二章爱我,就向我求婚吧!

  从来人们就认同:求婚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崇高的赞美。这样的赞美延续了几个时代(如果旧时男人三媒六聘上门提亲也算求婚一种的话),百试不爽,多少强悍能干风光一时的女子最后无不在男人们的求婚攻势下收敛起锋芒,走向了这样一条“不归路”。社会发展至今,这句话多少也遭遇到一些非议和排遣的声音:谁说没有被男人求过婚的女人就一定活得失败?谁不知求婚——鲜花赞美过后就是嫁做人妇,进而洗衣、做饭、伺候公婆、任劳任怨、人老珠黄,最后落得一个黄脸婆的罪名?我一个人,多么清闲自在。
  芳龄十九就已法律系硕士生毕业,目前已做到一家杂志编辑部主任的女友娜娜每次提及“求婚”总心有不 甘地说:越来越恨起男人来,做事不如女人爽快,连求婚都婆婆妈妈,他们在我的生活中顶多只是一个配角。但是,私底下我知道好强的她也有寂寞凄凉的时候:漂泊在外逢年过节的凄清,午夜惊醒时那种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彷徨。此时,就算再泼辣任性也难以拒绝身边有一个热热的肩膀依靠,被一双宽厚有力的手紧紧握着,这时候就想起要结婚了。那天看电视采访,镜头前愈发光彩动人的歌星孙悦眯着一双小眼睛说:“当然想过要结婚啦,想要结婚的女人才能永远美丽,才有精神去干事业嘛!”听说伊常在忙碌的工作之后拿着绣花针安静又略带忧伤地坐在布置一新的房间里刺绣,边感叹着这样的自己居然嫁不出去!  
  是啊,女人说不需要男人的呵护疼爱,只是留恋单身的自由烂漫,那统统都是假的。只是再也不可能了,像《101次求婚》中那样的感人镜头:达郎抓住每一个适当的时机,向熏表明自己的心意,真情流露……真的只有在日韩偶像剧中才会出现的镜头啊。“我,即便是五十年之后也不会改变,我仍然会像现在这样爱你!”“我是不会死的,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会死的。”那些动人的情话煽情到了让现代男性所不齿。
  新近有一部电视剧叫《欲望都市》,在各地掀起一阵收视狂潮。剧中的四个女人一律成熟美丽,一律事业有成,一律魅力非凡。她们美容、健身,不惜血本一身名牌来武装自己,时刻提醒自己保持一个最佳的状态好结识更多的男人。可惜,即使这样也无法杀死女人们私底下的寂寞——因为那些可恨的男人们不配合。
  这样的剧情不禁让现代都市女性们心有戚戚然,进而七嘴八舌地对她们惺惺相惜起来。
  齐声问道:这个世上的男人们都是怎么了?难道他们集体约定好了吝啬于向女人求婚吗?
  没办法啊,大多数时候,现代的都市人就是不爱了,不再有心动了,分分合合、世事沧桑磨灭了一颗曾经相信爱情会地久天长的心。于是在面对婚姻时,扭扭捏捏举步不前。面对求婚这项人生的重大仪式更是战战兢兢,抱着无限惶恐的心。也许恋爱会是浪漫至极,你侬我侬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甜言蜜语海枯石烂至死不渝。可是,那样炽热的感情一路发展下去,剧情却在最重要的那一刻戛然而止。她在一厢情愿满怀甜蜜地等待最惊心动魄的告白,他却不再说那些令人耳热脸红的绵绵情话。虽然还是一样地约会、吃饭,接送她回家,两个人之间像在进行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她想占据却缺乏勇气,他想靠近却又突然逃离。看上去依旧笑容灿烂礼尚往来,私底下则暗暗较量风起云涌。
  但她的心终究如那春风吹过的野草般死而复生,心想着:也许就在下次,下次他在电话中一定会说出那句期待了已久的话;也许就在下次见面,那时他一定故作不在乎,然后等自己一回头就从背后掏出戒指、玫瑰。但是,一颗心终究由满怀期待到失望,然后不再抱有任何希望。
  求婚,变成飞蛾扑火之前的最后的绚烂,那一刻的荣耀璀璨、光华无限统统成为毁灭之前的瞬间定格,将被永远地缅怀和追悔。但是生命如此仓促短暂,生活充满了多少艰辛和无奈,男人们,还要让你的矜持浪费多少宝贵的青春,让你的软弱消磨多少美好的时光。别期待像《逃跑的新娘》里一样女方会主动出击开口求婚,也别被女人们一时的冷嘲热讽所吓跑,一往无前勇敢去追吧。等待一个好日子,或阳光灿烂的午后或月圆星朗的月夜,地点就在有喷泉的公园或自家的后花园,玫瑰不要很多,钻戒也不要太大,不需要酝酿太久的宏篇大论,不需要太过肉麻的温柔前戏,果断地双膝一屈,下巴一抬,抓过伊的小手,深情款款地望着她的眼睛——你不嫁给我,还能嫁给谁?



第二章美女,是一种什么玩意儿?

 我竟然把美女比做是一种玩意,是不是头脑发热啊?别人暂且不说,恐怕那些誓为美女竞折腰的英雄好汉们就率先饶不了我。这女人一旦长得美,就好比是商品被打上了稀有贵重的标志,不但可以奇货自居,而且身价以百倍飞涨,不愁没有销售渠道。
  女人本是大自然中一种普通不过的生物,但美女却是与众不同的。她们可以理直气壮的成为一道人世间不可或缺的风景,成为让男人们为之疯狂,为之迷醉,为之心旷神怡,为之奋斗终身的神奇力量。
  美女们生活在如今这个年代可是再幸福没有了。大大小小的选美,各种巧立名目的比赛,莫不是为了发现美女,挖掘美女,展示美女,让美女们的美不至于淹没于市井街巷,而得以脱颖而出,受更多眼球的瞻仰。原本尊贵富有的,便可锦上添花,原本普通平凡的,则可以一下飞上枝头做凤凰。岁月倒退到几十年前,国内或许还有个把美女不了解自身的美也不懂得善用资源的,别人当面称呼其一声“美女”,她便如临大敌,怒目相待,惟恐你居心不良,玷污了她的清白名声。
  如今,这恐怕是种传奇了吧?只要是稍有几分姿色的女子,便知如何用美貌来不动声色地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金钱、名誉、地位。而那些自认为还不够美的,则是羞愧难当,日日勤加修炼,以求早日羽化蜕变,走在人前扬眉吐气。因此市面上,只要是女人用的东西就不愁卖不出去,谁让妇女姐妹们个个想站起来争当美女呢!
  
  美女是一种消费的推动力,君不见那些大大小小的车展、房展上,哪一个少得了美女们巧笑倩兮的身影?美女也是一种无可抗拒的战斗力。听说在伊拉克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时,为了慰问前方为国奋战的将士们,身材火爆的《花花公子》封面女郎们特意拍了几组清凉照,寄到一线以振士气,其效果不亚于为那些想家思乡的将士们打了一针强效兴奋剂。
  美女是一种天生的尤物,是名贵花草,是凤中之凤,是人人慕仰和欣羡的对象,是让平庸平淡的我辈妒忌垂涎却终究无可奈何的天之骄女,所以,她们生来就要人来宠的。我们需要无条件地接受她们惯有的挑剔、娇嫩、虚荣、高高在上的特点,而施以千万倍的呵护小心。如若不然的话,你还敢奢望娶个美女?
  但对于美女的追求,几千年来始终没有停歇过。君不见前有古人后有来者,都一个个前仆后继。这也是有理由的,美女纵有万般不好,但也有一个大大的好处。娶个美女太太回家,日后纵使伊具有平常女人好吃懒做的惰性,每日里只懂吃喝玩乐、描眉画眼,但只要还能时常见着她一面也是好的呀,可以养眼嘛。哪天出席什么活动,带到人跟前儿一亮相,只要听听旁人的啧啧赞叹声,男人的一点卑微虚荣心一下就填满了。
  我的一位平日里看来还算正经八百的男性朋友,某日在杂志上看过一位美女的照片之后便惊为天人。接下来的日子里渐渐相思成疾,茶饭不思。几个朋友也只能暗地里悄悄讨论:能把这位老兄弄得如此神魂颠倒,想来此位美女非尔等平常之人呀!听说不但外表完美,更是内外兼修噢。总不能见着朋友一路憔悴下去,眼看要小命不保啊。于是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终于约到了和此位美女见上一面的机会。噢,忘记说了,美女是位作家,美女作家。
  见面那日,我那位男性朋友盛装打扮,坐在约定的地点,忐忑不安地等待前来的美女。约定的时间过了十几分钟后,美女总算款款而来。身影婀娜,长发披肩,只是她还戴着一副夸张的大墨镜。她摘下墨镜之后,我的那位男友顿时目瞪口呆……为何?那位美女的脸上长了一脸的痘痘!简直有被毁容的嫌疑,且眼睛浮肿,目无光彩,与照片中的形象判若两人!打那次约会之后,我那位男性朋友便再也没提起过要娶美女之事,看来打击不小。
  想来也是,外人只顾看光鲜热闹,岂知在光彩照人的背后,“美女”二字是需要用多少的金钱打底,用一种怎样的钢铁精神来支撑的哟!若不是天生丽质,特别受上天眷顾的话,大多数普通级美女还是得靠后天自身的努力修炼。保养,可是件任重道远丝毫马虎不得的事情呢。
  来看看一位年届四十仍被人以花瓶誉之的美女每天的保养程序:每日里铁打不动的八小时睡眠;每季不可或缺的出国淘衣;早上起来洗漱完毕后先要在脸上敷上一层保湿营养霜,然后吃一碗不加糖的燕窝;爬半个小时的楼梯;下午约朋友打球或者喝下午茶,逛街;晚上赴宴,出席各种PARTY……
  除此之外,哦,她当然还得为每日里需要出席的各种场合大小、天气变化及心情好坏而搭配不同的发型、服饰、香水和伴侣。有细皱纹的部位她不敢轻易扑太多的粉,因为她喜欢笑,而粉会使她原本并不明显的皱纹加深。为了那头细密柔软的长发,她必须配备不同的洗发水和吹风机,还要每周两次去美容院保养。因为年龄的关系,她更加懂得呵护双眼的重要性,所以她选用的眼霜是世界名牌雅诗兰黛,眼睛疲劳的时候只要敷上十分钟,立刻疲劳全消,双眼还能变得更有光彩。另外,她得每日里吃从不同国家空运过来的新鲜水果,因为那样对于美容美肤都有益……
  别嫌麻烦,这才是冰山一角呢。所以说,刚才那位和照片上有着天壤之别的美女会令人大失所望也不奇怪了,也许拍照可以用灯光和脂粉来欺骗观众,但落实到生活中,可骗不了自己的眼睛。试想,我们这些日日奔波在滚滚红尘之中,事事不甘落于人后的女人,每天甚至连最起码的几小时睡眠都保证不了,还谈得上什么细节的保养?
  不是美女又怎么样?我在丑男眼里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美男子眼里就是难得的美女;我在女生眼里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男人眼里就是美女;我在地球上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火星上就是超级美女……



第二章我爱言情剧

 据说言情剧最早是源于那些古典的言情诗文,那“摇落秋为气,凄凉多怨情”的叹息,那“春去秋复来,相思几时歇”的萧索,那“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的旷怨,还有那“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煎熬和那“梦君如鸳鸯,比翼云间翔”的欢乐……不说了罢,说了也只会徒增一份愁怀,平添几许相思之苦而已。
  前几天还在听谁絮絮抱怨:谁来陪我谈一场诗情画意风花雪月的爱情,不求天荒地老后世流传,但也求轰轰烈烈此生无悔啊!可是谁愿意?
  下班后打电话给他,得到的答复只有两个字:没空。再问他,他便端出一大堆推拒的理由来。这便是那个昔日在陪我花前月下浓情蜜意时,发誓要一辈子呵护我怜惜我,可以听我一声召唤就陪伴我去天涯海角,就是不让我受半点儿委屈的男人?!但是,每一份俗世的情感都会殊途同归,逐渐走向微光寂灭的吧,因此我并不怪责。只是——在每个凄风苦雨的日子里,在滚滚红尘之中跌爬滚打累了,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便是脱下高级套装,将脸上的胭脂水粉轻轻擦去,换上轻柔的睡衣,泡上一壶茉莉香片,然后打开电视机……我就这样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掷进言情剧的万丈柔情里,然后感觉心的角落里那些不为人知的褶皱在慢慢地舒展、熨平。
  不久前爱上了一部浪漫主义革命言情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便一集一集地追着看。那个从小没爹没妈吃百家饭长大,长到三十几岁只知道革命的男人——石光荣,在见到褚琴的第一眼时就怔住了,从没见过如此漂亮活泼的可人儿啊!然而他的一番苦心追求却无情遭拒,他便找到她的父母,还没说话就给两位老人家跪下了,请求他们把女儿嫁给他,“我会一辈子对你们好的!”是铮铮男儿的一诺千金吧。新婚之夜,他的情敌持枪闯入,正好被值班的卫兵抓住。面对情敌眼中燃烧的怒火,石光荣只淡淡的一句:什么是理?
  我爱她,娶了她,这就是理。你既然喜欢她,早干什么去了?多么鲁莽蛮横的求爱方式,多么稳操胜券的爱情宣言呀,那一刻我是多么的怦然心动!当看到身边的男人们或漫不经心思前想后,或犹豫不决战战兢兢时,我想我是喜欢石光荣那样的男人的!
  为什么不能爱?既然那里有人世所少有的繁华胜景,有日益缺失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可贵真情,有冰清玉洁聪慧貌美伶俐可人的女主角,有细腻温情高大勇敢的英俊男主角,为什么不能爱?喜欢听到那个外表酷酷的男主角说,如果你喜欢天蓝,我就领你去西藏云南;如果你喜欢水绿,我就带你去漓江、西湖;如果你喜欢天上的星,我就买一颗最大最亮的钻戒将你牢牢套起来……
  噢,多么像一段发生在上帝他老人家微合的眼皮子底下的爱情,两个人爱得如痴如醉,缠绵悱恻时,就把自己关在一个小小世界中互相感动,互相陶醉着,浑然不闻窗外的人间疾苦。
  但是,既是梦就注定会有清醒过来的一天,到时如何面对情侣间的反目成仇,劳燕分飞?
  想来我爱着言情剧的理由还有一个,就是所有的浪漫爱情故事,均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恰当时刻被打上了“END”,只留给观众一个意犹未尽的结尾,留待我们在日后无穷地遐想,细细地回味。没有日常里的柴米油盐、细碎唠叨、欺骗殴打、丑恶嘴脸,没有。
  我喜欢《东京灰姑娘》中那个如我一样平凡善良却比我幸运多的姑娘久井映见,她深情款款地说:“当我渐渐觉得这个城市很冰冷的时候,遇见了他……”然后她就真的与那位英俊富有的男主角谱写了一段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现代童话。
  在《美丽人生》里,坐在轮椅上的常盘贵子对着帅哥木村拓哉幽幽地发出这样的感慨:“我觉得比起早死,我更要感谢神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能够这样跟你相遇,这样被你爱着……”多么让人心旌摇荡!但是故事没有后来,因为编剧安排女主角最后在爱人的怀里幸福地死去。于是两个人的一段有始无终的“美丽人生”就这样永远地成为了世间痴男怨女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她的泪水还是温热的,然后,那是她最后的笑容。我为了不想忘记这个笑容,拼命地按下心里的快门,将它烙印在眼中,烙印在脑海中,烙印在心里,烙印在我的一生……”
  许多个夜晚,电视上的男女在缠绵肉麻着,我盯着屏幕哭得稀里哗啦,声嘶力竭。
  请你不要笑我,我还没幼稚到相信那故事里的男女确有其人,我只是在哀悼,自己竟从不曾有过那样一段荡气回肠的浪漫爱情!
  所以,我那么爱着言情剧,国外的、国产的、古典的、现代的,一律照单全收,统统拿下。当我在情人日渐冰凉的拥抱中苟延残喘时,我需要它;当我在他不堪一击的谎话里继续保持着动人微笑时,我需要它;当我在现实生活的风霜刀剑之下心灰意冷、举步踉跄时,我更是少不了它。尽管我也知道,所谓的言情剧,不过是导演和愚蠢的观众之间达成的又一种心照不宣的欺骗和被欺骗罢了。只是,如果还能从中窥见一些人间真情的踪影,从而获得一些活下去的勇气,那也是好的啊!
  在任何孤单、伤心的时候看看言情剧吧,因为这也是我活在这苍茫的人世间惟一仅有的一丝温暖慰藉了。



第二章我是淑女吗?

  淑女,一个多么温婉、娴雅、迷人、高贵的词汇。如果非要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那么冰清典雅的藕荷是再合适不过了,仿佛嗅一嗅就能闻见那带着古典浪漫气息的馥郁清甘。
  在古时候,淑女指的是那种知书达理,吟诗作画,笑不露齿,温柔可亲的女子。日常独居闺阁小楼中,时常做出双手曼挽,莲步轻移状,凡事虽有主见,但不会轻易说出来,因为要顾及到方方面面……比如红楼中的名媛薛宝钗,可算是个中典范。
  《飘》中的郝思嘉虽无多少做淑女的天分,但其母亲——一位法国的名门之后,从小受着大家闺秀教养长大的女子,却是位不折不扣的淑女典范。她教给女儿的是:“男人在讲话,你千万不能插嘴,即使你认为自己比他们高明也罢。男人可不喜欢说话太冲的女孩子。”“做小姐的应该眼睛朝下说:好吧,先生,我一定照办。要不就说,听你吩咐,先生。”……她14岁即嫁做人妇,挑起了家庭主妇的重担,并能依旧保持着礼仪,对丈夫和子女永远耐心、温柔、好声好气,对待下人永远和颜悦色、公正无私。尽管家中每天都有乱糟糟的紧急事情,但她总是不慌不忙,应付自如。她处世忠诚、宽容、温顺、慈爱、睿智……她身上永远飘着淡淡的清香,鬓发永远的纹丝不乱,身上的绸裙永远的整整齐齐……
  啊,太过完美了吧,那样的高贵、文雅,像一朵高高在上的浮云,看上去近在咫尺,却实则天涯海角遥不可及。所以,身边的下人、丈夫、女儿都把她看做一个神圣的人,因为即使她死了3个儿子,旁人也从未见她失态过!
  只是那样的话,会错过多少人生该有的趣味?临死之前,她在嘴里不停地叫着一个男人的名字,那是很久以前她惟一真正爱过的情人的名字。多年以前,他离开了她,也把她的心和青春都一并带走了。最后她把自己的一个美丽而空洞的躯壳嫁给了一个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直到最后把生平惟一的隐私带进坟墓里去的那刻,圣洁的一生才匆匆落下了帷幕。
  又有谁知,在她那完美无瑕的外表之下所隐藏起来的痛苦和凄凉?就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真正了解她,“郝思嘉曾把自己的母亲和圣母玛利亚混为一谈,如今她大了,仍然认为没有理由改变自己的看法。”啊,终于知道什么叫悲哀了吧!
  我宁愿做一个对于母亲的苦心教诲偶尔阳奉阴违,为了体现自身的魅力和邻家的英俊小生打情骂俏,在人前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的意见,看到别的男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而窃喜不已的真实的女生,就像那位迷人而率真的郝思嘉小姐一样。
  想来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在郝思嘉那颗漂亮却简单的头脑里,因为被典雅高贵的母亲和百般挑剔的黑嬷嬷灌输了太多关于上流社会淑女的教条,但是却又无法跟她从父亲身上所继承的爱尔兰血统中天生的粗野狂放的本性真正融合,所以她一方面显得仪态端庄,举止文静,另一方面故作娇憨的脸上那对爱动、任性、生气勃勃的绿眼睛却暴露了她的本性。啊,多么可爱又真实的小女人!所以那位自命不凡的白瑞德船长才会爱她爱得发狂!这位从不肯屈膝于石榴裙下的男人在向她求婚时第一次口吐真言:“我第一次是在十二棵橡树庄园看到你的,当时你扔了一个花瓶,赌咒发誓证明你不是小姐。从那以后,我一直打算不管怎样都要把你弄到手……”
  噢,我承认在看到这一段时,我就发疯般地爱上了坏男人白瑞德——但余音未落,有人慌忙掩口制止,顺带观察下四周惟恐被人偷听了去——母亲她老人家严厉地告诫说,一位真正的淑女是不会把自己喜欢谁这样的话随便说出口的,否则就有轻浮之嫌。这对于从小就梦想着自己的女儿能成为一名淑女的她来说可是大忌。
  伊的偶像是在陈丹燕的小说《上海的金枝玉叶》里那位即使在一贫如洗的年月里也要自己动手,用家里仅有的一只铝锅,在煤炉上蒸蒸烤烤,在没有温度控制的条件下巧手做出蛋糕来,然后怡然自得地享受下午茶的富家小姐,并努力让我也依葫芦画瓢地跟着人家学。当然,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这等俗女子哪儿学得来人家的那份骨子里透出的气定神闲,及经过动荡洗礼后愈发娴熟迷人的大家风范?我今日能东施效颦一番,可是我能担保得了自己在跟朋友聊天聊得兴致高昂时,还能不滔滔不绝、夸夸其谈、手脚并舞?我能让自己在赶着去做一个紧急重要的采访时,还能足登高靴、长裙款款地保持住高贵风度?我能在跟同事们为一个选题好坏而不得不面红耳赤唇枪舌剑时,还依旧能不急不躁,不愠不火吐气如兰?我能改变自己嫉恶如仇的天生禀性,在坏人伤害无辜,负心汉抛弃家小时,不说声:“我靠!”
  噢,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难太难了,看来我还是无法舍弃那些人性中固有的恶习、糟粕,无法狠下心来迫使自己改头换面,发愤图强,从而全面提升自我。那……这么说来,我也注定成为不了一名真正的淑女了?到底心有不甘。
  昨天母亲还兴冲冲地跑来找我,然后笑眯眯地指着一本时尚刊物上的《淑女手册》和声细语的对我说:现在终于知道该如何将你调教成一名淑女了。我一看,立刻昏了过去。上头白纸黑字地写着:现代淑女除了要精通琴棋书画,掌握计算机、英语之外,还得学会讲顶顶难学又拗口的法语,弹奏需以旗袍雅韵相匹配的古筝……




第二章请赐我一个蓝颜知己

 看过一篇文章,讲述的是女人一生中该拥有哪几个不可或缺的男人,不觉说进了女人心坎儿里去:精神健康的父亲,智勇双全的大哥,不完美的初恋情人,忠贞不渝的老公,不败家的儿子……当然还有一位不可或缺的中用而不中看的蓝颜知己。
  有一句口号说:每个成功的女人都应该拥有一个蓝颜知己。而我想说,所有的女人都该拥有一个蓝颜知己,那些成功美貌意气风发的女人需要,那些平凡失落的女人则尤其需要。
  想来,这该是女人喜欢的。每当和自己的老公剑拔弩张之时,就可跑到他那里去求助,让他充当临时的狗头军师,为自己出谋划策,安度危机。如果和丈夫吵得身心俱疲,又怕遭致暗讥而不敢向平日里那些唧唧喳喳的女友们倾诉心事时,也可以找他痛快淋漓地哭诉一番,舒缓一下压力,而不必担心会被人挖苦嘲笑;如果家中有了如搬家腾地儿或小孩半夜里上医院急诊等需劳筋动骨的事儿,老公不在身旁,这时一个电话,忠诚无比的蓝颜知己立马能光着膀子挺身而上,充当苦力的角色。唉,可比那些只会聒噪却中看不中用的小姐妹管
  用多了。想想,这难道不是许多女人一生穷其心智梦寐以求的?
  还有,每每跟那个需共度五十年却早已看得生厌的男人相视无语时,可以心无芥蒂地约那位蓝颜知己出来啊!两个人,亲密地面对面坐在气氛幽雅的茶室里。他气宇轩昂,红光满面,神色清朗。你长裙手袋,精雕细琢,举止端庄。在外人看来,简直是一对完美的璧人。对婚姻的乏味感一扫而光,仿佛又回到了那段快乐无忧的热恋时光!你可以向他毫无保留地袒露心怀,可以在一起理想、工作、孩子、时尚、爱情无所不谈,包括那些你未必会对丈夫说的话。你可以朝他发发牢骚,撒撒娇嗲,却无需担心他会因此误会你的用心,因为他是你相识多年又彼此深知的蓝颜知己嘛!而你在面对他不中看的外表时也不至心猿意马。最后,茶喝完了,心事说完了,原本沉重的心情也一下子轻松通透起来了。于是AA制付账,走人。无需对彼此负担什么责任,也无需说什么感谢再聚之类的话,多么的干脆利落。
  要知道在看完那本《飘》之后,我是多么羡慕郝思嘉呀!拥有像白瑞德那样富有、慷慨、风趣、勇敢、帅气的蓝颜知己——当他还未向她求婚之前。在战火四起的硝烟里,他盗来马匹,冒着生命危险送她和她的朋友冲出敌人的重重封锁回到安全的陶乐家园;在她急需用钱重建家园时,他又偷偷地用不致损伤她那骄傲的自尊心的方式,借钱给她,帮她渡过难关;当她怀着孕需要每天赶着马车去照顾店面的路上,他就每天准时出现在她面前,陪她说笑,直到把她安然送达目的地,为的只是不让她受到那些黑人的欺辱;在她死了第二任丈夫之后,他马上放下一向高贵的身段,不管是否会因此遭到她的无情耻笑,而向她真诚地表白爱意……
  噢!还能再找到第二个比白瑞德更称职、更完美的蓝颜知己吗?每逢我一个人伤心落寞、孤单无助时,我常饱含热情、满怀希望地诚心祈求:上天呀,请赐我一个这样的蓝颜知己吧!因为我的人生中已没有了智勇双全的大哥、不完美浪漫的初恋情人、忠贞不渝的老公,除了寄希望于那位蓝颜知己,我还能奢求什么呢?



第二章爱是一种美丽的传奇

  在懵懂纯真的孩提时代,我曾依偎在妈妈的怀中,一脸认真地发誓说要一生守候在她的身旁,永远不离开。那时,妈妈是我生命里的全部牵挂和一切美好记忆的源泉。“是母爱让我了解了世上一切的爱,也因而让我冷淡了世上一切的爱。”这是冰心说的吧。的确,也惟有母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永恒无私的情感,不需要任何的预约与承诺。这份爱的给予从我们生命的开端,流至结尾,生生不息,源远流长,使人生郁郁葱葱。
  可是母爱不是也不可能成为生命中的惟一,我们注定无法逃避与一个异性的相爱,就像我们无法回避长大一样。渐渐地,儿时信誓旦旦的承诺会被忘却。女孩第一次因为父母不喜欢与自己约会的男孩而勇敢地出走,小时候喜欢欺负女生的男孩第一次为了邻班女孩的一个微笑而整晚地失眠。那一刻起便意味着我们开始长大,爱情占据了主导,成为人生重要意义的所在。
  能在自己如花的岁月中遇见所爱的人或者有幸在心灵未受玷污时拥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知己,那该是一种怎样无上的幸福啊。少年时代的相爱,拥有的是最纯的情怀,最真的笑脸,这种无瑕的情感会是心间一片暖融的幸福,柔柔地从天外洒落,不掺杂一丝世俗的污垢。滚滚红尘,茫茫人海之中,你邂逅了他,他只选择了你,这一缘分,弥足珍贵。而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从拆除横亘在中间的高墙到彼此敞开最真的自我,直至最后的完美结合,这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传奇。
  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拥有这份幸运的。罗曼·罗兰说:爱我的人我不爱他,我爱的人他不爱我,而相爱的人总是要分离的。而最终的失败啊,总是有人不曾用心。爱如是,世事皆如是。真爱如同千古绝唱般迷人和难求,有的人苦苦地寻觅追求了一生,得来的却只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爱情,这种惟一不能被物质生活所激起的至美至真的情感本身就存留着缺憾,也正是由这种缺憾编织了完美。
  难怪有人说所谓的爱情其实是体内的一种激素含量过高所致,其所能维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八个月,而所有的爱都是建立在美化对方的基础上的,这便是为何真正的爱情不会长久的原因吧。人类往往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朝夕相处的现实常常是要令人感到难以承受的。在蜂拥而至的片面真实面前,曾经的美好幻想就会犹如放在手里的激情般灰飞烟灭。人们一方面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却把其他的东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情。我们越深入我们生命的深处或另一个人的生命深处,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
  
  爱情的美丽程度是跟许多相关的东西成正比的,譬如才识、地位、经济,譬如具体到个人的品位和素质,还有环境,看是不是有合宜的时间、地点催生美丽。而真正的爱是没有目的的,是无所求的,像一潭滤去了所有杂质而沉积下来的至美至尚的澄水。真正的爱是彼此的、相互的,是需要两个人共同浇灌、培养、呵护的,需要你倾尽一生去细心呵护、真情滋润。这种带有终极意义的美丽,又往往具有悲剧的色彩。
  很多时候爱情像一尊精美的雕塑,在世事的洗礼中任由时光如尘轻轻附上,失去本来的光泽;或是一则纯洁的童话,需要一个琥珀般的等候,再用无数苦难去搓揉。尘世中的人们多不敢轻言爱情,因为怕娇嫩的肩头有无法承受之轻。害怕爱情这个娇贵的易碎品,在自己手中支离,担心童话里的故事一旦沾染上世俗的尘埃就变成一场令人心惊的午夜梦徊。爱情于是就像空气中的泡泡一样永远只是心里的幻想,在那个人出现之前,她注定要飞翔和疲惫,然后寂寞。而我们在不停的相遇、相聚、相爱、相离中纯熟了手法,也磨蚀了感动。
  想起了茨威格,他的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个女人,一生固守着一份不为人知的爱情,甚至连她的爱人也不知道。在小说的结尾,也就是那封信的结尾,她即将离开人世,她说:我曾经多么爱你,而你在这爱情上却没有一丝累赘……我不会让你痛苦的怀恋——这使我感到安慰;我并不拿我的死来做任何有损于你的事——这使我感到安慰。正如她所想到,他看完了信,努力在脑海里捕捉到的,也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模糊不清的影子,总也构不成画面。但是,他桌上的蓝花瓶空了,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空了——少了她。每年这一天,一定会遣人送上白玫瑰。
  这样的爱情像是一个凄美苍凉的手势,而对于她来说,爱已被诠释为一种宗教,像人类爱上帝那样并不奢求获得任何的馈赠。终身相伴、白头偕老的爱情固然美好,但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情感又有几人能幸运地拥有呢?
  在一个冬日的黄昏,夕阳的余晖正一点一滴地滑落。公车缓慢而迟重地穿行在拥挤的城市的街头,车窗内是一双双漠然而生疏的眼神。寒风萧瑟的街头,是他推着她的轮椅缓缓而行的身影。风很冷,他便把外套脱下严严实实地盖到了她的膝上。两个人的白发被吹乱了,在风中毫无抵抗地飞舞着。车子继续前行,很快将他们蹒跚的身影抛在了后面,渐渐地消失在视线之外。
  一颗心忍不住隐隐地起了疼痛,想起那首《白发吟》中的诗句:亲爱的,我年已渐老/白发如霜银光耀/惟你永是我爱人/永远美丽又温存。就让我这样看着你,看着你一生又一生的轮回,可好?从你的笑颜到白发,从蹒跚学步到伛偻而行,无望却无悔地守望下去。
  老人的每一缕白发、每一道岁月的烙痕中蕴涵的是多少朝朝暮暮相濡以沫的挚爱情深呢?
  我一遍遍地问自己。



第二章爱到极至

  晚上陪家人一起看电视,略带倦意的眼睛不经意间被这样一幅动人的画面所吸引。镜头捕捉到了这个感人的细节,年迈的他将一双枯瘦的手紧紧覆盖在她的手上,平静而坚定地说,我要陪你一起走完余下的路,今生今世都不会放手。
  今生今世都不会放手,这也许就是对两位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的苦苦等待最好的报酬吧。
  五十年前,青梅竹马的他们彼此倾慕并有了爱情的盟约。婚礼的前一天他却被抓去当了国民党的壮丁,来不及向她道一声别离。之后,他又被迫流落去了台湾,从此生死两隔、音信茫茫。
  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终于有了消息,再见面时彼此都已是两鬓斑白的年暮之人。但他和她都遵守了半个世纪前的约定,男未娶、女未嫁。
  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没有人们预期中的那般悲喜交加,痛哭流涕。仿佛分别只是昨日之事,所有痛苦的等待和思念都凝为重逢时的一句,你好吗?
  他用颤巍巍的手细细密密地为她梳理满头的银丝,老人安详的眼中所焕发出来的光芒依旧还是那么的年轻美丽,在他的心目中她依然是当年那个陪他一起看月亮数星星一起憧憬美好生活时的她吧。
  是什么让两个正值青春年华的人在风起云涌世事变迁中抵制了生活的种种艰辛和诱惑,又是怎样的一种信念让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孑然一身守候着没有约定的遥遥归期,而没有丝毫的埋怨呢?只是一份梦系的牵挂贯穿了漂泊大半生的他一颗游子般的心。而也只有她知晓,在每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她是忍受着怎样的思念煎熬并期待着他终有一天能蹒跚地归来。
  我想这便是至真的爱吧。爱到极至,不管时空如何阻隔,不管岁月如何蹉跎,都还能一如既往地为远方之人等待,并坚信终有相逢的一天。等到青春在等待中日渐黯淡,等到柔情在岁月中磨蚀得伤痕累累,直至韶华不再,依旧毫无怨言。
  想起了一个朋友的故事。
  多年前她还是一个羞涩而安静的少女,在东南亚的一艘豪华游轮上打工。二十岁如花一样的年纪,对爱情有着期盼也有着隐约的惶惑。他是一个儒雅的台湾富商,刚经历了婚姻破裂的不幸。
  正是世界各地的游客们纷沓来船上游玩的时间,她因为和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室友起了点口角受了委屈,正偷偷躲在角落里哭鼻子。所有离家后的思念和艰辛都一并袭来,使她哭出了声。
  他正巧从旁经过时发现了。在豪华游轮辉煌的灯光掩映下,瘦弱的她显得那样楚楚可怜,不由得让他顿生怜悯之意,踌躇了一下便拿着一方白纸巾走过去递给她。发现是个陌生的男子,她不由羞红了脸,因为窘迫而哭得愈发厉害了。他有点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安慰才好。从口袋的皮夹里随手抽出一沓崭新的钱币来给她,别哭别哭,这个你拿着。小女孩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架势,不禁惊慌失措起来,赶忙拒绝,不,不能要你的钱。但他坚持要给她,最后还是她执拗不过,说,就拿一张吧,剩下的我真的不能再要了。但他微笑着把钱都塞到她 的手中。
  其实对于一个客人来说付给服务生小费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未经世故的她还不明白其间的默契。想想终觉过意不去,“咚咚”跑回房间把前几天母亲寄给她的家乡土特产都拿了出来,一股脑儿全塞在了他的怀。
  这一刻他怔住了。虽然只是一些不值钱的海鲜干货,但让他感觉沉甸甸的。他知道这些浸透着家乡和亲人温情的东西对一个只身来到异国打工的女孩来说有多么的重要。经常奔波在世界各地周旋于灯红酒绿之间的他也深深懂得什么才是最宝贵的。女孩刚哭过的大眼睛有点怯意地望着他,明亮而清澈,脸上还挂着残留的泪痕。灯火掩映下,不经丝毫修饰的她显得如此清纯而单薄。女孩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窘样,不禁破涕为笑。
  就在那一刻,女孩带着泪痕的大眼睛和羞涩的微笑永远烙刻在了男人的心中。
  在这之后的许多年里,那个漂泊在东南亚各个港域的中国姑娘始终牵系着四海漂泊行踪不定的他的心。每过一段时间他都会上船去看望她,陪伴女孩度过许多想家的日子,给予她犹如至亲般的关怀呵护。
  在这许多年里他经历了很多个女子的爱情,但最终没能有一个让他再次走入婚姻。
  这期间她看着他日渐苍老,他看着她由一个沉默的丑小鸭变成了一个更为丑陋的大胖子最后终于蜕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女子。即使在她最丑最胖的时候,他的关怀和爱护之情也没有减少过分毫。他从不束缚她的任何自由,只在远处默默观望,鼓励她与别的男孩子交往谈恋爱。
  她毕竟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年少懵懂的少女,她默默享受着他给予的无私关爱,也曾感动但毕竟没对他表示过什么。
  而她的母亲一开始便粗暴地制止了他的好意,认为一个比她女儿大上许多又离过婚的男人带给女儿的只能是伤害。面对老人家的冷言冷语,他最终用自己的真诚和润物细无声的无限耐心打动了他们全家。她那苛刻的母亲也终于接纳了这个来自海峡彼岸的朋友。
  当那个说过要爱她一生的男孩无情地离她而去时,心灰意冷的她终于想起了许多年来一直默默关怀着她的温柔目光和一颗可以任其倾诉所有痛苦的心灵。
  节日里他像往年一样飞来看望她,她第一次在言语中吐露出了要嫁给他的意思。他轻轻地拥着她的肩叹口气说,你是一个多好的女孩呀,可我是一个在感情上遍体鳞伤的人,我没有资格以我的自私来破坏你的完美,你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真正生活,应该有更好的男孩来好好爱你。她闻听后,终于真情流露,哭倒在他的怀中。
  我的朋友每次对我说起他的时候,都会两眼润红。这份至真至纯的情感深深地震撼着我。这便是爱到极至后人的感情吧,没有占有只有付出。
  来自异性的什么最动人?我想不是那些浪漫的山盟海誓、风月情浓,而是经受住了岁月的风风雨雨而坚持不变的真爱和一缕始终带着爱意和关怀的目光。正如歌中所唱的:很爱很爱你,所以不牵绊你往更多幸福的方向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爱到极至,真的很美。



第二章喝完这杯咖啡就离开

  晚上陪家人一起看电视,略带倦意的眼睛不经意间被这样一幅动人的画面所吸引。镜头捕捉到了这个感人的细节,年迈的他将一双枯瘦的手紧紧覆盖在她的手上,平静而坚定地说,我要陪你一起走完余下的路,今生今世都不会放手。
  今生今世都不会放手,这也许就是对两位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的苦苦等待最好的报酬吧。
  五十年前,青梅竹马的他们彼此倾慕并有了爱情的盟约。婚礼的前一天他却被抓去当了国民党的壮丁,来不及向她道一声别离。之后,他又被迫流落去了台湾,从此生死两隔、音信茫茫。
  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终于有了消息,再见面时彼此都已是两鬓斑白的年暮之人。但他和她都遵守了半个世纪前的约定,男未娶、女未嫁。
  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没有人们预期中的那般悲喜交加,痛哭流涕。仿佛分别只是昨日之事,所有痛苦的等待和思念都凝为重逢时的一句,你好吗?
  他用颤巍巍的手细细密密地为她梳理满头的银丝,老人安详的眼中所焕发出来的光芒依旧还是那么的年轻美丽,在他的心目中她依然是当年那个陪他一起看月亮数星星一起憧憬美好生活时的她吧。
  是什么让两个正值青春年华的人在风起云涌世事变迁中抵制了生活的种种艰辛和诱惑,又是怎样的一种信念让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孑然一身守候着没有约定的遥遥归期,而没有丝毫的埋怨呢?只是一份梦系的牵挂贯穿了漂泊大半生的他一颗游子般的心。而也只有她知晓,在每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她是忍受着怎样的思念煎熬并期待着他终有一天能蹒跚地归来。
  我想这便是至真的爱吧。爱到极至,不管时空如何阻隔,不管岁月如何蹉跎,都还能一如既往地为远方之人等待,并坚信终有相逢的一天。等到青春在等待中日渐黯淡,等到柔情在岁月中磨蚀得伤痕累累,直至韶华不再,依旧毫无怨言。
  想起了一个朋友的故事。
  多年前她还是一个羞涩而安静的少女,在东南亚的一艘豪华游轮上打工。二十岁如花一样的年纪,对爱情有着期盼也有着隐约的惶惑。他是一个儒雅的台湾富商,刚经历了婚姻破裂的不幸。
  正是世界各地的游客们纷沓来船上游玩的时间,她因为和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室友起了点口角受了委屈,正偷偷躲在角落里哭鼻子。所有离家后的思念和艰辛都一并袭来,使她哭出了声。
  他正巧从旁经过时发现了。在豪华游轮辉煌的灯光掩映下,瘦弱的她显得那样楚楚可怜,不由得让他顿生怜悯之意,踌躇了一下便拿着一方白纸巾走过去递给她。发现是个陌生的男子,她不由羞红了脸,因为窘迫而哭得愈发厉害了。他有点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安慰才好。从口袋的皮夹里随手抽出一沓崭新的钱币来给她,别哭别哭,这个你拿着。小女孩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架势,不禁惊慌失措起来,赶忙拒绝,不,不能要你的钱。但他坚持要给她,最后还是她执拗不过,说,就拿一张吧,剩下的我真的不能再要了。但他微笑着把钱都塞到她 的手中。
  其实对于一个客人来说付给服务生小费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未经世故的她还不明白其间的默契。想想终觉过意不去,“咚咚”跑回房间把前几天母亲寄给她的家乡土特产都拿了出来,一股脑儿全塞在了他的怀。
  这一刻他怔住了。虽然只是一些不值钱的海鲜干货,但让他感觉沉甸甸的。他知道这些浸透着家乡和亲人温情的东西对一个只身来到异国打工的女孩来说有多么的重要。经常奔波在世界各地周旋于灯红酒绿之间的他也深深懂得什么才是最宝贵的。女孩刚哭过的大眼睛有点怯意地望着他,明亮而清澈,脸上还挂着残留的泪痕。灯火掩映下,不经丝毫修饰的她显得如此清纯而单薄。女孩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窘样,不禁破涕为笑。
  就在那一刻,女孩带着泪痕的大眼睛和羞涩的微笑永远烙刻在了男人的心中。
  在这之后的许多年里,那个漂泊在东南亚各个港域的中国姑娘始终牵系着四海漂泊行踪不定的他的心。每过一段时间他都会上船去看望她,陪伴女孩度过许多想家的日子,给予她犹如至亲般的关怀呵护。
  在这许多年里他经历了很多个女子的爱情,但最终没能有一个让他再次走入婚姻。
  这期间她看着他日渐苍老,他看着她由一个沉默的丑小鸭变成了一个更为丑陋的大胖子最后终于蜕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女子。即使在她最丑最胖的时候,他的关怀和爱护之情也没有减少过分毫。他从不束缚她的任何自由,只在远处默默观望,鼓励她与别的男孩子交往谈恋爱。
  她毕竟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年少懵懂的少女,她默默享受着他给予的无私关爱,也曾感动但毕竟没对他表示过什么。
  而她的母亲一开始便粗暴地制止了他的好意,认为一个比她女儿大上许多又离过婚的男人带给女儿的只能是伤害。面对老人家的冷言冷语,他最终用自己的真诚和润物细无声的无限耐心打动了他们全家。她那苛刻的母亲也终于接纳了这个来自海峡彼岸的朋友。
  当那个说过要爱她一生的男孩无情地离她而去时,心灰意冷的她终于想起了许多年来一直默默关怀着她的温柔目光和一颗可以任其倾诉所有痛苦的心灵。
  节日里他像往年一样飞来看望她,她第一次在言语中吐露出了要嫁给他的意思。他轻轻地拥着她的肩叹口气说,你是一个多好的女孩呀,可我是一个在感情上遍体鳞伤的人,我没有资格以我的自私来破坏你的完美,你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真正生活,应该有更好的男孩来好好爱你。她闻听后,终于真情流露,哭倒在他的怀中。
  我的朋友每次对我说起他的时候,都会两眼润红。这份至真至纯的情感深深地震撼着我。这便是爱到极至后人的感情吧,没有占有只有付出。
  来自异性的什么最动人?我想不是那些浪漫的山盟海誓、风月情浓,而是经受住了岁月的风风雨雨而坚持不变的真爱和一缕始终带着爱意和关怀的目光。正如歌中所唱的:很爱很爱你,所以不牵绊你往更多幸福的方向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爱到极至,真的很美。



第三章咖啡爱情

  是在来到这个五光十色的南方大都市之后,她的生活开始发生了一些改变。那段时间,丈夫全身心地扑在新公司的运营上,失去了每天嘘寒问暖的身影,她的生活便一下子寥落起来。结婚几年,她不必走出去为生活而披荆斩棘,每天的内容无非是把自己打扮得更光鲜亮丽,然后期待丈夫归来,一直不食人间烟火,所以到了而立之年,依旧单纯、浪漫得不可思议。
  只是在很多个独自等待的夜晚,她开始不自觉地失眠,整夜整夜地辗转反侧,然后起身开始泡咖啡。她怕苦,所以丈夫准备了许多奶香四溢的伴侣。她所要做的仅是将冲泡好的意大利咖啡倒入镂花的细瓷杯,打泡鲜奶,仔细分离牛奶和奶泡,注鲜奶于咖啡中,再将奶泡覆盖于上,洒少许巧克力粉……卡布其诺。这种意大利最享盛名的花式咖啡,洋溢着南欧的风情。
  离开了自己的城市,熟悉的人群,陌生的环境一下子让她有些无所适从,她又爱上了独自去咖啡馆消磨一杯卡布其诺。在午后空荡荡的咖啡馆内,独自一人坐在洁净明亮的橱窗内望着这座城市喧嚣流动的人群,咖啡美丽的滋味在她心头久久流连。
  后来她在那里邂逅了一位同样喜欢喝卡布其诺的男人,比起丈夫的理性和笨拙,她发现了他身上许多的优点,他教会她许多咖啡方面的知识,让她懂得了原来喝咖啡还有那么多的讲究:咖啡的冲泡刹那的理想温度为摄氏83度,倒入杯中时为80度,而到口中时则为61至62度。品味咖啡,不但要注重适当的温度外,还要有适当的分量,一般喝咖啡以七到八分满为适量,分量适中的咖啡不仅会刺激味觉,而且喝完后也不会有“腻”的感觉,回味无穷……
  他是个喜欢在夜色迷离中聆听蓝调的爵士乐,也能将一件普通的棉布衬衣穿出温情而风雅的味道来的男人。他对她呵护备至,在许多个独守空房的时光里,他在电话那端响起的温柔沙哑的声音,伴她度过一个又一个难熬的夜晚。那段时间,她的丈夫变得更加忙碌了,有时几天都见不着他的面,偶尔在晚餐时间打个电话来,简单地一句:“记得吃饭,冰箱里有食物,没钱了就跟我说。”她忽然之间觉得厌倦,只是更加的迷恋喝咖啡。香醇的口感,温和的气息,让人上瘾,一如他——那个穿着木扣棉布衬衣的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独特的气质。
  她开始考虑是否要这样离开一潭死水的生活,离开身边那个俗气木讷的男人,然后可以和他一同永远啜饮陶醉于这段卡布其诺咖啡的浓情。后来,她就真的拎着一个只装有随身细软的包不辞而别了。
  
  在离开丈夫之后,她的生活仿佛一下子从幸福的云层被打入到了现实的底层。她不再有闲情逸致去咖啡馆静静地消磨一个下午,她开始需要为今日的晚餐而斤斤计算,需要为明天的生计而奔走忙碌,而那个眼高手低的男人也渐渐失却了耐性。她清楚地看到,原来在失去了诸如品位、优雅、风度翩翩的光环之后,他不过是一个平凡而粗鲁的男人。
  已许久不曾喝咖啡。一次,朋友来访,带来一盒蓝山,不加糖不加奶的纯粹清咖,喝一口,苦得直掉眼泪。惊问:怎么不是原来的味道了?朋友听后,意味深长地笑了。
  原来在剔除了那些额外的点缀之后,咖啡竟是如此苦涩。正如同没有了丈夫给予的那些物质上的养护,生活的本色也是残酷的。而让苦涩的咖啡与香甜的伴侣牛奶顺利融合的是丈夫一直给予的宽容。这一刻,从咖啡的倒影中,她才恍然明白到爱情的真谛。



第三章清水之恋

  即使事隔多年,她也会依旧记得他眼中明朗的笑,和那个春天的夜晚,他站在街的另一面微笑着问她:你好吗?
  她一直是个孤独而忧伤的孩子,自卑的情绪总是伴着种种的不如意接踵而来,在日复一日平淡不惊的日子里已经学会不对生活报以太高的期待。
  后来她上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北方的男孩子。他们一直用文字无声地交流着,这种方式让她感觉安全,还有一种隐秘的快感,像一个内向的孩子忽然间发现了一处无人到达的桃花源。但是她一直拒绝再给他更多的消息,怕现实中的交往会漏洞百出,破坏原本这份美好的感觉。
  但春天到来的时候他还是不顾一切地来看她了,他说话的声音清晰明亮,在星巴克洁净的橱窗倒影里不停地笑着,对她说起一些往事。记得那个黄昏的夕阳很暖,风很温柔,天是一种干净的蓝。从咖啡馆出来后他们静静地走在路上,谁也没有先说话,风轻轻撩动她身上一件新做的碎花棉布裙子,仿佛有些什么在这种静默中缓缓流动。一回头的瞬间,她还是发现他眼中那一览无余的湖水里掀起了欲言又止的波澜。他忽然说,想送你一份礼物,然后拉着她的手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在闪烁着水晶光泽的玻璃柜台前,他要了一瓶50ml的水之恋香水。然后递给她:它的清新很适合你。
  
  第二天他就走了。车站,告别。他很紧很紧地把她抱在怀里,轻叹道:你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女孩啊,要懂得爱惜自己,不要让我担心。他的双手温暖而宽厚。美好这个词,从来没有人用在她的身上过。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她泪流满面。
  后来她去了北方,经历过许多的挫折和失败之后,她拥有了以往所不敢奢求的一切。他和她一直没有再联系,只是断断续续听朋友们说,他去了可可西里,他留在了那里从事保护藏羚羊工作,他没有再回来。
  天冷的时候走在寒风萧瑟的北方城市,裹紧衣领,扣好所有的扣子,从第一粒到最后一粒。
  她始终记得他的话:“要好好照顾自己!”不挤公车、不去那些嘈杂拥挤的地方。落叶缤纷的日子里,在发梢的末端喷一滴水之恋,清如水淡如风的气息弥散开来。说明书上说,那是一种爱情的颜色,有无数花果的芳菲弥漫其中,让每个用它的人知道清新快乐是什么。



第三章水晶鞋

  她收到他从遥远的美国西雅图寄来的一个包裹,拆开,是一双水晶鞋。那是一双真真正正的水晶鞋啊,捧在手中恍若天物,使她错觉是进入了一个童话世界。通体镶嵌着晶莹的水钻,就连雪白的鞋面和鞋跟也是用无数颗晶亮的水晶叶片手工串连而成的,有华丽优雅的造型和通体透明的鞋身。他在电话那头深情款款地说,希望相见的那天,看到你穿上它来迎接我。
  她明白他的意图,穿上了这双名副其实的水晶鞋,她便会如遇到天仙后的灰姑娘般,变得光彩照人起来,变成一个真正的白雪公主,然后迎接生命中另一半的到来。
  她小心翼翼地将它试于脚上,竟有些小了,粗心的他并不曾问过她。但如何忍心拂却他的一片深情厚谊?于是勉强套于脚上,开始练习穿着它来走路。五个脚趾都只能暂时委屈得挤在狭窄的鞋中,走一步,便是踏在了针尖火烙之上,带来锥心的疼痛,但内心却是甜蜜的,也混杂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酸楚。因为这双鞋的过分美丽,也因为他的一片用心良苦。这样练习了数日,直到脚跟和五趾被磨出了血肉模糊的水泡,终于能在平地上旋出优雅的舞步。
  只是用什么来匹配水晶的高贵华美?素日的牛仔布衣自然是不行的。长裙?颜色太深则显得头重脚轻,样式太素便成为格格不入,那么惟有一袭同样飘逸纯美、超脱于俗世的霓裳。于是她苦苦寻觅,瞒着他,不敢告诉心爱的人自己捉襟见肘的尴尬。正当她寻求无果、暗自烦恼时,终于在一家国外的时装杂志上看到了一款礼服,于是一掷千金,倾其所有去邮购。
  付出的努力洒下的汗泪仅仅是为了爱人脸上的一抹惊艳,一丝欣喜,所谓的女为悦己者而容。只是至死她也不敢告诉他,在这天衣无缝的完美背后,是由多少委屈自卑的泪水铺就而成。她也是爱他的吧,那样的高高在上,卓越不凡。但为何总是感觉不到快乐,总是锁眉不展呢?
  自己只是三千弱水之中最最平凡的一瓢,甚至并无一项超乎常人的技能,为何他独独青睐自己?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嫁了,跟随他去了美国。在那里她努力像个旧式的小媳妇般尽心尽力毫无怨言照顾他的老母,还有——他和他的前妻留下的孩子。他的母亲则试图让她通过速成的方式变成一个真正的上流社会的女人。
  起初,为了能尽快贴近他的脚步,她小心翼翼地掩藏起内心的不安,竭尽全力地附和着他——他的生活习惯,他的脾气个性。她慢慢地感到累,一种心力交瘁的疲惫。她学不会衣香鬓影中的款款而谈,也学不会觥筹交错里的谈笑风生,只是习惯性地笑着、笑着,直到面容僵硬。终于无法再伪装下去了,在日复一日的逢迎中,她已渐渐感觉不到自我。
  她终于决定作出人生中最艰难的一项决定——离开他。面对她突如其来的变化,他感到惊讶。为何?难道是我待你不够好吗?
  是吗?她想起那双没有再穿过的水晶鞋,太过华美的东西,怎适合如她般只求过平凡生活的女子?就像他们的爱情,她就只知一味地委屈求全,不问自己的感受。而他从一开始就为她穿上了一双令她举步维艰的婚姻鞋啊。
  可惜,这个道理,她一直到很久之后才明白过来。




第三章琉璃人生

  那时,他不过是小镇上一个普通的手工匠人。
  只是从他手中诞生的作品有些与众不同——一种美轮美奂的点缀着太阳色彩的纯手工艺品,绝非人人都能做得出来。所需的原材料必须由一种独特的秘方精心配制而成——这是他家的一门祖传手艺。
  配料、打样、烧炉,每一个环节都是对他信心、毅力和智慧的考验。每一次成品的出炉都凝聚了他无数的汗水和心血。为能打造出一件完美无瑕的精品,再苦、再累他都毫无怨言。
  他发疯似的沉浸在琉璃世界中。每一次烧炉,都日夜不眠地守候在锅炉旁,犹如守护一个早产的婴儿,不敢有丝毫的松懈。过程中,每有风吹草动,都要紧张地从睡梦中惊起进去查看。
  他最怕听到一丝异样的声音,因为哪怕是最轻微的响动,也都意味着前功尽弃,一切都得重新再来。
  漫长的初始阶段,很多东西皆不遂人所愿。也曾想过要放弃,好几次眼看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却在刹那间……之前所有的辛苦劳动都付诸流水。
  但是,他坚持着,深信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道理。也懂得琉璃的美和价值就在于它本身的脆弱——那种不堪一击的娇贵。只是深深地领悟——这样的美来得如此残酷与不易。
  那个年代的人们更喜欢实用而经济的玻璃制品,而对于那种近似艺术品的昂贵的琉璃,却少有人问津——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欣赏艺术的美。很多时候,他的心血结晶就这样被弃置一旁,备受冷遇。
  为追求技术上的精益求精所受的一切打击和磨难,只能让他变得更为执著和勇敢。但现实的残酷和无奈让他几乎丧失了继续下去的勇气和信心。他一次次地总结着失败的教训和经验,用一双因几日不眠而血丝密布的双眼,打量着自己的作品。
  又是一次失败的烧炉。他低垂着脑袋似睡非睡,忽然觉得有人悄悄走近,抬起头,扑面而来的是她犹如春风般和煦明媚的笑脸。细碎的阳光倾洒在她的脸上、身上,使她看上去宛若一个从天而降的仙子,不染一丝人间烟火。
  她无语,只轻轻地把他粗糙疲惫的双手放在自己的掌心里面。用一丝久违了的母爱般的关怀与体贴,抚慰他一颗受伤的心。无言胜似万语,她给了他最大的信心和力量。
  自此之后,她一直是他身后默默无闻的支柱,照顾他生活的全部,使他得以全心扑在挚爱的琉璃事业上,一心一意地钻研琉璃的制作工艺。
  他奇怪,他的心血、他的作品,一个从未受过教育的她却懂得如何去欣赏那些不规则的琉璃制品。在她温情注视的目光下,他总能灵感不断。为创造出质地、造型更富奇特想像与绚丽色彩的琉璃精灵,她为他倾尽全部家产,全部心血,和他一起孜孜以求,悉心等待着人间精灵的转世。
  年复一年,成功与失败,她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无怨无悔,不离不弃。也许是她特有的婉约的柔情令这平凡的琉璃世界也洇染爱的底蕴,逐渐地,他的技术日臻成熟完善。一朵朵匠心独具的琉璃花瓣在他的巧手下旋转、绽放,倾听丁当作响的玻璃乐声,如同聆听现代器乐伴奏的丝竹吟唱,时而剔透清朗,时而婉约雍容。
  他花费了数十年的时间和心血终于捧出了多件名震国际艺坛的琉璃精品,他的作品被世界各地巡回展出。他也成为一名公认的琉璃艺术大师,备受瞩目,嘉奖不断。
  伴随成功而来的是应接不暇名目繁多的荣誉和应酬,还有——各怀心事的阿谀奉承,随时都出现在身边挥之不去的莺莺燕燕。他禁不住意乱情迷,流连其间,摸不清回家的方向。
  她对他在外面的事情全然不觉,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怎样,依然在家中悉心照顾他的一双儿女,在人前一如既往地维护他的名誉。对她,他不是没有愧疚的,只是他知道自己心里是存着感激的,心存感恩,而无关爱情。那么,报答她的惟一最好方式,就是给她更为富足的物质生活,还有除感情之外的一切。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充满希冀的明亮眼眸中的火焰正在渐渐熄灭,没有人能读懂她沉默的眼神里写着多少无语的哀痛。
  终于有一天,当他急匆匆往家赶想再见她最后一面时,已经晚了。她的猝然离去,使他的半边天空突然塌陷。他那看似幸福体面的家庭,还有他心爱的琉璃事业,一切的一切其实是她在背后默默无闻地苦苦支撑。
  多少年过去了,他也终于疲倦,而且年轻不再。面对身边的那些红白玫瑰和各色谄媚也早已无动于衷。偶尔出去散步的路上,会有陌生的孩子称呼他一声:爷爷。
  他知道是该静下心来做点什么的时候了,作为对人生对自己的一个交待。
  接下来的整整一年时间里,他悉心打磨出了人生的最后一件作品——一座和真人一样大小的佛像。
  午后疏淡的阳光穿透玻璃窗,斑斑点点的光影照在从他手中诞生的最后一件艺术品上。
  他第一次那么细心完整地端详自己的作品——细致的眉目,平静慈爱的目光,透露着母爱的祥和光芒,一如当年的她。
  在他最心灰意冷的时候,站在阳光底下对他微笑的少女;在最艰辛的岁月里给予他无尽勇气和支撑的女人;让他捕捉到一闪即逝的灵思禅念的女子——却同时也是他辜负最多的人,也许今生都无法偿清。
  而多年后的今日,他扪心自问,不得不承认——自己当年是真真切切爱过她的。
  晶莹剔透、灵秀明艳的琉璃,却有着难以掩饰的天然凝形的裂缝与晶斑。是造物主的残忍与公正吧,让人在感受着无限的成功与喜悦时,也享受同等的缺憾。
  如同他所深爱过的那个女子,有着最美丽的容颜,却注定是一个一生都要依靠手势与人交流的——不会说话的女人。
  多舛的命运更像易碎的琉璃,一不留神的滑落,就会让完美瞬间陷入万劫不复,让拥有成为永远的失去。一如他当年对她的背叛,对婚姻的不忠。
  他的一生注定无法完满,犹如一堆支离破碎的残片,在午后的阳光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只是他从未细心呵护过的,比琉璃更脆弱的爱情已不可能重来一遍。
  忽然间,阳光下,他混浊的眼里有晶莹的泪滴滑落。



第三章橘子红了

 年少时,我们总以为承诺很浅,不懂得珍惜。岁月流逝,世事百转千回,盛年如浮光掠影,蓦然回首时才发现——原来自己错过了生命之初最珍贵的东西。
  认识她的那一年秋天,他八岁,她六岁。他随下放的父母从很远很远的城市来到这个偏僻的小山村,老远的,便看见满树的橘子红。
  那是她家在后山坡上的一小片橘子林,南方肥沃的水土栽培出来的橘子又大又甜。秋风四起,满树满枝便挂满了成熟的金灿灿的橘子。远远望去,红彤彤的一片。
  也知道她爱吃橘子,从一开始。
  深邃而清澄的天空下,和煦的风把丰收的温润和绿叶的清香带到面前。他爬树的动作熟练而矫健,三下两下顺着枝干往上爬,倚在树梢,摘下一个个饱满的橘子,丢下去给她。不偏不倚,正好在她弯腰即可拾到的地方。她满脸欣喜地抬头,笑容美丽得如枝头一个个结满喜气的小红灯笼。
  她告诉他,“橘”同“吉”是谐音,所以这种看似普通的水果其实也是一种代表吉祥祝福的信物。
  后来,他去了几里外的地方上学,来去要翻越几座大山。每天黄昏,当他攀上通往家的小山坡时,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她站在橘树底下翘首等待的身影。一听见熟悉的他的脚步声,脸上因激动而流光四溢。
  她没有像其他的孩子那样上学念书,所以每次放学回家后,他便会兴高采烈地跟她讲述发生在课堂里的故事。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她洁白的掌心,一笔一画,教她如何写“橘子”这两个字。
  在层层绿树缀满红果的黄昏里,他时常牵着她的手在纵横的阡陌间徜徉。为她一瓣一瓣剥开橘子,细细撕去筋络,轻轻递过去,她清秀的脸庞便泛起淡淡的红晕。
  远近橘林被夕阳染成金黄。他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慢慢咀嚼与吞咽,微笑着。然后他也含一瓣在嘴里,咬破薄薄的一层瓤,饱满丰甜的汁液便流溢在唇齿之间,一直甜进心里面。
  年少纯真无瑕的情感便在这一年年的橘子红里渐渐滋长和漫溢。
  他清楚地记得,十六岁那年的冬天,他到离家很远的县城念中学。岁末临近,早早地写信告诉家人要在那一天回来的消息,却临时有事耽误了归期。
  从县城回到家需要辗转好几辆车的路途,然后还得爬上半个小时的山路。快到家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空中又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他又饥又乏,蓦然间,却远远望见清冷的月光底下,站在橘子树下的她。橘子早已落尽,单薄的身影却在寒风中瑟瑟颤抖。
  他大声呼喊起她的名字,那个身影刚一举步便闷闷地栽倒在了雪地里——因为站得太久,她的四肢早已麻木。
  他飞奔上前搀扶起她,她冰凉的手指感觉不到一丝温度,而从怀中摸出的两个橘子却还是温的,带着她的体热。她欣喜地告诉他,今年的橘子又是大丰收。
  他鼻子酸酸地,说不出话,只紧紧把她搂在怀中。那一丝的温暖与幸福,像刀锋一样生生刻在他的心头,再冷再远的日子都忘不了。
  可是岁月流转,他还是要离开她了。十八岁金榜题名,他即将随同家人一起回到阔别多年的自己的故乡。少年心事,满腹的壮志豪情到了九霄天外,他已注意不到一旁眷恋的眼睛。
  八月的橘林,满树葱绿,枝头已经开始有了青色的果实。刚下过一场大雨,新绿的叶子挂着晶莹的水滴,一如她欲语还休的眼神。许久的沉默之后,忽然间她轻轻地问,你回到家乡之后,还会想念这里的橘子吗?
  心早已飞出大山,飞回了北方的家乡,可嘴里还在敷衍:“会,当然会了。”
  “那我每年都给你寄去好吗?”
  “嗯。”
  却不料这成为了他们最后的约定。此去离别,经年之后,他们再没见面。
  第一个橘子红的秋天,他和许多初入校门满怀豪情的学子一样,奔忙在课堂读书馆之间,生活被安排得满满。
  等到突然间想起,她几天前给他寄来的包裹时,橘子已经开始散发霉烂的腐味。他只好无限惋惜地将它们丢弃。心中还是有一些歉疚的,想起远方那张清瘦的脸庞,她迷惘的眼神,还有听见他的脚步声时动人的微笑。
  第二年的深秋,他准时收到了她寄来的包裹,因为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所以并不急着打开来看,一双期盼的眼神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还有一大堆的琐事等着他去做,忙碌的日子让他无暇顾及更多,哪怕只是回一封简短的信。
  第三个橘子红时的秋天,他的身边多了一位贤淑聪慧的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她为他从水果店买回的橘子又红又大,然后两个人坐在一起,她一瓣瓣地剥开,仔细地撕去筋络,然后递到他的唇边。橘子很甜,她的笑容很美。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却怎么也想不起更多。
  那片曾经的橘红已经成为了过眼云烟。
  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个年头的深秋时节,他携美丽的新婚妻子坐在飞去大洋彼岸的飞机上。同样出色的她会帮助他一起开启崭新的生活,开创他们美好的未来。
  此后的许多年,他便再没忆起过祖国土地上南方小山村里的那片橘子红。世事变换,际遇万千,很多时候,他身不由己。
  再次深刻地想念起当年站在橘树底下那双翘首期待的眼神,已是第三十个萧瑟的深秋季节。此时,他已在异国安家落户多年,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生活很富足,很平静。
  很少吃到橘子,倒是每个清晨的餐桌上都有一杯为他鲜榨的橙汁。熟悉的色彩,让他想起一片熟悉的橘红和南方故乡扁圆的橘子,还有牵着手行走在黄昏中,辉映在夕阳下的一双美丽眼睛。
  不知这个时候祖国家乡的橘子是否已经红透,喜欢吃橘子的她一切可安好。多年辗转奋斗与忙碌,他已经把理想牢牢握在手中。沉淀下来的空隙里,却每每觉得一丝凄凉,顿觉这所有的梦想和壮志只不过是一路的丢弃所换回来的果实。
  转眼红花秋风扫,橘子又一度缀满树梢。他一个人悄悄地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辗转几个小时的汽车,终于来到阔别几十载的南方故乡。一路上想像着,风儿吹过,满树满枝金灿灿的橘子红点缀在满山的绿波荡漾之下,该是一幅如何美丽的景致。
  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梦里的故乡早已是面目全非。高楼四起,房屋林立。而当年的那一小片橘林也早已不知去向。他没有去找她,这么多年,岁月流逝,她的幸福与否早已和他无关。
  只听人说,这些年山里种出的橘子个变小了,味道亦变得苦涩,于是再无人种植橘树,而是把满山的荒地卖给了开发商准备建设工厂。
  他一个人走在苍茫的夜里,走在贫瘠而依然芬芳的泥土上。他已经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片熟悉的土地——这个留下他美好回忆的地方。
  他如此接近自己的曾经,却永远不能到达梦中那片美得如此纯粹洁净的橘林。如同多年前爱过的那双羞涩微笑的眼神,在黄昏中充满企盼地望向他,如此美丽,却是如此空洞。
  她从来没见过橘子红时的模样。



第三章樱花雨季

年少时,他们都喜欢樱花。
  乍暖还寒的四月里,樱花满山遍野地盛开,一团团、一簇簇、一层层、一片片,远远看去如白云似粉雾,无限美丽。
  她袅娜的身影,婷婷立在树下,青春的脸颊在粉白浓密的樱花掩映下,灿然如锦。
  他在一旁撑伞伫立,微笑地欣赏她在花雨中轻轻旋转的倩影。
  风在软软地吹,雨在轻轻地飘,伞外是一片斜风细雨的氤氲。
  伞下的他,忽然觉得眼角有温暖的眼泪溢出。
  那一刻,他多么想这一生就陪着她一起开放,一起凋零,一起携手走在樱花小道上,直至随岁月慢慢老去。
  然而,随着成长而来的,是他们第一次长久的别离,这种宿命的无情,他和她都无力反抗。
  高考过后,他从了父母的心愿,去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南方城市念大学。她依旧留在寒冷却年年都有樱花盛开的北国。
  每年的四月里,他都会收到她频繁寄来的信笺。娟秀的文字,淡淡的问候,信中夹几片令他魂牵梦绕的樱花。
  每一次,他都会将细小的花瓣从信封中轻轻抖落,小心翼翼收藏进书页里。
  每次闻到熟悉的花香,便清晰忆起樱花树下他对她有过的山盟海誓。便懂得了为何每逢樱花盛开的季节里,她的信总是来得那么急、那么密。
  然而,多情的季节,梦的沟壑里,不会惟有远方的落红纷扬。
  南国的明媚艳阳和那个站在朗朗晴空下对他微笑的女子,温暖了他在异地孤独而飘零的梦乡。她独有的开朗个性和阳光笑语令他久久眩晕。
  在第一个没有如约等待的雨季里,他陪着灿烂如暖阳的她一起去了樱花烂漫的北方,但不是那个有她等待的城市。
  走在细雨蒙蒙的路上,他牵着她的手,粉白细密的花瓣飘落在她秀气的眼帘间,令他禁不住神色迷离。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竹马沙沙的樱花雨季。然而,身旁的她已是新人换旧颜。
  恍惚的一瞬,他突然明白了花开原来是如此短暂的事情,不经意的,一阵风雨后,便已零落成泥。
  在他毕业后的那个樱花雨季,他跟随南国的她一起东渡去了日本,一个每年都会被满山遍野的樱花芳香浸染的国度。
  明知道她会心碎,但触手可及的前途和幸福,他已不能再回头。
  他安慰自己说,她很快就会将自己淡忘,也会在某一天拥有属于她的幸福。然而在他到达日本的一个月后,却收到家中老父满纸湿成深深浅浅泪痕的家书:在他走后的第二天,她失足滑落在那个每年春天,两岸都有满树樱花盛开的小河里。
  他绝不能说服自己轻信那只是一次意外,因为只有他懂得,那个如同樱花般纤薄而高洁的女子,有着一颗怎样炽烈的心。
  他已经无法再忆起闻知噩耗那一刻的心如刀割,还有接下去的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又是如何一个人关在房间里,酗酒、忏悔,不允许自己有片刻的清醒。
  只有酒醉的梦中才能看见那一年纷纷扬扬飘落的樱花,和那个在樱花雨中轻盈旋转的女子。
  几年后,他和她分道扬镳。他觉得自己真的已无法从那段歉疚的阴影中走出,在他的生命中真的已无法进驻除她之外的第二个女子。
  岁月无声流逝,所有的字迹都已模糊,惟有当年被夹进扉页里的片片樱花,依然残留着属于那个季节的最后一缕余香。
  春天的异乡沉浸在弥漫着浓浓樱花芳香的气息里。
  因为漂泊的生活和求生的辗转忙碌,他已经很多年没去赏樱花,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心情。
  一个平白的早晨,仿佛有谁的手轻轻拨动了那一段尘封多年的琴弦。细密柔婉的节奏,从纷纷扬扬中一泻而落,将回忆往事鲜活成一种揪心深刻的思念。
  那一刻,他突然非常非常想去看樱花。
  再见樱花,又是在雨中。雨蕴春意,飘飘洒洒,远近的天空显得格外空灵。
  樱花大道上满是撑伞赏花之人。
  他在人潮如织的樱花树下缓缓而行,心境如同这雨中的樱花,出奇的宁静与平和。
  粉白浓密的满树樱花在细雨中绵软而闲逸地飘落,粘在他的眼角发梢,像谁在哭泣时不小心滴落的一行行残缺的眼泪。
  落花一样的叹息,在花瓣洒落的瞬间,以红尘旧事一份温柔的心碎。
  仿佛是当年他站在樱花树下在她的耳畔温情脉脉的盟誓:我会在完成学业后的那个樱花季节里来娶你。
  然而,他已永远等不到她。
  一切都已追随花香而去,伴着滴滴洒落的雨丝,滑过樱花的边际,消失在灵魂的阡陌。
  他瘦瘦地站在人群之外,站在热闹之外,忽然发现自己真的再也走不进那个樱花烂漫的季节里去。



第四章季节里的故事

  冬,那一年的冬天其实并不冷。
  他们随各自的导师在大理开学术研讨会。四季如春的南方城市,天空是瓦蓝瓦蓝的,纯洁而精粹,配着白云朵朵,令人赏心悦目。
  她学的是古典文学,他的专业则是在她看来乏味之极的电子工程。平日里两人虽在同一所大学学习工作多年,却从未有过什么交往。
  最后一天的联谊会上,她转身时一不小心把杯中的饮料全倾洒在了站在后面的他的身上。
  看着那件被玷污的崭新西服,她紧张地等着他发火。可是他只憨厚地笑了笑,边用纸巾擦着:“你怎么知道我的西服该换洗了?”她不禁忍俊一笑。
  气氛顿时轻松愉快起来。她说,以前我听过你的演讲,精彩极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你发表在校刊上的所有文章我都收集着呢。每当我在数字的旋涡中挣扎时,那些优美的文字便成了我精神上最好的慰藉。
  他的眼睛黑黑亮亮的,闪动着睿智又温厚的光芒。
  要告别的时候,他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本书递给她:“这是我前几天刚买的,送给你。”
  
  她翻开雅致的封页,里面书着一行飘逸的字迹: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只适合生长梅花和爱情。
  窗外飘起了小雨,暮色渐渐地笼罩了这个世界的喧嚣。橘黄色的街灯,透过雨的罅隙氲出了一波一波暖暖的微曛的暮霭。
  “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只适合生长梅花和爱情”,这句话带给女孩的感动超过了彩云之南的所有风情。
  春,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校园里那条缓缓流淌的小河也开始渐渐苏醒,于是有了垂柳的倒影,有了恋人们的盈盈笑语,有了如花一样的感觉。岸堤两旁的泥土里正冒出点点稚嫩的蓓蕾,怯生生地探望着这个即将五彩缤纷起来的季节。
  但他们那份刚刚培养起来的爱情却面临着别离的忧伤。他马上就要被派往英国进修两年。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但对于他们这样两个正处于热恋时期的人儿来说,两载光阴是多么漫长而难熬呀。温暖的黄昏,他们在校园里的那条小径上慢慢走着,一遍又一遍。他紧紧地拥着她,发誓说,等我回来!
  夏,那个夏天是炎热而沉闷的。昨夜一场风暴狂袭而来,把她居住的那幢楼前的大树席卷得枝叶零乱。她的心中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过几天就是他学成回来的归期,可昨日他在电话里说话的语气很反常,吞吞吐吐的,似有什么话要对她说,但最终又咽了下去。在这之前他将要和导师女儿结婚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
  傍晚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阳台上望天。刚才还紧挨在一起的两朵白云,一阵风吹来,其中一朵就飘远了,飘到了天的一角,天的尽头。
  她落寞地回到屋里,从卧室的抽屉里拿出他几天前寄来的信,她一直没有拆开来看,这次她依然将它原封不动地放回去了。
  其实她的心中早就有了答案。
  秋,风渐渐有了冷的感觉,树上的叶也有了黄的味道。
  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少年。从遥远的国度回来时,脸上已有了岁月的沧桑。他要来寻回那份被他失落的真爱。
  踏着校园小径上熟悉的落叶,他找到了回家的感觉,他把所有的幸福都期许在了即将到来的那一刻。遇到她以前的导师,便焦急地问起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人的近况。老先生的双眼潮红起来。
  “你要是再早一步来就好了。几周前她住的那幢教师楼失火,所有人都幸免于难,可只有她……”老人哽咽了,“其实火势并不大,很快被扑灭了。有人曾看见她逃出来过的,可后来不知怎的又跑了进去。被发现时她已经昏倒在卧室里,手里还紧攥着一本书。”
  “一本书?”他如遭电击的思绪只抓住了这三个字。在她不多的遗物中,他翻开了那本已经有点泛黄的书,在依旧雅致完好的封页下是他的字迹:
  在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只适合生长梅花和爱情。
  下面还书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等你,今天!明天!每一天!
  捧着这份沉甸甸的爱的誓言,他泪如雨下。
  原来爱情的花开只有一次机会,错过了季节,不是苦涩,就是被无情地伤害。
  可惜他明白时已经太晚。



第四章蔷薇处处开

 一九九九年的春天,窗外的蔷薇花开得如火如荼的季节。夜色里,蔷薇常独自一人趴在窗前看着细碎的花瓣从树枝上徐徐坠落的姿态,迎着风抽烟、咳嗽、无语。南方温热湿润的空气里四处弥漫着一种清甜的芬芳,让人隐隐觉得有种堕落的美。
  二十多年里她一直在这座喧闹的大都市里生活。几年前,她开始在一家酒吧上班,夜色很深的时候,为城市里醉生梦死的男男女女调制出一杯杯五颜六色的液体,倒入酒精里的有时是果汁,有时是可乐,有时则什么都没有。
  很多人只记得她调出的酒的味道,但是却不知道这个外表安静的女子每天要做的另外一件事就是上网。挂在网上,只和少数几个朋友说话。比如夕颜,她们是新近才认识的,但是夕颜已对蔷薇无话不说。她自嘲说,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少数的在网上用着自己的真名说真话的人了。从屏幕上跃出的文字里,夕颜知道了蔷薇是个长发、冷漠的女子,单身,擅长调酒,最喜欢的花是红色蔷薇花,过着一种日夜游离的生活。夕颜之所以找到蔷薇,是因为她马上要去那座南方的城市里生活了,去寻找心中的爱情。
  啊,爱情,那仿佛已是远古时期的事情了,蔷薇在屏幕那头轻轻地叹息。那个男人留给她的只是一个模糊不全的影子,只有黑暗中他的一双眼睛依然天真明亮,以至无数次在梦境里看到他都会伸出双手去想要抚摸他,但每次当她快要触摸到的时候那双眼睛就迅速消失不见了。自己爱过他吗?对此蔷薇至今都无法回答,只记得他在临别之前望着她的爱恨交织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在春天快要过完的时候,蔷薇在城市的街头看到了如一朵栀子花清新美丽的夕颜,她身上的一条碎花裙子在风中轻轻的飞扬,拎着一个简易的行李箱朝着她微笑。她那双大大的眼睛玲珑透彻,不掺杂丝毫杂质,是那种生长在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环境中的女孩才会有的甜美和不谙尘世。她对蔷薇说:“你和我想像的有些不太一样。”“也许,我太老了。”蔷薇笑着说。而年轻的夕颜有如秋风中的一粒麦穗,甜美,有自在盛放的饱满。
  夕颜很快在这座城市里安顿下来,学外语的她找到了一份外企职员的工作。她喜欢蔷薇的那个每年春天里满院子都会有蔷薇花盛开的小屋。蔷薇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太大,你就搬过来吧。星期五,夕颜会坐上一个小时的公车到市区的写字楼去找她的男朋友,那个传说中女孩心目中的真爱。
  直到一个周末的黄昏,蔷薇推开门,看见窗前站着一个高大陌生的身影,穿着蓝格子衬衣,利落的短发在晚霞的余晖中闪闪发亮。然后夕颜从厨房里跑出来,指着身边的男孩介绍说,蔷薇,这就是我向你提过的元辰。
  她说这话的时候,蔷薇看到那双通透的大眼睛里浮起一丝一个幸福女人才有的甜蜜和羞赧。
  你好,蔷薇。男孩转过身来同她打招呼。红色明亮的霞光从身后照进来,周围的一切顿时成了一道背景。男孩的一双眼睛明亮清澈,泛着盈盈的光泽。仿佛在哪儿见过呢,蔷薇想。元辰的笑容自信而率真,如晴空般通畅辽阔,无遮无拦。
  天气忽然一下子燥热起来了,耳边总是一首萦绕不绝的缠绵老歌。到处都在吟唱着:
  蔷薇蔷薇处处开/青春青春处处在/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蔷薇蔷薇处处开/天公要蔷薇处处开/也叫我们尽量地爱/春风拂去我们心的创痛/蔷薇蔷薇处处开。
  这是多年以前的一首老歌,也是蔷薇最喜欢的。在午夜的QQ里,她告诉元辰,当初爷爷给她取这个名字时,就是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够像野性蔷薇一样顽强而坚韧。
  以后的日子里,元辰会经常光顾她们的小屋,然后一呆就是一个下午。有时蔷薇一个人在家,就默默地煮上一壶香浓的黑咖啡,在咕咕的气泡声中,陪他静静地呆上一个午后。
  初夏时节的午后,每个角落里都洒满金子般的阳光,满世界都是醉人的蔷薇花开。
  也许那段时间,元辰并不快乐。但是蔷薇没有问原因,也无需问。这个年轻的男孩身上总是有种特殊的气息,让人觉得可以无限亲近,他能把一件普通的棉布衬衣穿出无限温情的味道来,微笑的时候,眼神中会流露出一种蔷薇所熟悉的天真的表情。那是她曾经深深陷进去过的泥潭,一个有着明亮天真眼睛的男人。
  生活中没有太多的语言,相反在网络世界里,他们交流得很好。包括他对夕颜的感情,当初女孩一厢情愿地跑来这座城市找他的时候想阻止都来不及了。而她仅仅只是喜欢上了他每个深夜在网络电台响起的声音。而他只是觉得,自己对这个投奔而来的女孩有着推卸不了的责任。
  于是蔷薇留意听元辰的节目。午夜里,流淌着节目中所播出班德瑞的音乐——《春野》和《日光海岸》,纯净无瑕的原色,洋溢着花香般的幽雅芬芳,空灵飘渺,一步步将人带入一个一尘不染的童话世界。然后听到一个熟悉美好的声音:“每个音符仔细地听过去,多像是一段没有开始和结局的故事,就如同没有根基的欢喜和忧伤。”
  然后她听到他在电台里说,只是想送给一位叫做蔷薇的朋友,不知如何才能拂去她眼底淡淡的忧伤。
  夕颜一直很信赖蔷薇,熟悉之后更是像个孩子似的无所顾忌地依赖她,“蔷薇,你说我跟元辰去跳舞穿这条浅黄色的连衣裙好不好看?”“蔷薇,这种颜色的口红对我来说会不会太艳了。太艳了,元辰可能不会喜欢。”
  而每次蔷薇总是对她善意的微笑和点头。这个发端有阳光的温煦、指间有如春皂香、通身散发着青春气息与活力的女孩,是一个永远不会设防的孩子。
  七月的一个傍晚,蔷薇和往常一样出门。当院子里的铁门发出沉闷的拉启声,她看见元辰在暮色里伫立的高大身影。“元辰?”突然他把她揽进怀中,紧紧地抱着,她的脸被深深埋在他的脖子里,难以呼吸。
  窗外的蔷薇花在阴影里正散发出恬淡的清香,是一种凋零之前的绚烂与繁华,用不了多久那些粉白透明的花瓣就会以一种惟美优雅的姿态簌簌零落。
  “我把一切都对夕颜说了,说我并不爱她。”元辰的语气快得惊人,“我想一定把她伤得很深但我没有别的选择,蔷薇。”说完,他也哭了,眼泪一滴滴地落在蔷薇的手心里。
  那个黄昏,元辰留在了蔷薇小屋,而夕颜没有回来。
  也许是幸福来得太快,有点儿让人无所适从。不知不觉中,夏天也快要过去了,一连几天,下起了淅沥缠绵的秋雨,让人不由得心烦意乱。
  夕颜搬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而元辰也已有很久没有来了,自从那天第一次去他家做客。餐桌上,元辰母亲始终挑剔冰冷的目光使蔷薇颇感寒意。之后,她就有意不再跟元辰有来往。
  她又恢复了一个人时候的寂寞。依旧锦衣夜行,晨昏颠倒。依旧在深夜的窗台边抽烟,看秋天再度盛开的蔷薇花徐徐飘零。糟糕的是,她失业了,因为她调的酒的口味变得十分怪异,经常弄错了各色酒的配制比例。
  冬天快要来临的时候,元辰出了一场车祸,在去蔷薇家的途中。虽无性命之忧,但眼角膜脱落,很有可能会因此失明。
  二〇〇〇年春天的时候,元辰终于康复出院了。他的眼睛因为接受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好心人的眼角膜捐赠而恢复了视觉。他又可以看得见满世界盛开的蔷薇花了。红的、黄的、粉色和浅白的,繁复细碎的花瓣仿佛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填满。
  自从那个冬天以后,蔷薇很快搬了家,并且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任何的联络方式。又一个蔷薇花开的季节,风中飘来阵阵的醉人的清香,蔷薇从小屋里推开窗子,抬起头来,感受着春天淡淡的阳光。她眯着眼睛轻声地唱:
  春天是一个美的新娘/满地蔷薇是她的嫁妆/只要谁有少年的心/就配做她的情郎/啊,蔷薇蔷薇处处开/青春青春处处在/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蔷薇蔷薇处处开。
  那一刻,她的心是幸福而安详的。
  她永远记得,曾经有一个男孩在临死前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给了她,而她又用同样的方式将其中一个健康的眼角膜捐给了自己深爱的元辰。
  就在元辰出了那场意外的车祸不久,她的一只眼睛再也看不见人世的良辰美景。她愿终生为此守口如瓶。



第四章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
  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至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
  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
  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一家人终于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
  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
  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谈起以前他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融洽起来。
  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时从他房间对面的窗口飘来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生日的温馨祝福。
  那一刻他才知道这个沉默而普通的女孩已经暗恋了他许多年,而这种深切的爱意伴随着她淡淡的祝福却穿透了那么久的时光,直到他的心底。
  路旁花圃中的玉兰花正在悄悄地怒放着,洁白而芳香的花朵像是燃烧到极至的火焰,使周围的空气都沐浴在浓郁而淡雅的香氛中。
  他的心弦被深深地拨动了,微笑着,第一次发现自己望着一个人的目光也会如此深情。



第四章记忆深处的一缕眸光

 有一些人在你生命中出场的时间很短,短到你甚至还来不及去回味驻留些什么。他来得如此匆忙,去时又不说一句再见。可正是因为这样的擦肩而过,转瞬即逝,有缘无分,于是让你印象深刻,让你在以后的日子里时时追怀交会片刻的温馨感动。又因为没有日后那些平凡的琐碎去磨蚀和冲淡印象中的完美,于是他们就像一朵汁液饱满色泽艳丽的花儿,永远以一种最美的姿势盛放在记忆深处。
  故事发生在那个无比灰暗混沌而漫长的冬季,我正面临着第二年夏季到来的高考。因为学习带来的各方面繁重压力,我得了严重的抑郁症。脑子时常会浮现出一些诸如自杀自虐之类混乱的思绪,表现为怕光,拒绝见到任何熟悉陌生的人群,性格也日益变得自闭起来,整天就想躲在家里以大堆食物来缓解一种无形的恐惧。但是无人察觉到这些,或者根本没有人会去关心这个,我的父母关心的只是年底出现在白纸黑字上的考试成绩。
  周围漠视和猜疑的目光更加深了我内心的恐惧与自卑感,于是我开始以谎称生病为借口不完成作业、迟到和早退。用逃课这种消极避世的方式和身边人展开一场沉默的抗争。在那个寒冷得似乎望不见尽头的冬季里,有时候我会从课堂上溜出来,在寒风中的小河旁站上几个小时,有那么几个瞬间甚至很想就此跳下去,像一条小鱼儿在水中自在地遨游,从此可以没有了压力、自卑和恐惧。
  我活在一个人忧郁的世界里,把所有和欢乐相关的事物都排斥在心门之外。像一只孤独的小兽把自己的头撞向坚硬的四壁,直至鲜血淋淋。
  平安夜,窗外飘起了雪花,夹带着南方冬夜的几丝雨滴,我照例本该慵懒地蜷缩在家里,然后躲在黑暗中因为寂寞而一个人偷偷地抹眼泪。但好友小海打来的一个电话,硬是把我拉到了那个热闹的圣诞游园会上。
  晚会地点就设在月湖附近的公园内,虽然外面寒气逼人,但会场内却是一派热气腾腾的景象。一个大棚被五彩的气球和各色花卉点缀得花团锦簇,所有人都穿戴新颖,因为喜悦和兴奋的情绪而显得红光满面,大家都各自寻找着熟悉的面孔,随时准备着积极参与到各类游戏中去。
  但一身黑衣的我显得与现场的气氛格格不入,朋友安慰了几句便独自找寻节目去了。我怅然地环顾着周围热闹快乐的人群,不知该去往哪里好,最后只能坐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发呆。忽然发现所有外在的快乐都无法弥补心底的空虚、寂寞和一种莫须有的恐惧。是的,恐惧让我对任何人和事都充满了怀疑,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什么能够给我带来安全感。
  
  正当我一个人胡思乱想时,舞台中央有个声音越过会场中央沸腾的人群,飘到我的耳边:“那位穿黑色毛衣的女孩子,能不能和我合作玩游戏?”我抬起头,看见一个笑语盈盈的男孩子正用温和的目光注视着自己。我有些不敢相信地望着他,有些发怔。因为一时难以从自己悲伤的情绪里解脱出来,也不曾想到会有个陌生人从花团锦簇的人群当中注意到面容黯淡毫不起眼的自己。
  “你愿意吗?”他微笑着,用肯定的语气又重申了一遍。灯光下,他黑亮的眸子荡漾着水一样流动的笑意。我低下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证实这一切确实不是梦境,终于抬起头用目光正视他。天!他是如此的出色,一张俊朗干净的脸,清瘦高大的身躯,穿着一件米黄色的休闲服,站立在乌压压的人群中间显得出类拔萃。
  我们玩的是一个心有灵犀的猜谜游戏,即他在对面根据字面的意思做出一个动作,但不能发出声音,而我就根据他做出的这些动作猜出这个成语或事物到底是什么。
  我们合作得相当成功。我知道除了他所做的每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且意思分明外,还得归功于自己从小在文辞方面的造诣。游戏的结果是我和他合作的这一小组获得了最后的胜利,战利品是一只可爱的毛绒玩具,需要两个人共同分享。他从主持人手里接过奖品,微笑着走到我面前,放在了我的怀中,“圣诞快乐!”
  
  我依旧回到刚才坐过的角落里,忽然发现窗外下雪了,干净洁白的雪花大朵大朵地飘落下来。我捧着那只可爱的毛绒玩具,抬头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心想:是圣诞老人提前给我送礼物了吗?
  不一会儿,平安夜的最后一个节目也是整个晚会的高潮部分——圣诞舞会开始了。人群都纷纷寻找着各自约定的舞伴,整个舞会的气氛达到了极至。
  “可以请你跳舞吗?”我抬头,又是他,站在面前,风度翩翩,伸出右手做出邀请的姿势。我注意到有许多双嫉妒的目光从各个方向一齐袭来,把双手交给他,我已管不了周围人的眼神,因为我被那一刻无法置信的幸福所团团包容。
  他一手轻托着我的腰,带着我一起在舞会的中央翩翩起舞,步履娴熟,姿态优雅,望着我,微笑,眼眸中的光芒盈盈闪烁。这是一种怎样美好而纯净的眼神啊,那一幕在以后的日子里让我时时回味,感怀久久。直到今天我无法用一种贴切的语言将那份感觉完整地表达出来。
  我跟随着他一起旋转着,旋转着,周围的一切都成了一道恍惚的背景。微风轻卷着雪花儿的气息,风儿吹拂着两人的衣襟,漫天的柔柔月色从窗外照进来轻抚着我一头如丝般的黑发。
  舞会结束后他亲切的和我道别,在那之后我们再没见面。我和他始终只是两个生活在不同角落里的陌生,在短暂的交会中,在相互眺望的眼光里,知道有彼此想要的东西,走近却没有走进。可正因为如此,才让我更懂得珍惜的可贵。
  那个冬季,因为这个夜晚和这场相遇,让我从沉浸了许久的抑郁情绪中解脱了出来。以后的日子里,我不再把自己包裹在一身黑衣里,开始穿起了色彩明快的衣裳,开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不再封闭在一个人孤独的世界里拒绝所有欢乐的走进。我重新变得开朗和活泼,脸上也展露出久违的笑容。
  那个不知名的男孩的一缕眸光是我晦涩的青春岁月里一抹照亮心灵的光辉,能拥有这一次的邂逅,我知道,在岁月的深处,它作为恒久的寄托,固执地存在着。而我对他的感情,永远会是心底里一个最柔软温暖的角落。



第四章花瓣雨

 在异乡的许多个夜晚,她都会恍惚而清晰地做起同一个梦。梦中有漫天的花瓣飞舞,在一瞬间飘零,像流泻了一地的雨水,缤纷,绝美,花香四溢。然后她就从睡梦中惊醒,醒后又想起在故乡的那个男孩和他们一起看过的最后一场花瓣雨。
  竹马沙沙的童年时代,和家明在一起的时光是倪裴回忆画面里惟一的安宁与甜美。
  在倪裴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倪家是不完整不幸福的。做海员的父亲每年只出现两个月,然后留给她们母女俩余下的寂寞而漫长的十个月,整整三百天,见不着他的面。只在过节的时候,会收到他从不同的国家和城市寄来的漂亮卡片、礼物。
  在长年累月的孤守中,母亲渐渐成为一个神情漠然让人无法亲近的女子。她成年累月把时光耗费在麻将桌上,抽烟抽到声线嘶哑。喝醉后,两眼通红地望着自己的女儿,神思错乱中抓起身边的任何可能被触摸到的东西扔向她。倪裴过早地尝尽了世间的悲苦,小小的她像一尊无言的石膏般默默承受着这一切。
  孤独、漫长,灾难频频的成长岁月里,幸好还有一个家明。家明的疼爱,家明的呵护,家明的温柔,家明的纵容,都让倪裴无比依赖。在这个小小的男子汉身边,才能得到一些人与人之间的温暖。
  和家明在一起的时光是真正快乐无忧的。在大人们农忙的时候他带着她去钻那高高的草垛子,累了就一起躺在蓝天白云下散发着稻子清香的田野阡陌之间酣甜地睡去。下雪天,家明背着穿一件花布棉袄的倪裴踏着厚厚积雪去巷子口的大爷那里用积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一串又大又红的冰糖葫芦。在三月阴雨连绵过后的初晴天,他们手牵着手一起去赏花,看着枝头成片成片的浓密樱花随着暖暖的和风,慢慢飘落……
  他们在一起形影不离很长时间。一起上小学,升入初中。中午一起在食堂吃饭,放学后一同骑车回家。直到读高二时,因为文理科分班分开。
  高三开始的那个秋天,倪家出现变故。母亲用整整一瓶烈酒兑安眠药吞下,独自死在家中。
  等倪裴放学回到家时,她已经四肢冰凉。
  父亲没有回来参加葬礼,在众人无限怜惜悲悯的目光中倪裴脸色苍白。家明一直拉着她冰凉的双手,低声安慰着: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年的春天,四月里,倪裴主动约了家明赏花。一起携手走在漫天樱花飞舞的小径上,残破的粉色花瓣不断飘落,粘在两个人的头发、衣襟和睫毛上,像一行行破碎的泪滴。
  两人一起在樱花树下许下誓言,约定半年后在美丽的燕园见面,在波光潋滟的未名湖畔携手漫步。
  可是谁又会想到,倪裴竟在高考的最后一门考场上中暑昏倒。英语一向是倪裴的强项,可是最后竟功亏一篑了。
  夏天结束的时候,家明一个人走了,离开了自己的城市和心爱的女孩。倪裴和他依依惜别,在拥挤的月台上,她一直抓住他的手不肯放,直至列车开动,奔跑的步伐终于追不上。
  一九九八年的秋天到一九九九年的夏天,倪裴将自己封闭起来全力以赴备战来年的复考。在一个又一个不眠的夜晚,当她从恍恍惚惚的梦境中醒来时,总会看见一双明亮炽热的眼睛正热切地望着自己。她觉得自己是那样的爱家明,已无人可取代他在自己生命里的位置。
  为不打扰她复习,家明坚持不让她回信,只在每个月的月底时打一次长途给她。在周末的夜晚,等在校园的电话亭外排上足足半个小时的队,只有简单的几句叮咛:裴裴,要当心自己的身体,不可以熬得太辛苦。你上次要的复习资料我已经给你寄过去,每个周末去我家吧,让我妈妈来照顾你。
  在高考的志愿表上,她毅然在四个空格栏里都填写了北大,从此强迫自己断绝了所有退路。
  因为只有去有家明在的地方和他朝夕相处,才能让这一年来的努力获得惟一有意义的回报。
  可是命运似乎总爱一次又一次地和倪裴开玩笑,在提心吊胆患得患失的等待之后,终于拿到了分数单。最终以2分之差,让她再次与自己的梦想擦肩而过。
  倪裴仿佛一下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音信全无。忧心焦虑的家明一次次打她的电话,无人接听。寄去的信件也都如石沉大海。
  一天,百无聊赖的他在网上浏览时看到一则简短的标题新闻:一列从N城开往北京的火车不幸出轨,目前正在全力营救中,暂无法确定伤亡人数。
  依然没有倪裴的消息,打电话给父亲,得到回答说,这孩子可能悄悄搬走了,因为她家的门一直紧锁着。
  二〇〇二年的春天,距离倪裴失踪已有三年。这一年家明快要大学毕业了,正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一天,他的电子信箱里收到一封Email,打开后惊喜地发现,落款竟是倪裴。
  信中只有简短的一句淡淡的问候:家明,好久不见了,你好吗?
  家明迅速给她复了信。在倪裴的第二封邮件中才知道,原来她是在一次广告设计大赛上看到了家明的作品和电子信箱才重新跟他取得联系的。那件作品是专门为世界残障人士协会设计的一个标头。家明用了几瓣飘落的樱花花瓣作为设计的创意主体,后来获得优秀奖。
  “家明,我在美国加州,住在父亲家里。这是一个阳光充沛看得见蓝天白云的地方,住的房子很舒适,有一个很美的花园,只是这一切都不属于我。面对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我似乎永远只能做一个旁观者。”
  在家明仅存的一点记忆里,倪裴的父亲是一个高大沉默神情严肃的男人,但对倪裴非常的宠爱。他现在该退休了吧,倪裴从小几乎没什么跟他在一起的经历,不知道她为何会不发一言而跑去选择和那个生疏的男人住在一起。
  他们通过网络维系着彼此的一点消息,家明没有问倪裴她之所以一个人漂洋过海跑去异国投奔父亲的原因,也没有问她为何消失了这么久不和自己联系,他只是深深地了解倪裴,懂得从小埋藏在她心底里的孤独和落寞。
  “家明,你知道吗?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男人在异国是有家的,一双漂亮混血女儿,她们都比我大。金发碧眼的继母对我很好,但那永远只是礼貌的微笑和敷衍的客套。”
  在一起的日子里,才发现自己的父亲原来早已是个老人了。她没有再跟他提起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再上学,整天在家给社区的孩子们做些手工缝制的活和在网络上写一些文章度时光。
  家明曾不止一次地央求倪裴:裴裴,给我留个电话吧,我真的很想听听你的声音,想知道,分别了这么久,你变了没有?但倪裴一直拒绝,却不说原因,不管家明如何在网络这端黯然神伤。
  她只是每天一封电子邮件,断断续续地讲述着自己目前的生活。
  “家明,你知道吗?今天有个英俊的男孩和我约会了。他叫JACK,长得比《TITANIC》里的男主角还要漂亮。有一头栗色的短发和一双湖蓝色的大眼睛,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他哼MCTONE的歌给我听,我坐在客厅里给他弹了一个下午的《致艾丽丝》。你能想像那种情景吗?窗外有柔和明媚的五月阳光透进来,照射在光滑洁净的地板上,映出一对幸福人儿的身影,也照在花园里那一大丛密密匝匝的丁香花海上,轻快欢畅的音乐声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流淌……”
  “家明,你也该有自己的意中人了吧。我想她肯定是个美丽又温柔的女孩,你可别欺负人家哦,否则我也不会放过你。”
  ……
  “家明,你不可以还没有女朋友噢。请你忘了我。分隔得那么远,分开得那么久,已经不可能再重新在一起。”
  “家明,昨晚我梦见你了。梦中你带我一起去秋天的麦田里烤地瓜,你用黑乎乎的手刮我的鼻子。你带我一起去看樱花,走累的时候就让我躺在你背上。家明,好想再和你一起去看樱花呀。那么多那么浓密的樱花花瓣,在一阵雨过后,全部凋落,好像世事无常。”
  “家明,我爱你。曾经,一直,永远……”
  信箱里收到的倪裴最后一次来信,是一段为家明新谱的曲子所配的歌词,题目叫《花瓣雨》:
  你打开我的手心,一切都突然安静,你要我承接你的真心。
  风无意吹起,花瓣随着风落地,我看见多么美的一场樱花雨。
  ……
  以为相爱是你给的美丽,今年明年,有一样的风情。
  而我只愿做你一生的风景,让你惊喜,让我庆幸。
  家明又一次失去了她的消息,这次不知道会是多久。也许三个月,也许三年,也许会是永远。
  只是倪裴没有告诉家明,在三年前的那次列车出轨事故中,自己也在其中。她的脑部受到了严重创伤,虽脱离危险,但从此之后属于她的世界会是永远地无声一片。



第五章冬天里的童话

 那是一个冰冷的下雪天/你关怀的絮语如同阳光般温暖了/我常年积雪的心田/我真的笑着哭了/就在那个瞬间/用尽了我一生一世的眷恋……
  读着自己去年冬天写下的这首小诗,佩的心依然会感到隐隐灼痛。在许多个难眠的夜晚,当她再一次从梦中哭醒,那些已随季节逝去的几页缺角少字的片断便被拣拾起,在心中拼凑出一段完整而美好的记忆。那个温暖了她整整一季的冬天,和那个名叫裴的男孩。佩和裴,两个多么相近的名字,是网络让两个素昧平生的年轻人成为了知音。每天他们隔着千万里传递着问候,呵护着彼此。在北国的漫天大雪中,在每一个如水的深夜,她会很安心的将自己的心完全包裹进他的宽厚胸膛里,即使在暖气经常不稳的房间里也感觉不到寒气的侵袭,是他用自己无私的关怀温润了女孩在异乡的冰凉的睡眠。
  裴是北方人,有着看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豪情,很早就只身背起行囊四处流浪,行居不定。他们相识的时候他正在一家南方大都市的电脑公司里干着一份程序员的苦差事。他给她寄来的一张照片是自己埋头伏案时的背影,有点悲壮。他之所以给她看这张照片因为它很真实,真实地反应了他目前的生活状态。他形容自己经常是胡子拉碴穿着拖鞋,头发凌乱,满眼血丝,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暗无天日地熬夜写下那些长长的数据,不得不透支着自己年轻的生命。他还神秘地告诉她,之所以没有让她看正面是为了等到见面时好给她一份意外的惊喜。
  佩出生在轻烟淡水的江南,十八岁时独自一人来到北方上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网络公司当内容编辑。她总是故意坏坏地在他面前炫耀自己可以如何穿着休闲皮鞋宽松外套外加一杯珍珠奶茶而无须忍受熬夜的艰辛,她经常为能等到和他说上几句话而在办公室里逗留到深夜。初涉世又独自漂泊在外的女孩难免会受些委屈,于是网络那端的裴便成了最好的倾诉对象。也只有和他在一起时,内向拘谨的佩才会像个孩子一样无所顾忌地畅所欲言。是他的爱让她把心中那扇孤独的窗儿敲开,在浩瀚的网络世界里共享星空与月的交融。
  每次当他向她描绘南方的温暖阳光和亚热带气息时,就会格外勾起女孩想家的那份煎熬。她说:“我们家乡盛产板栗,每年天气转凉的时候外婆都会包板栗粽子给我吃。”他故作流口水状,一边在键盘上飞快地敲打,做出一个水粽让她解馋。他说:“可惜呀,画饼充不了饥。如果有机会能和你一起回江南老家,我可以尝尝你亲手包的粽子吗?”“当然可以!”“等过完这个冬天,等我攒下足够的钱,我就可以辞去这份该死的苦差,带你回到让你梦牵魂系的江南。”他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好像很严肃。“到时候你可不许溜呀,家中的老父  老母还盼望着我能给他们领一个丑媳妇回去呢。啊啊……”她嘴里嗔怪着他的胡乱说话,心中却早已默许了这个幸福的承诺。有朝一日能跟他一起回江南,让他尝尝自己亲手包的粽子便成了女孩心中最甜蜜的期盼和梦想。
  网络是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不久,佩工作的那个网站由于融资不到位,公司需要大批裁员,她这样的一线编辑自然是首当其冲,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一纸解聘书就将她从一个令人羡慕的IT白领沦落到几乎需要人接济的地步。他得知情况后不管她愿不愿意,每个月都汇来钱帮她渡过这个“经济危机”。为此他熬夜的时间更长了,每次在电话那端传来的声音总带着浓浓的疲惫和睡眠不足的沙哑。但他依然会在每天清晨入睡前打电话叮嘱她别忘了吃早点,北方的冬天刺骨冰冷,外出前一定要做好保暖工作。
  整个冬天就是这样在男孩的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度过的。当天空飘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距离约定的日期也越来越近了。她开始设想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猜想着裴的尊容将会带给自己怎样的惊喜。
  然而正当一个冬天的期盼即将成为现实的前夕,男孩却突然失去了踪影,没有一句告别,仿佛从来就未曾在她的生命中出现过。女孩发了疯似的四处寻找,给他写去无数封电子信,却都如泥牛入海。她后悔自己每次都只安心等待他来关心自己,却从未问起过他住在哪儿,怎样与之联系。她原本以为自己不会需要知道那些,可是这一刻她真的感到彷徨无依,原来那个叫做裴的男孩已经在她的生命里占据了如此重要的位置。
  日子静静地一页一页翻过。很快冬近了,冬的色彩又浓了。岁月始终煎熬着女孩未变的思念。她深信曾经美好的誓言不会如同那些冬天路上的落叶般无声地腐去。终于他又有了消息。
  在一个静谧的冬夜,和他们曾经在一起度过的许多个冬天夜晚一样。
  “好久不见,佩,你还好吗?”在那一刹那,女孩简直无法抑制心中狂乱的激动。她想斥责他,问他为何不说一句告别的话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她最终却说:“我很好。”语气是拒人千里的冰冷。“佩,你来好?我想见你!”
  在约定的那个位置,佩远远就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背影。她曾温习了无数次,也猜想了无数次的背影,但看上去还是带着点历尽沧桑的悲壮,只是比照片上的更加瘦削了。也许是感觉到了背后凝视的目光,那个背影转过身来。一张十分清癯英俊的脸,带着温和的微笑。没有拉碴的胡子,也没有凌乱的头发,领带周正,下巴刮得雪青雪青的。她在心里暗暗嘲笑他的过分慎重。
  “佩,你的来信我都收到了。今天我找你来就是想向你说声对不起,恐怕我无法实践自己的诺言了,因为有人比你更需要我的照顾。”不远处的一个女子正盯着她看。“是她吗?”
  “嗯。”他也瞥了一下那个女子,语气有点干涩。“很好的女孩子,希望你不要再辜负人家对你的信任。”她愤愤地说,话里有话。“祝福我们吧,我知道你会的!”男孩依旧那么温和地微笑着,却盯着面前的一杯茶水,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对不起,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她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放在茶几上。“这是你借给我的钱,无论如何我还是要谢谢你曾经给予过我的帮助。再见!”她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男孩温和的笑容在茶水的氤氲中模糊了。坐在不远处的女子走过来,轻声地问:“哥,要我把轮椅推过来吗?”“不,帮我把拐杖拿来,我想自己走。”在旁人投射过来的异样的目光中,男孩拄着拐杖艰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
  他没有告诉女孩,就在那个冬天,那个早晨在他去邮局的途中,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从他的双腿上碾过。如果不是为了急着汇钱给她,如果不是在这之前他已经连续熬了几个通宵,这场事故也许可以避免。他在医院里昏睡了三天三夜,才从死亡边缘把命捡回,却从此无法站起,也许这一辈子都将与轮椅为伴。
  “我一定要站起来走路!”他暗暗咬紧了牙关,挪动着笨拙沉重的步伐。搀扶着他的小妹显然已经快支持不住他高大的身躯,好几次都差点摔倒。“让我来!”那么熟悉的声音!男孩抬起头来,女孩正微笑地站在他的面前,眼里噙着泪花,她温暖有力的双手及时牢牢扶住了他。“裴,回家吧。我的粽子已经想了你一个冬天了!”



第五章最后一班地铁

  一九九九年,一个周末的夜里,我在网易社区读到一篇很美的文章,描述的是一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南方城市。那里有几百年历史沧桑变故沉淀下来的万种风情,镌刻在城市蜿蜒曲折的掌纹之间。有潮湿精致的老马路,路两旁生长着许多枝叶繁茂的法国梧桐。春天的午后,清澈明亮的阳光从碧绿的叶子中间娓娓流泻而下。
  语言平淡温情,像一泓甘甜的泉水一样流过心田。那时网络还不是件十分普及的事物,因此像这种优美流畅的文字在一堆良莠不齐的文章中间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开始注意起作者的名字:英子。应该是个年轻女孩儿,有一种清新和甜美的气质,一如她的文字。
  我陆续给她写去了几封电子信,明白表示心中的好奇,可惜没得到任何回应,于是也渐渐消退了当初想迫切认识她的渴望。之后的日子里我经历了一场情感的变故,相识五年的女友忽然弃我而去,没有原因。这让我万念俱灰,以致久久无法从失意的情绪中解脱出来。
  二年年初,公司因为业务扩展的需要,将派我和另外一位部门经理去一南一北两座城市工作半年。在志愿表上,我毫不犹豫地填写了一个美丽却全然陌生的地理名词——那个有她居住的城市,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何会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在此之前,同事们一致认为业绩斐然的我该去有更多挑战和机遇的北京。  
  其实去哪儿都无所谓,只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西安这座尘土飞扬的古城已经快要令我窒息。
  来到这个温暖湿润的城市时,正是阳春三月的大好时节。南方的春天处处鸟语花香使人陶醉,可是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沉浸在暗无天日的工作状态之中,无暇去欣赏窗外的美景。在疯狂的忙碌中,心里的伤口也仿佛在慢慢地愈合,所有的伤心往事渐渐成为记忆之中一个惆怅却无法触摸的手势。也许感情就是这样了,没有谁离开了谁就会活不下去的道理。
  当新的工作业务渐渐稳定下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我会和朋友一起去香山路上的紫罗兰酒吧消磨时光。这个名字让我想起很早以前喜欢过的RONNE CARROLL的《ROSES ARE RED》:
  “玫瑰是红色的,宝贝;我爱的紫罗兰是蓝色的,宝贝;我爱的紫罗兰是蓝色的……”
  那是一个充满了慵懒的风情和颓废气息的地方,曾在她的文字中读到过,印象深刻。暮色之中涌动着一群神色暧昧目光迷离的男人和女人,不知人群当中她会是哪一个,或者该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出现。
  但我每次去都习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独自喝完一杯马爹利,品尝着混合在酒精里的寂寞的滋味。也许有人会以为那是一个无所事事的男人在期待着一次不经意的相遇,一如她笔下那些分分合合风花雪月的故事。
  第五次去紫罗兰酒吧,有个同去的兄弟指给我看不远处的一个黑衣女子,当时她正和身旁的人聊着什么。他说,那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我发现他说话时的语气和眼神忽然变得有些怪异。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是一个沉静而雅致的背影,披散着的一头长发看起来十分柔软,背影的主人应该会是个年轻而美丽的女孩。她正用流利的英文跟人谈天,让身边那位金发碧眼的老外时不时爆发出肆意的大笑。
  嗨,SIMMY,有人叫她的名字。她转过身来,灯光下一张眉目如裁的脸,但因为化了过分浓艳的妆,遮盖住她原本的面目。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中,我注意到她的眼睛里似乎有种特别的光彩,像有一汪清澈的水在缓缓地漾动。但她的微笑敷衍而潦草,很快又转过头去继续和她的朋友们说话。
  朋友说,看得出来吗?这个只有二十二岁的女孩,天生有着非凡的魅力,在电台兼职主持一档收听率居高不下的节目,擅长写都市里的情爱故事,追她的异性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
  午夜时分,酒吧狭窄的舞池内开始有人跳起热情奔放的拉丁舞,音乐的节奏逐渐加快,于是身边的人都纷纷走上前去欣赏表演。她也站了起来,妩媚的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吹着口哨,用力地鼓掌。
  喧闹中人群开始涌动,那个长发妖娆的背影被簇拥到我坐着的吧台边。有几秒钟的瞬间,她的身体靠在了我的手臂上,她美丽的卷发撩拨过我的脸庞,如蝴蝶翅膀般轻捷地飞掠,却如此靠近,让我记起《重庆森林》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刻,我和她之间,只有0.001公分的距离。”在这0.001公分距离的接近中,我甚至能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一股清新甜美的味道,是一种让人心旷神怡、心灵平静的香味。
  “哦,对不起。”她的目光掠向我,眼里似乎亮晶晶的,在黑暗中显得迷离闪烁。我在暗处凝望她受惊的身影,可是她只对着我在的位置轻轻探望一下,很快又走开去。我敢保证在闷热逼仄的酒吧间,她甚至连我是个男人女人都没看清。可是那个夜晚接下来的时间,我一直无法自己让自己再继续保持平静。
  喧闹中我靠近她,在暗处坐下来观望,忽然心里有个疑问:为什么会对眼前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孩有种莫名的熟悉和亲近感,她让我一下子想起网络上的英子。也许她们认识,也许她们就是同一个人。
  毕竟这座城市并不大,为了证实这个听上去有些幼稚甚至疯狂的猜想,我费劲周折从朋友那儿得到了英子的ICQ号码,并略施小计把她加为了好友。她在收到信息后过了很久才发给我一句简短的话:你是谁?
  有一刹那的冲动,我想把这个看上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秘女孩深拥在怀中,让我确定她不仅仅只是网络上一个虚拟的ID或者昏暗的酒吧间一个恍惚的背影。可是我也知道那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而且这样大胆的念头很可能会让我因此撞得头破血流。
  在网上结识英子后的第三个周末,我们聊天记录里的对话已经有了数小时之久,但这些蜻蜓点水般的交谈仍然无法满足我强烈的好奇心。于是在一次愉快的交谈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试探着问她:是否可以约出来一起吃顿饭,地点可由她任意挑选。
  我在屏幕上打出这行字后,忽然对自己的这个冒失提议没有了丝毫信心,像她这样的女孩应该不会有太多的时间接受一个网络上陌生人的邀请,不管她和那个SIMMY是不是同一个人。我做好了被拒绝的心理准备,但没想到她很快给了答复:可以。简单的两个字竟让我有种手足无措的欣喜,也许一切来得太快太容易。
  在接下来漫长的一周时间里我都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终于要单独跟她见面了。据我以往的经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般都会很注重品位和约会的氛围,钟情于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浪漫旖旎的东西,她大概也不会例外。那么适合的东西应该有不少,比如极具小资情调的烛光晚餐、轩尼诗和红玫瑰。
  我们最终没有约定好该去哪儿吃饭,但如果她要求去五星级酒店顶楼的旋转厅吃自助晚餐我也会很欣然地答应。
  周末的黄昏,天空开始下起小雨,从创业大厦二十三层楼的落地窗户望出去,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迷蒙的水烟之中,隐约有种沉沦的美丽。直到晚上七点夜幕降临时我才收到她发来的短信:她正在和一个朋友购物,如果方便的话那么晚上八点一刻可以在市中心的金光购物中心门口会面。
  七点半,我换下了灰色的西服,解下领带,让棉布衬衣的领子自然而舒服地敞着。七点四十五分从办公室出来,南方初夏的夜晚,细雨弥漫的空气中仿佛飘散着栀子花淡淡的清香。我很享受这样的天气和心情,一个人开车行驶在霓虹闪烁的城市街头,去赶赴一个与年轻女孩的初次约会。
  八点二十分我见到了她,虽然迟到了五分钟,但她依然平静而快乐地面对。我有点不太敢确定眼前这个衣着朴素妆容淡雅的女孩是否就是那晚在酒吧匆匆一瞥的冷艳女子,或许她与她之间根本没有丝毫的关联。
  英子吗?在约定的见面地点我和她打招呼。眼前这个青春流溢的女孩穿着一件纯白的衬衣,一条碎花底子的短裙和一双绑着细细带子的短靴。一头柔软的长发被编成两条细长的麻花辫子自然地垂在胸前。在外形上她和那个SIMMY有太大的不同。
  我看着她,不易察觉地轻吸了口气,连自己也不清楚是因为庆幸还是因为一丝隐约的失望。
  早已过了吃晚饭的时间,她提议,可以去附近的影院看一场电影。在影院门口的小卖部我给她买了一大筒爆米花,当我拿着一大捧零食跟随她的脚步走进放映厅时,觉得自己笨拙得简直像一个初次和女生约会的中学男生。
  电影很老,讲述在中世纪醉生梦死的巴黎一个靠跳舞和出卖肉体为生的风尘女子与一个穷苦作家之间的爱情故事。
  屏幕上有很多疯狂而夸张的歌舞表演镜头,她看得很认真。当男主角说“我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贱民,承受不起爱情这么奢侈的东西”时,我清楚地看到她的眼里有闪烁的泪光。
  我递纸巾给她,因为和她靠得如此近,所以能清晰闻见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香味。
  电影散场后,走出空气憋闷的影院,雨已经停息。晴朗的城市夜晚,空气变得格外清新。我们一起走过空阔寂寥的广场,广场的正中央位置有个造型别致的雕塑,是一个流光溢彩的喷水池。她站在水池前面盯着一束束五颜六色的水柱看,脸上忽然有种孩子般的惊喜和雀跃。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在灯光和流水的掩映下显得分外明净,像有一汪清澈的泉水在其间缓缓漾动,是一种似曾相识的眼神。
  那一瞬间我很想亲吻她,她的秀美的脸庞和像花瓣一样绽放着的嘴唇。不管她是酒吧里冷艳的黑衣女子SIMMY还是网络上笑颜温情的纯情英子,也许她们就是同一个人。
  可是她说,我要回家了。于是我也很快回应,的确,已经这么晚了。手机上的时间显示:二十三点十五分,已接近午夜时分。我表示可以开车送她回家,但她拒绝,因为中途会去一趟朋友家里。她说,现在应该还可以赶上最后一班地铁。
  在地铁站的入口处,准备和她说声再见。她忽然靠上前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谢谢你陪我度过一个如此美好的夜晚,安。她微笑着,然后转身离去。我无言地目送她细致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眼前。
  没想到那竟会是我俩的最后一次见面。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周末的紫罗兰酒吧里我再没看见一个沉静的黑色背影出现,系统显示英子已很久没有登录QQ。在疲惫时恐怖片里的镜头一次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她会遭遇到意外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再不想见面。或许只是暂时离开,也许仅仅是因为厌倦。
  又过去了很久,我已经离开那座风情万种的南方城市。在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又去了上海、南京,最后终于转战到了北京。这是一个时刻充满了机遇和挑战的城市,一片干燥厚重的土地,每年春天无孔不入的沙尘暴让我时刻想念南方湿润温暖的天气。
  很多个日子,下了班后我会独自一人呆在自己的单身公寓里边做菜边放一部老电影,用我的微型DVD,在走进厨房之前将一张碟片轻巧地推入光驱。房间里漫溢着饭菜的香气。
  记得有一部法国的老电影,叫《最后一班地铁》。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讲述了三个人的情感世界,三个人组成的爱情关系,因为地上和地下两个不同的时空,故事得以各自延伸。当希望这三人关系获得一个解决的方式时,战争结束了。影片结尾,女人在舞台上述说着,她仍然深爱这个闯进她世界的男人。
  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这都是一部拍摄手法细腻悠长的经典影片,但我始终没有弄明白在战争到来之前人们纷纷想要坐最后一班地铁回家的意义所在。因为看的时候一直断断续续,不曾连贯。
  好像多年以前一个夜晚的记忆,始终无法在我的脑海中完整而清晰地呈现出来,尽管并不算太久,尽管那的确是曾拥有过的一段在南方城市度过的温暖时光和一次美好短暂的邂逅。



第五章最后一瓣百合花

  当初她只是单纯喜欢这一系列服饰的名字:浪漫一身(生)。在心里默念的感觉,就好像一瓣在清晨露水中悄然绽放的百合花,于春天无人处静静地吐露芬芳,读起来满口余香。百合是象征纯洁之美的精灵,就如许多钟情于这个牌子的女孩们一样:年轻,自然,浑身上下散发出恬美清新的气息。
  她是那样的女孩儿,拥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一个有些自恃过高的灵魂。外貌却是普通而平淡的,走进莺红柳绿的人群中会轻易地被淹没。可她又是优秀而内敛的,极适合用百合来点缀,就如同她不外显的气质与质地温和的棉布衣物吻合到恰到好处。
  林在电话里央求:“未央,来苏州吧,来看看这个苦苦思念你的人。”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悦耳动听,语气却几近哀求。心不禁软了,无法说服自己对这个男人说声“不”。尽管未曾谋面,却早已在心中将他引为知。她是他的红颜,而他却是别人的。时光的深度里,仓促的一场相遇,发现二人身上惊人的相似。又慢慢晓得只他一人是能读懂自己的,那些在平凡外表下被掩藏起来的轻狂和不羁。
  在去苏州之前,连续好几个晚上都做了一个同样的梦。梦境中的她站在花树下,金色的阳光透射过绿得发亮的茂密枝叶。她闭起眼睛,伸开双臂,在灿烂耀眼的光束中轻轻旋转着,粉红细密的花瓣飘落在她的长发和肩头,温柔轻盈得让人不忍去触碰。睁开眼睛时,发现原本纯白的旧棉布裙上就沾染上了清甜的芳香和淡红的美丽花色。
  梦醒后,她哭了。不知道去见林时,该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在电话和虚拟世界里交谈,她展示的给他的是自己完美的一面,有轻柔温婉的声音和清雅美丽的文字。虽然她告诉他,不要对自己的容貌寄予太大的期待,但她还是不敢去想像在见林第一面时,他眼底会滑过一丝怎样掩饰不去的失望。
  第二天下班后,她走进永和路上那家“浪漫一身”的专卖店,买走店内最漂亮的四条长裙。很早以前她对它们只是远远观望着,心仪已久,面对昂贵的价格却只好敬而远之,眼睁睁看着心爱的衣物一件件穿到别人的身上。而这次,她是真正地占为己有。
  春天的苏州有着别样的情致,火车带她飞驶,渐渐靠近梦中牵绕的那个人。一路的鸟语花香,碧水白云都已视若无睹,未央的心早已飞到了他的身边。
  漫长的数小时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久,然后真的见到了林,目光在他脸上一寸一寸地流连,分明看到他眼中浮现的一抹惊艳,对她久久久久地打量。林的温情,林的体贴,林的才华,和林在一起的时光,心里的娇蕊细细绽开,雨中的杏花暗随风来。
  在一起三天两夜,扳指算计着分分秒秒度过。
  第一天,是秋香绿的长裙,恰如其分地勾勒出曲线玲珑的腰身,雪白的脖间系一条透明的绿丝巾,更显得飘逸脱俗,犹如清泉月影的清新幽雅。第二天,粉红色中袖镂花长裙,精致细巧的立领,显出几分古典清雅的韵致。解下蝴蝶结,浓密的黑发如瀑布般倾泄。第三天,藕荷色棉布裙子长及脚踝,胸前和裙边都点缀有零零落落的花瓣,宛若一朵出水的芙蓉,衬托着几许花红柳绿的优雅自在……
  他们的足迹踏遍了城中的每一座廊阁渡桥,每一条古道小径。她每一分钟都在笑,是一种从心里头溢出的快乐和满足。走过了许多地方,其实最想去听的还是夜半寒山寺的钟声,最想看的竟是那姑苏城外的摇曳不眠的盏盏渔火。
  原本是有机会穿第四条长裙的,准备在最后一天,临别之前,让自己的容颜留驻在他心中,永不磨灭。但他闪烁逃避的眼神告诉了她一切,这是个属于其他女人的男人。而她不过是一次浪漫的假期,一次短暂逃离现实的放纵。
  于是买了回程的票,主动向他告辞,但明白地让他知道,多么希望能在离开时看到有人依依送别的身影。也许以后,再不会相见。共同度过的时光,知道他是珍惜的,便已足矣。
  车站,细雨缠绵,人群拥挤,她却终于没能等到他的身影出现。
  回到灰暗潮湿的城市,她脱下了昂贵的长裙,重新穿上一身家常的旧布衣,她的容颜又恢复了往常的沉静和黯淡。将三条已穿过的裙子仔细浆洗过,将第四条未穿的放进衣柜里。这是一条如百合般纯美清新的长裙,没有一丝多余的点缀,除了裙角边大大小小的百合。她最喜爱这条花卉装饰的裙子,也是她这一生买过的最华丽的裙子,只在店内的试衣镜前穿过一次。
  她永远忘不了在穿上这条长裙时的情景:镜中的自己第一次变得如此完美而脱俗,眼中焕发出的熠熠光彩让她第一次对自己的容貌有了坚定的信心。
  明媚动人的长裙虽好,却不属于她的世界。如同和林度过的三天两夜,对她来说就像是灰姑娘做了一个水钻般华丽却不真实的梦而已。在给林的最后一封电子邮件上,只有一句简短的诗句: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有缘无分,知与谁同。
  三天两夜,她将一生的美丽和浪漫从此都留给了苏州城中一个叫林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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